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凡拓数创 股票代码:301313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 117 号 2701、2703、2704、2705、2706、270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零二二年九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26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十一、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凡拓数创股票将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
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
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本次发行前新三板阶段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部分股东,因尚无法取得联系或
未能及时确认其证券托管席位代码等原因,其所持有的本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发行人股票将暂托管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处,涉及相关股份托管事宜可与
中信建投联系。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
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价格为 25.25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
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
引》(2012 年修订),凡拓数创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5.80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T-4 日), 发行人 A 股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
下:
扣非前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非后 EPS 票收盘价 市盈率-扣非 市盈率-扣非
EPS(元
(元/股) (元/股) 前(2021 年) 后(2021 年)
/股)
丝路视觉 300556.SZ 0.6012 0.5137 18.24 30.34 35.51
华凯易佰 300592.SZ -0.3023 -0.3437 14.99 - -
风语筑 603466.SH 0.7333 0.6876 11.84 16.15 17.22
平均值 23.24 26.36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
注 3:市盈率计算均值时剔除华凯易佰。
本次发行价格 25.25 元/股对应的 2021 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
摊薄后市盈率为 39.61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4 日发布的行业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45.80 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平均扣
非后静态市盈率 26.36 倍,超出幅度为 50.27%,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
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公司连续为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海阳亚沙会会场展馆提
供数字创意展示服务。公司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评定为“广州市著名商
标”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17 年公司被广东省著名商标委员会评为
“广东省著名商标”;2018 年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2017-2018 年度中国建筑
装饰行业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展陈空间类)”;2020 年获得中国建筑装饰
协会、创新中国空间设计艺术大赛组委会颁发的“2020 年度中国十大设计领军机
构”。另外,公司始终重视“凡拓数创”品牌的建设,积累了良好的口碑,不断增加
战略合作客户,长期服务于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国内前 100 名的房地产企业、
政府及事业单位等优质客户,公司品牌优势进一步得以体现。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始终注重技术创新和软件开发。从硬件上来看、公司
设有专门的研发中心,每年投入大量的研发资金支持研发工作;从制度上来看,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中心运营管理机制、质量管理机制、人才激励制度等。
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提高方案设计和项目实施能力,打造了广州国家档
案馆、深圳智慧龙岗展示体验中心、中建三局企业馆、贵州移动 5G 体验厅等多
个标杆性展馆。利用技术优势,公司将更多的创意转化为数字视觉产品和服务,
根据不同应用领域的客户需求提供数字创意综合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公司
经营效率。
公司不断强化研发能力并将技术成果转化。公司近年来相继完成 360 全景互
动系统、展厅智能控制系统、三维智慧城市 VR 互动软件、基于云计算的三维数
字沙盘、AR 智能互动软件等多个研发项目。公司拥有 3 个发明专利、6 个实用
新型专利、10 个外观设计专利和 322 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经过十余年的沉淀,公司积累了不同行业的数字创意应用经验,并开发了丰
富的客户资源。公司服务存量客户数量众多,其中包括广州市规划局、广州市国
家档案馆、天河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建一局、南方电
网、万科、索菲亚、TCL、OPPO、恒大集团、富力地产、碧 桂 园集团等知名客
户。丰富的客户资源与不同行业的数字创意应用经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客户服务方面一直坚持“三高一新”原则。“三高”即高科技、高效
率、高利用率,“一新”指新创意。
高科技:公司紧跟数字多媒体技术发展潮流,结合专业的科研团队,综合运
用数字多媒体的特点及优势,不断创新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高效率:产品设计制作周期短、服务热情快速高效,在保证效率的同时强调
客户体验。公司拥有专业的设计实施团队,从前期策划,到进场实施、系统集成
以及售后服务实现一站式服务,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高利用率:通过新一代的技术和系统,将视觉创意为客户有层次、有重点、
立体地呈现,提高客户空间和资金的利用效率。
新创意:个性化设计与服务,产品差异化。公司主打定制化服务,根据不同
的客户需求进行量身定制,避免同质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公司作为典型的以人力资源为主要生产要素的现代服务型企业,推行以人为
本的管理制度,高度注重人才的任用、晋升和培养,给予员工良好的职业发展机
会。公司管理层重视人文关怀和企业文化建设,鼓励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互动,为
员工搭建各种形式的分享交流平台,真正做到人才的聚合发展。公司根据行业和
自身的实际情况,推行符合企业发展的薪酬政策,实行股权激励,提高员工的积
极性和参与感。同时,公司也十分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与高等院校签订人才
供需合作意向书,保证公司及时补充年轻的创意人才。
近几年公司已经步入稳定发展阶段,经营规模和员工数量显著提升。2019 年
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在职员工分别为 1,023 人、1,145 人和 1,162 人,
人员持续增长。公司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人数稳定,形成了高素质、稳定的专业团队,成为公司核心竞
争优势和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跌幅限制为 36%,次交易
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
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02,333,4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
量为 24,262,576.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
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
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
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需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
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
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
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
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
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
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创新风险
公司业务开展以创意设计为基础,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融合高水平的数字技术
并提出个性化的创意设计方案。如果公司不能快速把握市场变化,快速响应客户
需求并提供个性化、高质量的数字创意服务,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公司
可能面临客户流失,或不能获取不断增长的客户,继而引发公司收入规模和竞争
力下降的风险。
同时,由于数字创意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多媒体终端的智能化、数字创意技术
的网络化、多元化等特点,相关技术正处于蓬勃发展期,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持续
而准确的研发来把握行业技术的革新方向,或研发成果不能顺利转化,则会对公
司的技术、产品竞争力乃至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规模扩大引致的大型项目管理的风险
随着计算机技术在下游领域的深入应用,单个数字创意项目特别是数字展示
及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大型数字创意应用项目对公司的技术、创意、
质量与时间控制、项目组织、项目间的协调、资金实力、风险承受能力、成本控
制等多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出现大项目管理不善的情形,将会对
经营效益和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业绩波动及下滑的风险
公司未来盈利的实现受到市场环境、行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管理层经营
决策、募投项目实施、新冠疫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若出现市场竞争的加剧、
市场需求变化、公司研发能力无法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等情况,将对公司盈利能力
的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数字创意产业在我国尚处于快速发展期,数字创意产品市场内企业众多,竞
争激烈;数字一体化解决方案市场虽然门槛相对较高,但由于其涵盖面较广,包
括数字内容制作、硬件的采购与软件集成、装饰装修、展陈及艺术品等方面,涉
及上述服务的相关企业在其战略指导下、在技术、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均可能向数
字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方向转变,该市场面临跨行业竞争的情况。随着市场竞争的
加剧,如果公司在未来发展中未能紧跟市场需求,及时提高竞争力及市占率,将
有可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四)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数字创意产业企业较多且规模普遍不大,市场集中度不高,行业竞争较为激
烈。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全面覆盖静态数字创意、动态数字创意和数字展示及系统
集成服务的上规模企业不多,高端市场竞争相对有序。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8.78%、37.55%和 38.42%。公司毛利率受到公司产品结
构、下游市场景气度、人力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幅度,而且随着毛
利率相对较低的数字展示及系统集成服务收入占比的提高和人工成本的提升,公
司综合毛利率水平存在下降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万元、28,918.70 万元和 32,721.2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5.52%、44.26%
和 50.03%。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
增加。由于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且增长压力大,客户现金流紧张,付款周期延长,
这些导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如果将来主要欠款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出现
经营危机或者信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加大公司应收账款坏账风险,从而对
公司的经营稳定性、资金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2〕1306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972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凡拓数创”,证券代
码为“30131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 24,262,576.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2 年 9 月 30 日
(三)股票简称:凡拓数创
(四)股票代码:30131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02,333,400.00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5,583,400.00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4,262,576.00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8,070,824.00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
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
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函”以及“二、关于减持价格及股份锁定进一步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
承诺函”以及“二、关于减持价格及股份锁定进一步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
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
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
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
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量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
项目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比例
(股) 易日顺延)
伍穗颖 27,938,760 27.3017% 2025 年 9 月 30 日
万向创业投资股份公司 3,800,000 3.7134% 2023 年 9 月 30 日
广州津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698,000 3.6137% 2025 年 9 月 30 日
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中科浏阳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柯茂旭 2,106,000 2.058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杜建权 1,767,000 1.7267% 2023 年 9 月 30 日
广州安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81,980 1.6436% 2023 年 9 月 30 日
彭一丹 1,544,873 1.5096% 2023 年 9 月 30 日
广州天河中科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中山中科南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74,000 1.3427%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筠 1,322,720 1.2926% 2025 年 9 月 30 日
广东德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00,000 1.1726%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粉丹 1,140,000 1.114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昱 960,000 0.9381%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琪 845,000 0.8257% 2023 年 9 月 30 日
林少新 792,000 0.7739% 2023 年 9 月 30 日
首次
彭晴吟 750,000 0.73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公开
发行 深圳市诚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 0.684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前已 李祺燮 621,770 0.6076% 2023 年 9 月 30 日
发行
伍穗锐 583,000 0.5697% 2023 年 9 月 30 日
股份
苏鹏 513,708 0.5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0.4886% 2023 年 9 月 30 日
广州创星客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王建平 450,000 0.4397%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铭 450,000 0.4397% 2023 年 9 月 30 日
卓曙虹 426,258 0.4165%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晓东 376,272 0.3677%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泳 367,073 0.3587% 2023 年 9 月 30 日
徐虔 365,000 0.3567% 2023 年 9 月 30 日
郑红玉 350,000 0.34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晟川私募基金(泉州)有限公司-晟川永
晟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朱素英 333,000 0.3254% 2023 年 9 月 30 日
广州证券-中信证券-广州证券新兴 1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张惠琼 327,000 0.3195% 2023 年 9 月 30 日
徐圣江 327,000 0.3195%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永强 319,000 0.3117% 2023 年 9 月 30 日
郑奇枫 311,400 0.3043% 2023 年 9 月 30 日
梁桂芳 310,885 0.3038% 2023 年 9 月 30 日
谭昀庭 310,885 0.3038% 2023 年 9 月 30 日
胡元星 300,000 0.2932% 2023 年 9 月 30 日
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0.2932% 2023 年 9 月 30 日
徐贤标 260,000 0.2541% 2023 年 9 月 30 日
苏金全 258,000 0.2521% 2023 年 9 月 30 日
