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对方名称 通讯地址
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308 号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21 号
独立财务顾问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二〇二二年九月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
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
完成尚待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
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
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
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以下承诺函:
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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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
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如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
将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一)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声明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同意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在《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对所引用的内
容进行了审阅,确认该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甘肃陇神戎发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之结论性意见,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该报告
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声
明
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甘肃陇神
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
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之结论性意见,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
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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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
限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甘肃陇
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
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2]第 S152 号)之结论性意
见,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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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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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行政处罚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经营资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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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
五、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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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情况的说明
九、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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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释义
报告书、报告书(草案)、重组报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指
告书、重组报告书(草案)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公司、上市公司、陇神戎发、受
指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让方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
指 陇神戎发现金收购普安制药 70%股权的交易行为
大资产重组
戎发有限 指 甘肃陇神戎发制药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普安制药 指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普安有限、标的公司前身 指 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70%股权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药业投资集团
交易对方、出让方 指
有限公司
甘肃农垦集团 指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药业集团、控股股东 指 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国投集团、间接控股股东 指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省农垦集团
交易双方 指
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药业投资集团
业绩承诺人、补偿义务人 指
有限公司
甘肃省国资委 指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永新集团 指 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
药物碱厂 指 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
南京群安投资有限公司,现名称南京群安医药商业
群安投资 指
管理有限公司
农垦经营公司 指 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大贸公司 指 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公司
生物基金 指 甘肃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三元药业 指 甘肃药业集团三元医药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 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鹏信评估 指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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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持续监管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审计报告》 指 “大华审字[2022]0017668 号”
《审计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大华核字[2022]0013024 号”
《审阅报告》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资产评估报告》 指 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甘肃普
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 (鹏信资评报字[2022]第 S152 号)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农垦集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指 团、甘肃药业集团关于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农垦集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指 团、甘肃药业集团关于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甘肃药监局 指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中国药典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录》(2021 年版)
由专家遴选的经过长期临床实践后认为患者可以自
OTC 指
行购买、使用并能保证安全的药品
中成药是以中药材为原料,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
为了预防及治疗疾病的需要,按规定的处方和制剂
中成药 指
工艺将其加工制成一定剂型的中药制品,是经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商品化的一类中药制剂
化学药品是指缓解、预防和诊断疾病以及具有调节
化学药品 指
机体功能的化合物的统称
用于药品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化工原料或化工产
医药中间体 指
品
用于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是制剂中的有效成
份,由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的
原料药 指
各种用来作为药用的粉末、结晶、浸膏等,但病人
无法直接服用的物质。
GSP 指 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
GMP 指
范
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
两票制 指
机构开一次发票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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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关注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陇神戎发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甘肃药业集团和甘
肃农垦集团持有的普安制药 70%的股权,本次交易合计对价为 32,608.03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普安制药出 持有普安制药股 本次交易转让 交易价格
序号 交易对方
资额(万元) 权比例(%) 比例(%) (万元)
总计 3,000.00 100 70 32,608.03
本次交易完成后,陇神戎发将持有普安制药 70%股权,普安制药将成为陇
神戎发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不涉及股份的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
化。
二、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
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行业分类指引》,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制造类(分类代码为 C27)。此
外,根据 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的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中成
药生产(分类代码为 C2740),与上市公司处于同一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符
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重组交易对方甘肃药业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农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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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国投集团下属 100%持股的子公司,与上市公
司均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上
市公司召开监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监事须回避表决;上市公司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拟购买资产经审计的 2021 年
度财务报告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相关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资产净额
项目
(2021.12.31) (2021 年度) (2021.12.31)
陇神戎发(A) 82,407.29 28,781.30 73,283.55
普安制药(B) 20,542.34 30,693.07 9,192.90
成交金额(C) 32,608.03 - 32,608.03
D=B 与 C 较高者 32,608.03 30,693.07 32,608.03
比例=D÷A 39.57% 106.64% 44.50%
根据上述财务数据计算结果,本次交易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控股股东为甘肃药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仍
为甘肃药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甘肃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本公司
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六、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原则
(一)业绩承诺期间和业绩承诺利润
交易各方同意,本次交易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监管机构的要求,
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如 2022 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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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交易,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至 2025 年度),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的净
利润具体承诺如下:
序号 年度 承诺净利润(万元)
承诺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二)业绩补偿金额
利润补偿期间,甘肃药业集团和甘肃农垦集团每年合计的补偿金额按照以
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
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总对价-累积已
补偿金额。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结果为负数或零时,按零取值,即已补
偿的金额不冲回。
补偿义务人各方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补偿义务
人各自转让普安制药股权占补偿义务人合计转让普安制药股权比例
(三)业绩补偿原则
若出现需要对陇神戎发进行业绩补偿的情形时,甘肃药业集团和甘肃农垦
集团分别按照取得的交易对价占本次交易价格的比例承担补偿义务,甘肃药业
集团和甘肃农垦集团以现金形式补偿。
补偿义务人应在接到上市公司要求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将应补偿
的全部现金一次性支付至上市公司的指定账户。
(四)减值补偿原则
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届满时,由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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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对普安制药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减值测试结果出具《减值测试报
告》。上市公司应及时公开披露《减值测试报告》。
如果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间内现金
补偿总额的,则补偿义务人需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差额部分:
业绩承诺方应另行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间内现金补偿总额
补偿义务人各方应另行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应另行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
补偿义务人各自转让普安制药股权占补偿义务人合计转让普安制药股权比例
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
内普安制药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上述减值补偿应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 30 日内,由上市公司和补偿义务人参照《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第二条相关内容执行。
补偿义务人对上述业绩承诺的补偿和对标的资产的减值补偿的总和不超过
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的合计数。
(五)业绩补偿实施程序及履约保障措施
交易各方为确保业绩补偿措施的实施,业绩补偿保障措施为甘肃农垦集团
和甘肃药业集团相互担保的方式:
即在业绩承诺期内,若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对方需要进行业绩
补偿的,甘肃农垦集团和甘肃药业集团未能在协议约定或上市公司指定的补偿
期限内进行现金补偿的,上市公司有权直接要求交易对方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补
偿义务,也即甘肃农垦集团和甘肃药业集团互相为对方的业绩补偿义务承担不
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七、本次交易作价及估值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普安制药 70%股权,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
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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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 S152 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
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普安制
药股东全部权益在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为 46,582.90 万元,其股东全部权益账面
价值为 9,537.46 万元,评估增值 37,045.44 万元,增值率为 388.42%,普安制药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普安制药 70%股权作价 32,608.03 万元。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产品、医疗产品、保健卫生
产品的研究开发;中成药、保健食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本次上市公司拟
收购普安制药,属于上市公司在原有业务领域的进一步扩展,丰富了上市公司
产品品种。同时,依托上市公司现有的产品与生产体系,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
管理优势、品牌优势,凭借主打产品元胡止痛滴丸积累的推广经验和销售渠道,
整合普安制药的产品线与营销体系,实现并购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销售收
入,提升上市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陇神戎发将持有普安制药 70%的股权。根据大华会计师
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一年一期的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增幅 交易前 增幅
(备考) (备考)
总资产 80,749.96 101,536.18 25.74% 82,407.29 102,862.03 24.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2,086.06 81,623.52 13.23% 72,025.01 81,217.91 12.76%
营业总收入 5,525.88 11,689.11 111.53% 28,781.30 57,580.68 100.06%
净利润 74.34 418.90 463.49% -629.81 1,199.11 N/A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05 405.61 564.39% -910.62 918.30 N/A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1.76 336.20 1445.04% -1,702.30 4.55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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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收益(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的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及业务规模
有所增大,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规模较
本次交易前将有所增长,进一步提高了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符合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价全部以现金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股
权结构产生影响,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不会发生变化。
九、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符合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所持普安制药 19%的股权转让给陇神戎发,参考普安制药截至评估基准日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净资产暨股东权益价值,经各方协
商一致,确定转让价格为 8,850.75 万元;同意陇神戎发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
价;同意与陇神戎发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
诺及补偿协议》
。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普安制药 70%股权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其所持普
安制药 51%的股权转让给陇神戎发,参考普安制药截至评估基准日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净资产暨股东权益价值,经各方协商一致,
确定转让价格为 23,757.28 万元;2022 年 9 月 20 日,甘肃农垦集团召开临时董
事会,审议了《关于以现金方式转让集团公司持有普安制药 51%股权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现金方式转让甘肃农垦集团持有的 51%普安制药股权,同
意与甘肃药业集团、陇神戎发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及
补偿协议》
。
件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对本次重组相关事
项进行约定。
事项的函》,原则同意陇神戎发以现金方式收购普安制药 70%股权。
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2022】第 S152 号”《资产评估报告》
的备案。
(二)本次交易尚须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在未取得以上全部批准前,上市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重组方案。能否通过
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的主要承诺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承诺方
容或方式如何)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如有违反,本公司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性、准确性和完整 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披露 上市公司
性的承诺函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或方式如何)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如有违反,本公司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披露有
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
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控股股东:
成调查结论之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性、准确性和完整 甘肃药业集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性的承诺函 团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
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登记结
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账户信息的,
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行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
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
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全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 事、高级管
性的承诺函
成调查结论之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理人员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
“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账户信息并申
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账户信息的,
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违法违规情节,本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可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及声明,将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 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
上市公司
披露和申请文件真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本次交易信息披露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实性、准确性和完 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整性的承诺函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
控股股东:
披露和申请文件真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本次交
甘肃药业集
实性、准确性和完 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团
整性的承诺函 法律责任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 本人保证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 上市公司全
披露和申请文件真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本次交易 体董事、监
实性、准确性和完 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事、高级管
整性的承诺函 律责任。 理人员
(一)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
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
和产品销售系统。
的控制之下,并为陇神戎发独立拥有和运营。
陇神戎发的资金、资产。
(二)保证人员独立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选举、更换、聘任和解聘,不干预陇神戎发董事会、股东大会依
法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领薪;保证陇神戎发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兼职、领薪。
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保证财务独立
控股股东:
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 甘肃药业集
独立性的承诺函 团、甘肃国
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投集团
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机构独立
机构。
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置、自主经营。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
(五)保证业务独立
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陇神戎发的业务活动。
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有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陇神戎发有关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承诺函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拘束力,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陇神
戎发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一、尽量减少和避免与陇神戎发之间的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
联交易的承诺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 甘肃药业集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陇 团
神戎发有关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履行合法程
序并依法签订协议,及时协助陇神戎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
报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三、不利用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陇神戎发的关联交易中谋
取不正当利益,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陇神戎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四、不利用控股地位及影响谋求陇神戎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
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谋求与陇神戎发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
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承诺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
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六、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陇神戎发资
金,杜绝一切非法占用陇神戎发资金、资产的行为,也不要求陇神戎
发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本承诺函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拘束力,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陇神
戎发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一、尽量减少和避免与陇神戎发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
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陇
神戎发有关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履行合法程
序并依法签订协议,及时协助陇神戎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
报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三、不利用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陇神戎发的关联交易中谋
取不正当利益,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陇神戎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四、不利用间接控股地位及影响谋求陇神戎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 甘肃国投集
联交易的承诺 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谋求与陇神戎发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团
五、督促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承
诺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六、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陇神戎发资
金,杜绝一切非法占用陇神戎发资金、资产的行为,也不要求陇神戎
发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本承诺函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拘束力,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陇神
戎发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
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陇神戎发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二、承诺人将对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和约束,如果将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陇神戎发及
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
施解决:
控股股东:
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同业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
关于解决和避免同 甘肃药业集
业竞争的承诺 团、甘肃国
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委托陇神戎发管理;
投集团
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的有同业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
三、承诺人在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
承诺人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本承诺函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拘束力,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 内幕交易等)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
信状况的承诺函 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
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
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
内,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
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控股股东: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 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甘肃药业集
信状况的承诺函 4、最近五年,本公司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
团
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等重大失信情况;
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收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
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
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
条规定的行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 全体董事、
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
信状况的承诺函 监事、高级
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
管理人员
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情形;
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失信情况;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
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或者最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 全体董事、
近 36 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
易的承诺函 监事、高级
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管理人员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控股股东:
甘肃药业集
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或者最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 团及全体董
近 36 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
易的承诺函 事、监事、
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高级管理人
员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权益;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及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 执行情况相挂钩;
全体董事、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6、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高级管理人
措施的承诺函 情况相挂钩;
员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
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 的,本承诺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控股股东: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予以承诺。 甘肃药业集
措施的承诺函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承诺人承诺严格履行 团
本承诺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本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
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控股股东:
关于不放弃上市公 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放
甘肃药业集
司控股权的承诺函 弃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团
控股股东:
关于不侵占上市公 本公司承诺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上市
甘肃药业集
司利益的承诺函 公司的利益。
团
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事项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
施完毕/本次交易终止之日期间,本公司对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
减持意向和计划,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
在前述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所
作公开承诺(如有)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依法及时履行 甘肃国投集
