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进行
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7,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
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97,2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
相应减少 97,200 元。办理回购注销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
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
体要求如下:
(一)债券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