程敏锋 250,000 0.2443% 2023 年 9 月 30 日
黄长 246,000 0.2404% 2023 年 9 月 30 日
沈泉荣 201,000 0.1964%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金香 201,000 0.1964% 2023 年 9 月 30 日
珠海普阳鸿蒙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 0.1954% 2023 年 9 月 30 日
黄健龙 184,000 0.1798%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新悦 180,000 0.175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庄佳 164,000 0.1603%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赵秀杰 156,800 0.1532%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艳 148,202 0.1448% 2023 年 9 月 30 日
林日新 145,000 0.1417% 2023 年 9 月 30 日
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福建匹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匹克投资趋
势1号
珠海市诚隆飞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叶青 120,287 0.1175% 2023 年 9 月 30 日
吴宇钊 113,000 0.1104% 2023 年 9 月 30 日
石惠琼 105,699 0.1033% 2023 年 9 月 30 日
周婉蓉 104,569 0.1022% 2023 年 9 月 30 日
孙振 100,000 0.0977% 2023 年 9 月 30 日
韩炜光 100,000 0.0977%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晓波 100,000 0.0977% 2023 年 9 月 30 日
宋立峰 100,000 0.0977% 2023 年 9 月 30 日
詹炳坤 96,000 0.0938%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伟标 94,236 0.0921% 2023 年 9 月 30 日
方图 93,439 0.0913% 2023 年 9 月 30 日
温丰 92,894 0.0908% 2023 年 9 月 30 日
林正昱 85,638 0.0837%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斌 85,000 0.0831%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杨旭 80,000 0.0782% 2023 年 9 月 30 日
童少文 80,000 0.0782%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杨思聪 80,000 0.0782% 2023 年 9 月 30 日
钱祥丰 73,000 0.0713% 2023 年 9 月 30 日
汪苏华 70,000 0.0684%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秋明 65,869 0.0644%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建新 65,839 0.0643% 2023 年 9 月 30 日
郑思旺 65,000 0.063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朱丽莎 61,000 0.0596% 2023 年 9 月 30 日
梁润荣 60,000 0.0586% 2023 年 9 月 30 日
黄劲平 60,000 0.0586% 2023 年 9 月 30 日
于海波 60,000 0.0586%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好意 60,000 0.0586%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新杰 60,000 0.0586%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纪伟 60,000 0.0586% 2023 年 9 月 30 日
唐淑容 59,700 0.0583%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雄豹 56,300 0.0550% 2023 年 9 月 30 日
谢毅 56,000 0.0547% 2023 年 9 月 30 日
郑莉 54,644 0.0534% 2023 年 9 月 30 日
胡金花 54,620 0.0534% 2023 年 9 月 30 日
章兴龙 52,623 0.0514% 2023 年 9 月 30 日
徐洁 50,678 0.049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梁金海 50,445 0.04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徐晓冬 50,000 0.0489%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丽萍 50,000 0.0489% 2023 年 9 月 30 日
罗华颖 50,000 0.048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周昊 50,000 0.0489%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杨亮 50,000 0.0489% 2023 年 9 月 30 日
田野 50,000 0.0489%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一丁 50,000 0.0489%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瑞仪 50,000 0.048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史煜 50,000 0.048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周毅 50,000 0.0489% 2023 年 9 月 30 日
蒋斌 49,000 0.0479%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丁惜刁 47,000 0.0459% 2023 年 9 月 30 日
罗志诚 45,000 0.044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杭奇东 44,586 0.0436% 2023 年 9 月 30 日
程宪合 43,000 0.04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傅蕾 42,100 0.0411%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昕宇 42,000 0.04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田叶芳 40,000 0.0391%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云鸿 40,000 0.0391% 2023 年 9 月 30 日
郭宜良 39,800 0.038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古碧华 39,738 0.0388%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迪 38,087 0.0372% 2023 年 9 月 30 日
叶莉 38,081 0.0372% 2023 年 9 月 30 日
谢江夏 37,000 0.0362% 2023 年 9 月 30 日
莫梓良 37,000 0.0362%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晓发 36,496 0.0357% 2023 年 9 月 30 日
高飞 36,000 0.0352%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春明 36,000 0.0352%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伟江 35,000 0.0342%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杰梅 35,000 0.0342%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杨金文 34,600 0.0338%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士琳 33,000 0.0322%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义珍 32,000 0.0313%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昂 30,700 0.0300% 2023 年 9 月 30 日
魏慧慧 30,000 0.02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高淦 30,000 0.02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齐明石 30,000 0.02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兴 30,000 0.02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马冰 30,000 0.02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周迪雅 30,000 0.02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廖文耀 30,000 0.02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周湘华 30,000 0.02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朱永锋 30,000 0.02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志鹏 30,000 0.02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马明敏 30,000 0.02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徐秀东 30,000 0.02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肖力 30,000 0.02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峰 30,000 0.0293% 2023 年 9 月 30 日
廖泉文 27,000 0.0264% 2023 年 9 月 30 日
廖菲 26,859 0.0262%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朱剑勇 24,254 0.0237%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丁君 24,000 0.0235% 2023 年 9 月 30 日
袁苑 22,000 0.0215%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亮 21,900 0.0214% 2023 年 9 月 30 日
肖凤银 20,350 0.019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包祥坤 20,000 0.019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戚光多 20,000 0.0195% 2023 年 9 月 30 日
唐建华 20,000 0.019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朱翠 20,000 0.0195%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珏 20,000 0.0195%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胜香 20,000 0.019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杜迎民 20,000 0.019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星海 20,000 0.0195% 2023 年 9 月 30 日
彭永村 19,870 0.0194%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越雅 18,000 0.0176%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保桢 18,000 0.0176% 2023 年 9 月 30 日
蒋科新 18,000 0.0176% 2023 年 9 月 30 日
曹美林 17,586 0.0172% 2023 年 9 月 30 日
祝小虎 17,000 0.0166% 2023 年 9 月 30 日
广汉市秦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17,000 0.0166% 2023 年 9 月 30 日
谭伟明 17,000 0.0166% 2023 年 9 月 30 日
金叠 15,000 0.0147%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昀 15,000 0.0147%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荣宏 14,682 0.0143%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岚君 13,925 0.0136% 2023 年 9 月 30 日
向科 13,200 0.01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建军 13,000 0.0127%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朱高翔 12,988 0.0127% 2023 年 9 月 30 日
许志舟 12,700 0.0124% 2023 年 9 月 30 日
史斌 12,364 0.0121% 2023 年 9 月 30 日
吴齐伟 12,088 0.0118%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杨建明 12,000 0.0117% 2023 年 9 月 30 日
翁晓静 12,000 0.0117% 2023 年 9 月 30 日
司徒敏 12,000 0.0117%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朱可铮 12,000 0.0117%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庆国 11,820 0.0116% 2023 年 9 月 30 日
梁荣登 11,400 0.0111%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朱朝霞 11,100 0.0108% 2023 年 9 月 30 日
梁睿 11,100 0.0108%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军祥 11,000 0.0107% 2023 年 9 月 30 日
何磊 11,000 0.0107%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志娟 11,000 0.0107%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杨韵倩 11,000 0.0107% 2023 年 9 月 30 日
郭太铭 11,000 0.0107%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虎生 11,000 0.0107%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卫 10,900 0.0107%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小青 10,694 0.01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费玲妹 10,645 0.0104% 2023 年 9 月 30 日
秦剑琴 10,500 0.0103%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政 10,300 0.0101% 2023 年 9 月 30 日
奚杰 10,100 0.0099% 2023 年 9 月 30 日
范墨君 10,082 0.0099%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水洲 10,000 0.0098% 2023 年 9 月 30 日
宋丹 10,000 0.0098%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清馨 10,000 0.0098%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杨鄂 10,000 0.0098% 2023 年 9 月 30 日
成华 10,000 0.0098%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欢 10,000 0.0098%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小三 10,000 0.0098%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赵汝楠 10,000 0.0098% 2023 年 9 月 30 日
阮正林 10,000 0.0098% 2023 年 9 月 30 日
潘晓聪 10,000 0.0098% 2023 年 9 月 30 日
兰冬 9,000 0.0088%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永进 8,999 0.0088% 2023 年 9 月 30 日
林昕晰 8,524 0.0083% 2023 年 9 月 30 日
彭金龙 8,500 0.0083%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朱红娟 8,000 0.0078% 2023 年 9 月 30 日
林志强 8,000 0.0078% 2023 年 9 月 30 日
高莉 8,000 0.0078%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小玲 7,999 0.0078%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志腾 7,225 0.0071%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会芹 7,019 0.0069% 2023 年 9 月 30 日
胡波 7,000 0.0068%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刚 7,000 0.0068%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朱朝琼 6,200 0.0061% 2023 年 9 月 30 日
周冬阳 6,000 0.005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叶正新 6,000 0.005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北京万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得富-
软财富时代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唐咏春 6,000 0.005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素雯 5,981 0.0058% 2023 年 9 月 30 日
周新凤 5,900 0.0058% 2023 年 9 月 30 日
桑继杰 5,312 0.0052% 2023 年 9 月 30 日
韩轶冰 5,200 0.0051%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彦荪 5,100 0.005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杨凯 5,001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吝玲菊 5,000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苏少军 5,000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班馨匀 5,000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高杰 5,000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文雄 5,000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黄伟东 5,000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伟文 5,000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峰 5,000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北京企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何燕 5,000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常玮 5,000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祥玲 5,000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卢晶 5,000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高国芳 4,998 0.0049%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杭朝强 4,928 0.0048% 2023 年 9 月 30 日
施万青 4,900 0.0048%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昃辰 4,800 0.0047% 2023 年 9 月 30 日
