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所涉及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2】第 0220 号
(报告书及附件)
共 27 卷 第 1 卷
共3册第1册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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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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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评估说明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含所出资企业)、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和部门
使用。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部
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见诸于公开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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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本部分内容由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共同
编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详见评估说明附件一:
《企业关于进
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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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资产评估说明
本部分包括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评估技术说明(如
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及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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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一、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容
本次评估对象系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范围系截止评估基准日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评估前总资产 1,502,943,028.31 元,其中:流动资产 224,258,628.31 元、非流动资产
元,净资产 1,498,306,394.78 元。
单位:元
序号 科目名称 帐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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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科目名称 帐面价值
资产评估范围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委托评估范围与拟实施的经
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范围一致。
上述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被评估单位已出具承诺函,承诺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产权均归其所有,无产权纠
纷。
二、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其他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和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如下
(1)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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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类型 名称 申请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备注:其中序号 2,系与集团共有的无形资产。
(2)软件著作权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首次发表日期 开发完成日期
一种风电项目的工程经济评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
估系统 8392254 号 发展有限公司
一种储能容量及功率配置自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
动计算系统 8394412 号 发展有限公司
一种风电安装平台人员逃生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
路线自动规划系统 8393183 号 发展有限公司
一种海上风电场海缆路径自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
动规划系统 8475844 号 发展有限公司
一种基于威布尔分布参数的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
风电场发电量计算系统 8471928 号 发展有限公司
一种冰激海上风电基础疲劳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
损伤的自动计算系统 8472503 号 发展有限公司
备注:其中序号 1、4、6 系与集团共有的无形资产。
三、 长期投资的申报情况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备注
其中,序号 1,中船风电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主要作为投资管理平台,为下属子
公司风场的经营提供保障,为筹建中风场进行前期铺垫工作。
序号 2,中船风电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作为风电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建设公
司。
序号 3,广西中船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则处于筹建期,尚未正式投入建设。
序号 4、广西中船北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主机厂,用于整体物业租赁,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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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工建设中,预计年底建成。
序号 5、6 于基准日左右新成立公司,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尚未建账。
四、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表外资产
企业无表外资产的申报。
除了已申报的以外,不存在其他任何账面未反映的资产和负债。与公司相关的资
产及其负债均已申报列入资产评估范围。
五、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金
额
本资产评估报告无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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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一、 核实工作的组织、实施时间和过程
接受本项目的资产评估委托后,根据项目的类型和资产特点,我公司成立了本项
目资产清查评估小组(简称评估小组),评估小组由中国资产评估师刘臻(项目负责人),
组员包括资产评估师赖明磷,助理人员沈洁。被评估单位确定了财务为资产清查评估
的联系人。
时间安排 主要任务 措施 人员分工
按操作规范要求,评估人
列示的全部数字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 全体评估人员
日~2 月 24 日 员按分工逐一清查核实
性
资产评估的要求,是否与经济行为所涉及 并对清查差异作出说明,收集 全体评估人员
日~3 月 21 日
的资产一致。编写清查说明 证据,佐证清查结果
首先了解企业所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对企业各项内部制度的执
行情况进行检验;然后会同委托人有关人员对清查评估明细申报表上所申报的待评资
产进行核实,确定这些资产(或负债)的存在性、完整性,验证待评资产的产权归属
及相关负债的真实性,做到不重报、不漏项、更不虚报。
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为标准,以被评估单位填制的各类资
产、负债评估明细申报表为被验证的主要对象,逐一清查核对,不遗漏,不重复。
(1)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性资产清查的方法是核对、分析、函证、替代测试、判
断。核对账表(总账、资产负债表、明细申报表);分析账龄及经济业务往来情况,发
函证或替代性测试,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及权利义务的对应性,确定债权收回的可能性;
对权利义务的真实性的要求进行分析。
各项资产负债核实方法具体如下:
? 银行存款:评估人员核查被评估单位各类银行存款账户,收集各开户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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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验证未达账项的真实性。确定经调节未达账项后银
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 其他货币资金:评估人员查阅动产质押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银行回单等,确
认账面值属实。
? 应收款项:评估人员在核对明细账、总账与评估申报表的一致性的基础上,对
其中金额较大或时间较长的款项抽查了有关原始入账凭证,如:租赁合同、银行付款
流水单据、集团内部关联公司往来对账单等资料,并根据重要性原则向债务人发询证
函。
