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交易
的交易方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该等
关联交易的文件后,于事前认可了该等关联交易,并在参与了董事会会议对该等
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
决程序合法、规范;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本次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内容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王全弟 郭华平 谢 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