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鉴证报告仅供安宁股份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
新股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及《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20年4
月14日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6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7.4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15,282,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人
民币 62,892,452.8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2,389,547.1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年 4 月 14 日出具 XYZH/2020CDA40112 号《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验资报告》。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
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
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
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认购款均以货币资金支付。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中和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无差异。
六、其他
无。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