钱宏 4,704 0.0046%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丁凯军 4,640 0.004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方江丽 4,500 0.0044% 2023 年 9 月 30 日
侯儒波 4,500 0.0044%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明刚 4,200 0.0041% 2023 年 9 月 30 日
郭炳凌 4,081 0.0040% 2023 年 9 月 30 日
谢小兵 4,000 0.0039% 2023 年 9 月 30 日
龚汉民 4,000 0.003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良 4,000 0.0039%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吉昌 4,000 0.003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倩 4,000 0.0039%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杨永涛 4,000 0.0039%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振波 3,960 0.0039% 2023 年 9 月 30 日
曹卫宏 3,800 0.0037% 2023 年 9 月 30 日
邓海鹏 3,601 0.0035% 2023 年 9 月 30 日
广州市白云区华盛实业有限公司 3,600 0.0035% 2023 年 9 月 30 日
秦松涛 3,500 0.0034% 2023 年 9 月 30 日
曾范生 3,500 0.0034% 2023 年 9 月 30 日
姜姗 3,400 0.0033%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雅丽 3,330 0.0033% 2023 年 9 月 30 日
叶绍唐 3,008 0.00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学东 3,000 0.00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江广超 3,000 0.00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敏 3,000 0.00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志锋 3,000 0.00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邓京辉 3,000 0.00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宏开 3,000 0.00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文辉 3,000 0.00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邓小佳 3,000 0.00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樊键 3,000 0.00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袁志军 3,000 0.00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曹元平 3,000 0.00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谷勇 3,000 0.0029%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洪昌 2,907 0.0028% 2023 年 9 月 30 日
程宗毅 2,800 0.0027% 2023 年 9 月 30 日
于福田 2,800 0.0027% 2023 年 9 月 30 日
谢俊 2,800 0.0027% 2023 年 9 月 30 日
西安华众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00 0.0025%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陆甘孺 2,500 0.0024%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赵宇 2,500 0.0024% 2023 年 9 月 30 日
林芳 2,500 0.0024%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蓓 2,300 0.0022% 2023 年 9 月 30 日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99 0.0022% 2023 年 9 月 30 日
高展洪 2,100 0.0021% 2023 年 9 月 30 日
郭增虎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栋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伟凡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润养老润生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孙学冰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超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罗嘉晖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高志趣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蒋立汉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郑士秋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孙磊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袁再祥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盈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戴琳波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吴伟锋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涛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谢德广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姚文波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胡志芬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巢献忠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雪玲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珂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郭盛林 2,000 0.002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娴 1,915 0.0019%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朱海元 1,831 0.0018%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斌 1,800 0.0018% 2023 年 9 月 30 日
谢燕群 1,800 0.0018% 2023 年 9 月 30 日
曾祥荣 1,800 0.0018% 2023 年 9 月 30 日
田哲 1,733 0.0017% 2023 年 9 月 30 日
韩振勇 1,700 0.0017% 2023 年 9 月 30 日
曹慧娣 1,700 0.0017% 2023 年 9 月 30 日
黄云广 1,600 0.0016% 2023 年 9 月 30 日
徐荷媚 1,500 0.0015% 2023 年 9 月 30 日
高羽丹 1,500 0.001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潘志勇 1,500 0.001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欧阳鸥 1,497 0.0015% 2023 年 9 月 30 日
谢贤裔 1,300 0.0013% 2023 年 9 月 30 日
钟升华 1,246 0.0012% 2023 年 9 月 30 日
费顾茜 1,05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祝浩刚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公丕英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翔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赵庚红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广州晶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朱罗刚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周小期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孙成臻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晓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俞则平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秀梅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朱广宏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胡建军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范红梅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颜梁锋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民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放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朱炬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志远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林晓静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北京中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培朝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郑美香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荆明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赵桂英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黄炯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姜健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奕照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余志良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鹏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徐兆建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袁伟琴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尹海林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晓亮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北京中富君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司徒思聪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洪文锋 1,000 0.0010% 2023 年 9 月 30 日
姜炜 900 0.0009% 2023 年 9 月 30 日
余东兰 900 0.0009% 2023 年 9 月 30 日
游有清 900 0.0009%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仁业 843 0.0008% 2023 年 9 月 30 日
吴昌录 800 0.0008% 2023 年 9 月 30 日
高勇 800 0.0008% 2023 年 9 月 30 日
康艺萍 800 0.0008%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赵庚飞 700 0.0007% 2023 年 9 月 30 日
湛海珊 590 0.0006%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伦宇 528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杨恩成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宋冬友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北京美好愿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瞿荣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袁进星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继磊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宣立虎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蔡晓丹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仝云平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钱江涛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勇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郑杰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邓志刚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朱东丽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郑爱敏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杨斌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杨清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梁正协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李东宇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沈萍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杨柳青 50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黄哲 480 0.0005% 2023 年 9 月 30 日
马金建 420 0.0004%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文娟 400 0.0004%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传恒 400 0.0004% 2023 年 9 月 30 日
傅强 350 0.0003%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洪娜 300 0.0003%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思维 300 0.0003%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雁 300 0.0003% 2023 年 9 月 30 日
倪俊 300 0.0003% 2023 年 9 月 30 日
谢华 300 0.0003%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陶昀 300 0.0003%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国斌 300 0.0003%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艳丽 200 0.0002% 2023 年 9 月 30 日
陈洁 200 0.0002% 2023 年 9 月 30 日
马炳花 200 0.0002% 2023 年 9 月 30 日
张继成 200 0.0002% 2023 年 9 月 30 日
周晓梅 200 0.0002%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依青 200 0.0002%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小勤 175 0.0002%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伟玲 100 0.0001%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刘曞 100 0.0001% 2023 年 9 月 30 日
王荣凯 100 0.0001% 2023 年 9 月 30 日
杜宁宁 100 0.0001% 2023 年 9 月 30 日
汪宇慧 100 0.0001% 2023 年 9 月 30 日
武汉量制咨询有限公司 100 0.0001% 2023 年 9 月 30 日
吴斌 100 0.0001% 2023 年 9 月 30 日
北京恒盛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州金
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刘毅平 100 0.0001% 2023 年 9 月 30 日
周光胜 100 0.0001% 2023 年 9 月 30 日
庞剑锋 100 0.0001% 2023 年 9 月 30 日
胡明 100 0.0001% 2023 年 9 月 30 日
周云 100 0.0001% 2023 年 9 月 30 日
何佳洪 100 0.0001% 2023 年 9 月 30 日
小计 76,750,000 75.0000%
首次 网下限售股份 1,317,540 1.2875% 2023 年 3 月 30 日
公开
网下无限售股份 11,857,860 11.5875% 2022 年 9 月 30 日
发行
网上 网上发行股份 12,408,000 12.1251% 2022 年 9 月 30 日
网下
发行 小计 25,583,400 25.0000%
股份
合计 102,333,400 100.0000%
注:本次发行前新三板阶段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部分股东,因尚无法取得联系或未
能及时确认其证券托管席位代码等原因,其所持有的本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发行人股票将暂托管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处,涉及相关股份托管事宜可与中信建
投联系。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第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XYZH/2022GZAA20485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543.07 万元和 7,049.2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062.97 万元和 6,522.2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因此,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第 2.1.2 条第一
款“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英文名称:Guangzhou Frontop Digital Creative Technology Co., Ltd.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策划创意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
工程设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游戏软件设计制作;通
用机械设备销售;地理信息加工处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
数字动漫制作;软件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
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
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舞台表演艺术指导服务;展台设计服务;软件零
售;软件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物业管
理;代收代缴水电费;房屋租赁
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
况
间接持
直接持 合计持股 占发行前 持有
序 股数量 间接持股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股数量 数量(万 总股本持 债券
号 (万 平台名称
(万股) 股) 股比例 情况
股)
董事
伍穗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颖 2024 年 1 月 25 日
经理
董事、
理
董事、
