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补充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6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被冻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纵科技”)于 2022 年
公告》。公司通过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被委托人进行核实了解,现对
其持有公司部分股票被冻结的原因进行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事项的背景情况
升市场竞争力与经济效益,与北京鑫乐诚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乐诚
公司”)分别在 2021 年 4 月 14 日签订、2021 年 7 月 5 日签署了《委托经营协
议》及《委托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引入鑫乐诚公司作为管理团队,同时鑫乐
诚公司为天津茂联提供 3 亿元的流动资金,以实现天津茂联及其工厂镍生产线、
钴生产线的设备改造、产能提升、成本控制的目的。为保证前述目的的实现,
                                 《委
托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为鑫乐诚公司设置了相应的经营目标。刘泽刚为《委托
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天津茂联应承担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标,造成持续亏损,严重背离《委托经营协议》及《委托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订立目的,不但未能实现经营局面的扭转,甚至拖欠工人工资及供应商款项,
给天津茂联造成严重损失,上述协议目的无法实现。
  基于上述事实,天津茂联于 2022 年 7 月 10 日依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
定,正式通知鑫乐诚公司解除《委托经营协议》及《委托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涉及诉讼的情况
  鑫乐诚公司因天津茂联解除《委托经营协议》及《委托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
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泽刚持有
的合纵科技 38,300,334 股股份进行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泽刚先生及公
司尚未收到起诉文件,目前尚不知悉具体信息。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冻结事项
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合纵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