?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人员在核对明细账、总账与评估申报表的一致性的基础上,
核对企业的基准日纳税申报表,确定其他流动资产金额是否属实。
?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人员收集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评估基准日
会计报表,以这些书证的内容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存在;核对合同文件或被投资单位
的相关资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数额及投资比例的正确性。
?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对企业拥有的账面已反映或未反映的软件、商标及
资质等无形资产,评估人员通过查验各类无形资产的权利证书、注册证书、每年的相
关维护费用缴纳的凭证等,确认无形资产的真实性、有效性。
? 负债:对各项负债,主要通过核对、分析、函证、替代测试、判断。核对账表
(总账、资产负债表、评估明细申报表);分析账龄及经济业务往来情况,审查借款合
同、发函证或替代性测试,判断内容的真实性及义务的对应性分析。
二、 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式
无。
三、 核实结论
评估人员依据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及负债的实
际状况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清查,我们认为上述清查在所有重要的方面反映了委托评
估资产的真实状况,资产清查的结果有助于对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公允的评定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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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清查,此次委估的资产账、实、表相符,不存在错报、漏报的情况,也不存在
盘亏、盘盈情况。
资产核实结果与账面记录不存在明显的差异。
本次评估资产权属资料基本完整,资产评估师未发现存在明显的产权瑕疵事项。
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亦明确说明不存在产权瑕疵事项。
经过核实,企业申报的账外资产均为账面上未体现的专利、软件著作权。被评估
单位提供了相应的权利证书,包括专利申请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这些证书显示,
上述无形资产的权利人为被评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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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
第一节 流动资产的评估
在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流动资产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元
序号 科目名称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各科目的具体评估过程如下:
一、 货币资金
评估人员核查被评估单位银行存款账户,收集各开户银行各账户的银行对账单、
银行余额调节表, 验证未达账项的真实性。同时评估人员向银行进行了询证,函证结果
与对账单记录相符。
银行存款评估采取同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的方法,如有未达账项则编制银行存款
余额调节表,平衡相符后,对人民币账户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其他货币资金账面值系履约保证金。评估人员核实了账户对账单以及相关原始凭
证,确认账面金额属实,本次按照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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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主要为保证金以及集团内关联方的往来款。
评估人员核对明细账、总账与评估申报表的一致性的基础上,对其中金额较大或
时间较长的款项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询问有关财务人员或向债务人发函询证。经过
上述程序后,评估人员分析认为,其他应收款账面值属实。
账龄 金额 占其它应收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金额
一年以下 56,451,663.65 100 - -
其它应收款合计 56,451,663.65
同时,评估人员进行了账龄分析,其他应收款账龄全部在一年以内,且与外部的
企业的主要为保证金,坏账的可能性很小,本次按照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三、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系预付的租赁费。评估人员核对了会计账簿记录,抽查了租赁合同以及
付款凭证等原始资料,并对期后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了解,经检查预付款项申报数据
真实、金额准确,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四、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为企业的待抵扣增值税。评估人员查阅企业的基准日纳税申报表,
确定账面值属实,本次按照账面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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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负债的评估
在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负债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负债合计 4,636,633.53 4,636,633.53
一、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本年度应付职工的社保保险费用。评估人员核实了企业相关
费用计提的比例及发放的依据,确定账面金额属实,按照账面值评估。
二、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值主要为个人所得税以及企业所得税。评估人员核实了税金申报表
以及完税凭证,确认账面金额属实,按照账面值评估。
三、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主要为往来款以及员工的社保保险费用。
评估人员在核实账务的基础上查验原始入账凭证等相关资料的方法,确定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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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确定其他应付款账面值基本属实,按照账面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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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在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元
序 持股比 整体评估后被投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备注
号 例% 资单位净资产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结
果详见明细表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结
果详见明细表
其中,明细表序号 1、2 已打开评估,详见其子公司说明;明细表序号 3、4 评估
结果详见评估明细表;序号 5、6 则为新成立公司,尚未建账,本次仅做列示。
一、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概况:
企业名称:中船风电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电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55627521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51 号 D 座一层 105 号
法定代表人:郑松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 年 10 月 8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10 月 8 日至 2032 年 10 月 7 日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
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
估报告等文字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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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① 2012 年 10 月 8 日,中船风电投资设立
第 0109670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中船海装(北京)新能
源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签署《中船海装(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
出资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21 日。
根据北京中审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4 日出具的京中审验字
(2012)第 01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9 月 21 日,中船风电投
资已收到股东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合计 8,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人营业执照》
,完成设立登记。
中船风电投资设立时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述: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所占比例(%)
