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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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53    证券简称:中科江南         公告编号:2022-037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支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北
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
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的通知》(粤国资函〔2019〕968 号)
《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
(粤国资函〔2020〕20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经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2-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经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2-04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
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经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2-044)。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认
为:列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2-042)。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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