柯茂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旭 2024 年 1 月 25 日
理
董事、
财务总
事会秘
书
中科金
禅、中科
一号、中
科科创
毕世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启 2024 年 1 月 25 日
王旭 独立董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东 事 2024 年 1 月 25 日
独立董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事 2024 年 1 月 25 日
独立董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事 2024 年 1 月 25 日
杜建 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权 主席 2024 年 1 月 25 日
王伟 职工代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江 表监事 2024 年 1 月 25 日
注:伍穗颖通过津土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369.80 万股股份;王筠通过安道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计 1.63 万股股份;王伟江通过安道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3.07 万股股份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后,伍穗颖直接持有公司 2,793.88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7.30%,
通过津土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3.61%的股份;王筠直接持有公司 132.27 万股股份,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通过安道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0.04%的股份。伍穗颖和
王筠系夫妻关系,二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32.2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
伍穗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440106197703******,
师;2002 年 9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凡拓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
今担任虚拟动力执行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虚拟聚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筠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440509197810******,
任凡拓有限营销总监。2014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已经实施完毕的员工股权激励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序 持股数量(万 占发行后总股
股东姓名/名称 锁定期
号 股) 本持股比例
合计 1,060.13 10.36%
发行人上述股权激励均已实施完毕, 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不涉及未
行权数量。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安道投资,其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广州安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304597854H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 138 号西北角商务综合楼 A 座(汉
主要经营场所
庭酒店大楼)4019 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罗志诚
类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服务。
成立日期 2014 年 8 月 20 日
安道投资是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而设立,持股员工通过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安道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 出资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任职情况
姓名 比例
凡拓数创数字展馆事业二部总经
理
凡拓数创监事及凡拓数创数字展
馆事业部创作部总监
股东 出资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任职情况
姓名 比例
生
凡拓数创北京公司行政人力资源
副总监
合计 - 482.90 100.00% -
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版)>的议案》、
《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进行增资。公司以非公开定向
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32 名在公司任职的员工发行 180.00 万股,每股定价人民币
序号 姓名 数量(万股) 金额(万元) 发行时任职情况 出资方式
序号 姓名 数量(万股) 金额(万元) 发行时任职情况 出资方式
合计 180.00 990.00 -
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发行人进行增资。公司以非公
开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共向 27 名在公司任职的员工发行 175.00 万股,每股定
价人民币 6.50 元,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7,500.00 万元增加至 7,675.00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数量(万股) 金额(万元) 发行时任职情况 出资方式
序号 姓名 数量(万股) 金额(万元) 发行时任职情况 出资方式
合计 175.00 1,137.50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鉴于张昱是
公司核心员工及其对公司作出的贡献,津土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 18.00 万股股票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0.2345%)以每股 6.50 元转让给张昱,张昱向伍穗颖及津土
投资支付 117.00 万元。
(二)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
关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 675.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为 2,558.34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后总股本为 10,233.34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公司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姓名 限售期限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伍穗颖 27,938,760 36.4023% 27,938,760 27.30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万向创业投资股份公司 3,800,000 4.9511% 3,800,000 3.713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广州津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698,000 4.8182% 3,698,000 3.613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中科浏阳河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柯茂旭 2,106,000 2.7440% 2,106,000 2.058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杜建权 1,767,000 2.3023% 1,767,000 1.726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广州安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彭一丹 1,544,873 2.0129% 1,544,873 1.509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广州天河中科一号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山中科南头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王筠 1,322,720 1.7234% 1,322,720 1.292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广东德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00,000 1.5635% 1,200,000 1.172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粉丹 1,140,000 1.4853% 1,140,000 1.114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昱 960,000 1.2508% 960,000 0.938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琪 845,000 1.1010% 845,000 0.825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林少新 792,000 1.0319% 792,000 0.773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彭晴吟 750,000 0.9772% 750,000 0.73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深圳市诚隆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
李祺燮 621,770 0.8101% 621,770 0.607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伍穗锐 583,000 0.7596% 583,000 0.569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苏鹏 513,708 0.6693% 513,708 0.5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0.6515% 500,000 0.488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广州创星客文化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王建平 450,000 0.5863% 450,000 0.439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铭 450,000 0.5863% 450,000 0.439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卓曙虹 426,258 0.5554% 426,258 0.416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晓东 376,272 0.4903% 376,272 0.367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泳 367,073 0.4783% 367,073 0.358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徐虔 365,000 0.4756% 365,000 0.356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郑红玉 350,000 0.4560% 350,000 0.34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晟川私募基金(泉州)有限
公司-晟川永晟三号私募证 339,600 0.4425% 339,600 0.331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券投资基金
朱素英 333,000 0.4339% 333,000 0.325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广州证券-中信证券-广州
证券新兴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332,000 0.4326% 332,000 0.324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计划
张惠琼 327,000 0.4261% 327,000 0.31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徐圣江 327,000 0.4261% 327,000 0.31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永强 319,000 0.4156% 319,000 0.31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郑奇枫 311,400 0.4057% 311,400 0.304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梁桂芳 310,885 0.4051% 310,885 0.30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谭昀庭 310,885 0.4051% 310,885 0.30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胡元星 300,000 0.3909% 300,000 0.293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徐贤标 260,000 0.3388% 260,000 0.254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苏金全 258,000 0.3362% 258,000 0.252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程敏锋 250,000 0.3257% 250,000 0.244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黄长 246,000 0.3205% 246,000 0.24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沈泉荣 201,000 0.2619% 201,000 0.196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金香 201,000 0.2619% 201,000 0.196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珠海普阳鸿蒙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黄健龙 184,000 0.2397% 184,000 0.179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新悦 180,000 0.2345% 180,000 0.175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庄佳 164,000 0.2137% 164,000 0.16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赵秀杰 156,800 0.2043% 156,800 0.153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艳 148,202 0.1931% 148,202 0.144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林日新 145,000 0.1889% 145,000 0.14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福建匹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匹克投资趋势 1 号
珠海市诚隆飞越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叶青 120,287 0.1567% 120,287 0.117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吴宇钊 113,000 0.1472% 113,000 0.11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石惠琼 105,699 0.1377% 105,699 0.103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周婉蓉 104,569 0.1362% 104,569 0.102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孙振 100,000 0.1303% 100,000 0.097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韩炜光 100,000 0.1303% 100,000 0.097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晓波 100,000 0.1303% 100,000 0.097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宋立峰 100,000 0.1303% 100,000 0.097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詹炳坤 96,000 0.1251% 96,000 0.09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伟标 94,236 0.1228% 94,236 0.092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方图 93,439 0.1217% 93,439 0.091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温丰 92,894 0.1210% 92,894 0.090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林正昱 85,638 0.1116% 85,638 0.083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斌 85,000 0.1107% 85,000 0.083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旭 80,000 0.1042% 80,000 0.078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童少文 80,000 0.1042% 80,000 0.078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思聪 80,000 0.1042% 80,000 0.078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钱祥丰 73,000 0.0951% 73,000 0.071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汪苏华 70,000 0.0912% 70,000 0.068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秋明 65,869 0.0858% 65,869 0.064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建新 65,839 0.0858% 65,839 0.064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郑思旺 65,000 0.0847% 65,000 0.063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丽莎 61,000 0.0795% 61,000 0.059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梁润荣 60,000 0.0782% 60,000 0.058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黄劲平 60,000 0.0782% 60,000 0.058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于海波 60,000 0.0782% 60,000 0.058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好意 60,000 0.0782% 60,000 0.058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新杰 60,000 0.0782% 60,000 0.058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纪伟 60,000 0.0782% 60,000 0.058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唐淑容 59,700 0.0778% 59,700 0.058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雄豹 56,300 0.0734% 56,300 0.05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谢毅 56,000 0.0730% 