本次交易期间股份
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 团、甘肃药
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新规定的,本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业集团
若上市公司自本次交易事项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本次交易终止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红股、配股等除权行
为,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保
证严格履行承诺。如因本公司所作的说明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
或因违反相关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对上市公司的
该等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事项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
施完毕/本次交易终止之日期间,本人对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减
持意向和计划,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 上市公司持
本次交易期间股份 在前述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股董事、监
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事、高级管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人所作
公开承诺(如有)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依法及时履行所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需的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有新
规定的,本人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若上市公司自本次交易事项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本次交易终止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红股、配股等除权行
为,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保证严格
履行承诺。如因本人所作的说明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因违反
相关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对上市公司的该等经济损
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承诺方
内容或方式如何)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有违反,本公司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章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
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交易对方: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甘肃药业集
性、准确性和完整 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之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团、甘肃农
性的承诺函 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垦集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下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
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公司的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
诺锁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诺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
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交易对方: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
信状况的承诺函
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等重大失信情况; 团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收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
交易对方: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 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
甘肃农垦集
信状况的承诺函 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团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等重大失信情况。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收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甘肃药业集
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团及全体董
事、监事、
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 高级管理人
或者最近 36 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
易的承诺函 员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甘肃农垦集
团及其全体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董监高
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不存在通过信
托或委托持股方式代持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
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
其转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非经上市公司同意,
本公司保证不在标的资产上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该等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
法律障碍,同时,本公司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标的资产登记至上
市公司名下;
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或本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存在禁止
转让、限制转让的其他利益安排、阻碍本公司转让标的资产的限 交易对方:
关于标的资产权属 制性条款;标的公司《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 甘肃农垦集
状况的承诺函 合同或协议中,以及标的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 团、甘肃药
文件中,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转让所持标的资产的限制性条款; 业集团
审慎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
责任,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保
持标的公司的业务正常联系,保证标的公司处于良好的经营状
态。未经过上市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标的公司从
事或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
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保证标的公司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
产及业务的行为;
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公
司自行承担;
部责任,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团外,不存在潜在的股权权利人,亦不存在潜在纠纷或股份转让
障碍; 交易对方:
关于标的资产合法 2.普安制药依法合规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经营事项,也 甘肃农垦集
合规的承诺 未受到主管机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团、甘肃药
完善内控制度和合法合规经营,使其逐渐满足上市公司治理标准
和经营准则。
关于公司及主要管 1、最近五年本公司未受到主管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未受到 交易对方:
理人员近五年未受 证券市场行政处罚,亦不存在刑事处罚或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甘肃药业集
到行政处罚、刑事 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形; 团及其董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处罚等的承诺函 2、最近五年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包括证 事、监事、
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也没有任何违法违规及违纪情形,不存 高级管理人
在刑事处罚或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形; 员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团及其董
的情形;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关于普安制药因劳 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公司劳动用工,将劳务派遣用工总数逐步降低 交易对方:
动用工等事项涉及 至用工总数 10%以下; 甘肃药业集
合规问题的承诺 2.若普安制药因劳动用工事宜遭受行政机关的立案调查、行政 团
处罚等,甘肃药业集团将全额补偿普安制药因此遭受的损失。
平的出资均属于其代持甘肃省药物碱厂的出资,将其登记为工商
股东为普安制药管理方便,个人实际并未履行出资义务;后上述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 个人代持的普安制药股份又划归药物碱厂自行持有,期间不存在
交易对方:
限责任公司关于普 任何股权纠纷和瑕疵。
甘肃农垦集
安制药历史沿革 2.普安制药设立出资及历次股权转让、注册资本增加均履行了
团
股权清晰确认函 相应的决策程序,各股东已经足额履行了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
不实、抽逃出资或其他股权瑕疵情形,普安制药亦不存在任何股
权纠纷。
我公司自愿因虚假陈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对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即普安制药 70%的股份,甘
肃药业集团和甘肃农垦集团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已获得有
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有权签署转让协议并转让标的
资产;其持有的普安制药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安排,不存
在司法冻结或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押、抵押或其他承诺致使
其无法将标的资产转让给陇神戎发或使陇神戎发行使所有权受到
限制的情形;陇神戎发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后将享有作为标的
资产的所有者依法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标的资产的权利;标的资产不会因中国法律或
第三人的权利主张而被没收或扣押,被查封、冻结或设置担保权
利)(经陇神戎发认可的担保除外),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甘
肃药业集团和甘肃农垦集团保证上述状况持续至标的资产登记至
关于甘肃普安制药
陇神戎发名下。 交易对方:
股份有限公司共有
(2)如因前述共有专利和普安制药股份纠纷,给普安制药和 甘肃药业集
专利问题的专项承
陇神戎发造成损失的,甘肃药业集团承诺向普安制药和陇神戎发 团
诺
赔偿全部损失(包括可得利益)。
(3)甘肃药业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留普安制药
(4)若最终不论通过何种程序确认李成义享有普安制药股份
的,甘肃药业集团承诺仅在普安制药剩余的、保留未转让的 5%股
份范围内解决,不足部分用其他方式解决,保证不影响陇神戎发
持有普安制药股份的权利,不损害普安制药和陇神戎发利益。
(5)若普安制药在向李成义支付相关款项时未履行个人所得
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可能产生的税务风险或处罚等给普安制药或
陇神戎发造成损失的,由甘肃药业集团足额承担补偿责任。
(6)甘肃药业集团确认,对本专项承诺涉及的赔偿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且本专项承诺不可撤销。
关于不存在《上市
甘肃药业集团不存在曾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被中
号—上市公司重大 交易对方: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甘肃药业集
因此,甘肃药业集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异常交易监管》第 团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不
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说明
关于不存在《上市 甘肃农垦集团不存在曾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对方: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被中 甘肃农垦集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号—上市公司重大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团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因此,甘肃农垦集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异常交易监管》第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不
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说明
关于不存在《上市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曾因涉嫌本次重大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号—上市公司重大 36 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
甘肃国投集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团
异常交易监管》第 因此,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
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说明 管》第十三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三)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承诺方
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
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
等),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
普安制药及
关于提供信息真 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
其董事、监
实性、准确性和 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事、高级管
完整性的承诺函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理人员
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
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供
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限于内幕交易等)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
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
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
关于合法合规及 形;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
诚信状况的承诺 行为; 普安制药
函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
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况;最近十
二个月内,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利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证
券交易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内幕 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立 其董事、监
交易的承诺函 案侦查尚未形成结论意见,或者最近 36 个月内因内幕交易被中国 事、高级管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理人员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商业
开展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和可能招致重大处罚或立案调 其董事、监
贿赂的承诺书
查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不良记录。 事、高级管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性文件的规定和医药行业规定开展,不存在回扣、支付佣金、给予
财物及其他利益或其他情形的商业贿赂,亦没有因商业贿赂而导致
公司或者公司人员收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我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禁止商业贿赂
的规定。
材料采购均建立了完善的制度,杜绝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发生的
不当竞争行为;
和监督反商业贿赂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接受内外部反商业贿赂的举
报,建立惩处机制。
赂协议,要求其对自身及员工的商业行为进行规范。
上述承诺真实、合法、有效,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自愿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
罚案件,亦不存在潜在的纠纷;
关于公司及董、
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普安制药及
监、高不存在未
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其董事、监
决诉讼、仲裁及
行政处罚的承诺
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 理人员
函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收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甘肃省国有资产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的方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
所持普安制药 19%的股权转让给陇神戎发;同意陇神戎发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
对价;同意与陇神戎发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原则性同意实施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次重组方案首次披露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会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在此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
的上市公司股份,将遵照前述安排进行。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二、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平
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
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此外,公司聘请的独
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将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
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上市公司董事会
的召开合法、有效,有关决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
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
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
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
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交易经除上述
董事以外的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对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
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方
式行使表决权。
(四)网络投票安排
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
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交易对方对盈利
预测补偿及减值测试均作出了相应安排,具体补偿办法参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六)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公司过渡期产生的损益按以下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公众股东利益的
原则处理: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受让方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由
出让方各方按各自所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受让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七)本次交易摊薄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增幅 交易前 增幅
(备考) (备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0 0.0134 570.00% -0.0300 0.0303 N/A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0 0.0134 570.00% -0.0300 0.0303 N/A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7 0.0111 1485.71% -0.0561 0.0001 N/A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7 0.0111 1485.71% -0.0561 0.0001 N/A
假设本次交易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
收益得到增厚,不会形成摊薄每股收益情形。但若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及
预期,则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指标仍存在下降的风险。针对本次交
易可能导致的减少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为防范本次重组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采
取以下措施填补本次重组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具体如下: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高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着力实现与标的公司在市场渠道、研发、资
本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共同增强综合竞争
优势,从而提升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及盈利能力。
(2)切实履行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当标的公司出现业
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情形,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
督促交易对方履行补偿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
(3)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
上市公司已按照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在《公
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
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
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4)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完善并强化投
资决策、内部控制程序,加强成本管控,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高公司
运营效率。
公司同时提示投资者,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不等
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
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甘肃药业集团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承诺人将自愿
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承诺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相
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同时,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式损害公司利益;
相挂钩;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钩;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交易各方已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标的公司主要财务状况与经营成
果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普安制药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9,284.00
万元,负债总额为 9,212.1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 10,071.90 万元;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18.3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
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标的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标的估值及作价较净资产账面值增值较大的风险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普安制药 70%的股权。根据鹏信评估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普安制药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
值为 46,582.90 万元,较报表账面净资产 9,537.46 万元,增值 37,045.44 万元,
增值率为 388.42%,普安制药 70%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32,608.03 万元,经交易
各方友好协商,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70%股权作价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将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增值幅度较大。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
责,严格遵循了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
时假设情况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标的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形,可能导致标的资产未来盈利达不到评估时的预测,
导致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标的
公司估值及作价较高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无法实现承诺业绩的风险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在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如 2022 年内未完成交易,则业绩承诺期
相应顺延至 2025 年度)经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700.00 万元、1,800.00 万元和 1,900.00 万元(2025 年度业
绩承诺 2,330.00 万元)。标的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规模下降,存在 2022 年业绩
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未来业绩承诺期内,尽管标的公司管理层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
述业绩承诺实现;但是业绩承诺期内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实际经营状况及意
外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可能会给标的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
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
险。
(三)业绩补偿实施违约的风险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中已就业绩补偿作出了明确的约定,若承诺业绩无法实现,交易对方将根
据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但如果交易对方在承诺业绩未实现时未能依照约
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将对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带来损失,特别提醒投资者关
注本次交易存在业绩补偿实施违约的风险。
(四)付款进度与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数进度不匹配的风险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为 2022-2024 年(如 2022 年内未完成交易,则业绩承
诺期相应顺延至 2025 年度),根据各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在本次交易标的交割日之前,上市公司应支付的全部
对价总额为 30,977.63 万元,占对价款总额的比例为 95%,占比较大。本次交易
存在上市公司在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期应实现的净利润时,仍已向业绩承
诺方支付了与标的公司承诺实现净利润数进度不匹配的交易对价,使得上市公
司仍需进一步向交易对方追偿其应履行的现金补偿义务,及其可能发生的潜在
纠纷。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存在付款进度与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数
进度不匹配的风险。
(五)交易对价资金筹措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将在
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分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上
市公司将以自有及自筹资金的方式支付交易价款,但是上市公司仍然存在无法
或者无法及时筹措资金用于支付相应对价的可能性,从而存在违反《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相关约定的风险。
(六)支付本次交易对价可能提升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的风险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需要向交易对方支付总计 32,608.03 万元人民币现金价
款以购买交易对方所持有普安制药 70%股权。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筹集
资金以满足上述现金对价支付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其他
融资方式。鉴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额度有限,预计需要通过一定金额的债务融
资以满足上述现金对价支付需求,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可能因此发生变化,资产负债率将有所提升,同时上市公司需要为债务融资承
担的财务费用将有所增加,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的当期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降低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
(七)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双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上
市公司股票在停牌前并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的情况;上市公司组织相关主
体进行的自查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
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通知。如在重大资产购买工作进程中出现“本次交
易相关主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根据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可能导致本次交易的暂停或终止。
此外,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前,交易各方可能需要
根据重大资产购买实际工作推进情况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
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综上,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八)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
议,以及最终通过审议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
易的审批风险。
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
(一)市场推广合规性风险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2.47%、51.95%和 52.13%。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建立
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合规管理体系,但若市场推广服务商在药品推广过
程中存在不合规行为,则会影响标的公司的品牌形象,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
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税务处罚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曾因以前年度收到不合规的发票,受到税务机关 4.73
万元行政处罚的情形。标的公司虽已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完善,但未来标的
公司如再出现类似情形,则可能被税务机关进行处罚。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
新冠疫情的快速传播,进一步加强了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这使得治疗感冒、
发热、咳嗽类药物的销售受到了影响。截至目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若未来新冠疫情形势出现不利变化,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
响。
(四)单一产品依赖风险
普安制药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宣肺止嗽合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宣肺
止嗽合剂为标的公司独家品种。标的公司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宣肺止嗽合剂,
一旦出现宣肺止嗽合剂的销售收入下滑,则会影响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宣肺止嗽合剂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
不利影响。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中国药典(2020 年版)》,
对中药种植户、中药原材料采集企业、中药加工流通企业等环节都提出了严格
管理要求。虽然标的公司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了从原料采购、产品生产、
存货仓储、成品检验、出厂等多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制度,但若因标的公司质量
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或因为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在质量控制环节出现问题,导
致产品未能达到《中国药典(2020 版)》的标准,不但会面临监管部门处罚和
客户索赔,市场信誉也会因此而受损,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七)个别原料单一供应商依赖风险
根 据 《 关 于明 确 麻 醉药 品 药 用 原植 物 种 植企 业 的 批 复》( 国 食药 监 安
[2006]489 号)和《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国药管安[1998]127 号)的规定,标
的公司罂粟壳原料供应商甘肃农垦集团须执行国家下达的麻醉品生产计划,承
担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加工、销售及安全保卫工作。普安制药罂粟壳原
料采购业务,存在向单一供应商甘肃农垦集团采购的情形,一旦甘肃农垦集团
因特药生产、供应发生障碍,有可能对普安制药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
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
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次交易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
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其他不可控风险
本次交易不排除因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
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背景
(一)国家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委员会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
通知》(证监发[2015]61 号),明确提出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
强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条件的国有股
东及其控股上市公司要通过注资等方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符合条件
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业务整合,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见》(国发[2020]14 号),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
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推动上市公
司做优做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国家相关法规及政策的出台,为上市公司通
过资产重组的途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上市企业可以
充分发挥其所处的资本市场优势,在政策支持的背景下,整合优势资源,提升
上市公司质量,加快做优做强。
(二)中成药行业迎来政策红利,是积极推动发展的大好时期
的意见》,着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20 年 5 月 15 日,甘肃省卫健委、
甘肃省发改委联合下发《2020 年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培
育壮大中医药龙头企业,国家政策支持成为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巨大推动力。
(三)丰富上市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陇神戎发根据制药企业的发展特点,聚集有限的资源,采取了单品突破的
