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比例超
过 1%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唐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翠英女士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
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唐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翠英女士的《减持股
份告知函》。获悉在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期间,因主动减持和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1%。其
中,2020 年 9 月 25 日,刘翠英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 250 万
股;
合计主动减持公司股份 5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9%(该比例为不同
期间减持比例的合计数);鉴于公司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完成股份登记,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比例
为 0.34%。根据有关规则,现将其持股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唐健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刘翠英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 5 号捷顺科技中心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9 月 25 日——2022 年 9 月 23 日
股票简称 捷顺科技 股票代码 002609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备注
等)
A股 250 0.39
英女士大宗减持
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授
A股 0 0.34
予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
A股 325 0.50
先生大宗减持
合 计 575 1.2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可多选)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授予登
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25,651.0027 39.79 25,076.0027 38.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 644,697,741 股计算,因完成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以及离职员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导致
股本发生变动,“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 649,059,741 股计算。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是□ 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注: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