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2-051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378,160 股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建研院”)于
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
益数量比例 30%。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即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届满。
(二)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是否满足
序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
号
的说明
是否满足
序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
号
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考核年度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
生所述任
一情形,满
足行权条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激励对象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述任一情
形的; 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
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
公司 2021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不考
虑股权激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励成本影
第一 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增 响下的扣
个行 长率不低于 10.00%;2021 年度净利润不 除非经常
权期 低于 13513.97 万元 性损益的
第二 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度增 净利润为
首次授予的股票
个行 长率不低于 20.00%;2022 年度净利润不 13,708.54
期权
权期 低于 14742.52 万元。 万元,增长
第三 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度增 率为
个行 长率不低于 30.00%;2023 年度净利润不 11.58%,满
权期 低于 15971.06 万元。 足行权条
件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行权
期获授的可行权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是否满足
序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
号
的说明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
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本次期权
激励计划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 授予人数
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 191 人,其
中 9 人已离
例。 职。参与考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 核的 182 名
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中,2 人为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 合格,6 人
为良好,
D-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 174 人为优
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行权比例: 秀。满足全
部或部分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 绩效评定 A B C D
行权比例 100.00% 80.00% 70.00% 0.00%
综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
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0%。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公司将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82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相关行权事宜。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为
(三)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办法
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9 月 29 日
(二)行权数量:2,378,160 份
(三)行权人数:182 名
(四)行权价格:4.82 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
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
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八)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的股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票期权数量 权总数的比例 告日公司股本总
(万股) (%) 额的比例(%)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
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237.816 28.23% 0.47%
(182 人)
合计 237.816 28.23% 0.47%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182名激励对象均满足《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权条件。董事会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经成就。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关于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
关于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的继续
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成就,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