经营战略,建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和较强的品牌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产品结构
较为单一,销售收入和经营业绩对公司主打产品元胡止痛滴丸存在单一产品依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赖风险。上市公司亟待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方式,突破单
一产品依赖以实现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交易将普安制药注入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上市公司产品结构,扩
大上市公司特色中成药品种优势,打造特色中成药产品梯队,进一步整合拓宽
市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管理优势、品牌优势,
有效利用推广经验和销售渠道,整合普安制药的产品线与营销体系,进一步优
化上市公司产品结构,最大限度实现并购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销售收入,
提升上市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解决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需要
普安制药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甘肃药业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药品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陇神戎发存在同业竞争。根据上市公司管理
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不得与
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国投集
团及甘肃药业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函》,将普安制药
通过重组注入陇神戎发,以解决目前存在的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业务、渠道、研发、融资
和管理等方面的协同效应,促进二者业务融合共促、协同发展,扩大行业领先
优势,实现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整体协同发展。
(一)业务协同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主打产品元胡止痛滴丸为公司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
占上市公司药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在 90%左右,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宣肺止嗽合剂
作为主要销售收入来源,占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 96%以上,本次收
购后将优化上市公司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品种,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产
品与业务协同发展,有效提升陇神戎发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渠道协同
技术壁垒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且经过多年的发展,两家公司均形成了一批成
熟、稳定、优质的供应商与客户。此次收购完成后,将充分利用双方的采购与
销售资源,实现采购与销售渠道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议价能力,提高中标率,
降低采购与销售成本,提高产品市场份额,增加公司利润。
(三)研发协同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具有独立的研发中心,研发团队创新能力较强、专
业素养和水平较高,研发成果丰富。此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双
方技术、研发团队的优势进行协同研发和联合创新,一方面对现有产品进行二
次深度开发,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和疗效,增强公司现有产品的市场竞争
力;另一方面,研发新药新产品项目,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转化,打造完整的
新品支撑体系和配套服务体系,创建陇药品牌,以提高甘肃省道地药材的工业
附加值。
(四)财务融资协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一方面,标的
公司可凭借上市公司的影响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另一方面,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资本运作进行股权等直接融资,加大对标的公司研发、生产、
销售等的直接投入,为其产能扩张、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市场拓展提供有力保
障,进而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研发能力、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五)管理协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可通过优化管理机构与销售机构的
布局、整合供应商及客户资源、整合研发队伍及研发技术,以期带来管理协同
效应的有效发挥。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符合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所持普安制药 19%的股权转让给陇神戎发,参考普安制药截至评估基准日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净资产暨股东权益价值,经各方协
商一致,确定转让价格为 8,850.75 万元;同意陇神戎发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交易对价;同意与陇神戎发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普安制药 70%股权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其所持普
安制药 51%的股权转让给陇神戎发,参考普安制药截至评估基准日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净资产暨股东权益价值,经各方协商一致,
确定转让价格为 23,757.28 万元;2022 年 9 月 20 日,甘肃农垦集团召开临时董
事会,审议了《关于以现金方式转让集团公司持有普安制药 51%股权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现金方式转让甘肃农垦集团持有的 51%普安制药股权,同
意与甘肃药业集团、陇神戎发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及
补偿协议》
。
件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对本次重组相关事
项进行约定。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事项的函》,原则同意陇神戎发以现金方式收购普安制药 70%股权。
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2022】第 S152 号”《资产评估报告》
的备案。
(二)本次交易尚须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在未取得以上全部批准前,上市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重组方案。能否通过
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甘肃药业集团和甘肃
农垦集团合计持有的普安制药 70%股权,本次交易合计对价为 32,608.03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普安制药出 持有普安制药股 本次交易转让 交易价格
序号 交易对方
资额(万元) 权比例(%) 比例(%) (万元)
总计 3,000.00 100 70 32,608.03
甘肃药业集团与甘肃农垦集团共同承担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为业绩承诺方。
本次交易完成后,普安制药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对应股数(股) 持股比例
合计 30,000,000 100%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支付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普安制药 70%股权,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
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
【2022】第 S152 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
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普安制
药 100%股权在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为 46,582.90 万元,其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
值为 9,537.46 万元,评估增值 37,045.44 万元,增值率为 388.42%,普安制药 70%
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32,608.03 万元,参考评估价值,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
易的标的公司普安制药 70.00%股权作价 32,608.03 万元。
(三)支付方式及安排
本次交易的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按照每年标的资产经审计的业绩达到承诺业绩的,支付剩余 5%对价的 33%;
业绩承诺最后一年标的资产经审计业绩达到承诺业绩的,支付剩余 5%对价的
定。
(四)过渡期安排
的原则处理: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受让方享有;如发生亏损,则
由出让方各方按各自所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受让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
生亏损,出让方各方应在亏损数额经审计确定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上月月末;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过渡期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
月末。
(五)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交易各方同意,本次交易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监管机构的要求,
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如 2022 年内
未完成交易,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至 2025 年度),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的净
利润具体承诺如下:
序号 年度 承诺净利润(万元)
承诺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利润补偿期间,甘肃药业集团和甘肃农垦集团每年合计的补偿金额按照以
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
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总对价-累积已
补偿金额。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结果为负数或零时,按零取值,即已补
偿的金额不冲回。
补偿义务人各方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补偿义务
人各自转让普安制药股权占补偿义务人合计转让普安制药股权比例
若出现需要对陇神戎发进行业绩补偿的情形时,甘肃药业集团和甘肃农垦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集团分别按照取得的交易对价占本次交易价格的比例承担补偿义务,甘肃药业
集团和甘肃农垦集团以现金形式补偿。
补偿义务人应在接到上市公司要求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将应补偿
的全部现金一次性支付至上市公司的指定账户。
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届满时,由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普安制药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减值测试结果出具《减值测试报
告》。上市公司应及时公开披露《减值测试报告》。
如果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间内现金
补偿总额的,则补偿义务人需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差额部分:
业绩承诺方应另行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间内现金补偿总额
补偿义务人各方应另行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应另行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
补偿义务人各自转让普安制药股权占补偿义务人合计转让普安制药股权比例
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
内普安制药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上述减值补偿应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 30 日内,由上市公司和补偿义务人参照《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第二条相关内容执行。
补偿义务人对上述业绩承诺的补偿和对标的资产的减值补偿的总和不超过
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的合计数。
交易各方为确保业绩补偿措施的实施,业绩补偿保障措施为甘肃农垦集团
和甘肃药业集团相互担保的方式:
即在业绩承诺期内,若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对方需要进行业绩
补偿的,甘肃农垦集团和甘肃药业集团未能在协议约定或上市公司指定的补偿
期限内进行现金补偿的,上市公司有权直接要求交易对方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补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偿义务,也即甘肃农垦集团和甘肃药业集团互相为对方的业绩补偿义务承担不
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产品、医疗产品、保健卫生
产品的研究开发;中成药、保健食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本次上市公司拟
收购普安制药,属于上市公司在原有业务领域的进一步扩展,丰富了上市公司
产品品种。同时,依托上市公司现有的产品与生产体系,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
管理优势、品牌优势,凭借主打产品元胡止痛滴丸积累的推广经验和销售渠道,
整合普安制药的产品线与营销体系,实现并购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销售收
入,提升上市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收入结构将得到优
化,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的注入,上市公司
的资产规模及业务规模有所增大,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规模较本次交易前将有所增长,进一步提高了上市公司的业绩
水平,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
市公司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增长金额 增长比例
营业总收入 5,525.88 11,689.11 6,163.23 111.53%
营业成本 3,364.31 4,980.30 1,615.99 48.03%
营业利润 90.32 449.24 358.92 397.39%
利润总额 90.32 458.42 368.10 407.55%
净利润 74.34 418.90 344.56 463.49%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05 405.61 344.56 564.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76 336.20 314.44 1445.0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38 2.69 0.31 13.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0 0.0134 0.0114 57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0 0.0134 0.0114 57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7 0.0111 0.0104 1485.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7 0.0111 0.0104 1485.71%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增长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总收入 28,781.30 57,580.68 28,799.38 100.06%
营业成本 19,542.07 26,791.94 7,249.87 37.10%
营业利润 -938.26 1,166.16 2,104.42 N/A
利润总额 -474.85 1,569.48 2,044.33 N/A
净利润 -629.81 1,199.11 1,828.92 N/A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0.62 918.30 1,828.92 N/A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02.30 4.55 1,706.85 N/A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37 2.68 0.31 13.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00 0.0303 0.0603 N/A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00 0.0303 0.0603 N/A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61 0.0001 0.0562 N/A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61 0.0001 0.0562 N/A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 甘肃陇神戎发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戎发有限”)
股票代码 300534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 303,345,000.00 元
注册地址 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 10 号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宋敏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000720238148G
医药产品、医疗产品、保健卫生产品的研究开发;中成药、中药饮
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消毒产品、化妆品、保健食品、食
品、饮料、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口罩、防护服、消毒
液、测温仪等生产和销售;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及销售;自营
经营范围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会议服
务,货运,仓储服务;自有资产投资、租赁、转让;房屋和土地租
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
二、公司设立、股本结构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
根据甘肃省国资委“甘国资发改组(2011)261 号”《关于同意甘肃陇神
戎发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戎发有限以 2011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所审计的
净资产 3,100.90 万元折合 2,5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将戎发有限
整体变更设立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与股本的差额
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1)京会兴验分字第 0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8 月 1 日
止,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戎发有限净资产折合的股本 2,500.00 万元,净
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戎发有限整体变更为陇神戎发后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 出资额(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永新集团 15,793,825.00 63.18%
詹显财 2,168,247.00 8.67%
张建利 1,322,692.00 5.29%
陈晓林 1,007,092.00 4.03%
缪 群 770,159.00 3.08%
康永红 551,138.00 2.21%
张喜民 551,138.00 2.21%
张金德 501,013.00 2.00%
孔剑锋 350,717.00 1.40%
赵紫文 250,507.00 1.00%
张 帆 140,279.00 0.56%
陈国琴 130,262.00 0.52%
越庆鑫 130,262.00 0.52%
钱双喜 130,262.00 0.52%
张相争 130,262.00 0.52%
周国玺 130,262.00 0.52%
李 伟 130,262.00 0.52%
张 东 80,176.00 0.32%
孔祥杰 80,176.00 0.32%
马天翔 80,176.00 0.32%
权 薇 80,176.00 0.32%
杨 光 80,176.00 0.32%
邓月婷 60,142.00 0.24%
申小刚 50,086.00 0.20%
赵正财 50,086.00 0.20%
张毅君 50,086.00 0.20%
宋 澎 40,069.00 0.16%
陶军平 20,034.00 0.08%
何 琳 20,034.00 0.08%
王小明 20,034.00 0.08%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史 伟 20,034.00 0.08%
宋延霞 20,034.00 0.08%
郝 毅 20,034.00 0.08%
王海峰 20,034.00 0.08%
李 生 20,034.00 0.08%
合计 25,000,000 100%
(二)公司上市情况
核准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
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67 万股。2016 年 9 月 13 日陇神戎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64 元,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248,488,800.00 元 ,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三)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经 2017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金转增股本方案》,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9 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红利发放日)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分红后总股本由
变更完成之日起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陇神戎发不存在股本变化。
(四)上市公司股权划转情况
肃国投集团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甘肃省国资委 2019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将所持西北永新集团有
限公司股权划转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国资
发产权[2019]48 号),甘肃省国资委拟将其所持有的永新集团 100%的股权无
偿划转给甘肃国投集团。
函》,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收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内资公司变更通知书》。
本次股权划转前,甘肃国投集团直接持有陇神戎发 1,351,000 股,占陇神戎
发总股本的 0.45%,通过其控股子公司生物基金持有陇神戎发 21,575,777 股,
占陇神戎发总股本的 7.11%。永新集团直接持有陇神戎发 79,176,142 股,占陇
神 戎 发 总 股 本 的 26.10% ; 永 新 集 团 子 公 司 大 贸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陇 神 戎 发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前,陇神戎发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肃国投集团
划转信息进行披露的函》(永新函[2019]24 号),根据永新集团、甘肃国投集
团董事会决议,决定将永新集团持有的陇神戎发 26.10%股权(79,176,142 股股
份)无偿划转至甘肃国投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甘肃国投
集团成为陇神戎发的直接控股股东。
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等相关规定办理完毕相关股份过户手续,
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至甘肃药业集团
权协议转让的告知函》(甘国投函[2019]35 号),根据甘肃国投集团、甘肃药
业 集 团 董 事 会 决 议 , 决 定 将 甘 肃 国 投 集 团 持 有 的 陇 神 戎 发 26.10% 股 权
(79,176,142 股股份)转让给甘肃药业集团,作为甘肃国投集团对甘肃药业集
团的实缴出资。
了《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标的股权的转
让价格以评估价值确定,并作为甘肃国投集团以标的股权作价出资给甘肃药业
集团的实缴出资金额。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业集团
转让的告知函》,根据大贸公司、甘肃药业集团董事会决议,大贸公司由于自身
资金需求,决定将其持有的陇神戎发 3.83%股权(11,609,108 股股份)以协议转
让方式转让给甘肃药业集团。本次国有股权转让实施完成后,大贸公司不再持
有陇神戎发股份,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甘肃药业集团持有陇神戎发股权将由 26.10%
(79,176,142 股股份)增加至 29.93%(90,785,250 股股份),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甘肃国投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陇神戎发股份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
《关于陇神戎发国有股权转让有关事项的批复》(甘国投发投资〔2020〕281 号)
文件,同意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兰州永新大贸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将
所持陇神戎发 11,609,108 股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给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为 7.58 元/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成股份过户、
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公司最近六十个月实际控制人一直为甘肃省国资委,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
(LOF)
合计 122,387,973 40.36%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甘肃药业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资委。甘肃药
业集团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经营范围为:医药产品、医疗产品、保健卫生产品的研究开发;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消毒产品、化妆品、保健食品、
食品、饮料、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测温仪
等生产和销售;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会议服务,货运,仓储服务;自有资产投
资、租赁、转让;房屋和土地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上市公司致力于中成药、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涉足中药材种植、
收购、加工、销售及医药商业流通业务。公司现有滴丸剂、片剂、硬胶囊剂、
膜剂 4 种剂型,共有产品品种 17 个,其中国药准字号品种 16 个,保健食品品
上市公司最近两年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5,311.03 96.11% 28,004.50 97.30% 24,919.67 97.76%
其他业务收入 214.84 3.89% 776.80 2.70% 570.31 2.24%
合计 5,525.88 100.00% 28,781.30 100.00% 25,489.98 100.00%
注:2020 年度、2021 年度为经审计数据。
七、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上市公司最近两年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资产总计(万元) 80,749.96 82,407.29 86,666.12
负债合计(万元) 7,392.07 9,123.74 12,752.76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73,357.89 73,283.55 73,913.36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72,086.06 72,025.01 72,935.62
财务指标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总收入(万元) 5,525.88 28,781.30 25,48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1.05 -910.62 18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533.16 5,113.49 4,350.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0 -0.0300 0.00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0 -0.0300 0.00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8% -1.26% 0.25%
注 1:2020 年度、2021 年度为经审计数据。
注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及披露(2010 修订版)
》规定计算,下同。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嫌犯罪
或违法违规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
存在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明显相关的行政处罚情况。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
诚信情况
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整体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甘肃药业集团和甘肃农垦集团,分别持有普安制药 49%和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甘肃药业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9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20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308 号
主要办公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308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620000MA73J82M0G
中药材种植、销售、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中成药、生物制品、保健
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戒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批发;包装材料的生
经营范围 产、销售;橡胶膏剂、贴膏剂、消毒产品的销售;信息及经济技术咨
询服务;健康养老咨询服务;药业项目投资(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1)公司设立
定》,决定设立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拾亿元整,出资方式为货
币出资,首期出资 1 亿,出资时间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其余出资于 2028 年
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甘肃国投集团 货币 100,000.00 100.00%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变更出资方式
集团章程修订的批复》甘国资改革[2019]385 号,同意甘肃国投集团将甘肃药业
集团章程中出资方式修改为“货币+股权”;甘肃国投集团作出《甘肃药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对章程相关条款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
元整,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为“货币+股权”出
资,其中首期货币出资额人民币 11,000.00 万元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到位;甘
肃国投集团以其持有的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6.10%的股权出资
(3)增加注册资本
《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决议通过
增加注册资本至 200,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甘肃国投集
团原认缴出资 100,000.00 万元,现增加出资 64,541.00 万元;甘肃农垦集团认缴
出资 20,986.00 万元,出资方式及时间为:第一期出资以普安制药 15%股权作价
出资,评估价值 10,855.4625 万元,其中 10,855.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0.462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出资时间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第二期出资以普安制药
万元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由甘肃农垦集团独享权益,不足 10,131.00 万元部分
以现金补足出资,出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认缴出资 14,473.00 万元,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为:以普安制药 20%的股权
作价出资,评估价值 14,473.95 万元,其中 14,473.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0.9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出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增加注册资本后,甘
肃药业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200,000.00 100.00%
最近三年,甘肃药业集团增加注册资本一次,具体情况详见“第三节 交易
对方基本情况”之“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甘肃药业集团基本情况”
之“2、历史沿革”之“(3)增加注册资本”。
甘肃药业集团系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陇药领域专业化产业公司,
是承担甘肃省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任务的重要平台,是促进陇
药和甘肃省中医药文化“走出去”的重要载体。通过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和专
业化运营,打造以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精深加工、药品生产、交易市场、产学
研医深度融合、医疗服务为重点的全产业链现代医药企业集团,促进甘肃省资
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甘肃药业集团目前控制的下属公司有陇神戎发、普安制药、甘肃药业集团
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甘肃药业集团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药业
集团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核素药
业有限公司,初步构建起涵盖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医药
流通、研发为一体的中医药全产链集团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122,451.52 136,138.75
负债总额 23,940.75 35,230.19
所有者权益 98,510.78 100,908.55
营业收入 59,306.33 56,281.45
营业利润 -2,709.91 1,025.72
利润总额 -1,906.33 1,121.14
净利润 -2,447.78 749.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922.76 -540.41
的净利润
注: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数据均经审计。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甘肃药业集团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甘肃药业集团控股股东为甘肃国投集团。甘肃国投集团于 2007 年 11 月 23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1,231,309.99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成广平。经营范围为:
开展融资业务,投资业务,国有股权运营管理,国有资本运营,受托管理业务;
企业并购重组;基金投资和创投业务;业务咨询及财务顾问;有色金属材料及
矿产品、黑色金属及矿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
品、贵金属等贸易,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经省政府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
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按产业属性,甘肃国投集团业务主要分为有色金属、农业产品、电力业务
及 其 他 四 大 业务 板 块。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甘 肃 国 投集 团资 产 总 额 为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30,236,419.53 万元,利润总额 787,396.73 万元,净利润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甘肃药业集团直接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具体如下: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
赁;检验检测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生产;医疗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
器械);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医用口罩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甘肃药业集
险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
团医药大健
康产业发展
服务);养老服务;药物检测仪器销售;人体基因诊
有限公司
断与治疗技术开发;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机构养老服务;
医用口罩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特种设备销售;医
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
医疗器械);物业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消毒器械销售;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
息服务;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
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健康
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卫生用
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
甘肃药业集
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
有限公司
类医疗器械);化妆品批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
医疗);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化妆品
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
片)购销;医用口罩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会议
及展览服务;自动售货机销售;文具用品零售;食用
农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母婴用
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数字广告发布;广告发布;
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
批发;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药品零售。(依