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8000 8000 100
合计 8000 8000 100.00
②2014 年 5 月 30 日,中船风电投资第一次增资
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中船风电投资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增加至 40,000 万元,
由股东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32,000 万元,同意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
根据北京中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
(中京内验字[2014]第 1001 号),经审验:截至 2014 年 5 月 19 日,中船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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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资已收到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
本)合计 32,000 万元,为货币出资。
业执照》,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中船风电投资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所占比例(%)
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40000 40000 100
合计 40000 40000 100.00
③2015 年 5 月 26 日,中船风电投资第二次增资
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中船风电投资注册资本由 40,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0
万元,由股东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60,000 万元;
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中船风电投资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 60,000 万
元部分未实缴。
业执照》,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中船风电投资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所占比例(%)
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100000 40000 100
合计 100000 40000 100.00
④2017 年 6 月 12 日,中船风电投资第一次股权转让
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中船
风电投资 100,000 万元出资转让给中船重庆船舶工业公司;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与重庆船舶工业公司签订《转
让协议》,约定中国海装将其所持中船风电投资 100,00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实
收资本 40,000 万元)转让给重庆船舶工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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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中船风电投资本次拟
转让的 100%股权评估值为 40,468.27 万元,成交价格为 40,468.27 万元,支付
方式为价款一次付清。
根据公司提供的转账凭证,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已收到重
庆船舶工业支付的股权收购款 40,468.27 万元。
业执照》,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船风电投资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所占比例(%)
重庆船舶工业公司 100000 40000 100
合计 100000 40000 100.00
⑤2020 年 11 月 23 日,中船风电投资第二次股权转让
增加新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由重庆船舶工业将其持有的出资
重庆船舶工业与中船重工集团签订了《转让协议》,约定重庆船舶工业同意将
中船风电投资中的股权 69,142.90 万元转让给中船重工集团。
根据公司提供的转账凭证,2020 年 12 月 16 日,中船重工集团向重庆船舶
工业支付收购股权款 18,400 万元。2016 年 12 月 27 日,中船重工集团向中船
风电投资支付投资款 3 亿元。
的《营业执照》,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转让后,中船风电投资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所占比例(%)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69142.90 48398.00 69.1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30857.10 21602.00 30.86
合计 100000 70000 100.00
根据中船风电提供的资料,2016 年 11 月 4 日,中船重工集团出具《中国船舶重
工集团公司关于设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船重规〔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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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近期在集团公司以 3 亿元现金、中国海装以 3 亿元现金共计 6 亿元现金向中
船风电投资进行增资(实缴出资)后,将相应股权划转至中船重工新能源。根据该批
复,中船重工集团向中船风电投资投入了 3 亿元现金,中国海装尚未投入批复载明的 3
亿元现金。后因中船重工新能源未设立,中船重工集团持有的中船风电投资 3 亿元股
权无法划转至中船重工新能源,故中船重工集团于本次股权转让中受让了重庆船舶工
业未实缴的 3 亿元出资额,成为中船风电投资的股东。
⑥2021 年 9 月 29 日,中船风电投资第三次股权转让
船舶集团风电建设有限公司及相关事项的批复》(中船战发〔2020〕932 号), 同意
设立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80 亿元,其中中船重工集团以
对中船风电投资约 69.1%股权(对应出资额 69,142.90 万元)作价约 4.84 亿元出资,
重庆船舶工业以对中船风电投资约 30.90%股权(对应出资额 30,857.10 万元)作价
约 2.16 亿元出资,实际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以评估备案值为准。
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限公司拟以所持中船海
装(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出资项目涉及的中船海装(北京) 新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 月
元。
目备案表》(1581CSSC2021001)。
中船重工集团向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载明按照中国船
舶集团中船战发〔2020〕932 号批复文件要求,经过资产评估备案后,中船重工集团
以所持中船风电投资 69.1429%股权作价 74,474.75 万元向中船风电出资,重庆船舶
工业以所持有中船风电投资 30.8571%股权作价 33,236.60 万元向中船风电出资。股
权变更完成后,中船风电投资将成为中船风电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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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中船重工集团和重庆船舶工业登记成为中船风电的股东。
司新股东,由中船重工集团将持有公司的 69,142.90 万元股权转让给中国船舶集团风
电发展有限公司, 由重庆船舶工业将持有公司的 30,857.10 万元股权转让给中国船
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中船重工集团与中船风电签订《转让协议》,约定中船重工集团将持有中船
风电投资 69,142.90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中船风电;重庆船舶工业与中船风电签订《转
让协议》,约定重庆船舶工业将持有中船风电投资 30,857.10 万元股权转让给中国船
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所占比例(%)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70000 100
合计 100000 70000 100.00
⑦2021 年 10 月 26 日,中船风电投资第一次名称变更
装(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中船风电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使用“中
船”为企业字号。
名称变更为“中船风电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中船风电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主要是为引领集团公司风电发展总体业务,为集
团风场资源获取和开发平台;开展风场建设;为风场提供融资平台。公司主要承担下
属风场的运营维护。
近三年财务状况(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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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18,561.11 383,352.02 286,158.46
负债 342,757.84 305,444.86 189,304.14
股东权益 75,803.27 77,907.16 96,854.32
项 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2,830.19 810.91 102.34
营业利润 8,151.95 2,105.86 19,665.02
净利润 5,568.79 2,103.89 18,912.17
