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2-L04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22年9月14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9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会议
室。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纪晓文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
股份113,871,9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9704%。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17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9,300,30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
股份的2.5295%。
(九)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宋怡律师、岳春燕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下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9月14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9,374,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300,3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宋怡律师、岳春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