56,000 0.054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郑莉 54,644 0.0712% 54,644 0.053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胡金花 54,620 0.0712% 54,620 0.053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章兴龙 52,623 0.0686% 52,623 0.051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徐洁 50,678 0.0660% 50,678 0.04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梁金海 50,445 0.0657% 50,445 0.04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徐晓冬 50,000 0.0651% 50,000 0.04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丽萍 50,000 0.0651% 50,000 0.04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罗华颖 50,000 0.0651% 50,000 0.04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周昊 50,000 0.0651% 50,000 0.04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亮 50,000 0.0651% 50,000 0.04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田野 50,000 0.0651% 50,000 0.04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一丁 50,000 0.0651% 50,000 0.04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瑞仪 50,000 0.0651% 50,000 0.04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史煜 50,000 0.0651% 50,000 0.04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周毅 50,000 0.0651% 50,000 0.04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蒋斌 49,000 0.0638% 49,000 0.047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丁惜刁 47,000 0.0612% 47,000 0.045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罗志诚 45,000 0.0586% 45,000 0.044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杭奇东 44,586 0.0581% 44,586 0.043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程宪合 43,000 0.0560% 43,000 0.04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傅蕾 42,100 0.0549% 42,100 0.041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昕宇 42,000 0.0547% 42,000 0.04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田叶芳 40,000 0.0521% 40,000 0.039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云鸿 40,000 0.0521% 40,000 0.039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郭宜良 39,800 0.0519% 39,800 0.03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古碧华 39,738 0.0518% 39,738 0.038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迪 38,087 0.0496% 38,087 0.037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叶莉 38,081 0.0496% 38,081 0.037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谢江夏 37,000 0.0482% 37,000 0.036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莫梓良 37,000 0.0482% 37,000 0.036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晓发 36,496 0.0476% 36,496 0.035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高飞 36,000 0.0469% 36,000 0.035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春明 36,000 0.0469% 36,000 0.035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伟江 35,000 0.0456% 35,000 0.034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杰梅 35,000 0.0456% 35,000 0.034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金文 34,600 0.0451% 34,600 0.03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士琳 33,000 0.0430% 33,000 0.032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义珍 32,000 0.0417% 32,000 0.031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昂 30,700 0.0400% 30,700 0.03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魏慧慧 30,000 0.0391% 30,000 0.0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高淦 30,000 0.0391% 30,000 0.0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齐明石 30,000 0.0391% 30,000 0.0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兴 30,000 0.0391% 30,000 0.0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马冰 30,000 0.0391% 30,000 0.0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周迪雅 30,000 0.0391% 30,000 0.0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廖文耀 30,000 0.0391% 30,000 0.0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周湘华 30,000 0.0391% 30,000 0.0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永锋 30,000 0.0391% 30,000 0.0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志鹏 30,000 0.0391% 30,000 0.0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马明敏 30,000 0.0391% 30,000 0.0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徐秀东 30,000 0.0391% 30,000 0.0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肖力 30,000 0.0391% 30,000 0.0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峰 30,000 0.0391% 30,000 0.02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廖泉文 27,000 0.0352% 27,000 0.026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廖菲 26,859 0.0350% 26,859 0.026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剑勇 24,254 0.0316% 24,254 0.023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丁君 24,000 0.0313% 24,000 0.023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袁苑 22,000 0.0287% 22,000 0.021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亮 21,900 0.0285% 21,900 0.021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肖凤银 20,350 0.0265% 20,350 0.019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包祥坤 20,000 0.0261% 20,000 0.01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戚光多 20,000 0.0261% 20,000 0.01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唐建华 20,000 0.0261% 20,000 0.01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翠 20,000 0.0261% 20,000 0.01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珏 20,000 0.0261% 20,000 0.01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胜香 20,000 0.0261% 20,000 0.01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杜迎民 20,000 0.0261% 20,000 0.01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星海 20,000 0.0261% 20,000 0.01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彭永村 19,870 0.0259% 19,870 0.019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越雅 18,000 0.0235% 18,000 0.017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保桢 18,000 0.0235% 18,000 0.017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蒋科新 18,000 0.0235% 18,000 0.017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曹美林 17,586 0.0229% 17,586 0.017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祝小虎 17,000 0.0221% 17,000 0.016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广汉市秦南重工机械有限公
司
谭伟明 17,000 0.0221% 17,000 0.016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金叠 15,000 0.0195% 15,000 0.014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昀 15,000 0.0195% 15,000 0.014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荣宏 14,682 0.0191% 14,682 0.014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岚君 13,925 0.0181% 13,925 0.013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向科 13,200 0.0172% 13,200 0.01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建军 13,000 0.0169% 13,000 0.012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高翔 12,988 0.0169% 12,988 0.012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许志舟 12,700 0.0165% 12,700 0.012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史斌 12,364 0.0161% 12,364 0.012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吴齐伟 12,088 0.0157% 12,088 0.011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建明 12,000 0.0156% 12,000 0.01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翁晓静 12,000 0.0156% 12,000 0.01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司徒敏 12,000 0.0156% 12,000 0.01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可铮 12,000 0.0156% 12,000 0.01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庆国 11,820 0.0154% 11,820 0.011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梁荣登 11,400 0.0149% 11,400 0.011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朝霞 11,100 0.0145% 11,100 0.010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梁睿 11,100 0.0145% 11,100 0.010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军祥 11,000 0.0143% 11,000 0.010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何磊 11,000 0.0143% 11,000 0.010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志娟 11,000 0.0143% 11,000 0.010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韵倩 11,000 0.0143% 11,000 0.010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郭太铭 11,000 0.0143% 11,000 0.010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虎生 11,000 0.0143% 11,000 0.010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卫 10,900 0.0142% 10,900 0.010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小青 10,694 0.0139% 10,694 0.01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费玲妹 10,645 0.0139% 10,645 0.01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秦剑琴 10,500 0.0137% 10,500 0.01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政 10,300 0.0134% 10,300 0.01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奚杰 10,100 0.0132% 10,100 0.009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范墨君 10,082 0.0131% 10,082 0.009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水洲 10,000 0.0130% 10,000 0.009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宋丹 10,000 0.0130% 10,000 0.009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清馨 10,000 0.0130% 10,000 0.009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鄂 10,000 0.0130% 10,000 0.009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成华 10,000 0.0130% 10,000 0.009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欢 10,000 0.0130% 10,000 0.009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小三 10,000 0.0130% 10,000 0.009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赵汝楠 10,000 0.0130% 10,000 0.009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阮正林 10,000 0.0130% 10,000 0.009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潘晓聪 10,000 0.0130% 10,000 0.009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兰冬 9,000 0.0117% 9,000 0.008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永进 8,999 0.0117% 8,999 0.008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林昕晰 8,524 0.0111% 8,524 0.008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彭金龙 8,500 0.0111% 8,500 0.008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红娟 8,000 0.0104% 8,000 0.007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林志强 8,000 0.0104% 8,000 0.007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高莉 8,000 0.0104% 8,000 0.007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小玲 7,999 0.0104% 7,999 0.007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志腾 7,225 0.0094% 7,225 0.007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会芹 7,019 0.0091% 7,019 0.006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胡波 7,000 0.0091% 7,000 0.006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刚 7,000 0.0091% 7,000 0.006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朝琼 6,200 0.0081% 6,200 0.006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周冬阳 6,000 0.0078% 6,000 0.005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叶正新 6,000 0.0078% 6,000 0.005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北京万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万得富-软财富时代一 6,000 0.0078% 6,000 0.005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号私募投资基金