近三年财务状况(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35,947.91 636,660.21 525,053.95
负债 564,199.17 562,851.27 432,113.41
股东权益 71,748.73 73,808.93 92,940.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1,748.73 73,808.93 91,930.55
项 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36,047.11 33,247.96 42,429.47
营业利润 5,492.89 2,221.00 19,018.17
净利润 2,927.10 2,060.20 18,121.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96.52 2,060.20 18,121.61
上述数据,摘自于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审定报表(2019、
中船风电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税率为 13%,城市
维护建设税为 7%,教育税附加为 3%,地方教育税附加为 2%,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日,有效期:三年)。
企业名称:中船风电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5MA08M5LT9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2-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说明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庆盛道 966 号中船重工大厦 27 层
法定代表人:唐龙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06 月 05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06 月 0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输电、供
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
装改造修理。
一般项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船舶制造
【分支机构经营】;船舶租赁;船舶修理;船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股东结构和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及实缴出资 比例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13,000.00 100.00%
合 计 13,000.00 100.00%
公司近年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20/12/31 2021/12/31
总资产 57,902.21 86,063.97 70,612.95
负债 42,689.83 70,520.82 64,015.87
股东权益 15,212.38 15,543.15 6,597.08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7,846.04 78,676.73 57,041.81
营业利润 251.53 596.00 -8,549.86
净利润 210.65 574.66 -6,946.07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计 -15,946.90 30,498.03 252.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计 -6,283.95 -29,593.67 -1,129.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计 20,816.77 16,854.96 -3,140.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14.09 17,759.32 -4,016.71
上述数据,摘自于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审定报表(2019 年、
被评估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率为 13%、9%、6%,城建税、教育附加
-23-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说明
费、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为流转税的 7%、3%、2%,所得税税率为 15%。
被评估单位于 2019 年 11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12000718,
有效期三年,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
定本公司可依法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免,优惠税
率 15%。
企业名称:广西中船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2MAA799Y01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88 号中国广西东盟商贸城一期小商品区 A19-10
号楼三层 308 室
法定代表人:杨勇智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7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风力发电技
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广西中船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 所占比例(%)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50.00 100.00
合计 500.00 50.00 100.00
-24-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说明
广西中船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电站目前尚在建设中。
公司近年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00
项目\年份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0.01
负债总额 0.01
净资产 50.00
项目\年份 2021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01
上述数据,摘自于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审计报表(2019 年、
广西中船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税率为 13%,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为流转税的 7%、3%、2%。
企业名称:广西中船北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4MAA79A1G5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区口岸联检大楼 6 楼
法定代表人:杨勇智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7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
-25-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说明
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广西中船北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及实缴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 60.00
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40.00
合计 5,000.00 100.00
广西中船北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站目前尚在建设中。
公司近年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00
项目\年份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001.15
负债总额 1.15
净资产 5,000.00
项目\年份 2021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01.15
上述数据,摘自于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审计报表(2019 年、
广西中船北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税率为 13%,城建
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为流转税的 7%、3%、2%。
企业名称:中船风电(张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02MA7DWMFYXK
-26-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说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县府南街 109 号新闻大厦 1710
法定代表人:张剑虹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09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2 月 0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新兴能源
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
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机制造;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
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
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
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船风电(张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0.00 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0.00 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实收资本尚未缴足。
