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2-55
债券代码:149062 债券简称:20 老窖 01
关于延期召开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或“《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
经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
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
有人)均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持有人: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
称:“20 老窖 01”,发行规模为 150,000.00 万元,截至本通知出具
之日本期债券存续规模为 150,000.00 万元。根据募集说明书及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 就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通知》,拟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发行人
要求,由于发行人尚需就会议审议事项与债券持有人进一步充分沟通,
为保障本次会议就相关事项充分交流,更好地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决定将本次会议召开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债权登记日修
改为 2022 年 10 月 17 日,原会议通知保持不变,已提交报名回执及
相关材料的持有人,无需重新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49062
(三)证券简称:20 老窖 01
(四)基本情况: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年 3 月 16 日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7 日
(四)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二)10:00-12:00
(五)投票表决时间:2022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二)10:00-12:00
(六)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线上
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会议召开形式为非现场方式。
(七)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电话:18813030752
邮箱:Yuxuan.Jiang@cicc.com.cn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及
电话:010-65527227
邮箱:lan.feng@kangdalawyers.com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并通过电子邮件投票的方式
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需将本通知所附的表决票(参见附件四)
、授
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三,如适用)扫描件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 12 点
前发送至上述全部邮箱地址(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
的时间为准)
。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
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文件盖章
纸质版寄送至受托管理人处的邮寄地址。表决票电子邮件与纸质版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以电子邮件为准。
(九)出席会议人员:
老窖 01”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
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
必是债券持有人。
债券持有人对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债
券持有人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额不计入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
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人均有权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约定的无表决权的持有人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可以在会议上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其代表的债券张数不
计入有表决权债券张数总数,详见《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持仓证
明;由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三)、债券持有人证券账
户卡或其他持仓证明;前述文件均由债券持有人盖公章。
券账户卡或其他持仓证明;由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三)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其
他持仓证明;前述文件均由债券持有人签名。
投资者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
的复印件需签名。拟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请将上述材料
及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五)在 2022 年 10 月 17 日 17 点
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及见证律师处(送达时间以电子
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请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在本
次会议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参会资料盖章纸质版寄送至会务负责
人处的地址。上述资料电子邮件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
不一致,以电子邮件为准。本次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券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及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五)以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及见证律师处,即视为出席会议。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的债券持有人,视为不参加本次会
议。
鉴于当前疫情影响,会议召集人可在有合理理由确认债券持有人
提供的各项文件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适当豁免上述文件原件
送达时间要求。
四、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已回购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议案 2:
《关于修订《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
案全文见附件二)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表决(表决票样式,
参见附件四)
。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超过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会议
具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三)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提供未填、错填、字迹无法
辨认的表决票,或参与持有人会议但未提供表决票的,均视为投票人
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每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
“弃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
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
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
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六、其他事项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该
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
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七个交易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会议召
集人,会议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五
个交易日前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发行人确定的其他监管
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
容。除上述规定外,会议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
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九条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泸州市龙潭区南光路泸州老窖营销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830-2398826
传真:0830-2398864
联系人:王钰
邮政编码:646000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33 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联系人:类成龙、江雨炫、王博雅
邮政编码:100004
八、附件
附件一: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已回购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修订《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附件三: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五: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已回购的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有关规定,因 7 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
购 注 销 上述 激励对 象 已 获授 但尚未 解 除 限售 的限制 性 股 票共 计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根据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对本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共计 62,310 股
进行注销处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特提请
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是否同意:公司注销已回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维持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债券存续,也不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其他担保或
清偿债务。
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附件二:
关于修订《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
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鉴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为简化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导致公
司需要回购对应股份并注销的相关程序,公司拟对现行《泸州老窖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八条 (四)当发行人发生减资、 第八条 (四)当发行人发生减资
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 (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
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 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
的主体变更事项时,对债券持有 产程序等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
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使,以及采 重大影响的主体变更事项时,对
取的担保措施或偿债保障措施作 债 券 持 有 人 依 法 享 有 的 权 利 行
出决议; 使,以及采取的担保措施或偿债
保障措施作出决议;
第九条 (六)发行人因减资、合 第九条 (六)发行人因减资(因
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 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
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等可 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
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 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化,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 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
施; 利变化,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
应措施;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持有人会议规则无其他条款修订。募集说明
书中涉及的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条款相应进行修订。
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附件三: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债券持有人参加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本投票代理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已回购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修订《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
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
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委托人截至债权登记日持有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邮箱: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表决票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已回购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修订《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注: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截至债权登记 债券持有人是否为发行人、持
债券持有人的证 日持有张数 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债券简称
券账户 (面值人民币 发行人及上述股东的关联方
注:请就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关系情况在相应栏内打“√”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机构单位盖章)或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确认出席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债券简称:20 老窖 01,债券代码:149062.SZ)2022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截至债权登记 债券持有人是否为发行人、持
债券持有人的证 日持有张数 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债券简称
券账户 (面值人民币 发行人及上述股东的关联方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机构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