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威腾: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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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研
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合计 253 万份进行注销。
  二、关于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行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
得行权的情形。除有关离职的激励对象不得行权外,本次行权的其他激励对象符
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本
次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191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独立董事:何志聪、辛然、孙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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