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文渊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
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 11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人数 3 人),公司独立董事郑梅莲女士、刘思跃先生、陈建兴先生以通讯
方式进行参会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文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亚
惠女士列席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
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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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蓝海华
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等;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其他相关协议;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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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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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
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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