唐咏春 6,000 0.0078% 6,000 0.005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素雯 5,981 0.0078% 5,981 0.005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周新凤 5,900 0.0077% 5,900 0.005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桑继杰 5,312 0.0069% 5,312 0.005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韩轶冰 5,200 0.0068% 5,200 0.005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彦荪 5,100 0.0066% 5,100 0.00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凯 5,001 0.0065% 5,001 0.00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吝玲菊 5,000 0.0065% 5,000 0.00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苏少军 5,000 0.0065% 5,000 0.00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班馨匀 5,000 0.0065% 5,000 0.00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高杰 5,000 0.0065% 5,000 0.00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文雄 5,000 0.0065% 5,000 0.00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黄伟东 5,000 0.0065% 5,000 0.00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伟文 5,000 0.0065% 5,000 0.00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峰 5,000 0.0065% 5,000 0.00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北京企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何燕 5,000 0.0065% 5,000 0.00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常玮 5,000 0.0065% 5,000 0.00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祥玲 5,000 0.0065% 5,000 0.00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卢晶 5,000 0.0065% 5,000 0.00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高国芳 4,998 0.0065% 4,998 0.004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杭朝强 4,928 0.0064% 4,928 0.004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施万青 4,900 0.0064% 4,900 0.004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昃辰 4,800 0.0063% 4,800 0.004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钱宏 4,704 0.0061% 4,704 0.004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丁凯军 4,640 0.0060% 4,640 0.004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方江丽 4,500 0.0059% 4,500 0.004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侯儒波 4,500 0.0059% 4,500 0.004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明刚 4,200 0.0055% 4,200 0.004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郭炳凌 4,081 0.0053% 4,081 0.004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谢小兵 4,000 0.0052% 4,000 0.003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龚汉民 4,000 0.0052% 4,000 0.003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良 4,000 0.0052% 4,000 0.003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吉昌 4,000 0.0052% 4,000 0.003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倩 4,000 0.0052% 4,000 0.003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永涛 4,000 0.0052% 4,000 0.003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振波 3,960 0.0052% 3,960 0.003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曹卫宏 3,800 0.0050% 3,800 0.003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邓海鹏 3,601 0.0047% 3,601 0.003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广州市白云区华盛实业有限
公司
秦松涛 3,500 0.0046% 3,500 0.003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曾范生 3,500 0.0046% 3,500 0.003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姜姗 3,400 0.0044% 3,400 0.003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雅丽 3,330 0.0043% 3,330 0.003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叶绍唐 3,008 0.0039% 3,008 0.00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学东 3,000 0.0039% 3,000 0.00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江广超 3,000 0.0039% 3,000 0.00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敏 3,000 0.0039% 3,000 0.00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志锋 3,000 0.0039% 3,000 0.00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邓京辉 3,000 0.0039% 3,000 0.00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宏开 3,000 0.0039% 3,000 0.00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文辉 3,000 0.0039% 3,000 0.00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邓小佳 3,000 0.0039% 3,000 0.00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樊键 3,000 0.0039% 3,000 0.00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袁志军 3,000 0.0039% 3,000 0.00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曹元平 3,000 0.0039% 3,000 0.00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谷勇 3,000 0.0039% 3,000 0.00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洪昌 2,907 0.0038% 2,907 0.002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程宗毅 2,800 0.0036% 2,800 0.002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于福田 2,800 0.0036% 2,800 0.002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谢俊 2,800 0.0036% 2,800 0.002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西安华众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陆甘孺 2,500 0.0033% 2,500 0.002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赵宇 2,500 0.0033% 2,500 0.002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林芳 2,500 0.0033% 2,500 0.002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蓓 2,300 0.0030% 2,300 0.002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99 0.0030% 2,299 0.002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高展洪 2,100 0.0027% 2,100 0.002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郭增虎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栋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伟凡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海润养老润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生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孙学冰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超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罗嘉晖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高志趣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蒋立汉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郑士秋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孙磊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袁再祥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盈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戴琳波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吴伟锋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涛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谢德广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姚文波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胡志芬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巢献忠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雪玲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珂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郭盛林 2,000 0.0026% 2,000 0.002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娴 1,915 0.0025% 1,915 0.001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海元 1,831 0.0024% 1,831 0.001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斌 1,800 0.0023% 1,800 0.001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谢燕群 1,800 0.0023% 1,800 0.001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曾祥荣 1,800 0.0023% 1,800 0.001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田哲 1,733 0.0023% 1,733 0.00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韩振勇 1,700 0.0022% 1,700 0.00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曹慧娣 1,700 0.0022% 1,700 0.00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黄云广 1,600 0.0021% 1,600 0.001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徐荷媚 1,500 0.0020% 1,500 0.001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高羽丹 1,500 0.0020% 1,500 0.001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潘志勇 1,500 0.0020% 1,500 0.001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欧阳鸥 1,497 0.0020% 1,497 0.001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谢贤裔 1,300 0.0017% 1,300 0.001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钟升华 1,246 0.0016% 1,246 0.001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费顾茜 1,050 0.0014% 1,05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祝浩刚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公丕英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翔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赵庚红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广州晶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罗刚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周小期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孙成臻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晓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俞则平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秀梅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广宏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胡建军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范红梅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颜梁锋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民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放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炬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志远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林晓静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北京中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培朝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郑美香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荆明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赵桂英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黄炯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姜健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奕照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余志良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鹏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徐兆建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袁伟琴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尹海林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晓亮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北京中富君道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司徒思聪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洪文锋 1,000 0.0013% 1,000 0.001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姜炜 900 0.0012% 900 0.000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余东兰 900 0.0012% 900 0.000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游有清 900 0.0012% 900 0.000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仁业 843 0.0011% 843 0.000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吴昌录 800 0.0010% 800 0.000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高勇 800 0.0010% 800 0.000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康艺萍 800 0.0010% 800 0.000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赵庚飞 700 0.0009% 700 0.000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湛海珊 590 0.0008% 590 0.000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伦宇 528 0.0007% 528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恩成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宋冬友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北京美好愿景咨询管理有限
公司