甘肃药业集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团科技创新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研究院有限 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
公司 发展;专业设计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分
析仪器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及展览服务;科技中介服
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
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国内贸易
代理;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创业空间服务;卫生用品和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地产中草
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
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生
产;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
子质量检验;检验检测服务;化妆品生产;农药零
售;农药批发;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网络文化经
营;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批
发;药品进出口;保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
中药饮片)购销;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食品加工
甘肃药业集
专用设备制造;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
装种子);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业机械销售;化肥销
展有限公司
售;肥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
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化妆品批
发;化妆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
服务;科普宣传服务;品牌管理;智能农业管理;保
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进出口;非主要农作物
种子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包括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及其他可自主经营
甘肃核素药
业有限公司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医药产品、医疗产品、保健卫生产品的研究开发;中
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消毒产
品、化妆品、保健食品、食品、饮料、医疗器械的研
发、生产、销售;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测温仪等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与上述业务有关的
咨询,会议服务,货运,仓储服务;自有资产投资、
租赁、转让;房屋和土地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检验检测服务(纳入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的检验检测服务);医
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
务;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饮料生产;食
品互联网销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
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养老服务
(不包括医疗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装材料及制
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耗
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租
赁服务;办公设备销售;打字复印;医护人员防护用
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医
用口罩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
(Ⅰ类医疗器械);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保健食品(预包装)销
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地产中草药(不
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不包括甘草,古柯
叶,罂粟杆,麻黄收购活动);中草药种植(不包括
甘草,古柯叶,罂粟杆,麻黄,农作物种子、转基因
农作物种子的生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甘肃农垦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5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600,000,000 元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21 号
主要办公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21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懿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000X24100305D
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特种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
经营范围 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酒类、乳制品、水泥、硫化碱的制造及销售
(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
。
(1)前身
甘肃农垦集团前身为甘肃省国营机械化农场管理局,创立于 1954 年;1959
年,在其基础上成立了甘肃省农垦局;1965 年,甘肃省农垦局和中国人民解放
军农业建设第十一师合并为农建十一师;1969 年,农建十一师改编为兰州军区
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二师和林建师;1974 年,国家撤销军垦管理体制,农
垦系列单位被下放地区管理;1978 年,甘肃省人民政府恢复甘肃省农垦局,原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二师和林建师划归为甘肃省农垦局管理;
公司,归甘肃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甘肃省农垦总公司没有进行法人工商登记,
主要承担甘肃省人民政府赋予的行业行政社会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农垦企业的
人、财、物。
(2)改制设立
任公司的批复》(甘政函[2002]26 号),同意在甘肃省农垦总公司的基础上,整
体改制组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加挂“甘肃省农垦事业管理办
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
司,甘肃省人民政府授权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原甘肃省农垦
总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含土地),包括全省农垦所属全资企业、控股企
业、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以及上述企业对外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
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伍亿陆仟伍佰柒拾陆万元,已经
甘肃天行健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天行健字[2003]第 20 号验资报
告。
(3)出资人变更
转问题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80 号)和《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将部分省属企业
国 有 股权划转至甘肃省国有资 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甘国资产权
[2009]135 号),甘肃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甘肃农垦集团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
甘肃国投集团。
(4)增加注册资本
甘肃农垦集团现有账面实收资本进行调整,即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收资本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日,甘肃农垦集团修改了公司章程并于 2016 年 7 月 23 日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最近三年,甘肃农垦集团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甘肃农垦集团重点发展以食品精深加工为核心的现代农业板块,以特药产
业为主导的生物医药板块,以生物降解材料为依托的新兴材料板块,以工程建
材为主体的工商业板块等四大产业板块,做强做大食品加工、草食畜牧、现代
制种、农业服务、旅游观光、生物医药、新兴材料、农业金融等八大特色产业。
目前,甘肃农垦集团已发展成为省内最大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建成了 4 个国
家级、13 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 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 1 个
国家级绿色农业示范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2,285,531.15 2,008,917.99
负债总额 1,392,867.91 1,245,699.53
所有者权益 892,663.24 763,218.46
营业收入 727,770.12 661,549.06
营业利润 -9,755.56 -33,954.13
利润总额 10,678.07 -61,926.02
净利润 8,285.37 -64,352.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注: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数据均经审计。
甘肃农垦集团的控股股东为甘肃国投集团,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二、交易
对方基本情况/(一)甘肃药业集团基本情况/6、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甘肃农垦集团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甘肃农垦集团直接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具体如下:
序 持股比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例
企业管理服务、咨询服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停车
甘肃农垦建
场经营管理、宾馆饭店经营、自有房屋和场地出租、印刷、包装物制
造、广告、文化创意服务、养老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责任公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甘肃农垦金 农、林、牧业的主副业产品的种植(不含种子),化肥销售;大麦、小
公司 净化、分类、去皮、包装、销售。
按指令性计划生产药物碱;药物碱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
甘肃农垦药
医药中间体、植物提取物、中药配方颗粒的研究开发、销售,盐酸羟
考酮原料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公司
经营活动)
甘肃农垦平
凉农业总场
有限责任公
司
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药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道路货
物运输(网络货运);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谷
物种植;肥料销售;化肥销售;草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
甘肃农垦张
购销;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豆及薯类销售;国内贸易代理;
粮油仓储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电线、电
责任公司
缆经营;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畜禽收购;农业机械租
赁;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
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住房租赁;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科技中介服务;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粮食收购;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甘肃农垦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不含犬类);农产品的生
责任公司
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谷物销售;畜牧渔业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持股比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例
饲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农作物(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种植、销售,瓜果蔬菜、化肥、农膜
张掖市绿色
的销售。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白酒、黄酒)的生产、销
售,餐饮服务,副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发总公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甘肃农业》《农业科技与信息》《甘肃畜牧兽医》出版、发行;广告
发布;丛书编撰;文化传播;影视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文
甘肃农业出 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
公司 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影视策划与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
务、会议会展服务、礼仪庆典服务、摄影摄像服务、翻译服务;对外
贸易;网络布线、网站建设与维护;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甘肃绿色空 高科技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农业技术的开发与研究;农作物
有限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农牧业生产经营及投资、农业技术开发与转让、农产品加工销售、农
甘肃省农牧 产品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农业产权交易、现代农业项目投资、农业
限公司 技能培训、咨询服务、从事技术和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甘肃农垦永 农作物种植、加工、销售;建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批发、零售;
公司 经营活动)
甘肃农垦西 瓜类等农作物种植(不含育种)、农产品加工;化肥、地膜、畜牧业养
责任公司 可从事经营活动)
水泥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批发、零售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甘肃农垦西 石灰制品、粉体材料的加工、批发、零售;机械设备加工、维修;石
责任公司 缆、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物流信息;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甘肃农垦饮
肉牛养殖、肉牛收购、销售,饲草、饲料销售,有机肥生产和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责任公司
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中药饮片加工、销售;农副产品(不含原粮
油)收购、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灭活罂粟籽收购、加工、出口
甘肃普安康
业务;罂粟籽油(御米油)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电子加速器辐
照灭活、杀菌;饲料收购、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食用植物油原
司
材料收购、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甘肃农垦黑 农作物(大麦、小麦、马铃薯、蔬菜、牧草)种植和销售;特药种
限责任公司 原粮)购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
玉门市宏远
水电及其他电力项目的投资开发与生产经营、电力技术咨询服务与电
力生产经营有关的物资采购、销售及相关服务
任公司
甘肃农垦医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牲畜饲养;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
药药材有限 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持股比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例
责任公司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
管理;粮食收购;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甘肃农垦特
中药材的种植;按照国家下达的麻醉药品原料生产计划承担麻醉药品
药用原植物种植、加工和销售。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
公司
甘肃农垦金
农作物的种植及产品的加工、销售,建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批
发、零售,水果的种植、销售。
有限公司
甘肃条山农 农副产品,日杂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机),
工 商 ( 集 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家电维修,农业技术服务,服装加工,养殖种
团)有限责 植。蜜饯,果脯,糕点,蜂蜜的加工;一般旅馆;正餐服务(仅分支
任公司 机构经营)
、(凭许可证经营)。
甘肃省农垦
农副产品(不含粮油)、畜产品、建筑材料、矿产品(不含金、银、
钨、锡、锑及离子型稀土矿产品)、农垦系统自产产品。
总公司
甘肃省农垦 股权投资及企业股权托管;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资产重组、经
限公司 可证及资质证经营)
土地租赁(承包);场地、厂房及机器设备租赁;农机服务;农作物种
甘肃农垦小
植、初加工、销售;农资(化肥、农药、种子、地膜、滴灌材料、其它
农资)生产及销售;棉花初加工及产品销售;白酒生产及销售。(依法
责任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农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加工;农副产品(不含粮食
甘肃亚盛酒
批发)种植、加工、销售;系统内化肥、地膜批发、零售;化工产品
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纺织品、建材的批发、零售;塑料制品的生
限责任公司
产、加工、销售。
甘肃黄羊河
农业,农副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建
农工商(集
团)有限责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任公司
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
甘肃省农垦 品)、橡胶制品及塑料制品、矿产品(不含金、银、钨、锡、锑及离子
工业公司 型稀土矿产品)、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汽
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农业机械及配件。电线电缆。
甘肃亚盛盐
农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加工、农副产品(不含粮食
化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
生物基因、网络技术的开发、投资畜禽养殖。
司
甘肃省黄羊 农副产品种植、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河农场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自有资产进行农业项目、乳制品工业项目、房地产项目投资。(以上
兰州庄园投
资有限公司
经营活动)
甘肃农垦宾
住宿;餐饮服务、会议服务、洗衣服务;日用百货、农副产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甘肃农垦天 许可项目:牲畜饲养;乳制品生产;生鲜乳收购;食品添加剂生产;
牧乳业有限 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持股比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例
公司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
他相关服务;肥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牲畜销售
(不含犬类);餐饮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甘肃农垦敦
煌农业发展 农业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农业高新技术开发(未
有限责任公 取得专项许可项目的除外)
司
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和办公
设备维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数据服务;
甘肃农垦科 数字内容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
公司 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冷藏车道路运输;
装卸搬运;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推广服务;电气安装。(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动物饲养;水产
养殖;农药零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农作物种子进出口;林木种
子进出口;酒类经营;酒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甘肃亚盛实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灌溉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非主要农作物
业(集团) 种子生产;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肥料销售;水产品零售;树木种植经
股份有限公 营;食品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水果种植;香料作物种植;豆类
司 种植;棉花种植;草种植;油料种植;蔬菜种植;中草药种植;谷物
种植;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
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坚果种植;糖料作物种植;
薯类种植;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林牧副渔业专业
机械的制造;货物进出口;农用薄膜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莫高系列葡萄酒类生产、批发(含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销售);葡萄
原料、脱毒苗木、种条的繁育、销售;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中
药制剂(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啤酒原料、花卉林木、农作物种
甘肃莫高实 子、饲草的种植、加工,中草药种植;畜牧养殖及畜产品加工,农业
有限公司 批发零售;自有房屋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及禁止的除外),进料加
工和“三来一补”,对口贸易、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为甘肃农垦集团和甘肃药业集团。甘肃农
垦集团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甘肃国投集团 100%控股的子公司,甘肃药业集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团为甘肃国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同受甘肃国
投集团控制,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资委。
(二)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甘肃药业集团和甘肃农垦集团同为甘肃国投集团控制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甘肃省国资委。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甘肃药业集团均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严格按照各项
议事规则等进行管理人员的设置或安排;甘肃农垦集团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向
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或约定。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等文件,交易对方及现
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之
情形。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等文件,交易对方及其
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
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4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 胡宁
注册资本 3,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生态工业(食品)示范园农大北路 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生态工业(食品)示范园农大北路 1 号
公司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600762352467T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检验检测服务(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事项清单的检验检测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护人
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
服务;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饮料生产;食品互联网销
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
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养老服务(不包括医疗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
赁;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租
主要经营范围
赁服务;办公设备销售;打字复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
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
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
应;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地
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不包括甘草,古柯
叶,罂粟杆,麻黄收购活动);中草药种植(不包括甘草,古柯叶,
罂粟杆,麻黄,农作物种子、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生产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根据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03 年
设立的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安有限”)。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普安有限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15 日,由甘肃省药物碱厂、武威力神药物研
究所和自然人孙百贞共同投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2004 年 4
月 13 日,武威开元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武开元会事验(2004)48 号验资报
告,截至 2004 年 4 月 12 日,普安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合计 300.00
万元整。
续,并取得营业执照。普安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甘肃省药物碱厂 2,160,000.00 72.00%
武威力神药物研究所 240,000.00 8.00%
孙百贞 600,000.00 20.00%
合计 3,000,000.00 100.00%
(二)2005 年,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万元增加至 2,200.00 万元。其中: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增资
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增资 148.00 万元、甘肃省国营
山丹农场以货币增资 143.00 万元、甘肃农垦农业研究院以货币增资 83.00 万元、
甘肃农垦张掖农场以货币增资 50.00 万元、甘肃省国营临泽农场以货币增资
以货币增资 50.00 万元、宋敏平以货币增资 278.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7 月 25 日,普安有限已经收到全部新增股东缴纳的货
币出资合计 1,900.00 万元。
后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200,000.00 23.64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孙百贞 3,000,000.00 13.64
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80,000.00 13.09
宋敏平 2,780,000.00 12.64
甘肃省药物碱厂 2,160,000.00 9.82
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80,000.00 6.73
甘肃省国营山丹农场 1,430,000.00 6.50
甘肃农垦农业研究院 830,000.00 3.77
甘肃农垦张掖农场 500,000.00 2.27
甘肃省国营临泽农场 500,000.00 2.27
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 500,000.00 2.27
甘肃省国营勤锋农场 500,000.00 2.27
武威力神药物研究所 240,000.00 1.09
合计 22,000,000.00 100.00
(三)2008 年,第一次转让股权
力神药物研究所、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国营山丹农场、
甘肃农垦农业研究院、甘肃农垦张掖农场、甘肃省国营临泽农场、甘肃省国营
八一农场、甘肃省国营勤锋农场、宋敏平和孙百贞将持有普安有限的股权转让
给甘肃省药物碱厂。
均按照每股 1 元的价格转让。转让后公司成为甘肃省药物碱厂的全资子公司,
普安有限修改了公司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普安有限资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甘肃省药物碱厂 22,000,000.00 100.00
合计 22,000,000.00 100.00
(四)2012 年,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肃普利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增资 700.00 万元,增资后普安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2)第 08.2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2 年 8 月 22 日,普安有限收到甘肃普利
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的货币出资 700.00 万元。
有限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甘肃省药物碱厂 22,000,000.00 75.86
甘肃普利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7,000,00.00 24.14
合计 29,000,000.00 100.00
(五)2013 年,第二次转让股权
健食品有限公司将持有普安 24.14%的股权转让给甘肃省药物碱厂。
转让协议,约定甘肃普利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以 700.00 万元将持有普安有限所有
股权转让给甘肃省药物碱厂,转让后普安有限成为甘肃省药物碱厂的全资子公
司。普安有限修改了公司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普安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甘肃省药物碱厂 29,000,000.00 100.00
合计 29,000,000.00 100.00
(六)2015 年,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中本金 1,500.00 万元,利息 1,111.54 万元),由甘肃农垦集团批复对本金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药物碱厂增加普安有限注册资本,由 2,900.00 万元增加至 3,000.00 万元,并修
改公司章程。
安有限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甘肃省药物碱厂 30,00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0.00 100.00
(七)2015 年,第三次股权转让
政府甘政函【2002】26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的批复》和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第十四届董事会决议的相
关内容:将甘肃省药物碱厂持有普安有限股权的 80%划转至甘肃农垦集团、普
安有限股权的 20%划转至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同日,甘肃省药物碱厂分别与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农垦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划转协议,约定甘肃省药物碱厂将所持股份无偿划
转给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 出资比例(%)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000,000.00 80.00
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000,000.00 20.00
合计 30,000,000.00 100.00
(八)2016 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发起人,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
股,将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标的公司全体股
东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
验字〔2016〕62040003 号)审验,普安有限以 2016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经
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4,354.57 万元按 1.45:1 折股 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一致同意将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与监事会成员,并通过了公司章程。
用代码为 91620600762352467T 的《营业执照》。
股份制改制后股东结构和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000,000.00 80.00
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000,000.00 20.00
合计 30,000,000.00 100.00
(九)2019 年 8 月 1 日管理权转交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合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干部管理权限事项的通知》(甘国资党【201
前由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调整到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十)2019 年,第四次股权划转
过变更股东的议案,同意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持有普安制药 20%的
股份转让给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
普安制药 15%的股权转让给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修改了公司章程。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同日,双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甘肃安远励致资产评估事务所(普
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甘安励评报字【2019】第 026 号),以 2018 年
肃农垦集团和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普安制药 35%的股权作
价出资甘肃药业集团,其中:甘肃农垦集团持有的普安制药 15%股权作价
省 农 垦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普 安 制 药 20% 股 权 作 价 14,473.95 万 元
(14,473.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0.9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划转后股东结构和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500,000.00 65.00
甘肃省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500,000.00 35.00
合计 30,000,000.00 100.00
(十一)2020 年,第五次股权划转
任公司将持有的 14%的股权转让给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修改了章程。
同日,双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甘肃农垦集团以其持有的普安制药 14%
的股权作价出资甘肃药业集团,约定出资金额为 10,131 万元。根据甘肃天健兴
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甘天兴评报字【2020】第 068 号),
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普安制药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 73,436.14
万元,甘肃农垦集团持有的普安制药 14%股权作价 10,281.06 万元(10,131.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0.0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东结构和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300,000.00 51.00
甘肃省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700,000.00 49.00
合计 30,000,000.00 100.00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二)甘肃农垦集团对普安制药存在个人代持股权的确认
确认函》,内容如下:
属于其代持甘肃省药物碱厂的出资,为普安制药管理方便将其登记为工商股东,
个人实际并未履行出资义务;后上述个人代持的普安制药股份又划归药物碱厂
自行持有,期间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和瑕疵。
程序,各股东已经足额缴纳了出资,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其他股权瑕
疵情形,普安制药亦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
(十三)个人股东对个人代持股权事宜的确认
晰确认函》,对个人代持股权事宜进行了确认:普安制药设立及股权变更过程中
涉及个人股东孙百贞及宋敏平的出资均属于其代持甘肃省药物碱厂的出资,为
普安制药管理方便将其登记为工商股东,个人实际并未履行出资义务;后上述
个人代持的普安制药股份又划归药物碱厂自行持有,期间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
和瑕疵。
(十四)与自然人李成义相关的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普安制药享有的核心专利“一种中药止嗽制剂(专利号:
存在与李成义(甘肃中医药大学在职教授)专利共有的情形。
李成义,男,汉族,1987 年 6 月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专业,现为甘
肃中医药大学药学系教授,系副主任;主要从事中药鉴定学、中药商品学等课
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1998 年 8 月 19 日,药物碱厂与李成义签订《技术合作协议书》
,主要
约定内容为:1)双方合作开发研究,研制并生产止咳新药,完成后研究成果归
药物碱厂使用,李成义有署名权;2)药物碱厂聘任李成义为技术员,支付研制
期间的工资 2000 元/月,提供食宿,报销乙方差旅费;3)李成义完成新药所需
处方筛选,选择适宜的剂型,初步确定为糖浆剂;指导样品生产、提供制备的
工艺流程;负责完成药理实验、毒理试验、质量标准的制定;4)双方约定了研
制期限,并约定项目成果归双方共有,药物碱厂在李成义完成新药审批材料后
支付李成义研究费 5 万元,药物碱厂在完成新药审批后支付李成义研究费 5 万
元,合计 10 万元。
(2)2001 年 12 月 26 日,药物碱厂与李成义签订《技术合作开发合同》,
主要约定内容为:1)新药名为润喉止咳露,李成义负责处方研制,协助药物碱
厂完成新药立项和完成临床前新药申报所有材料;2)药物碱厂支付李成义前期
