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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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2-072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以邮件、
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二)本次监事会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就整改报告所涉事项,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监事会要求公司继续加强内控管理水平,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应加强对有
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增强规范运作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
流程。同时公司也应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
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2】118 号)的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
及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资金均已分别于 2020 年和 2021
年末全部归还。同时,汤秀清先生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
率 4.35%支付资金利息合计 30.61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对公司造成实质性
损失,未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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