瞿荣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袁进星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继磊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宣立虎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蔡晓丹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仝云平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钱江涛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勇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郑杰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邓志刚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朱东丽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郑爱敏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斌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清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梁正协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李东宇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沈萍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柳青 500 0.0007% 50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黄哲 480 0.0006% 480 0.000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马金建 420 0.0005% 420 0.00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文娟 400 0.0005% 400 0.00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传恒 400 0.0005% 400 0.000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傅强 350 0.0005% 350 0.0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洪娜 300 0.0004% 300 0.0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思维 300 0.0004% 300 0.0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雁 300 0.0004% 300 0.0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倪俊 300 0.0004% 300 0.0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谢华 300 0.0004% 300 0.0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陶昀 300 0.0004% 300 0.0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国斌 300 0.0004% 300 0.000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艳丽 200 0.0003% 200 0.000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陈洁 200 0.0003% 200 0.000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马炳花 200 0.0003% 200 0.000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张继成 200 0.0003% 200 0.000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周晓梅 200 0.0003% 200 0.000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依青 200 0.0003% 200 0.000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小勤 175 0.0002% 175 0.000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伟玲 100 0.0001% 100 0.00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刘曞 100 0.0001% 100 0.00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荣凯 100 0.0001% 100 0.00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杜宁宁 100 0.0001% 100 0.00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汪宇慧 100 0.0001% 100 0.00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武汉量制咨询有限公司 100 0.0001% 100 0.00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吴斌 100 0.0001% 100 0.00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北京恒盛融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德州金石股权投资合 100 0.0001% 100 0.00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刘毅平 100 0.0001% 100 0.00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周光胜 100 0.0001% 100 0.00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庞剑锋 100 0.0001% 100 0.00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胡明 100 0.0001% 100 0.00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周云 100 0.0001% 100 0.00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何佳洪 100 0.0001% 100 0.000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网下限售部分 - - 1,320,824 1.290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小计 76,750,000 100.00% 78,070,824 76.2907% -
二、无限售流通股
网上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11,854,576 11.5843% -
网下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408,000 12.1251%
小计 - - 24,262,576 23.7093% -
合计 76,750,000 100.00% 102,333,400 100.0000% -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户数为 32,023 户。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
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号 (万股)
广州津土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
佛山中科金禅智慧产业股
伙)
珠海横琴中科浏阳河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安道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广州天河中科一号创业投
伙)
合计 4,954.85 48.42%
七、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况
(一)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机构及相关子公司未参与战略配售。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未参与战略配售。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558.34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占
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00%。
二、发行价格:25.25 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一)29.7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二)27.4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三)39.6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四)36.6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五、发行市净率:2.51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其中,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653.95042 倍,
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 127.9170 万
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317.5400 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240.8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8.5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
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196652868%。
根据《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结果公告》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314,455 股,包销金额为
票总量的 1.23%。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 64,598.0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90.10 万元。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 XYZH/2022GZAA20625 号的《验资报告》。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9,007.99 万元,明细构成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承销费 6,755.79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56.60
律师费用 660.38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52.83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82.39
合计 9,007.99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
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 3.52 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九、募集资金净额:55,590.10 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51 元(按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0.69 元/股(按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XYZH/2022GZAA20485 号)。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
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
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了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XYZH/2022GZAA20617
号)。公司 2022 年 1-6 月的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以及 2022 年 1-9 月的业绩
预计等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
预计情况”及“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进行了披露,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的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详细约定。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账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
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经营状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借款等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
立其他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
司生产及研发实力,公司拟以不超过 1.8 亿元资金的价格参与竞拍位于广州天河
智慧城(高唐)片区 AT0603046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提请董事会授
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购买标准资产的相关事宜。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拍土地总占地面积约 8,936 ㎡,土
地用途为其他商务用地,出让年限 50 年。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有土地出让程序。
按公司参与竞拍拟投入资金上限 1.8 亿元计算,公司购买标的的交易金额未超过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净资产的 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且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 30%,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召开其他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电话:020-38381453
传真:020-38381070
保荐代表人:李少杰、曹今
项目协办人:温杰
项目组其他成员:林美霖、朱卫存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
本次凡拓数创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凡拓数创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
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
表人李少杰、曹今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李少杰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
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星湖科技(600866)2011 年公司债项目,
天创时尚(603608)IPO、华特气体(688268)IPO、广电运通(002152)非公开
发行项目、建投能源(000600)非公开发行项目、闽东电力(000993)非公开发
行项目、津膜科技(300334)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曹今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
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国电研(688128)科创板 IPO、广东新宏
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002836)IPO 项目、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00815)非公发项目、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229)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002014)收购项目、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6716)新三板挂牌、北京联合荣大工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71153)新三板
挂牌项目等。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函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伍穗颖,及
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王筠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及实际控制人王筠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2、除前述锁定期
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
要求,就所持股份减持事宜,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
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的股东津土投资承诺
津土投资作为公司的股东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
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2、为保护
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就所
持股份减持事宜,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企业将严
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堂弟、股东伍穗锐承诺
伍穗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堂弟、公司股东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2、为保护公司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就所持股份
减持事宜,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担任公司董事或监事的股东张昱、柯茂旭、杜建权、王伟
江承诺
张昱、柯茂旭、杜建权、王伟江作为公司的股东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2、除前述锁定期外,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
要求,就所持股份减持事宜,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
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
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担任公司董事的谢勇承诺
谢勇作为公司的董事、股东承诺如下:
“1、本人通过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的股
份,遵守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所持公司股份作出的股份锁
定承诺。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
规定。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
让的其他规定。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监管要求,就所持股份减持事宜,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
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安道投资承诺
安道投资作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亦遵守上述规定。2、为
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现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要求,
就所持股份减持事宜,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企业将严格
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减持价格及股份锁定进一步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伍穗颖,及
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王筠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及实际控制人王筠承诺:
“1、如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3 月 30 日,非交易日顺
延)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
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的股东津土投资承诺
津土投资作为公司的股东承诺如下:
“1、如本企业在承诺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
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3 月 30 日,非交易日
