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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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2-07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汤丽君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以邮
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加通讯
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汤丽君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 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
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
对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22】118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
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
报、传达,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同时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对广东证监局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关于对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认真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关于对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
改报告的公告》及监事会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18 号)的要求,能够更加客
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
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的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18号)要求,公司
对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
年、2021年转出资金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秀清先生实际使用事项进行
追认,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向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汤秀清先生收取资金利息共计30.61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资金均已在当年度末全部收回,且占用资金的利息将
由汤秀清先生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未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造成
实质性损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和保
荐机构发表了审核意见。《关于追认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监
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汤秀清先生、汤丽君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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