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天: 关于签署增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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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2-092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700 万元认购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聚
力”)新增注册资本 7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聚力 18.92%的
股权。同日,公司与新聚力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
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对外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1)。
签署增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决定终止与新聚力的增资交易并与新聚力及
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解除协议》(以
下简称“《解除协议》”)。
二、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原因说明
  增资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实施,但增资交易仍未能实现交
割,各方经慎重考虑和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增资交易。
  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增资协议及各方为完成增资交易所签署的其他
一系列法律文件,各方不再履行增资协议及其他与增资交易相关一系列法律文件
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与新聚力及其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关于无锡新
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解除协议》,自解除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各方
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签署的《增资协议》即终止,对各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
力。
三、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上述增资协议及各方为
完成增资交易所签署的其他一系列法律文件,各方不再履行增资协议及其他与
增资交易相关一系列法律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二)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各方应首
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自争议或纠纷发生之日起三十(30)日内协商
不成或未能协商时,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向本协议签署地有权管辖法院提起
诉讼。
四、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与新聚力的增资交易,并与新聚力及其全体股东签署《解除协议》
不会影响公司既定战略规划,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
司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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