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 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金融债务重组方案正式表决通过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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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2-03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金融债务重组方案正式表决通过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债权人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次会议,
表决通过了《东旭集团金融债务重组方案》(以下简称“《债务重组方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东旭集团金融债务重组事项概述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建设的方针
政策,东旭集团在河北省委省政府、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的
指导下,采取综合措施,以时间换空间,实施金融债务重组,化解金融风险。债
务重组方案约定,东旭集团对全部金融债务“不打折、不逃债”,风险不外溢。
   东旭集团本次金融债务重组,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
行、中国证监会印发的《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银保监发[2020]57
号)的规定执行。
   东旭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6.25%的股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4.47%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20.72%的股权,为公司
控股股东。公司为东旭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上市公司,未来偿付对外金融债务
适用本次《债务重组方案》。
   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东旭集团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并行参与本次债务重组。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不属于金融
债务,不适用本次债务重组方案。财务公司执行重组方案对其缓解流动性风险、
恢复市场信用、改善融资能力、满足上市公司提款需求有所帮助。但是,上市公
司具体提款安排仍需要结合财务公司后续经营和资金情况确定。
   二、东旭集团金融债务重组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方案》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
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债务重组方案》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金融债务共计约 200 亿元,适用本次《债务重组方案》,公司将通过延
长偿债期限、降低利率等多种方式予以实施。该债务重组方案的通过、实施为公
司经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利于公司信用的恢复及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善,将
整体减轻公司偿债压力。经初步估算,预计每年减少公司财务费用 7-9 亿元(具
体影响金额以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
积极影响,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请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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