技术研究费 20 万元,在合同期内每月支付李成义 4000 元工资;3)合同生效后
李成义所持技术归合同双方共有,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药物碱厂优
先使用;4)项目成果转让的,须经双方同意,转让费双方各 50%;项目若投产
的,李成义占总投资 5%的股份,年可分配利润在 1000 万以内,李成义有 5%
分红,年可分配利润 1000 万元以上,李成义有 4%的分红股份。
(3)2015 年 7 月 17 日,药物碱厂与普安制药共同出具《证明》,主要内容:
床前研究工作,经数年共同努力,宣肺于 2005 年 6 月取得新药证书并投产;3)
至 2014 年末年产值达 4500 万。
(4)2015 年 12 月 14 日,普安制药与李成义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约定:服务范围为:普安制药宣肺止嗽合剂产品的工艺改进及质量标准提高等
技术咨询工作;普安制药支付李成义服务费 44,105 元。
(5)2020 年 11 月 18 日,普安制药与李成义签订《技术分红协议》,协议
明确鉴于李成义系宣肺止嗽合剂产品专利共有人,且李成义与药物碱厂于 2001
年 12 月 26 日期签订了该产品的《技术合作开发合同》,按该约定中第五条(4)
项约定李成义享有的权利,本次分红按照前述约定执行。普安制药向李成义支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付 2017 年至 2019 年分红额 1,555,406.47 元。
(6)共有专利涉及的诉讼程序
发明专利申请,2014 年 11 月 19 日经公告授权,2017 年 9 月 11 日,国家知识
产权局向普安制药出具《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李成义得知此情况后,于
共有人,经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李成义
为“一种中药止嗽制剂(专利号:201310176128.9)”发明专利的共有权人;现
该专利权已变更为普安制药和李成义共有。
为确保目标公司和上市公司权益,甘肃药业集团于 2022 年 9 月签署《关于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有专利及遗留问题的专项承诺》(以下简称《专项
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
一、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普安制药享有的核心专利“一种中药止嗽制剂(专
利 号 : 201310176128.9 ) ” 和 “ 一 种 中 药 止 嗽 制 剂 生 产 工 艺 ( 专 利 号 :
二、为开发前条的两项专利技术,普安制药前身普安有限的原股东药物碱
厂曾与李成义签订《技术合作开发合同》。合同约定“项目若投产的,李成义占
总投资 5%的股份,”该约定可能导致李成义主张持有普安制药股份。
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甘肃药业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交易对方,
就普安制药共有专利问题向上市公司作出专项承诺如下:
(1)对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即普安制药 70%的股份,甘肃药业集团和
甘肃农垦集团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已获得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
分权,有权签署转让协议并转让标的资产;其持有的普安制药股份不存在委托
持股、信托安排,不存在司法冻结或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押、抵押或其他
承诺致使其无法将标的资产转让给陇神戎发或使陇神戎发行使所有权受到限制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情形;陇神戎发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后将享有作为标的资产的所有者依法
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标的资产的权
利;标的资产不会因中国法律或第三人的权利主张而被没收或扣押,被查封、
冻结或设置担保权利)(经陇神戎发认可的担保除外),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
甘肃药业集团和甘肃农垦集团保证上述状况持续至标的资产登记至陇神戎发名
下。
(2)如因前述共有专利和普安制药股份纠纷,给普安制药和陇神戎发造成
损失的,甘肃药业集团承诺向普安制药和陇神戎发赔偿全部损失(包括可得利
益)。
(3)甘肃药业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留普安制药 5%的股份不会
向任何第三方转让。
(4)若最终不论通过何种程序确认李成义享有普安制药股份的,甘肃药业
集团承诺仅在普安制药剩余的、保留未转让的 5%股份范围内解决,不足部分用
其他方式解决,保证不影响陇神戎发持有普安制药股份的权利,不损害普安制
药和陇神戎发利益。
(5)若普安制药在向李成义支付相关款项时未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义务,可能产生的税务风险或处罚等给普安制药或陇神戎发造成损失的,由甘
肃药业集团足额承担补偿责任。
(6)甘肃药业集团确认,对本专项承诺涉及的赔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
本专项承诺不可撤销。”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普安制药 70%的股份权属清晰完整。基于
交易对方的《专项承诺》,即使李成义主张持有普安制药的股份,也不会对交易
标的的权属转移造成实质性障碍,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三、最近三年交易、增资或改制涉及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一)最近三年进行股权转让、增资情况与本次评估值差异的说明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下:
根据 2019 年 12 月 13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持有普安制药 20%的股份作价出资给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农垦
集团将持有普安制药 15%的股权作价出资给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
安远励致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甘安励评报字
【2019】第 026 号),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普安制药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值 72,369.75 万元。
农垦集团将持有普安制药的 14%的股权作价出资给甘肃药业集团。根据甘肃天
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甘天兴评报字【2020】第 068
号),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普安制药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
单位:万元
项目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评估增值率 评估方法
第一次评估 2018-12-31 72,369.75 1,668.47% 收益法
第二次评估 2019-12-31 73,436.14 1,460.25% 收益法
本次评估 2022-3-31 46,582.90 388.42% 收益法
(1)收益法评估的计算方法
以普安制药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
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整体营业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自由现金流=息税前利
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2)影响收益法评估结果的核心指标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由收益法评估的计算方法可知,影响评估结果的核心指标为预测年度的盈
利预测中营业收入和选取的折现率。未来预测营业收入、净利润越高则评估值
越高,选取的折现率越高则评估值越低。
三次评估核心数据见下表:
预测数据(万元)
基准日 项目
收入 25,484.46 42,840.32 59,817.34 76,810.17 76,810.17 76,810.17
折现率 17.02%
收入 28,952.71 39,747.90 47,378.41 53,127.10 56,886.84 56,886.84
折现率 9.14%
收入 27,561.55 30,693.07 33,974.55 37,422.91 43,293.16 50,101.25
折现率 11.03% 10.81% 10.43% 10.40%
注:上表中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数据中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为历史
数据,2022 年度为历史数据与预测数之和,其余年度为预测数据。
(3)收益法评估结果差异原因分析
基于普安制药《新建 5000 万瓶宣肺止嗽合剂生产线项目建设方案》,达产
后预计在未来 5-10 年增加宣肺止嗽合剂产能由 1300 万瓶新增 5000 万瓶/年,在
将实现跨越式的增长,同时考虑的未来实现盈利预测的风险较高,选取了较高
的折现率,评估结果为 72,369.75 万元。
由于医药行业政策变革的影响,2018 年开始中成药行业进入调整期,销售
增长率和销售毛利率均开始下降。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后,普安制药的投资计划
进行了调整,增加产能 1200 万瓶,产品产能达到 2500 万瓶。在此基础上降低
了普安制药未来 5 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预测金额,同时认为未来实现盈利预测
的风险减少,选取了较低的折现率,评估价值为 73,436.14 万元。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评估普安制药的产品产能预测按照普安制药提供的经营规划考虑了年
产 5000 万盒(3 亿支)宣肺止嗽合剂等液体制剂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完工后的
资本性支出和相应的现金流,在充分考虑中成药行业发展情况及基药“986”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
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 90%、80%、60%)等医药行业政策开始全面推
行实施的背景下,确定评估结果为 46,582.90 万元。
(二)最近三年进行的增资情况
标的公司近三年没有发生增资的事项。
四、标的公司产权结构情况
(一)股权控制关系
标的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甘肃农垦集团持有普安制药 51%的股份,甘肃药业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集团持有普安制药 49%的股份。根据甘肃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甘肃药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整合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干部管理权限事项的通知》(甘
国资党[2019]99 号),明确普安制药干部管理权限调整至甘肃药业集团党委,普
安制药由甘肃药业集团实际控制,为普安制药的控股股东;同时,甘肃国投集
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甘肃药业集团 100%的股权,为普安制药的间接控股股东,甘
肃省国资委直接和间接持有甘肃国投集团 100%的股权,甘肃省国资委为普安制
药的实际控制人。
(三)标的公司下属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普安制药下属子公司一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甘肃普迪安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5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宋敏平
注册资本 1,800 万元
注册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生态(食品)示范园农大北路 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生态(食品)示范园农大北路 1 号
公司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600MABP23JXXQ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主要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计 1,800 万元 100%
普安制药下属分公司一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8 日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负责人 宋敏平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天水北路 222 号第 26 层 001 室-002 室
主要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天水北路 222 号第 26 层 001 室-002 室
公司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102MA7380NU8U
药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修配材料、实验材料、试剂、辅料(以上
主要经营范围 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材料、蒸汽、循环水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标的公司的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持有的用于本次交易的普安制药股权合法、完整、有效,可依法
有权处置所持股权。本次交易对方持有的用于本次交易的普安制药股权产权清晰,
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持股等情况,不存在权益纠纷,不存在涉及诉讼、
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不存在可能对
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
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经营需要,标的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其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六)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
安排。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经营资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
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固定资产权属情况
普安制药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
设备和办公设备。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表: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5,094.42 1,268.20 0.59 3,825.63
机器设备 3,653.44 1,514.93 26.71 2,111.80
运输工具 66.05 13.29 0.00 52.76
电子设备 639.95 355.27 0.26 284.42
办公设备 199.47 123.44 0.00 76.03
合计 9,653.32 3,275.12 27.56 6,350.64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普安制药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具体情
况如下:
序 证载使用权 建筑面积 土地用 他项权
不动产证号 坐落位置 使用期限
号 人 (平方米) 途 利
甘(2019)凉 凉州区黄羊镇
年 11 月 30 日
第 0000091 号 等
止
凉州区黄羊镇 2007 年 11 月
甘(2019)凉
农大北路 1 号 30 日至 2057
第 0000093 号
凉州区黄羊镇
农大北路 1 号 2007 年 11 月
甘(2019)凉
(普安制药股 30 日至 2057
份有限公司) 年 11 月 30 日
第 0012775 号
凉州区黄羊镇
农大北路 1 号 2007 年 11 月
甘(2019)凉
(普安制药股 30 日至 2057
份有限公司) 年 11 月 30 日
第 0012777 号
凉州区黄羊镇 2007 年 11 月
甘(2021)凉
学院路 188 号 30 日至 2057
第 0014886 号
车间 止
注:上表中不动产权证号:
“甘(2019)凉州区不动产权第 0000091 号”包含的固体车
间,建筑面积 3,960.00 ㎡,在 2017 年资产清查过程中已账面核销。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普安制药不存在租赁房产的情形。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普安制药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合计 1,370.92 798.99
(二)无形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普安制药所使用土地均取得权属证明,土地使用
权情况如下:
序 使用 宗地面积 使用权 使用权 他项
权证号 坐落地址
号 权人 (平方米) 类型 用途 权利
凉州区黄羊镇农大北
普安 甘(2019)凉州区不
制药 动产权第 0000091 号
普安 甘(2017)凉州区不
制药 动产权第 0003138 号
普安 甘(2017)凉州区不
制药 动产权第 0003140 号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普安制药拥有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专利申请 专利授权公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号 日 告日
普安制药、 一种中药止嗽制 2013 年 5 2017 年 7 月
李成义 剂 月 14 日 25 日
普安制药、 一种中药止嗽制 2013 年 5 2018 年 10
李成义 剂生产工艺 月 14 日 月 19 日
一种间歇型装盒 2017 年 5 2018 年 1 月
机折盒板 月 18 日 5日
一种链条式传送 2017 年 5 2018 年 1 月
带 月 18 日 5日
理瓶机防掉瓶装 2017 年 5 2018 年 1 月
置 月 18 日 5日
超声波清洗器防 2017 年 5 2018 年 1 月
倒瓶装置 月 18 日 5日
一种包装线上剔 2017 年 5 2018 年 1 月
空盒装置 月 18 日 5日
一种短程防静电 2017 年 5 2018 年 6 月
运输车 月 24 日 15 日
一种电磁感应封 2018 年 9 2019 年 7 月
口机冷却装置 月3日 26 日
一种缓冲功能的
月3日 7日
置
PP 管道静电释 2020 年 11 2021 年 10
放装置 月 30 日 月8日
一种药厂生产车 2021 年 10 2022 年 2 月
间用消设备 月9日 11 日
包装瓶 2017 年 5 2018 年 2 月
(100ml) 月 17 日 23 日
包装瓶 2017 年 5 2018 年 4 月
(120ml) 月 17 日 17 日
药瓶盒 2017 年 5 2018 年 4 月
(100ml) 月 17 日 17 日
药瓶盒 2017 年 5 2018 年 4 月
(120ml) 月 17 日 17 日
药瓶(宣肺止嗽 2020 年 11 2021 年 8 月
合剂 20ml) 月 30 日 17 日
包装盒(宣肺止 2018 年 12 2019 年 10
嗽合剂)6 支 月 26 日 月 11 日
包装盒(宣肺止 2018 年 12 2019 年 10
嗽合剂)9 支 月 26 日 月 11 日
包装盒(宣肺止 2018 年 12 2019 年 5 月
嗽合剂)12 支 月 26 日 7日
药品包装盒(宣 2020 年 12 2021 年 4 月
肺止嗽合剂) 月 30 日 15 日
一种防漏贴标型 2021 年 7 2022 年 4 月
贴标机 月 19 日 5日
一种前处理车间 2021 年 7 2022 年 4 月
智能风选机组 月 19 日 5日
装盒机缺支剔除 2020 年 12 2022 年 2 月
装置 月 31 日 11 日
方,李成义为乙方签订了《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开发止咳新药,
新药名称为润喉止咳露(2005 年领取新药证书时名称为宣肺止嗽合剂)。合同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约定润喉止咳露通过新药评审后,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有,甲方优
先使用。
剂”和“一种中药止嗽制剂生产工艺”,专利权人为普安制药和李成义共有。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普安制药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序 权利 取得
商标 类型 证书编号 注册日 有效期至
号 人 方式
普安 转让
制药 取得
普安 转让
制药 取得
普安 转让
制药 取得
普安 转让
制药 取得
普安 转让
制药 取得
普安 转让
制药 取得
普安 转让
制药 取得
普安 第 29 原始
制药 类 取得
普安 第 29 原始
制药 类 取得
普安 原始
制药 取得
普安 原始
制药 取得
普安 转让
制药 取得
“普安康”(证书编号:3697319、3697395)商标。
(三)普安制药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普安制药取得了如下资质证书: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生产范围 发证机关
合剂、膜剂、原料药、 甘肃省药品监督
普安制药 甘 20160089 2026 年 3 月 2 日
前处理、提取*** 管理局
序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认证范围 发证机关
号
理部门随时对 GMP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药品批准文号
序号 药品通用名称 批准文号 生产单位
有效期
对乙酰氨基酚口
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
服溶液
登记号
Y20190009767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
公告(2019 年第 103 号)的规定: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对化学原料药不再
发放药品注册证书,由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在登记平台登记,实行一并审评审
批。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地址 核发机关 有效期至
排污许可证
(四)普安制药行政处罚与诉讼事项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报告期内普安制药有 2 项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行政机关 文号 日期 处罚决定 违法事由
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
范》组织生产的行为处以 40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 甘药监生罚字 2022 年 6 月 万元罚款,对药品生产过程中
局 [2022]001 号 21 日 的变更未进行备案或者报告的
行为处以 40 万元罚款,合并
给予 80 万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武威市 武市税稽一罚 2020 年 6 月 2018 年至 2019 年度少申报缴
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26 号 22 日 纳的企业所得税
(2)行政处罚的整改情况和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根据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证明》:“……该
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该行政处罚针对的事件发生在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10
月期间,2019 年 10 月该公司已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主动进行了纠正,自 2019
年 10 月至今,未发现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普安制药已就该行政
处罚缴纳罚款,该罚款为两项行为的合计罚款;且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
的证明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2020 年 6 月修订)第十一条:“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
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①违法
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②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
③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
违规情形,不会对标的资产的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交易
构成实质性障碍。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普安制药于 2018 年 12 月、2019 年 4 月和 7 月收到
的共 7 份发票为不合规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因此对普安制药
的罚款,即 47,291.70 元,普安制药将该笔罚款计入了 2020 年度营业外支出项
下的罚款支出。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4
号)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下简称失信主体)是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
“(二)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
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规定,普安制药税务行政处罚涉及的欠
缴税款金额未超过 100 万元,未达到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
件的标准,且罚款数额较小,在普安制药按照要求缴纳了罚款,同时补缴税款
和滞纳金,违法行为已经改正,对普安制药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对本
次交易不造成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普安制药不存在未决诉讼事项。
(五)普安制药主要负债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普安制药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000.00 17.44%
应付账款 6,404.61 55.86%
合同负债 452.72 3.95%
应付职工薪酬 180.12 1.57%
应交税费 1,005.18 8.77%
其他应付款 890.29 7.76%
其他流动负债 58.85 0.51%
递延收益 474.58 4.14%
负债合计 11,466.35 100.00%
普安制药主要负债为应付的产品市场推广费和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 1 年
期借款。
(六)或有负债、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普安制药资产抵押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借款人 出借人 借款金额 期限 担保方式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普安制药名下厂
中国农业发展银
行古浪县支行
储设施等所有权
上述借款抵押资产已经办理抵押登记,2021 年 8 月 31 日取得武威市不动产
登记管理局核发的甘(2021)凉州区不动产证明第 00123283 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古浪支行已共同前往武威市凉州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办
理了不动产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
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
政策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行业分类指引》,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制造类(分类代码为 C27)。
此外,根据 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的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
中成药生产(分类代码为 C2740)。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的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
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也承担部分监
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及其主要监管职能如下:
部门 主要职责
拟订安全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公
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拟订化妆品标准,组织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国家药
品监督
批,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研制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制定生产
管理局
质量管理规范并依职责监督实施;制定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
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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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环节的违法
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等。
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
国家市
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
场监督
理产品防伪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
管理总
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
局
局。
国家发
负责对医药行业的发展规划、技改投资项目立项、医药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宏观规划和管
展和改
理;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的综合监管,促进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
革委员
成,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会
国家卫 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
生健康 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
委员会 议,参与制定国家药典;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等。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
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
国家医
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疗保障
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
局
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
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等。
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草案,参与国家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
国家中 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
医药管 技术标准;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拟订民族医
理局 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
合理利用,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参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建设等。
国家生
医药行业属重污染行业,医药行业的投资、生产等均需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并由生态环境部及其
态环境
下属机构等环保部门监督。
部
工业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和发布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医药工业产业政策,指导医药工业
信息化
结构调整。
部
(1)药品生产许可制度
我国目前施行 2019 年 8 月 26 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通过规范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加强药品管
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
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2)药品注册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药品注册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
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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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药品注册申
请包括: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及其补充申请和再注册申请。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为规范药品生产流程,我国制定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
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作为质量管理
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
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
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行审查、许可、监督检查等
管理活动,加强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GMP)组织生产。2019 年 12 月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
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进行认证,对
认证合格的企业发给认证证书。
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时对 GMP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药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GSP 证书)。
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时对 GSP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药品标准制度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国
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典委员会,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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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我国制定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要求根据药品品种、规
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患者购买处方药需由执业医师开具处方,一般为新药或临床使用要求较高的药
品;非处方药则可以直接在持有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店购买,一般为治疗常
见疾病、临床使用安全简单的常用药品。
(7)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颁布的《推进药品
价格改革的意见》,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
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
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逐步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专
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医保
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
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其他药品,由
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8)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目前,我国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括法律保护和行政保护。中药知识
产权的保护主要有专利保护、新药品种监测、中药品种保护、国家保密品种保
护等方式。
(9)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作规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明确药品集中采购当事人的
行为规范。
(10)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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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
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
态管理,原则上 3 年调整一次。
(11)“两票制”
“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
一次发票,减少流通环节。根据《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
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 号)以及《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
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取到 2018 年在全国推开。药品
流通企业、医疗机构购销药品要建立信息完备的购销记录,做到票据、账目、
货物、货款相一致,随货同行单与药品同行。企业销售药品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和销售凭证。积极推行药品购销票据管理规范化、电子化。
(1)主要法律、法规
发布/修订
序号 主要法律法规
时间
基本法规
》 2019 年 8 月
》 2019 年 3 月
药品标准
生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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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
》 2021 年 1 月
》 2021 年 4 月
药品经营
(2016 修正) 2016 年 6 月
(2017 年修正) 2017 年 11 月
流通管理
定价管理
其他
(2)主要产业政策
之路经济带、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医
药健康服务国际影响力。
年)》,纲要指出了十三五期间我国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提出了我国
中医药发展的重点任务: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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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着力推进中医药创新;全面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
平;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积极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
南》,该指南指出要推进重点领域发展。中成药方面,针对心脑血管疾病、自
身免疫性疾病、妇儿科疾病、消化科疾病等中医优势病种,挖掘经典名方,开
发复方、有效部位及有效成分中药新药,加快推动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中
药创新药的研发和产业化。针对已上市品种,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深挖临床价值,
明确优势治疗领域,开发新的适应症。开展药品上市后疗效、安全、制剂工艺
和质量控制再评价,实现新药国际注册的突破。
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实行)》,2017 年 1 月,国家药监局发布
《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实行)的
通知》,规定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
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市、区)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
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争取到 2018 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要鼓励研发创新,提高产品质量,以解决临床问题为导向,落实创新驱动发展
战略,瞄准国际先进水平,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藩篱,促进提
升研发创新水平,推动企业强化质量安全控制,切实提升药品质量和疗效;加
强全程监管,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推进药品监管法
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强化全过程、全生
命周期监管,保证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 2020 年,药品质量安全水平、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
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案指出:在试点地区(4 个直辖市和 7 个重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
量基础上,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 60%-70%估算采