中船风电(张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税率为 13%,城
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为流转税的 7%、3%、2%,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经核实,中船风电(张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成立,并于 2022
年 1 月开立银行账户,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建账,故无相关
-27-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说明
财务报表等数据。
本次对于中船风电(张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仅做列示。
企业名称:中船风电(双鸭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00MA7FXQHTX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创中心
法定代表人:袁英杰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2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船风电(双鸭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0.00 0.00
合计 500.00 100.00 0.00 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实收资本尚未缴足。
中船风电(双鸭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税率为 13%,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为流转税的 7%、3%、2%,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 25%。
经核实,中船风电(双鸭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成立,并于 2022
年 1 月开立银行账户,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建账,故无相关
财务报表等数据。
-28-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说明
本次对于中船风电(双鸭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仅做列示。
-29-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说明
第四节 其他的长期资产的评估
其他的长期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一、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系企业账面未反映的无形资产有专利、转件著作权等无形
资产纳入评估范围。
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专利及专有技术明细如下:
序号 类型 名称 申请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备注:其中序号 2,系与集团共有的无形资产。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首次发表日期 开发完成日期
一种风电项目的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
统
一种储能容量及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
算系统
一种风电安装平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
自动规划系统
一种海上风电场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
划系统
一种基于威布尔
分布参数的风电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
场发电量计算系 8471928 号 电发展有限公司
统
一种冰激海上风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
电基础疲劳损伤 8472503 号 电发展有限公司
-30-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说明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首次发表日期 开发完成日期
的自动计算系统
备注:其中序号 1、4、6 系与集团共有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通常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
所谓成本法就是根据无形资产的成本来确定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这里的成本是
指重置成本,就是将当时所耗用的材料、人工等开支和费用用现在的价格来进行计算
而求得的成本,或者是用现在的方法来取得相同功能的无形资产所需消耗的成本。由
于无形资产的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和虚拟性,因此成本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
使的用不多。
市场法就是根据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经过适当的调整,来确定无形资产价值的
方法。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尚不成熟,无形资产的交易更少,因此无形资产评估中市
场法的使用也很少。
收益法是将无形资产在未来收益期内产生的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
来求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无形资产的价值,实际最终取决于能否给企业带来超额
收益,所以目前在无形资产评估中,收益法是最常用的一种评估方法。
对于外购的通用软件,采用的评估方法如下: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的外
购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作为评估值;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但版
本已经升级的外购软件,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扣减软件升级费用后作为评估值。
例 1:SACS 软件(明细表序号 1)
取得日期:2021 年 8 月
SACS 软件是一款海上结构设计分析软件。本次通过查询,该软件市场价格为
元(不含税)。
-31-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说明
由于市场法需要一个充分发育完善的资产市场,我国目前尚缺乏完善的无形资产
交易市场体系,缺少参照物及必要数据,不宜采用市场法评估技术类资产的价值。
经了解企业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申请中的发明专利,主要运用于企业的研发
中,不能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因此不适用收益法。
因此对企业拥有的专利、专利申请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采用成本法评估,即以无形
资产开发过程中的投入及合理利润作为重置成本,并扣除贬值因素来确定其价值。
有部分软件和软件著作权作为企业《海上风电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提升工程论证研
究》(项目编号:2021110Z)课题研究的成果文件。根据《自立科技研发专项项目任
务书》4.3 知识产权归属约定,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按照“归属明确、利于转化、
资源共享”原则,确定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由集团和参研单位共有。企业与集
团共有的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 类型 名称 申请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首次发表日期 开发完成日期
一种风电项目的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
统
一种海上风电场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
划系统
一种冰激海上风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风
的自动计算系统
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1-贬值率)×共同持有比例
重置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资金成本+合理利润
本次评估的合理利润率根据《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 2021》电力生产业成本费用利
润率平均值 7.20%。
例 1、软件著作权:一种海上风电场海缆路径自动规划系统(明细表序号 2)
-32-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说明
类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集团共同共有)
开发完成日期:2021 年 5 月 11 日
首次发表日期:2021 年 7 月 8 日
(1)重置成本的确定
软件著作权的重置成本直接包含所消耗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及合理利润,经调
查,重置成本直接成本包含所消耗的人工劳动费用、材料费;间接成本为申请、代理
费等。
人工费=人工单价×人数×工时=21,900.00 元×3 人×3 个月=197,100.00 元;
材料费= 1,503.00 元;
(经与企业科研管理人员沟通,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
资产主要系软件著作权,在研发过程中主要运用的是电脑。本次考虑客观的电脑每月
折旧额计院研发人员使用的设备成本。即按照一台电脑 6000 元,折旧年限 3 年,每月
折旧额 167 元,故所需的材料=3 人×3 个月×167=1503 元。)
申请费:250 元/件;
代理费:800.00 元/件;
成本=197,100.00+1,503.00+250.00+800.00= 199,653.00 元
资金成本= (197,100.00+1,503.00)×3.8%÷12×3÷2= 943.36 元
开发利润=199,653.00×7.2%=14375.02 元
