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2-10-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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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5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公告编号:2022-062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十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
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马书龙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2 年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马书龙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
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
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征集
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公司名称: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捷安高科
  股票代码:300845
  法定代表人:郑乐观
  董事会秘书:王建军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133 号
  联系电话:0371-86589303
  联系传真:0371-60937778
  电子邮箱:dongshihui@jiean.net
  邮政编码:450001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1)。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下:
  马书龙,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4 月就职于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担任资料员;1987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主任;2003 年 6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郑
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永煤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7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马书龙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
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2 年 10 月 11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12 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提交本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签收授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明、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
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原件;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管理
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为:
  收件人:证券事务管理部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33 号
  邮政编码:450001
  电话:0371-86589303
  传真:0371-6093777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马书龙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
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马书龙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
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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