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尚股份: 原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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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以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
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余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
总经理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3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73,000 股。本次发行股份后,公司
股份总数由 90,047,000 股变更为 105,120,00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0,047,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05,120,000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审议表决。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同意公司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励公司的管理
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人员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拟定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特别审议通过。
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同意公司为保证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广东原
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
定《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特别审议通过。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2 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办理有关登记等业务;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制
定修改《公司章程》方案、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
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因上述第 1/2/3/4 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 2022 年 10 月 12 日在
广东广州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上述 1-5 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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