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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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22-058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1-014 号公告)。拟
用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下同)的自有资
金及自筹资金,以不超过 24.97 元/股(含,下同)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回购股份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4 日刊登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2-016 号公告)。拟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止。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4 月 7 日披露了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请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7 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1-025
号公告。
        (二)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00,030,02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48%,回购最高价格 19.62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6.70 元/股,回购
     均价 10.0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000,155,565.40 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1-021 号公告。
        经公司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
     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回购实施完成公告前一日期间买卖本
     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姓    股东性    买卖时      买卖   买卖数     当前持              备注
 名       质        间    方式 量(股) 有数量
周雪林    高 级 管 2021 年 卖出      20000     0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
       理人员    9 月 23                      六次临时董事会,聘任周雪林为公司副总
              日                           经理。周雪林在受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后,未买卖公司股份。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00,030,021 股,现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后续用途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
     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
     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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