重置成本=199,653.00+943.36+14,375.02= 214,971.38 元
(2)贬值率的确定
贬值率=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开发完成日期 2021 年 5 月 11 日,经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的法定保护期为 50 年,由于企业所处行业技术发展较快,故经济使用年限取 20 年。
贬值率=(240-233)个月/240 个月
=2.92%
(3)评估值
评估值=214,971.38×(1-2.92%)
=208,694.00 元(取整)
(4)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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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说明
因委评的软件著作权与集团共有,因此,考虑 50%的持有比例。
故委评的软件著作权评估值为 104,347.00 元。
其余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详见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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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说明
第五节 资产基础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得出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
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东权益账面值 149,830.64 万元,评估值 208,916.19
万元,评估增值 59,085.55 万元,增值率 39.43%。其中:总资产账面值 150,294.30
万元,评估值 209,379.85 万元,评估增值 59,085.55 万元,增值率 39.31%。负债账
面值 463.66 万元,评估值 463.66 万元,无增减变动。
-35-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说明
第四章 不采用第二种方法的理由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4 月,作为持股平台公司,主要为
下属企业的运营提供保障,成立至今无主营业务收入,偶尔发生的也仅为咨询收入,
同时,该咨询业务也非企业设立的主要经营目的,仅为偶然性发生,因此对未来的收
入无法准确的预测,且下属正在经营中的企业本次均已采用收益法评估,故本次对于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不在采用收益法评估。
同时,作为持股平台公司,和目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一定的差异性,一般上市
公司均是集团化运营,评估人员通过查询,资本市场几乎没有纯单独持股平台的上市
公司存在,因此本次缺乏可比性,故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综上所述,本次对被评估单位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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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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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说明
第四部分 评估结论及分析
一、 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我们本着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及执行了必要
的评估程序,在本报告所述之评估目的、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下,得到被评估单位股
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得出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
日的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东权益账面值 149,830.64 万元,评估值 208,916.19
万元,评估增值 59,085.55 万元,增值率 39.43%。其中:总资产账面值 150,294.30
万元,评估值 209,379.85 万元,评估增值 59,085.55 万元,增值率 39.31%。负债账
面值 463.66 万元,评估值 463.66 万元,无增减变动。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
二、 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主要增减值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37-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说明
序号 项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 127,868.44 万元,评估值为 186,615.41 万元,增值 58,746.97
万元。增值的原因系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导致。
无形资产账面值 0.00 万元,评估值为 338.58 万元,增值 338.58 万元,评估增值
主要系将费用化的软件以及软件著作权评估入账导致。
三、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溢价(或者折价)以及流动性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不涉及控股权溢价或者少数股权折价。
同时,鉴于市场交易资料的局限性,本次评估结论也未考虑也因缺乏流动性因素对评
估结论的影响。
-38-
资产评估说明附件一: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委托人
委托人一
企业名称: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7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836634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上川路 361 号
法定代表人:周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 73,624.9883 万元整
核准日期:2019 年 11 月 18 日
营业期限:1997 年 5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从事建筑科技、船舶科技、海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投资管理,船舶海洋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规划施工一体化,建设工程专
业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委托人二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46X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法定代表人:雷凡培
注册资本:人民币 6,300,000 万元整
营业期限:2017 年 12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以舰船等海洋防务装备、水下攻防装备及其配套装备为主的各类军品科研
生产经营服务和军品贸易;船舶、海洋工程等民用海洋装备及其配套设备设计、制造、销
售、改装与维修;动力机电装备、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环境工程、新材料以及其它民用
和工业用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投资;组织子企业开展核动力
及涉核装备、新能源、医疗健康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其销售、维修、服务、投资;
组织子企业开展金融、证券、保险、租赁等生产性现代服务业;船用技术、设备转化为其
它领域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工程勘察设计、承包、施工、设备安装、监理;资本投资、
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物流与物资贸易;物业管理;进
出口业务;国际工程承包。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
企业名称: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电发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29T525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 38 号 1 幢 4
层 409-98 室(集群注册)
法定代表人:吴兴旺
注册资本: 149,818.44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14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4 月 14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力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及管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
工程总承包(待取得相关建筑业资质后开展经营业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科技开发与咨询
服务;电力及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设备、装备、检测仪器及零部件等商品的进出口和自有
技术的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
际招投标工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团风电建设有限公司及相关事项的批复》(中船战发〔2020〕932 号), 同意设立中国船
舶集团风电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80 亿元,其中中船重工集团以对中船风电投资
约 69.10%股权(对应出资额 69,142.90 万元)作价约 4.84 亿元出资,重庆船舶工业以对
中船风电投资约 30.90%股权(对应出资额 30,857.10 万元)作价约 2.16 亿元出资,中
国海装以对中船风电工程 86.67%股权(对应出资额 13,000 万元)作价约 1.30 亿元出资
