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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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不超过 120,000,000 股(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
控制人曹积生先生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特
定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
持有公司 41.14%股份;曹积生先生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比例不低于 30%。因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尚未确定,预计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存在增
加的可能。
  同时,鉴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且其已承诺①本次非公
开发行结束之日,若本人及一致行动人较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前
十二个月,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本人认购的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②反之,本
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若本人及一致行动人较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
之日前十二个月,增持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本人认购的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免
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在认
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时,免于以要约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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