顺延)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
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
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三)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柯茂旭、张昱、谢
勇承诺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柯茂旭、张昱、谢勇承诺:
“1、如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3 月 30 日,非交易日顺延)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
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预案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
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 120%时,将在 10 个工作日
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
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应当
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将首先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的方式降低每股净资产,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
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二个月内,
实施完毕。
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
“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利润分配或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公司应在 5 个
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法定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
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
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
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
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公司回购股
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或公司未按照前述规定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
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
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
币。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3”完成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实
施股价稳定措施“3”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
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
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
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
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相关法定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
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或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
件。
(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
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或公司
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
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一)发行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发行人承诺:
“一、本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
和股份买回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及实际控制人王筠承诺:
“一、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
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诺拟通过以下措施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巩固和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是数字创意产品及数字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综合提供商,始终致力于将数
字技术与文化创意相融合,形成了“数字创意产品+数字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业
务布局,并广泛应用到建筑设计、广告宣传、文化文博、科教科普、智慧城市、
产城文旅、文体活动等领域。公司将稳步推进并实施公司的经营开拓战略,持续
关注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趋势,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市场份额并扩展相关市场,
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营业收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
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3)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
顺利实施有助于将公司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转化为较强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
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积极调配内部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降低
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4)加强公司运营效率
为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已根据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
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
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
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
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
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
险。
(5)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即:根据公
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部门职能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6)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公开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
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股东未来三年分红
回报规划》,以制度的形式稳定公司对股东的中长期回报,维护公司股东享有的
资产收益权利。
(7)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
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累积投票制实
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该等制
度安排可为中小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提供保
障。公司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或
要求,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惯例,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制
度。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及实际控制人王筠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
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承诺人作为广州凡拓数
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侵占公司利益,不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
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谨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不会动
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
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
成(如有表决权);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
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本
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
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其所作出
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
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
任;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本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全部由首次公开发行后
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本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
规划,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
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股利,其中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
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
股利分配。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
提出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具
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以及社会融资环境、社会融资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资金支出计划等各项对
公司资金的收支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合理、科学地拟订具体分红
方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审议。
股东大会时,应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中小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及投票提供便利;召开股东大会时,应保障中小股东对利润分
配问题有充分的表达机会,对于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质询,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给予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现金
分红的原因、资金使用规划及用途等,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
动平台等)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将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并结合股东(特别
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的议案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以
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八)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及实际控制人王筠承诺:
“一、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严格执行发
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若发行人董事会对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后,本人承诺就该等表决事项在股
东大会中以本人所控制的股份投赞成票。
三、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承诺事项。若本人作出的承诺未能履
行的,本人承诺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导致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七、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
(1)公司承诺
发行人承诺:
“1、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按如下方式依法
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内,则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10 个
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
事会,制定针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之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
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
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前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
后的价格。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
终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发行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及时进行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穗颖、王筠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及实际控制人王筠承诺:
“1、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
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前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
价格。同时,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
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
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及时性郑重承诺如下:
“1、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
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如
下:
“因中信建投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伦律师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诺
信永中和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
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2、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联信评估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
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2、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
“1、如果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发行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
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
金额确定。3、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发行人将继续履行承诺。
”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及实际控制人王筠承诺:
“1、如果未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
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
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扣除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
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3、
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
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承诺。”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
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3、如该等已违
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承诺。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九、关于股东情况的专项承诺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十、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发行人不存
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十一、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
约束措施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责任主体出具的相关承诺已经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要求对信息披露违规、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事项作出承诺,已
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进一步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理,失信补救措施
及时有效。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目的,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
体作出了承诺及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上述承诺及未履
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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