(以上股权作价部分实际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以评估备案值为准),中船投资公司以 2.50 亿
元现金出资(实际持股比例以评估备案值为准)。
团风电建设有限公司更名的批复》(中船战发〔2020〕1220 号),同意中国船舶集团风电
建设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同意登记企业名称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限公司拟以所持中船海装(北京)
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出资项目涉及的中船海装(北京) 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 月 31 日,中船风电投
资的全部股东权益为 77,957.98 万元,评估值为 107,711.35 万元。
同日,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资评报字[2021]049 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
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所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天津)海上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出
资所涉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天津)海上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 月 31 日,中船风电工程的全部股
东权益为 14,007.15 万元,评估值为 17,107.09 万元。
完成设立登记。
表》(1581CSSC2021001),中船风电工程完成评估备案并取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表》(1703CSSC2021002)。
船投资公司签署《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注册资本为 149,818.44 万
元,其中中船重工集团以中船风电投资 69.1429%股权作价 74,474.75 万元出资,重庆船
舶公司以中船风电投资 30.8571%股权作价 33,236.60 万元出资,中国海装以中船风电工
程 100%股权作价 17,107.09 万元出资,中船投资公司以现金 25,000 万元出资。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所占比例(%)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74,474.75 股权 49.71
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 货币 16.6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重庆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33,236.60 股权 22.1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17,107.09 股权 11.42
合计 149,818.44 100.00
根据公司提供的中船风电投资、中船风电工程工商登记资料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核查, 中船重 工集团用以出 资的中 船风电投资约 69.10% 股权(对应 出资额
万元)均已变更至公司名下,中船风电投资、中船风电工程已成为中船风电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单,2021 年 6 月 10 日,中船风电收到了
中船投资公司支付的 2.50 亿元注册资本。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船风电未发生过股东、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重大事项的变
化。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4 月。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近三年财务状况(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0.00 0.00 150,294.30
负债 0.00 0.00 463.66
股东权益 0.00 0.00 149,830.64
项 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0.00 0.00 94.34
营业利润 0.00 0.00 15.97
净利润 0.00 0.00 12.20
近三年财务状况(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91,510.81 718,167.05 622,627.06
负债 606,889.00 628,814.97 496,171.57
股东权益 84,621.81 89,352.08 126,455.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4,621.81 89,352.08 123,445.49
项 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36,047.11 111,924.70 99,471.28
营业利润 2,992.29 5,569.13 10,389.93
净利润 798.45 4,974.17 11,093.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7.87 4,974.17 11,093.41
上述数据,摘自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本次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均为无保留意见。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税率为 6%、13%,城
市维护建设税为 7%,教育税附加为 3%,地方教育税附加为 2%,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委托人一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受让方,委托人二系被评估单位股东,
持有其 49.71%股权。
二、 关于评估目的的说明
根据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及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方案
预审核的请示》
(中船资呈【2022】349 号)文件,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重庆船舶工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88.58%股权,本次评估为
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提供价值参考。
该经济行为已经获得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及中国船舶集
团有限公司(中船资呈【2022】349 号)文件的批准。
三、 关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说明
本次评估对象系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
评估前,母公司总口径总资产 1,502,943,028.31 元,其中:流动资产 224,258,628.31
元、非流动资产 1,278,684,400.00 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278,684,400.00 元),负债
评估前,合并口径总资产 6,226,270,626.02 元,其中:流动资产 2,087,407,241.78
元、非流动资产 4,138,863,384.24 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467,659,946.63 元,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 85,600,500.00 元,固定资产 2,584,746,945.16 元,在建工程 520,347,371.91
元 , 使 用 权 资 产 395,799,331.70 元 , 无 形 资 产 49,179,316.46 元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负债 4,961,715,733.42 元,所有者权益 1,264,554,892.60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 1,234,454,892.60 元)。
上述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专项审计报告,均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次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如下:
序 备注
公司名称 层级 股权类型
号
序 备注
公司名称 层级 股权类型
号
司(中船润泽沽源新
能源有限公司(筹),
中船风电股权占比
新能源有限公司 持
有沽源盛高 100%,
因此中船北京间接
持有 65%)
其他权益工具,未纳
入合并范围
其他权益工具,未纳
入合并范围
其他权益工具,未纳
入合并范围
(1)账面资产是否根据以往资产评估结论进行了调账。
无。
(2)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风电发展账面申报的账面未反映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明细如下:
序号 类型 名称 申请号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备注:其中序号 2,系与集团共有的无形资产。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首次发表日期 开发完成日期
一种风电项目 中国船舶集团
软著登字第
估系统 公司
一种储能容量 中国船舶集团
软著登字第
动计算系统 公司
一种风电安装
中国船舶集团
平台人员逃生 软著登字第
路线自动规划 8393183 号
公司
系统
一种海上风电 中国船舶集团
软著登字第
动规划系统 公司
一种基于威布
中国船舶集团
尔分布参数的 软著登字第
风电场发电量 8471928 号
公司
计算系统
一种冰激海上 软著登字第 中国船舶集团
风电基础疲劳 8472503 号 风电发展有限
损伤的自动计 公司
算系统
备注:其中序号 1、4、6 系与集团共有的无形资产。
(3)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无。
(4)说明租赁资产的类型、数量
租金价格为 2,417,030.00 元。
租金价格为 1,216,180.00 元。
(5)本次评估前是否存在不良资产核销或者资产剥离行为等。
无。
四、 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评估基准日是在综合考虑经济行为实施的需要、会计期末资料提供的便利、被评估单
