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生堂: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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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管线,实现产业链的协
同和延伸。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
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明红           陈明宇            强欣荣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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