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形成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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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或其代表根据上述采购价与生产企业签订代量购销合同。
的意见》,提出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中医药服
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推动中药质量
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
新发展;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税务总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局、药品监管局等联合制定了《促进健康产业
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 2019-2022 年》,文件指出:“提升中医药疾病诊疗和康复
能力。围绕提升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诊疗能力,组织开展中药方剂挖掘,集
中优势力量实施中医药防治技术开发、新药研发、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
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文件指出:“通过加强用药监管和考核、指导督促医
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
别不低于 90%、80%、60%,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
管理,推动落实“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等要求,促进科学合理用
药。”
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30 条措施》中提出了提高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服务水平,
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30 条具体工作措施。
系建设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
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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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1)标的公司的营业范围
标的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检验检测服务(纳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清单的检验检测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饮料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生产;食品
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养老服务(不包
括医疗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
租赁;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办公设备销售;打字复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
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日用口罩(非
医用)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热力生产和供应;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不包括甘草,古柯叶,
罂粟杆,麻黄收购活动);中草药种植(不包括甘草,古柯叶,罂粟杆,麻黄,
农作物种子、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生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同时存在少
量的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化学药品原料药的生产销售业务。中成药的销售
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96%以上,为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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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成药 宣肺止嗽合剂 6,498.44 99.19% 29,626.88 97.09% 26,220.01 96.71%
化学药品 克霉唑药膜 33.21 0.12%
原料药 盐酸纳络酮 53.32 0.81% 204.12 0.67% 85.35 0.31%
吲哚啉-2-羧酸 499.12 1.64% 140.8 0.52%
医药中间
S-吲哚二甲酸 632.85 2.33%
体
阿塞那平中间体 185.84 0.61%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6,551.76 100.00% 30,515.96 100.00% 27,112.22 100.00%
自设立至今,标的公司一直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及主
要产品没有发生过重大变化。
(1)标的公司产品介绍
标的公司拥有 8 个药品批准文号,共有合剂、膜剂、片剂、口服溶液剂、
原料药等五种剂型产品。产品包括宣肺止嗽合剂、克霉唑药膜、盐酸纳洛酮、
通脉口服溶液、健胃消食片、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诺氟沙星药膜。其中,
止嗽合剂被列入上海市新冠肺炎治疗用药及《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医药
诊疗专家共识》(2022 年春季版);2022 年 4 月,宣肺止嗽合剂被列被纳入《甘
肃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第四版),均被推荐用于“见咳嗽明显
者”
。
标的公司产品基本信息如下:
序 是否 是否 是否 独家
药品名称 剂型 批准文号
号 OTC 医保 生产 品种
片剂(薄
膜衣)
对乙酰氨基酚 口服溶液
口服溶液 剂
对乙酰氨基酚 口服溶液
口服溶液 剂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生产的产品及用途
序号 药品名称 外观图形 用药类别 功能主治
疏风宣肺,止咳化痰。用
【中】呼吸系 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症
统疾病用药 见咳嗽、咽痒、鼻塞流
涕、恶寒发热、咳痰等。
麻醉性镇痛药的急性中毒
及酒精急性中毒,首选用
【化】原料药
于已知或疑为阿片类药物
过量引起的呼吸抑制和昏
于人体药物
迷等,也可用于阿片类药
物成瘾者的鉴别诊断。
【化】广谱抗 适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道阴
真菌药 道炎。
(3)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宣肺止嗽合剂,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提取车间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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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车间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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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公司的经营模式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采购的物料主要包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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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辅料及包装物。中药材包括甘草、紫菀、前胡、荆芥、陈皮、薄荷、百
部、桔梗、鱼腥草、罂粟壳等,具有较强的自然属性。采购部门依据生产计划
和物料采购计划核对库存量并结合各类中药材的采收季节特点实施采购业务。
标的公司制定有《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大宗物
资招标采购制度》、《物料计划及采购程序》制度。明确规定了物料的级别和
不同物料相应的执行采购要求及方式,保障了采购业务的规范性。
(1)标的公司物料采购分类管理情况如下:
采购方式 物料分类 采购程序
按照《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制
招标/议标采购 中药材(不含罂粟壳)
、包装物、燃煤
度》执行采购
采购计划按照生产部门实际所
合同采购 辅料、部分专用配件和部分试剂
需在合格供应商中询价采购
使用部门按实际所需提交的请
零星采购 零星修配材料、化玻、办公、卫生劳保用品 购单批准后交付采购业务员执
行采购
注:罂粟壳需在规定时间报备审批需求计划,按照相关批文定点采购。
(2)标的公司主要物料的采购流程
①中药材:按照标的公司生产计划制定大宗物资采购审批单,根据审批计
划给合格供应商方发布招标邀请函,同时在中药材天地网发布招标公告,自公
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收集,并对样品进行编号处理,一般预设有效期为 15 天,编
号完备、且已履行招标邀请函标的职责及义务的样品交付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检测周期最长一个月,之后进行开标,结合供应商报价、样品检测情况、供应
商资信及审计情况、供货质量及售后服务情况进行现场评标,之后公布中标结
果,发中标通知书。后期按照库存容量及生产计划安排由中标单位按照中标数
量及价格执行供货,到货后进行请验,检测合适、物料放行后按照实际送货数
量入库并按此数量进行账务结算,若检测不达标则进行退换货,待合适后再进
行入库及账务结算。
②包装材料、燃煤:按照标的公司生产计划制定大宗物资采购审批单,根
据审批计划给送样达标的供应商和合格供应商方发布招标邀请函,按照约定时
间进行现场开标结合供应商报价、样品检测情况、供应商资信及审计情况、供
货质量及售后服务情况进行现场评标,之后公布中标结果,发中标通知书,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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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物料供货与账务结算原则与中药材执行情况一致。
③辅料、部分专用配件、部分试剂:根据生产或使用部门实际所需,在需
要当期在合格供应商中进行询价采购,按价格最优者执行合同采购,按照合同
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到货后进行请验,检测合适、物料放行后按照实际
送货数量入库,若检测不达标则进行退换货,待合适后再进行入库,最后完成
发票结算。
④零星修配材料、化玻、办公、卫生劳保用品:按照生产或使用部门审批
的请购计划进行询价采购,按价格最优者执行进行采购,经使用部门对规格、
型号以及质量情况进行确认,无误后方可按送货清单入库,之后进行账务结算。
标的公司设有生产管理部、质量保证部(QA)及质量检验中心(QC)部
门对标的公司日常的生产及质量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管理。生产部根据市场营销
部销售计划、成品库存等信息,制定生产计划,实施产品生产活动。成品由质
量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质量受权人审核放行。质量保证部在生产的中间过程
中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对半成品抽样检验;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GMP
标准。
(1)生产计划制定
生产部根据市场营销部每月实际需求、成品库存等信息,在每月 20 日前提
交《月度生产计划表》。生产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表》及生产设备等情况,
提出物料采购计划,由标的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交供应采购部负责采购。
(2)中成药产品生产流程
中成药产品每批次产品生产前,由生产部出具《生产计划》,经物料供应
部、动力车间、生产管理部、质量保证部审核确认后下发或通知到各相关车间
正式执行;生产车间人员根据所批处方量填写《原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审
批后,由原料库库管员和车间领料员同时进行现场称量,并签字确认称量情况;
提取车间对原料进行水提、吊油、双效浓缩、醇沉、单效浓缩、收膏、甩渣后
提取出浸膏、挥发油及芳香水;制剂车间按照《单糖浆生产计划》和纯化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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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工序生产批次产品所需的纯化水和单糖浆,并根据《配制计划》批处方量领
取辅料,经过浓配液、稀配液、定容后产出半成品;包装车间按照《包装计划》
指令量领取包材,经灌装、打码后进行物料确认,再进行封口、贴标、装盒、
赋码、装箱程序后,由车间人员填写《产品入库单》交由库管员签字确认。
(3)标的公司生产的控制过程
中成药品生产过程中,由质量检验中心(QC)对浸膏、纯化水、半成品、
包装物、产成品进行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后由质量保证部
(QA)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产品/中间体/成品包装工序审核放行单》。
整个产品生产过程由生产管理部、质量检验中心(QC)和质量保证部门(QA)
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 GMP 规范管理。
标的公司产品销售终端为医院的销售模式,以经销商买断并由经销商销售
配送,由标的公司与市场推广服务商签订协议,实施产品市场推广服务,即专
业化推广模式;产品销售终端为除医院以外的其他销售业务,以经销商买断方
式并由经销商负责产品推广活动进行,即传统的经销商模式。
(1)专业化推广销售模式
流通企业到公立医院开一次发票。在“两票制”影响下,产品销售到医院只允
许流通两次,通过医药流通企业配送至医疗终端,通常采用专业化推广模式销
售。标的公司针对医院为终端的销售模式,从经营资质、营销能力、销售渠道、
商业信用等多方面遴选优质的具有配送能力的经销商(具有 GSP 资格)进行合
作。经销商在收到医院订货信息后,向标的公司发出购货订单,标的公司将产
品以买断方式销售给经销商,并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约定的地点由经销商签收确
认,经销商再将标的公司产品配送至医院。标的公司负责产品的宣传和推广,
并通过与具有医药营销经验的专业推广服务公司合作,进行产品的推广活动,
推广活动包括学术会议、医疗机构拜访、客户维护、信息搜集、市场调研等各
项活动,推广介绍标的公司产品。通过专业化学术推广,提升标的公司品牌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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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和产品的认知度,促进产品销售。
(2)传统经销商销售模式
标的公司根据产品推广计划、区域市场情况,综合考察经销商资源、市场
信誉、销售实力、服务能力以及与标的公司的经营理念一致性等因素,对经销
商资质进行评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经销商均为医药销售领域的上市公司
或知名企业,在药品销售领域有着一定的行业经验。目前标的公司产品销售终
端为药店、诊所等非医疗机构的销售业务,采用传统的经销商销售模式,标的
公司将产品以买断方式销售给经销商,产品推广业务由经销商负责实施。
由于专业化推广模式下,标的公司负责选聘推广商进行产品专业化市场推
广,产品销售价格要高于传统经销商销售模式下的产品销售价格。
(3)推广商情况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前五大推广商的推广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总推广费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金额
用的比例
合计 766.34 22.44%
占总推广费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金额
用的比例
合计 3,455.75 21.80%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 金额 占总推广费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用的比例
合计 2,252.14 15.83%
普安制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主要推广商中未持有权益。
(4)不同销售模式下的宣肺止嗽合剂销售占比
销售量:万瓶/盒
规格 终端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医院 2.89 16.79% 9.38 16.33% 5.00 4.27%
小计 17.21 100.00% 57.44 100.00% 117.21 100.00%
医院 32.04 85.78% 163.84 67.71% 150.41 62.25%
小计 37.35 100.00% 241.98 100.00% 241.62 100.00%
医院 139.00 58.66% 580.09 55.99% 437.56 52.43%
小计 237.02 100.00% 1,036.08 100.00% 834.61 100.00%
(5)标的公司行业涉及中成药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宣肺止嗽合剂,
主要功能为疏风宣肺,止咳化痰。选取生产产品涉及中药止咳类的上市公司比
较推广费用占医药制造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医药工业收入 推广费占医药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推广费(万元)
(万元) 业收入的比例
普安制药 15,852.08 30,515.96 51.95%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普安制药 14,226.38 27,112.22 52.47%
注:贵州三力推广费列示的为贵州三力公开信息披露的市场开拓及促销费和办公差旅
会务及招待费之和。
上述可比公司 2020 年度推广费占医药工业收入的比例区间为 28.80—
司 2021 年度推广费占医药工业收入的比例区间为 29.87%—50.50%,普安制药
比,普安制药推广费用支出略高,主要原因为普安制药宣肺止嗽合剂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的 96%以上,产品收入结构单一,未形成产品推广的规模效应。
标的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自行组织生产,通过经销商销售实现产品
销售,取得产品销售收入,实现盈利。
标的公司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报告期内存在少量的预收部分货
款发货的情形。主要为部分经销商存在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经标的公司审核
后预收部分货款赊销,2020 年及 2021 年度应收账款账净额分别为 511.41 万元
和 3,648.3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86%和 11.89%。
标的公司结算流程为:销售部业务人员根据客户的产品需求,在 NCC 系统
创建销售订单并提示客户付款,财务部出纳根据客户付款回单在系统上确认收
款,销售部发货人员根据系统上财务已确认收款的销售订单,新增发货单并组
织发货,财务部销售会计依据系统发货单开具销售发票,销售发票随货同行邮
寄至客户处,货物运输到约定的地点由客户签收确认,标的公司在收到客户收
货确认信息后在其账面确认收入。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产能 25,000,000.00 25,000,000.00 13,000,000.00
产量 3,194,686.00 14,499,292.00 12,120,690.00
宣肺止嗽合剂 销量 2,948,626.00 13,259,323.00 11,739,060.00
(盒/瓶) 库存量 5,954,642.00 5,708,759.00 4,499,043.00
产能利用率 12.78% 58.00% 93.24%
产销率 92.30% 91.45% 96.85%
产能 50.00 50.00 50.00
产量 - 14.6499 26.6134
盐酸纳洛酮 销量 4.50 19.1799 7.5804
(公斤) 库存量 9.5321 14.0321 21.8845
产能利用率 0.00% 29.30% 53.23%
产销率 - 130.92% 28.48%
产能 850,000.00
产量 10,300.00
克霉唑药膜 销量 20,146.00
(盒) 库存量 12,444.00
产能利用率 1.21%
产销率 195.59%
注:上表中宣肺止嗽合剂均按 120ml 瓶/盒标准换算。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宣肺止嗽合剂,2021 年度和 2020 年度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97.09%和 96.7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宣肺止嗽合剂
主要规格产品销售收入和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销售收入:万元、销量:万瓶/盒、平均单价:元
规格 平均 平均 平均
销量 销售收入 销量 销售收入 销量 销售收入
单价 单价 单价
收入合计 6,441.43 29,626.88 26,220.01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 2,321.38 35.43% 13,095.24 42.91% 11,445.17 42.21%
西北 1,191.69 18.19% 5,417.43 17.75% 3,764.54 13.89%
西南 1,079.88 16.48% 3,117.71 10.22% 2,530.12 9.33%
华中 819.80 12.51% 2,673.21 8.76% 2,489.41 9.18%
华北 569.89 8.70% 3,374.18 11.06% 3,910.57 14.42%
华南 508.92 7.77% 2,660.81 8.72% 2,787.59 10.28%
东北 60.19 0.92% 177.38 0.58% 184.82 0.68%
总计 6,551.76 100.00% 30,515.96 100.00% 27,112.22 100.00%
普安制药报告期前五大销售客户的销售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销售产品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3,101.48 47.31%
序号 名称 销售产品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12,771.06 41.61%
序号 名称 销售产品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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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901.41 39.55%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不存在向单一销售客户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
户累计销售比例超过当期收入总额 50%的情形,也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销售客
户的情形。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甘肃药业集团三元医药有限公司为普安
制药销售客户,陇神戎发持有甘肃药业集团三元医药有限公司 51%的股权,除
此情况外,普安制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
(五)材料采购及能源供应情况
(1)标的公司报告期主要原材料采购及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原药材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单价(元/kg) 11.00 11.50 14.21
陈皮 采购量(kg) 32,000.00 63,150.00 74,003.00
采购额(元) 352,000.00 726,225.00 1,051,225.80
单价(元/kg) 21.00 21.22 21.70
紫菀 采购量(kg) 16,000.00 89,432.00 42,723.00
采购额(元) 336,000.00 1,897,551.00 926,906.00
单价(元/kg) 68.00 70.28 71.52
前胡 采购量(kg) 26,000.00 98,404.00 37,494.00
采购额(元) 1,768,000.00 6,915,956.00 2,681,479.00
单价(元/kg) 12.00 10.92 8.63
荆芥 采购量(kg) 14,300.00 104,597.00 65,424.00
采购额(元) 171,600.00 1,142,233.50 564,444.80
单价(元/kg) 29.00 29.22 31.56
桔梗 采购量(kg) 29,471.00 97,453.00 72,373.00
采购额(元) 854,659.00 2,847,133.00 2,283,903.00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价(元/kg) 9.70 11.06 14.25
鱼腥草 采购量(kg) 16,000.00 159,761.00 99,649.00
采购额(元) 155,200.00 1,767,494.30 1,419,667.00
单价(元/kg) 34.00 34.37 33.33
百部 采购量(kg) 12,245.00 88,871.00 56,539.00
采购额(元) 416,330.00 3,054,454.00 1,884,587.00
单价(元/kg) 14.50 14.50 12.30
甘草 采购量(kg) 15,000.00 64,950.00 44,900.00
采购额(元) 217,500.00 941,775.00 552,270.00
单价(元/kg) 9.39 10.60 9.86
薄荷 采购量(kg) 22,500.00 61,938.00 33,891.00
采购额(元) 211,230.00 656,725.30 334,055.50
合计金额 4,482,519.00 19,949,547.10 11,698,538.10
占营业成本比重 22.32% 21.82% 14.38%
(2)主要辅助材料采购及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辅助材料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单价(元/kg) 5.22 5.09 5.21
蔗糖 采购量(kg) 66,000.00 365,950.00 259,900.00
采购金额(元) 344,601.77 1,863,464.60 1,355,247.78
单价(元/kg) 6.50 6.57 5.56
乙醇 采购量(kg) 32,500.00 297,980.00 243,970.00
采购金额(元) 211,393.81 1,957,069.03 1,356,969.02
单价(元/kg) 35.39 33.63 26.55
苯甲酸钠 采购量(kg) 1,000.00 3,000.00 2,000.00
采购金额(元) 35,398.23 100,884.96 53,097.35
单价(元/kg) 12.66 13.44
蜂蜜 采购量(kg) - 91,688.20 30,150.00
采购金额(元) 1,160,484.99 405,116.92
合计金额 591,393.81 5,081,903.58 3,170,431.07
占营业成本比重 2.94% 5.56% 3.90%
(3)主要包装材料采购情况及价格变动
主要包装材料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单价(元/套) 0.27 0.28 0.28
采购金额(元) 5,281,911.53 17,347,249.55 14,938,619.80
盖 采购量(套) - 1,080,000.00 777,120.00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采购金额(元) 456,101.95 336,981.24
单价(元/套) 0.43 0.43 0.44
采购量(套) 320,000.00 2,199,200.00 2,737,200.00
盖
采购金额(元) 137,345.14 943,904.46 1,202,065.49
单价(元/套) 0.50 0.53 0.61
采购量(套) 2,928,340.00 11,206,810.00 8,534,240.00
明书
采购金额(元) 1,475,350.65 5,917,571.23 5,193,548.09
单价(元/套) 0.33 0.35
采购量(套) - 1,039,450.00 1,076,260.00
说明书
采购金额(元) 338,261.17 376,275.04
单价(元/套) 0.22 0.32 0.37
采购量(套) 263,400.00 2,869,250.00 2,392,150.00
说明书
采购金额(元) 58,740.53 906,796.45 890,395.98
总计金额 6,953,347.85 25,909,884.81 22,937,885.64
占营业成本比重 34.63% 28.34% 28.20%
普安制药生产所消耗的能源主要为电力、煤和水,用电主要由当地电力部
门供应,煤为标的公司招标采购取得。目前生产所需要的能源均可以得到稳定、
及时供应。
单位:元
项目 占营业成本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本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本比例 比例
水 100,996.40 0.50% 447,772.25 0.49% 394,743.15 0.49%
电 459,441.77 2.29% 1,713,730.28 1.87% 1,735,899.46 2.13%
煤 315,004.00 1.57% 2,074,348.20 2.27% 2,016,684.73 2.48%
序号 名称 采购内容 不含税金额(元) 占当期采购的比重
合计 968.06 64.35%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3,984.02 56.58%
合计 2,924.81 49.18%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供应商累计采购比例超过当期采购总额 50%的情形,也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
应商的情形。
普安制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主要供应商中未享有权益。
(六)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1)标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制度
标的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已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标的公
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由标的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主任,总经
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财务总监和质量总监及各部门负责人
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标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指定标的公司安全员和各部门安全
员,标的公司已经形成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的标的公司、部门、车间三级安全责
任制。
在形成了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管理基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制度》、《罂粟壳安全管理制度》、《值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保卫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监控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药
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意外人生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压力容器爆炸应急预案》、《锅炉突发事故安全应
急预案》、《火灾事故安全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过科学、规范、严格的制度要求,将安全措施目标分解
到人,标的公司各机构、人员严格执行标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
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执行标的公司各项安全指令,确保
安全生产,有效防止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近三年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标的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使用的安全生产费分别为
(3)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未发生过重
大安全事故,也未因安全原因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武威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遵守安全生产相关
法律、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1)标的公司环保相关制度
为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保护企业职工和周
围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标的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步增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标的公司制定了《垃圾分类
管理制度》、《污水排放管理制度》、《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处
置管理制度》、《水浴麻石除尘器标准操作程序》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标的公司主要污染物及具体环保措施如下:
是否符合
类别 污染物名称 主要污染因子 治理措施 备注
环保要求
有组织
切片粉尘 颗粒物 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排放
无组织
废气 生产车间异味 - 符合
排放
通过车间空调净化系统通风换气
无组织
逸散的乙醇废气 乙醇
排放
药材清洗废水 --
CODcr、 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园区污
符合
废水 提取废水 BOD5、NH3- 水管网,最终由黄羊工业园区污 --
N、SS 水处理厂处理
设备冲洗废水 --
切药机 Leq 隔音、减振 --
提取罐 Leq 隔音、减振 --
噪声 符合
封口机 Leq 隔音、减振 --
风机、泵机 Leq 隔音、减振 --
定期交由武威兆发和瑞农业发展
固废 药渣 -- -- 符合
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3)环保设施及执行情况
药材切片过程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废气
锅炉废气共有 2 套处理设施,均为麻石水浴+碱式脱硫除尘。
环保 废水 标的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一座,每天可以处理 150m3 中药废水。
设施 药渣定期交由武威兆发和瑞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固废 生活垃圾由凉州区环卫所处理;
炉渣由武威天河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有操作规程及污染物治理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环
保设施全部正常运行,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按规定处理,符合国
家环境保护要求。
(4)近三年环保费用支出情况及未来环保费用计划支出
最近三年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及未来可能的环保投入计划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 2020年度 2019年度
环境保护费用支出(投入) 59,792.18 249,324.82 359,804.72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未来环境保护投入(支出)计划 325,000.00 350,000.00
(5)报告期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设施和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环保制度完善。
根据武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出具的《证明》,标的公司报告
期内未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
(七)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目前标的公司共拥有 8 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对应药品的配方及其生产加工
技术。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宣肺止嗽合剂拥有的核心技术为水提醇沉生产工艺,
该工艺成熟稳定,目前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与已取得的专利的对应关系
产品 工艺/技术名称 创新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宣肺止嗽合剂采用“水提
醇沉”的生产工艺,与其
他简单的水提工艺相比有
效成分的提取率更高,同
宣肺止嗽 时,通过控制醇水比例, 一种中药止嗽
水提醇沉 201310179112.3
合剂 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杂质的 制剂生产工艺
含量。药材中的有效成分
挥发油经提取后,均匀回
加到产品中,使产品疗效
更加显著。
宣肺止嗽合剂采用“水提醇沉”的生产工艺,与其他简单的水提工艺相比
有效成分的提取率更高,同时,通过控制醇水比例,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杂质的
含量;药材中的有效成分挥发油经提取后,均匀回加到产品中,使产品疗效更
加显著。
(八)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核心技术人员共 3 人,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情况稳定,
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变动。
宋月红女士,197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曾就职于甘肃省药物碱厂,2004 年起任职于普安制药,先后担任质量
保证部长、质量总监。现任普安制药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质量负责人、质量
总监兼研发中心主任。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梁颖女士,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2009 年起就职于普安制药,先后担任质量保证部质量主管、主任,现任
质量保证部部长。
张光亮先生,199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2012 年起就职于普安制药,先后担任质量保证部质量主管、质量检测中
心副主任,现任质量检测中心副部长。
(1)研发机构及人员设置
标的公司设有研发中心,主要从事现有药品品种的改进升级、产品的工艺
优化、标准提升等研究与开发工作,形成了多项技术成果,详见本报告书“第
四节 五、(二)无形资产权属情况”,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从事研发人员
(2)研发制度
为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标的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
管理制度》,同时辅以《员工奖惩制度》,促进研发工作的有效开展。
(3)目前正在研发的主要项目
项目名称 研发内容 研发目标 项目状态
在现有生产线基础上通过
改进宣肺提取工艺,控制各步骤
设备、技术优化和升级,
宣肺止嗽合剂工艺研究 药品有效成分的损失,提高橙皮 开展中
实现宣肺止嗽合剂的批量
苷的转化率
化生产
从蒂巴因合成盐酸纳洛酮合成收
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来
率低,工序长,因此考虑通过优
盐酸纳洛酮工艺研究 达到降低生产成本和改善 开展中
化现有的盐酸纳洛酮的合成工
生产环境的目的
艺,来达到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
克霉唑药膜药学研究补 对克霉唑药膜进行药学研究并上 提高克霉唑药膜生产的自
开展中
充申请 报补充申请 动化水平
宣肺止嗽合剂真实世界安全性再
宣肺止嗽合剂真实世界 通过对宣肺止嗽合剂的二
评 价 、 RCT 临 床 试 验 、 专 家 共
安全性再评价及 RCT 次开发,提升企业经济效 开展中
识、系统临床评价、推荐进入用
临床试验研究 益及社会效益
药指南等
宣肺止嗽合剂大品种培 保障宣肺止嗽合剂进入国家基本 宣肺止嗽合剂进入基本药
开展中
宣肺止嗽合剂治疗新型 (1)临床试验∶根据国内新冠肺 1.完成宣肺止嗽合剂治疗
冠状病毒肺炎咳嗽的实 炎疫情情况,乙方负责试验设计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咳嗽的
开展中
效性研究 及总结、试验准备及实施、药品 实效性研究
供应管理、印刷及文档管理、数 2.完成该项研究的统计分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据管理、统计分析、EDC 系统、 析报告、总结报告,撰写
医院洽谈跟进、受试者招募、专 并发表相关文章。
家方案讨论、相关检测等全流程
工作,取得真实、全面的试验资
料。
(2)报告撰写∶按相关技术指导
原则要求,管理宣肺止嗽合剂治
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咳嗽的实效
性研究的数据管理、统计分析、
EDC 系统录入,撰写统计分析报
告和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3)临床试验结束后,根据项目
总结报告撰写相关论文,并发表
高质量学术论文两篇。
(九)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标的公司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
和 GMP 认证,质量控制严格遵照 GMP 标准执行,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标的公司设置质量保证部,负责建立并维护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
体系、管理评审、质量风险管理、质量统计、质量分析、质量信息反馈、自检
管理、药品审核放行、供应商管理、质量投诉管理、产品退货处理、产品召回、
偏差管理等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标的公司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
体系,制定了质量管理的文件系统,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标准进行质量评估和控
制。标的公司制定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程序包括《质量手册》、《质量
标准管理程序》、《质量统计程序》、《质量分析会议程序》、《质量风险管
理程序》、《质量信息反馈(沟通)管理程序》、《自检管理程序》、《药品
审核放行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质量投诉管理程序》、《产品召回
程序》、《产品退货处理程序》、《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审核放行程序》、
《CAPA 处理程序》、《变更管理程序》、《物料审核放行程序》、《偏差管
理程序》等。标的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售后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标的公司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执行。
标的公司对原料、辅料、半成品、产成品均制定了质量标准,其中中间产
品、中间体、待包装产品标准由研发中心及生产管理部提出,物料、成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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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由质量保证部依据国家批准的质量标准进行起草,产品标准包括产品名称、