位的资产规模、评估工作量及预计所需时间,以及评估基准日前后利率和汇率的变化情况,
由资产评估师与委托人协商后确定。
五、 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重工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2020 船财贷字第 203 号、2020 船财贷字第 255
号)提供保证担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800,000,000.00 元,担保日期自 2020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止。
除此以外,委托评估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未决法律诉讼、或有负债等对评估结果会产
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 资产负债清查情况
在进行资产评估清查申报前,公司组织了包括财务、存货、固定资产等专业人员对评
估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清查核实。清查盘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统一核对
账、卡、物,力求做到准确、真实、完整。并根据清查核实后的资产及负债数额填报规定
式样的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所有明细表的累计数与资产负债表对应科目的余额轧平。
公司承诺向评估机构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均为真实,并依法承
担相应的责任。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列入清查范围的资产和负债有:
单位:元
序号 项 目 账面价值 序号 项 目 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无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变质等不良资产情况。
七、 已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清单
第 1 页,共 19 页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1
共 1 页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小敏
第 2 页,共 19 页
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2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小敏
第 3 页,共 19 页
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小敏
第 4 页,共 19 页
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3
共 1 页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编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负责人:刘臻
第 5 页,共 19 页
货币资金评估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3-1
共 1 页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编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第 6 页,共 19 页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3-1-2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评估基准日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币种 外币账面金额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备注
汇率
合计 163,378,371.89 163,378,371.89 0.00 0.00
第 7 页,共 19 页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3-1-3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评估基准日汇
序号 名称及内容 用途 币种 外币账面金额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备注
率
合计 2,649,000.00 2,649,000.00 0.00 0.00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 2,649,000.00 2,649,000.00 0.00 0.00
第 8 页,共 19 页
预付款项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3-7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收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业务内容 发生日期 账龄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备注
合计 1,667,295.00 1,667,295.00 0.00 0.00
租金 2021-12-24 0-6个月 1,667,295.00 1,667,295.00 0.00 0.00
第 9 页,共 19 页
其他应收款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3-8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欠款单位(人)名称(结算对
序号 业务内容 发生日期 账龄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备注
象)
合计 56,451,663.65 56,451,663.65 0.00 0.00
往来款 2021-12-31 0-6个月 100,000.00 100,000.00 0.00 0.00
往来款 2021-12-31 0-6个月 200,000.00 200,000.00 0.00 0.00
往来款 2021-12-31 0-6个月 300,000.00 300,000.00 0.00 0.00
往来款 2021-12-31 0-6个月 200,000.00 200,000.00 0.00 0.00
保证金 2021-06-25 6个月以上,1年以内 10,000,000.00 10,000,000.00 0.00 0.00
第 10 页,共 19 页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3-13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及内容 发生日期 结算内容 成本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备注
合计 112,297.77 112,297.77 0.00 0.00
第 11 页,共 19 页
非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4
共 1 页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编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负责人:刘臻
第 12 页,共 19 页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4-6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协议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备注
期限
合计 1,278,684,400.00 1,866,154,106.67 587,469,706.67 45.94
第 13 页,共 19 页
无形资产评估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4-15
共 1 页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编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第 14 页,共 19 页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4-15-3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预计使 尚可使用年
序号 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 取得日期 用年限 原始入账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备注
限
合计 0.00 3,385,815.00 3,385,815.00 0.00
第 15 页,共 19 页
流动负债评估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5
共 1 页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编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负责人:刘臻
第 16 页,共 19 页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5-8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结算内容 发生日期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备注
合计 36,580.63 36,580.63
第 17 页,共 19 页
应交税费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5-9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征税机关 发生日期 税费种类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备注
合计 180,646.74 180,646.74
第 18 页,共 19 页
其他应付款评估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5-10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户名(结算对象) 发生日期 业务内容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备注
合计 4,419,406.16 4,419,406.16
第 19 页,共 19 页
所有者权益表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表7
共 1 页 第 1 页
被评估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项目负责人:刘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