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时尚”、“上市公司”、“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就华孚时尚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可 [2020]2582 号 ) 核准 , 华 孚 时 尚 向 特 定对 象 发 行 了
行费用 14,624,568.82 元(不含税)后,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此外,上市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
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两个项目计划分别投入募集
资金 78,846.28 万元和 33,791.26 万元。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不超
过 5.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具体实施安排相关事宜,现金管理期限与授权期限不超过该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该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 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
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28,272.94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
相关项目的自有资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无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截止 2022 年 9 月 23 日,30 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元)。
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
公司盈利水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996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公司将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期限届满
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为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
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并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八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公司已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华孚时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牟晶 於桑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