物料代码、质量标准代码、对应的产品处方编号(如需)、产品规格及包装形
式、取样、检验方法或相关操作规程编号、定性和定量的限度要求、贮存条件
和注意事项、有效期等,标的公司制定的物料、产品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
标的公司对中药材质量主要从采购、存储管理、质检等环节进行控制。标
的公司按照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制定有物料(中药材)采购管
理规程、物料分类管理规程、不合格物料管理规程,毒性药材、易串味药材管
理规程、中药材养护管理规程等,供应商档案管理规程,物料供应商质量审计
管理规程等,对使用的中药材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质量控制:
(1)实现多层级全面质量管理,执行严格的药品审核放行程序
标的公司实行多层级全面质量管理和严格的药品审核放行程序,各层级职
责如下:
生产管理部车间主任主要按照注册工艺组织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现行
GMP 规范及相关药品法规的要求,审核药品所有制造及包装过程,对药品制造
全过程(包括包装)是否符合 GMP 规范及相关药品法规做出初步评价,并出
具审核结论。生产管理部部长:保证按照注册工艺组织生产,生产过程应符合
现行 GMP 规范要求及相关药品法规要求。对药品制造全过程是否符合 GMP 规
范做出评价,并出具审核结论。质量检测中心主管:按照注册标准及药典标准
进行检测,检测过程符合 GMP 及相关药品法规要求。对药品检验记录及相应
的检验报告全面审核,并出具审核结论。质量保证部:进行必要的过程控制、
取样、检查、检验。并依据人员分工对药品的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检验记
录及相应的检验报告单进行审核,出具审核结论。质量保证部主管:对药品的
生产记录、包装记录、检验记录及相应的检验报告进行审核,出具审核结论。
质量受权人:负责药品的出厂放行及上市放行。
(2)供应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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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程序》,规定了标的公司所有物料类供应商
的批准和撤销、评估、质量回顾及变更管理,为标的公司物料类供应商的管理
提供依据。评估现有的或可能的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考察其供应合格产品
的能力。促使供应商不断改善自身质量管理,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及时提出纠
正和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减少或消灭提供不合格产品的机率。
通过供应商评估、初筛流程初步筛选合格的供应商,根据供应商初选结论、
现场审计结果、少量(小批量)试用结果及供应物料级别确定供应商清单,由
质量受权人及企业负责人最终批准物料供应商名单并进行分类,每个供应商均
建立相应的质量档案,内容包括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质量协议、供货协议、
质量标准、样品检验数据和报告、供应商检验报告、现场质量审计报告、产品
稳定性考查报告、定期的质量回顾分析报告/物料供应情况评估报告等,并根据
需求随时更新。标的公司对已确定的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通过对供应商的再
评估、现场审计及日常、年度供货情况考察,供应商名单每年更新一次,保证
采购的原料符合标的公司物料采购质量标准。
(3)GMP 自检管理
GMP 自检指药品生产企业内部对药品生产实施 GMP 的检查,是企业执行
GMP 中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日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质量活动。通
过 GMP 自检确认标的公司 GMP 的符合性及有效性,寻找改进机会,实现
GMP 的持续改进,确保标的公司 GMP 持续有效地运行。具体各方职责如下:
质量受权人:批准自检年度计划,批准自检报告,并向总经理汇报自检结
果。转授权人:按照质量受权人批准的自检计划实施标的公司自检,审核自检报
告。质量保证部:负责自检年度计划的制定,提出自检小组名单,组建自检小
组,收集自检记录,分析自检结果,批准自检整改方案并跟踪缺陷项目的整改
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自检组组长:具体负责自检活动,提交自检报告。被检
查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检,负责本部门缺陷项目的整改及预防措施的
实施。
(十)债权债务转移和员工安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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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或处置。
本次交易不涉及普安制药的员工劳动关系变更,亦不涉及普安制药的职工
安置事项。
(十一)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标的公司未在境外从事经营,也未在境外拥有资产。
七、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大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7668),普安制药报告期
内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3,510.01 12,912.42 11,567.94
非流动资产 7,493.80 7,629.91 8,033.79
资产总额 21,003.81 20,542.34 19,601.73
流动负债 10,991.76 10,858.60 11,681.91
非流动负债 474.58 490.83 555.83
负债合计 11,466.35 11,349.43 12,237.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37.46 9,192.90 7,363.98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6,555.41 30,693.07 27,561.55
营业成本 2,008.17 9,143.56 8,133.81
营业利润 358.92 2,104.42 2,905.84
利润总额 368.10 2,044.33 2,865.35
净利润 344.56 1,828.92 2,528.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1.41 929.76 4,221.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63 -479.19 -1,982.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8 -3,078.65 4,9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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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56.71 -2,628.07 7,141.21
流动比率 1.23 1.19 0.99
速动比率 0.85 0.83 0.69
资产负债率 54.59% 55.25% 62.43%
毛利率 69.37% 70.21% 70.49%
应收账款周转率 2.12 12.46 40.54
存货周转率 0.39 1.92 1.72
(二)普安制药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96 1.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5.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13 -61.09 -42.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78.88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1 21.54 69.99
合计 30.11 122.07 396.59
八、普安制药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普安制药主要从事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
约义务,标的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接受、已收取价款
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
润的影响
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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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基础
普安制药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
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普安制药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无控股、参股公司,不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四)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情况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情况。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普安制药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九、标的公司税项
(一)标的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销售药品、原料药 13%
增值税 销售暖气或蒸汽 9%
提供检测服务 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甘肃省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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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房产税 按照房产原值的 70%为纳税基准 1.2%
(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203 号文件并经武威市凉州区国税局第一分局批准备案,标的公司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7 年开始享受企业所得税 15%税收优惠政策。
十、标的公司劳务派遣情况
普安制药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具体如下:
占用工总
年度 委托方 派遣方 用工人数 主要工作
人数比例
普安制药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 10%,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
求,存在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风险。
甘肃药业集团已就此事出具相关承诺:
“1、甘肃药业集团将督促普安制药按照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规范公司劳动用工,将劳务派遣用工总数逐步降低至用工总数 10%以下;
肃药业集团将全额补偿普安制药因此遭受的损失。”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出具《证明》:“……未
因劳动用工和劳务派遣问题受到重大违法行为公布和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普安制药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
求,但甘肃药业集团已就此事出具相关承诺,将对相关事项进行督促整改并承
担全部潜在风险,故标的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
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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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报告书中交易标的评估情况,除特别说明以外,均引自深圳市鹏信资产
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2022】第 S152 号”《资
产评估报告》。投资者若欲详细了解本次交易中交易标的评估情况,应当认真阅
读本报告书备查文件中的鹏信评估出具的《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
收购股权所涉及的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及相关评估说明。
一、普安制药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资产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鹏信资评报字【2022】第 S152 号”
《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普安制药进行了评
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普安制
药股东全部权益在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为 46,582.90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
值为 9,537.46 万元,评估增值为 37,045.44 万元,增值率为 388.42%,普安制药
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普安制药 7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32,608.03 万元。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差异率 200.20%。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
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该方法是以资产或生产要素的重置为价值
标准,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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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
利能力。这种获利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通常
包括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人力资源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收益法评估结果不仅与企业账面反映的实物资产存在关联,亦能反映企业所具
备的行业竞争力、公司管理水平、品牌优势、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等会计报表
以外其他不可确指无形资产的价值贡献。
鉴于本次被评估单位核心资产为普安制药的无形资产专利权、人力资源优
势、销售渠道优势、主要产品宣肺止嗽合剂为独家品种的优势及普安制药所使
用的销售平台及客户资源,普安制药的收入及利润的产生均主要依赖于上述资
产,凭借普安制药的上述优势,将会为其带来较大的收益。资产基础法评估的
途径无法全面反映普安制药所拥有的上述核心资产价值,故以收益法的评估结
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即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为 46,582.90 万元。
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论,未考虑控股权、股权流动性等因素可能对股
权价值的影响。
(二)资产评估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三)评估假设
本次对标的资产做出的评估结论之成立,依赖于以下评估假设,包括评估
基准假设和评估条件假设:
(1)交易基准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或所有被评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处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资产
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基准日的市场环境和评估对象或所有被评估资产的交易
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相应的价值估计或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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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市场基准假设
假设评估对象或所有被评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处在的交易市场是公开市场。
公开市场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的交易市场:1)市场中有足够数量的买者且彼
此地位是平等的,所有买者都是自愿的、理性的且均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2)
市场中有足够数量的卖者且彼此地位是平等的,所有卖者都是自愿的、理性的
且均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3)市场中所有买者和所有卖者之间的地位也是平等
的;4)市场中的所有交易规则都是明确的且是公开的;5)市场中所有买者和
所有卖者均充分知情,都能够获得相同且足够的交易信息;6)市场中所有交易
行为都是在足够充分的时间内自由进行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的。
(3)持续经营/继续使用基准假设
假设与评估对象相对应的经济体在评估基准日所具有的经营团队、财务结
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等基础上按照其既有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假设与评
估对象相对应的所有资产/负债均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
境等情况继续使用。
(1)评估外部条件假设
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
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假设有关利率、汇
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融资条件等不发生重大变化;假设无
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对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所提供的评估所必需资料的假设
假设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等之相关
规定和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要求,负有提供评估所必需资料的责任和
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职员,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对象的产权持有人或其实际控
制人;被评估单位及其关联方;与评估对象及其对应的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或负
债相关的实际占有者、使用人、控制者、管理者、债权人、债务人等)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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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估所必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明细表申报评估信息、与评估对象
及其对应评估范围所涵盖的资产负债或被评估单位有关的经营数据和信息、相
关财务报告和资料及其他重要资料等)是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和有效的。
本次评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所提供的有关本次评估所
必需的资料。尽管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已向鹏信评估承诺其所提供的资料是真
实的、完整的、合法的和有效的,且鹏信评估评估专业人员在现场调查过程中
已采取包括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复核等方式进行
了鹏信评估认为适当的抽查验证并在本次资产评估报告中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
明,但并不代表鹏信评估对其准确性作出任何保证。
(3)对从与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方面所获取的资料的假设
假设本次评估从与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以外的其他方面所获取的资料能够
合理反映相应的市场交易逻辑,或市场交易行情,或市场运行状况,或市场发
展趋势等。对本次评估引用的与价格相关的标准、参数等,鹏信评估均在本次
资产评估报告中进行了如实披露。
(4)有关评估对象及与其相关的重要资产的法律权属的假设
除本次资产评估报告中另有陈述、描述和考虑外,评估对象及所有被评估
资产的取得、使用、持有等均被假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即其法律权属是明确的。
本次评估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及所有
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鹏信评估不对评估对象及所有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5)其他假设条件
①所有不可见或不便观察的资产或资产的某一部分如埋藏在地下的建筑物基础
和管网均被认为是正常的;②所有实物资产的内部结构、性能、品质、性状、
功能等均被假设是正常的;③所有被评估资产均被假设是符合法律或专业规范
等要求而记录、保管、存放等,因而其是处在安全、经济、可靠的环境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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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均未列于本次评估的考虑范围。
尽管鹏信评估实施的评估程序已经包括了对被评估资产的现场调查,这种
调查工作仅限于对被评估资产可见部分的观察,以及相关管理、使用、维护记
录之抽查和有限了解等。鹏信评估并不具备了解任何实体资产内部结构、物质
性状、安全可靠等专业知识之能力,也没有资格对这些内容进行检测、检验或
表达意见。
对下列资产的数量,鹏信评估按以下方法进行计量:①对货币资金,鹏信评估
根据调查时点获取的数据推算评估基准日的数据;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在
现场调查过程中收集、查阅了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并对相关银行账
户进行函证核实;②对于存货,鹏信评估根据抽查监盘时的情况,结合评估基
准日至抽查监盘时的进出情况,推算其于评估基准日的数据;③对房屋、构筑
物、土地使用权,鹏信评估以相关法律文书(如产权证、购买合同等)所载数
量进行评估;④对设备类资产,鹏信评估根据各类设备评估申报明细表,对设
备进行抽查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数量
是否与申报表一致;⑤对其他无形资产的数量,鹏信评估进行了核实,并在此
基础上进行评估。对其他无形资产的核查,以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相关权利证
书为准。⑥对债权债务,鹏信评估根据相关合同、会计记录、函证等资料确定
其数量。
估单位提供。鹏信评估利用其所收集了解到的同行业状况,结合被评估单位的
历史经营情况,就其合理性进行了适当分析,在此基础上,鹏信评估在本次评
估中采用了该等预测资料,但不应将鹏信评估的分析理解为是对被评估单位提
供的预测资料的任何程度上的保证。
时所涉及的专家打分产生的主观偏误是随机的。
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达产投资计划、实施途径等按期达产,假设宣肺产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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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满足市场需求,生产与销售达到平衡状态。
享受评估基准日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收益法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模型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价值,即:
V OE ? V En ? V IBD (式 4-5-1-1)
式 4-5-1-1 中:
V OE ——表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V En ——表示企业整体价值
V IBD ——表示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 V En 的模型为: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
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即:
V En ? V OA ? V CO ? V NOA (式 4-5-1-2)
式 4-5-1-2 中:
V En ——表示企业整体价值
V OA ——表示经营性资产价值
V CO ——表示溢余资产价值
V NOA
——表示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 V OA 采用以下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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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n ? ?1 ? g ?
n
Fi
V OA ? ? m
? m
(式 4-5-1-3)
?1 ? r ? ?r ? g ? ? ?1 ? r ?
i? n?
i ?1 12 12
式 4-5-1-3 中:
V OA ——表示评估基准日经营性资产价值
Fi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预计的自由现金流量, i ? 1, 2 , ? , n
Fn ——表示预测期末年即第 n 年预计的自由现金流量
r ——表示折现率
n ——表示预测期
i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
g ——表示永续期各年的自由现金流量预计的年平均增长率
m ——表示当评估基准日所在的月数(仅当评估基准日为年末时,m=0)
第 i 年自由现金流量 F i 根据以下模型计算:
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量
F i ? Pi ? I i ? D Ai
? C Ai
? ? C Wi (式 4-5-1-4)
式 4-5-1-4 中:
Fi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预计的自由现金流量, i ? 1 , 2 , ? , n
Pi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预计的税后净利润
Ii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预计的利息支出
D Ai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预计的经营性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C Ai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预计的资本性支出
? C Wi ——表示预测期第 i 年预计的营运资金的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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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 r 利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计算:
VE V IBD
r ? re ? ? rd ? ? ?1 ? T ? (式 4-5-1-5)
V E ? V IBD V E ? V IBD
而权益资本成本 re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r e ? r f ? MRP ? ? e ? rc (式 4-5-1-6)
式 4-5-1-5 和式 4-5-1-6 中:
r e ——表示权益资本成本
r d ——表示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rf ——表示无风险报酬率(取长期国债利率)
rc ——表示个别风险调整系数或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VE ——表示评估基准日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VD ——表示评估基准日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 ——表示企业所得税税率
MRP ——表示市场风险溢价
? e ——表示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付息债务成本 r d :根据付息债务的实际情况估算其偿还周期,采用被评估
企业相关债务的贷款利率对付息债务成本 r 进行估计。 d
无风险报酬率 r f :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剩余期限在
计算各个月份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并以此作为各个月的国债收益率的估
计值;2014 年 12 月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的所有月份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
值即为该计算区间末的无风险利率 r f 的估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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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预期报酬率 Rm:按照 CSI300 每个月的月末(该月最后一个交易日)
的收盘指数相对于其基期指数(1000)的变化率(几何收益率)作为测算月的
市场收益率,可以得出 2014 年 12 月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的各个月的市场收益
率的估计值;2014 年 12 月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的所有月份的市场收益率的算
术平均值即为该计算区间末的市场预期报酬率的估计值。
市场风险溢价 MRP :根据上述无风险利率的估计值和市场预期报酬率的估
计值,按下式计算各计算区间的市场风险溢价 MRP 。
市场风险溢价 MRP =Rm- r f 。
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 e :
? V D ? ?1 ? T ? ?
? e ? ? u ? ?1 ? ? (式 4-5-1-7)
? VE ?
式 4-5-1-7 中: ? u ——表示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通过可比公司进行
估计。
个别风险调整系数或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主要考虑资产组相对应的经济
体相对于可比公司所面临的特别风险。
溢余资产价值 V CO :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且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
由现金流量预测又不涉及的资产。该等资产通常采用成本法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V NOA :
非经营性资产指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资产总额与非经营性负债总额之差的
简称。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且评估基准日后自
由现金流量预测又不涉及的资产和负债。通常情况下,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
性负债包括与经营无关的长期股权投资、内部往来款及保证金、押金、递延所
得税、应付股利等。该等资产和负债采用成本法评估。
付息债务价值 V IB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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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债务价值 V IBD 采用成本法评估。
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
产的使用年限、企业生产经营期限及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
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评
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普安制药未来各年度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元
年份/项目 2022 年 4-12 月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一)营业收入 274,191,397.86 374,229,144.62 432,931,628.72 501,012,513.60 579,516,407.12 670,515,332.32
减:营业成本 83,728,459.47 117,080,580.79 144,016,490.10 167,860,346.96 193,582,135.28 221,872,297.70
税金及附加 3,378,131.45 4,610,630.58 5,333,865.18 6,172,644.88 7,139,839.60 8,260,977.36
销售费用 146,671,170.87 200,741,996.07 231,669,138.91 267,321,886.66 308,600,564.64 356,434,995.10
管理费用 26,417,961.09 32,483,039.88 31,456,971.94 34,108,974.30 37,375,597.67 41,490,589.11
财务费用 351,923.16 786,690.35 789,308.44 792,344.80 8,445,846.01 6,329,904.50
(二)营业利润 13,643,751.82 18,526,206.95 19,665,854.14 24,756,316.01 24,372,423.92 36,126,568.54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 13,643,751.82 18,526,206.95 19,665,854.14 24,756,316.01 24,372,423.92 36,126,568.54
减:所得税费用 158,462.03 591,199.89 1,001,685.79 1,458,891.09 1,048,039.76 2,401,666.29
(四)净利润 13,485,289.79 17,935,007.06 18,664,168.35 23,297,424.92 23,324,384.16 33,724,902.25
加:折旧摊销 5,240,031.91 7,069,085.48 16,227,654.05 19,449,832.40 21,989,503.28 22,523,944.19
加:税后利息支出 288,740.26 654,500.00 654,500.00 654,500.00 7,157,000.00 5,355,000.00
(五)经营现金流 19,014,061.95 25,658,592.54 35,546,322.40 43,401,757.32 52,470,887.45 61,603,846.44
减:资本性支出 30,000,000.00 176,317,786.32 49,959,104.97 51,486,339.74 7,796,867.79 3,001,319.99
减:营运资本增加额 - 219,002.91 -1,645,741.25 515,643.92 1,009,262.31 1,857,638.25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 -10,985,938.05 -150,878,196.70 -12,767,041.32 -8,600,226.35 43,664,757.35 56,744,888.20
续上表:
年份/项目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 802,170,604.71 960,049,908.11 1,149,390,999.49 1,376,478,727.97
减:营业成本 262,476,245.45 312,381,636.24 373,359,923.94 446,939,127.29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税金及附加 9,883,015.18 11,828,141.99 14,160,888.75 16,958,686.95
销售费用 425,367,198.36 508,059,865.09 607,233,460.30 726,039,579.80
管理费用 46,632,390.72 52,615,032.43 60,065,316.71 68,996,764.38
财务费用 4,985,776.23 3,642,817.53 2,076,262.01 61,389.96
(二)营业利润 52,825,978.77 71,522,414.82 92,495,147.78 117,483,179.59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 52,825,978.77 71,522,414.82 92,495,147.78 117,483,179.59
减:所得税费用 4,314,129.09 6,408,137.64 8,702,012.67 11,428,322.66
(四)净利润 48,511,849.68 65,114,277.19 83,793,135.11 106,054,856.93
加:折旧摊销 22,710,546.57 22,720,007.78 23,114,703.87 23,001,724.97 21,176,583.38
加:税后利息支出 4,207,500.00 3,060,000.00 1,721,250.00 -
(五)经营现金流 75,429,896.25 90,894,284.96 108,629,088.98 129,056,581.90 128,782,810.66
减:资本性支出 6,055,750.56 5,986,703.41 1,612,224.15 12,589,306.62 16,616,537.44
减:营运资本增加额 2,709,741.66 2,988,732.47 3,326,000.28 3,932,174.48 -
(六)企业自由现金流 66,664,404.03 81,918,849.08 103,690,864.55 112,535,100.80 112,166,273.21
(1)无风险利率 r f 的估计
无风险报酬率 r f :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剩余期限在
计算各个月份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并以此作为各个月的国债收益率的估
计值;2014 年 12 月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的所有月份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
值即为该计算区间末的无风险利率 r f 的估计值。
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10 年期的国债到期收益率为 3.64%,故选
用 3.64%为无风险报酬率 r f 。
(2)市场风险溢价的 MRP 估计
MRP 为市场风险溢价(marketriskpremium)。市场风险溢价反映的是投资
者因投资于风险相对较高的资本市场与投资于风险相对较低(或无风险)的债
券市场所得到的风险补偿。它的基本计算方法是市场在一段时间内的平均收益
水平和无风险报酬率之差额。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本次评估中,鹏信评估采用中国证券市场指数测算市场风险溢价,市场
风险溢价用公式表示为:
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中国无风险利率
市场预期报酬率 Rm:按照 CSI300 每个月的月末(该月最后一个交易日)
的收盘指数相对于其基期指数(1000)的变化率(几何收益率)作为测算月的
市场收益率,可以得出 2014 年 12 月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的各个月的市场收益
率的估计值;2014 年 12 月至评估基准日所在月的所有月份的市场收益率的算
术平均值即为该计算区间末的市场预期报酬率的估计值。
根据上述原则,鹏信评估技术标准委员会计算公布的评估基准日中国市场
风险溢价水平为 7.02%。
(3)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 e 的估计
β系数是指投资者投资某公司所获报酬率的变动情况与股票市场平均报酬
率的变动情况的相关系数。β系数的具体计算过程是:1)计算股票市场的收益
率和个别收益率。估算时股票市场的收益率以上证综合指数一个期间的变化来
计算。个别收益率以单个公司某期间股票收盘价的变化来计算;2)得出上述各
期期间的收益率后,在某期期间段以股票市场的收益率为ⅹ轴,以单个公司个
别收益率为у轴,得出一系列散点;3)对上述散点进行回归拟合得出一元线性
回归方程,该回归方程的斜率即为该单个公司的β系数。
由于普安制药是非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中成药生产销售,鹏信评估通过
选取相关行业的 6 家上市公司作为参照公司,用这些参照公司的β值经过一系
列换算最终得出普安制药的 ? 系数。 e
通过查询 wind 资讯软件可知各上市公司无财务杠杆的βu 值,然后取无财务
杠杆的βu 的平均值按标的公司的资本结构计算得出普安制药的 ? 值。计算公式 e
如下:
? V D ? ?1 ? T ? ?
? e ? ? u ? ?1 ? ?
? VE ?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参照公司的β值如下表: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β βu
平均数 0.6022 0.7201
资本结构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采用动态资本结构,根据被评估企业的资本
结构换算的 ? 如下表所示: e
年份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e 0.7488 0.8017 0.9187 0.9273 0.8997 0.8659 0.8292 0.7989 0.7737 0.7488
(4)个别风险调整系数或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的估计
普安制药是非上市公司,鹏信评估通过计算已上市的参照企业的平均风险
在来衡量普安制药的风险,这还需分析普安制药相比参照公司所具有的特有风
险以确定企业特有风险补偿率。
股权流动性和股票转让限制。非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公开股票市场可以交易,
流通性较差,尤其对于少数股东而言更是如此。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经常带有转
让限制,如常见的特定价格优先拒绝权。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表示非系统性风险,是由于被评估单位特定的因素
而要求的风险回报。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所处
经营阶段、历史经营状况、企业生产规模及行业地位、企业经营业务、产品和
地区的分布、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对主要客户及原
材料供应商的依赖、财务风险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分析确定企业特定风险
调整系数为 2.50%。
(5)权益资本成本 r e 的计算
r e ? r f ? MRP ? ? e ? rc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年份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re 11.40% 11.77% 12.59% 12.65% 12.46% 12.22% 11.96% 11.75% 11.57% 11.40%
(6)付息债务成本 r d 的估计
在中国,对债权收益率的一个合理估计是将市场公允短期和长期银行贷款
利率结合起来的一个估计。本次评估,以采用被评估企业相关债务的贷款利率
对rd 进行估计,被评估企业提供的一年期流动资金的借款利率 3.85%,5 年期的
借款利率为 4.50%,本次评估按照贷款金额进行加权平均确定债务资本成本。
(7)企业所得税税率 T 的取值
被评估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照 15%征收企业所得
税。
(8)折现率 r 的计算
VE V IBD
r ? re ? ? rd ? ? ?1 ? T ?
