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 中国电影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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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
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人员的工作经验和职业素
养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况。我们同
意本届董事会聘任傅若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任月女士、
卜树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任月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聘任王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雷振宇先生为公司
总工程师。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有红、张树武、王梦秋、张影、李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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