V E ? V IBD V E ? V IBD
年份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r 11.03% 10.81% 10.43% 10.40% 10.48% 10.60% 10.73% 10.84% 10.95% 11.06%
根据前述各参数计算过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估算如下:
金额:元
项目/年度 2022 年 4-12 月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自由现金流量 -10,985,938.05 -150,878,196.70 -12,767,041.32 -8,600,226.35 43,664,757.35 56,744,888.20
折现率 11.03% 10.81% 10.43% 10.40% 10.48% 10.60%
折现期 0.38 1.25 2.25 3.25 4.25 5.25
折现系数 0.9615 0.8796 0.8000 0.7250 0.6546 0.5891
折现值 -10,563,123.52 -132,708,580.46 -10,213,603.95 -6,234,749.24 28,582,064.38 33,429,175.58
续上表:
项目/年度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永续期
自由现金流量 66,664,404.03 81,918,849.08 103,690,864.55 112,535,100.80 112,166,273.21
折现率 10.73% 10.84% 10.95% 11.06%
折现期 6.25 7.25 8.25 9.25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折现系数 0.5289 0.4740 0.4244 0.3790 3.4277
折现值 35,255,591.65 38,833,127.19 44,005,816.62 42,653,919.09 384,471,610.28
折现值合计 447,511,247.61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多为溢余的货币资金。根据企业现场核实情况,经过测算溢余货币资金
经分析,普安制药的非经营性资产具体为非经营性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
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递延收益。
金额:元
序号 项目 评估基准日评估值
一 非经营性资产 2,817,430.20
二 非经营性负债 5,426,390.66
三 非经营性资产合计 -2,608,960.46
V NOA
=-2,608,960.46 元
被评估企业无长期股权投资。
V En ? V OA ? V CO ? V NOA
=447,511,247.61+40,926,665.63+(-2,608,960.46)+0.00
=485,828,952.78 元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于评估基准日,普安制药付息债务 20,000,000.00 元。
V OE ? V En ? V IBD
=485,828,952.78-20,000,000.00
=465,828,953.00 元(取整)
经上述评估后,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普安制药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五)资产基础法评估过程及结果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
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的评估方法。
根据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的含义和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的评估
对象及其相对应的评估范围,本次普安制药之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各项资产的价值之和-各项负债的价值之和
即分别根据各类资产和负债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然后
根据上述模型计算评估对象的价值。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评估范围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
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在核实其价值构成及债务人情况的基
础上,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债务人资金、信用、
经营管理现状等因素,以每笔款项的可收回金额或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
价值;对预付款项具体分析了形成的原因,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的资
产或权利或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对于存货,鹏信评估根据企业提供的存货清单,核实有关购置发票、会计
凭证以及相关合同,了解了存货的保管、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盘。
对近期购入的原材料,账面单价与市场价接近,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
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对近期购入的在库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的,本次评
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对于库存商品,以市场价扣除相关税费和利润后确定评估值,其评估值计
算公式如下:
某项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评估值
=QN×PN×[1-λ1-λ2-λ3×λT-λ3×(1-λT)×λP]
上式中:
QN——某项目库存商品的实际数量
PN——某项目库存商品预计的销售单价
λ1——某项目库存商品预计的销售费用率
λ2——某项目库存商品预计的销售税费率
λ3——某项目库存商品预计的销售利润率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λT——某项目库存商品预计的所得税率
λP——某项目库存商品预计的利润扣减率
对存货中滞留原材料、滞销库存商品、超过六个月的在产品以可变现净值
确定评估值。
存货跌价准备评估为零。
(2)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递延所得
税资产。
房屋构筑物采用成本法评估,其中主要房屋构筑物的评估值计算公式如下:
MVB=VRB×δBZ
VRB=CQQB+CZHB+CZJB-VAT
δBZ=δB1×60%+δB2×40%
以上各式中:
MVB——某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值
VRB——某项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全价
δBZ——某项房屋建筑物的综合成新率
CQQB——某项房屋建筑物的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
CZHB——某项房屋建筑物的含税建筑安装综合造价
CZJB——某项房屋建筑物的资金成本
VAT——某项房屋建筑物的可抵扣增值税
δB1——某项房屋建筑物的现场观察打分成新率
δB2——某项房屋建筑物的理论成新率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现场观察打分成新率是通过现场观察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并对结构、
装修和设备进行评分,各项评分结果与对应权重之积的和即为现场观察打分成
新率;而理论成新率是根据预计的可使用年限与经济耐用年限确定的。即:
δB1=结构部分评分×60%+装修部分评分×30%+设备部分评分×10%(式
经济耐用年限 ? 已使用年限
理论成新率 ? B2 ? ? 100 %
经济耐用年限
非主要的房屋构筑物的成新率主要按理论成新率估计。
设备类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其中主要设备的评估值计算公式如下:
MVE=VRE×δEZ
上式中:
MVE——某项设备的评估值
VRE——某项设备的重置全价
δEZ——某项设备的综合成新率
①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大型关键设备,其重置价和成新率的估算方法
VRE=CGZE+CYZE+CATE+CQJE+CZJE-VAT
δEZ=δE1×60%+δE2×40%
以上各式中:
VRE——某项大型设备的重置全价
δEZ——某项大型设备的综合成新率
CGZE——某项大型设备的购置价
CYZE——某项大型设备的运杂费用
CATE——某项大型设备的安装调试费用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CQJE——某项大型设备的前期及其他费用
CZJE——某项大型设备的资金成本
VAT——某项大型设备的可抵扣增值税
δE1——某项大型设备的现场观察打分成新率
δE2——某项大型设备的理论成新率
②对于不需要安装调试的通用设备,其重置价和成新率的估算方法
通用设备的重置全价 VRE=通用设备的不含税购置价
综合成新率δEZ=理论成新率δE2×调整系数θ
③对于通用运输设备,其重置价和成新率的估算方法
通用运输设备的重置全价 VRE=车辆的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相关税费+牌
照等费用
综合成新率δEZ=理论成新率δE2×调整系数θ
理论成新率δE2=Min{δEY,δEM}
Min——取最小值
δEY——年限法成新率
δEM——里程法成新率
YG ? YY
? EY ? ? 100 %
YG
MG ? M Y
? EM ? ? 100 %
MG
YG——规定可行驶年限
YY——已行驶年限
MG——规定可行驶里程数
MY——已行驶里程数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土地使用权采用成本逼近法和市场法评估,其模型如下:
①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
的利息、利润、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评估方法。
出让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投资利息+土地开发利
润+增值收益)×年期修正系数×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
年期修正系数 K=1-1/(1+r)n
其中:K—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利率
n—土地使用年期
②市场法
市场法是通过对与评估对象类似不动产的交易价格的修正调整,得出评估
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的评估方法,其模型如下:
MPL=比较宗地价格 PLi×评估基准日期日修正系数 θ1×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θ2×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θ3×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θ4×土地使用权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θ5
①外购软件评估
外购财务/应用软件主要采用市场法评估,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且
无升级版本的外购软件,按照同类软件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对于
已经无法找到市场价格的软件,主要参考企业原始购置成本并参照同类软件市
场价格变化趋势进行修正或确定贬值率。
②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药号的评估方法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A.将服务于同一产品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包含已生产产品药号的评估)
作为一个技术包,采用销售收入分成收益法进行评估。
即首先预测委估无形资产对应产品在未来的经济年限内各年的销售收入;
然后再乘以适当的委估无形资产在对应收入中的分成率;再用适当的资金机会
成本(即折现率)对每年的分成收入进行折现,得出的现值之和即为委托评估
专利及专有技术的评估现值,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Ri ? K
n
P ? ? i
i ?1 (1 ? r )
其中:
P——专利及专有技术、药号评估值
K——收入分成率
Ri——专利及专有技术、药号对应产品每年产生的收入
i——收益期限
r——折现率
B.对于发明专利,采用成本法评估。
由于发明专利属于投入智力比较多的技术型无形资产,考虑到科研劳动的
复杂性和风险,利用以下公式测算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
C ? β1V
重置成本= ?( 1 ? L )
其中:
C——无形资产研发中的物化劳动消耗;
V——无形资产研发中活劳动消耗;
β1——科研人员创造性劳动倍加系数;
β2——科研的平均风险系数;
L——无形资产投资报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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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未生产产品药号的评估
未生产产品的药号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重新发布
药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2020 年第 75 号),按照药品的分类及生产地域确
定评估值。
④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截至评估基准日不能单独产生收益,
故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依据专利权取得过程中
所需投入的各种成本费用来确定其重置成本,影响该评估值的因素主要有专利
的申请成本和代理成本。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专利权重置价值=取得成本+代理成本+年维护费
⑤商标权评估
对于自主设计的商标权,评估人员取得商标权证书,了解了商标权的成本
构成,因该商标申请注册相对简单,对企业收入贡献不大,仅为普安制药的一
种设计标识,不直接产生收益,故本次对商标权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依据商
标权无形资产形成过程中所需投入的各种成本费用的重置价值确定商标权价值。
其基本公式如下:
P=C1+C2
式中:P-评估值;
C1-设计成本;
C2-代理成本。
⑥域名的评估
对于企业注册的域名,评估人员取得域名证书,了解了域名的成本构成、
域名的含义、后缀。因域名申请注册相对简单,对企业收入贡献不大,仅为普
安制药的网站,不直接产生收益,故本次对域名采用成本法评估,按照域名无
形资产注册费用和每年续费价格之和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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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采取核查原始记账凭证,进行核实、了解长期待摊费用的内容、
发生日期、预计和已摊销月数以及基准日后尚存受益日期,经核实本次纳入评
估的长期待摊费用为固定资产的装饰装修费,评估值已包含于固定资产评估值,
因此长期待摊费评估为零。
评估人员首先分析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原因,根据相应资产或负债的评
估情况,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价值为零或按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3)各类负债
对企业负债的评估,主要是进行审查核实,评估人员对相关的文件、合同、
账本及相关凭证进行核实,确认其真实性后,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或根据其实
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价值,对于不具有债务属性的负债评估为零。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普安制药于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结
果如下:总资产账面价值 21,003.81 万元,评估值 26,580.21 万元,评估增值
资产基础法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值 评估值 评估增减值 增减率
流动资产 13,510.01 13,941.00 431.00 3.19%
非流动资产 7,493.80 12,639.20 5,145.41 68.66%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6,350.64 8,267.56 1,916.92 30.18%
在建工程 6.81 6.81 0.00 0.00%
无形资产 781.74 4,171.33 3,389.59 433.60%
其中:土地使用权 695.73 2,374.16 1,678.43 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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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资产 64.38 64.38 0.00 0.00%
资产总计 21,003.81 26,580.21 5,576.40 26.55%
流动负债 10,991.76 10,991.76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474.58 71.19 -403.40 -85.00%
负债总计 11,466.35 11,062.95 -403.40 -3.52%
股东权益总计 9,537.46 15,517.26 5,979.80 62.70%
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减值主要原因为:
项目 增值额(万元) 增值率 变动原因
库存商品账面是企业生产商品的成本价,评估时,在库
存商品市场销售价的基础上,考虑目前销售状况以及扣
存货 431.00 10.26%
除一定的销售费用、税金及附加率和利润率等因素后进
行评估,故形成评估增值。
①房屋建(构)筑物建成时间较早,近年来人工费、建
房屋建筑物类 1,625.63 42.49% 材价格及机械台班费上涨形成。②企业会计折旧年限和
评估经济使用年限不同,从而形成增值。
①由于部分机械类设备购置时间较早,评估基准日现行
市价高于账面成本以及评估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大于会
计计提折旧的年限导致机械类设备评估增值。②由于运
设备类 291.30 11.54% 输类设备评估采用的经济年限与企业折旧计提年限不
同,形成运输类设备评估减值。③由于电子类设备和其
他设备评估采用的经济年限与企业折旧计提年限不同,
形成评估增值。
由于土地取得时间较早,近年来土地市场价值上涨,因
土地使用权 1,678.43 241.25%
而形成土地评估增值。
其他无形资产 1,711.16 1989.54% 自主研发专利技术无账面值,形成其他无形资产增值。
(六)评估结论及分析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普安制药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普安制药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普安制药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 46,582.90 万元,相对其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 9,537.46 万元,
增值 37,045.44 万元,增值率 38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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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差异率 200.20%。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
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该方法是以资产或生产要素的重置为价值
标准,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
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
利能力。这种获利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通常
包括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人力资源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收益法评估结果不仅与企业账面反映的实物资产存在关联,亦能反映企业所具
备的行业竞争力、公司管理水平、品牌优势、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等会计报表
以外其他不可确指无形资产的价值贡献。
鉴于本次被评估单位核心资产为普安制药的无形资产专利权、人力资源优
势、销售渠道优势、主要产品宣肺止嗽合剂为独家品种的优势及普安制药所使
用的销售平台及客户资源,普安制药的收入及利润的产生均主要依赖于上述资
产,凭借普安制药的上述优势,将会为其带来较大的收益。资产基础法评估的
途径无法全面反映普安制药所拥有的上述核心资产价值,故以收益法的评估结
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即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为 46,582.90 万元。资产评估
报告所载评估结论,未考虑控股权、股权流动性等因素可能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七)评估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论仅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价值类
型和评估假设条件下,根据有关经济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鹏信评估认为:“我
们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以下事项可能会影响评估结论,但在目前情况下我们无
法估计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特提请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该等事项
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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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中,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 2 项发明专利“一种中药止嗽制剂、一种中药止嗽制
剂生产工艺”,截至评估基准日,2 项发明专利的证载专利权人为普安制药和李
成义。本次评估以普安制药使用 2 项专利权生产产品对应的收入确认相应的权
益价值,以 2 项专利权评估价值的 50%确定评估值。
除上述情况外,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其他资产,本次评估未发现存在证载权
利人与实际使用者名称不符、未办理产权权证的情况。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
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该等资产的法律权属做任何
形式的保证。
根据政府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交通管制公告等,对确实因疫情防控无法
开展现场访谈或者核查验证,现场勘查程序履行受到客观条件限制的普安制药
的销售客户和原料供应商,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0 号一在新冠肺炎疫情
期间合理履行资产评估程序》,本次评估对于客观条件受限制的销售客户、供应
商,其现场访谈采取替代程序,进行相关核查验证工作。即通过下发专项访谈
核查表及资料清单等并借助视频访谈等现代通讯方式了解评估所需资料信息,
获取相关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所必需的电子化资料(如资产资料、财务资料、
经营资料和其他与评估相关的信息资料)资料,开展基础核查工作,并通过邮
寄方式获取纸质盖章评估资料,形成工作底稿。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估对象的关系
元的借款,借款合同编号为:62062201-2021 年(古浪)字 0015 号,借款期限
自 2021 年 8 月 30 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该借款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方式,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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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了编号为 62062201-2021 年古浪(抵)字 0004 号的《抵押合同》。抵押期限
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抵押物为普安制药名下的房屋建筑
物,建筑面积 23,895.33 ㎡,其中 3,960.00 ㎡在 2017 年度清产核资已核销。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变更未进行备案,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行为进行了
处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甘药监生罚字[2022]001 号),合
计给予 80 万元的行政罚款。普安制药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向甘肃省药品监督管
理局缴纳 80 万元药品监督罚款。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不动产权证甘(2019)凉州区不动产权第 0000091 号包含的固体车间,
建筑面积 3,960.00 ㎡,在 2017 年资产清查过程中已核销,根据被评估单位确定
的评估范围,以往年度清产核资已核销资产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2)陇神戎发工商登记信息记载,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陇
神戎发法定代表人为康海军,2022 年 5 月 27 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宋敏平。
(3)收益法评估时,有关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预测的数据主要由普安制药
经营管理层提供;评估机构是在上述盈利预测的基础上,结合普安制药的经营
模式、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等情况以及所在行业的市场状况对其进行合理性分
析、判断。评估机构对普安制药盈利预测的利用,不是对普安制药未来盈利能
力的保证。
(4)2020 年 1 月下旬至本报告出具日,中国及其他国际社会受新型冠状
病毒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影响,国内大量餐饮、服务、生产制造、建筑企业
的经营状况、产品生产要素成本、劳动力生产效率,劳动力供给均发生了不同
程度的改变;相关政府部门已因疫情制定及发布了全国及地方性的包括但不限
于税务、生产、金融、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临时性政策。评估机构无法预测因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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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对被并购方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的短期或长期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
此特别事项带来的潜在风险。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5)普安制药新建年产 5000 万盒(3 亿支)宣肺止嗽合剂等液体制剂生
产 线 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总投 资 30,162.46 万元,总建筑面积初步测算为
一期建设期限为 2022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预计投资 20,433.37 万元,二期建
设期限为 2024 年 1 月—2024 年 12 月,预计投资 4,731.71 万元,三期建设期限
为 2025 年 1 月—2025 年 12 月,预计投资 4,997.38 万元。该项目于 2022 年 6 月
案,并且该项目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来源落实,故本次评估中,在收
益法预测时考虑了新项目完工后的资本性支出和相应的现金流。
(6)本次评估未考虑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缴纳的相关税费,提请评估报告
使用人关注。
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相
关性说明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
为依据确定。
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等进行了评价:
“1、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
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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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普安制药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
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提供合理的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
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
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
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
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
关性一致。
本次交易以购买资产的评估结论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评估定价公允。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
数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预测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
合理。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交易定价公允。”
(二)估值依据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中对预测期收入、毛利率、期间费用和净利润等相关参数的估计
主要根据普安制药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普安制药的历史经营数据和对其未来
成长的判断,选取的预测期相关参数合理,引用的历史经营数据准确,对普安
制药的成长预测合理,评估测算金额符合普安制药的实际经营情况。因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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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评估参数选取合理,评估依据充分,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三)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
大合作协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
其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分析
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期,普安制药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
行业、重大合同协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预计不存在重大
不利变化,不会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上市公司未来将会根据
行业宏观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保证
标的公司经营与发展的稳定。
(四)主要指标波动对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结合标的公司的经营特点及本次评估方法,选取毛利率和折现率两个指标
对标的公司本次评估值进行敏感性分析如下:
毛利率与评估值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毛利率变动以外,其他条件
不变,则标的公司的估值将发生如下变化:
毛利率变化 估值(万元) 估值变化率
上升 2 个百分点 54,514.01 17.03%
上升 1 个百分点 50,548.45 8.51%
毛利率不变 46,582.90 --
下降 1 个百分点 42,617.34 -8.51%
下降 2 个百分点 38,651.78 -17.03%
折现率与评估值存在负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折现率变动以外,其他条件
不变,则标的公司的估值将发生如下变化:
折现率变动 估值(万元) 估值变化率
下降 1 个百分点 55,358.39 18.84%
下降 0.5 个百分点 50,738.75 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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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不变 46,582.90 --
上升 0.5 个百分点 42,829.23 -8.06%
上升 1 个百分点 39,426.45 -15.36%
(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定价是在评估值的基础上进行确认,标的公司的收益法评估值是
基于其自身未来期盈利能力测算所得,标的公司的预测收益不存在考虑协同效
应的情况。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根据鹏信评估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2022】第 S152 号”《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确定的普安制药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价值为 46,582.90 万元,普安制药 7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32,608.03 万元,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70%股权作价
为 32,608.03 万元。
根据大华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17668 号”《审计报告》及鹏信评估出
具的“鹏信资评报字【2022】第 S152 号”《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普安制药
相对估值水平如下: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万元) 46,582.90
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净资产(万元) 9,537.46 市净率(倍) 4.88
注:对于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指标按如下公式计算:
静态市盈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普安制药 2021 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动态市盈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2022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
市净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净资产。
普安制药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查阅近期同行业医药公
司可比交易案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交易标的 定价基准日 静态市盈率 动态市盈率
平均数 14.85 13.90
普安制药 70%股权 2022-3-31 27.29 27.40
注:1、非经特别说明,本报告书可比公司信息均来源于其公开披露信息及计算,下同
润
净利润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交易普安制药 70%股权交易价格对应市盈率倍数高
于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平均水平。
普安制药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 GB/T4754-2011《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标的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中成药生产(分类代码为 C2740),
选取生产产品涉及中药止咳类的上市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市盈率和市
净率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倍) 市净率(倍)
平均数 32.85 3.52
普安制药 27.29 4.88
数据来源:WIND
注 1: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盘价÷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每股收益;2021 年度太极集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负数,因此未纳入平均
值计算;
注 2: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2021 年末收盘价÷=2021 年末每股净资产;
注 3:普安制药市盈率=普安制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价值÷普安制药 2021 年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注 4:普安制药市净率=普安制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价值÷普安制药 2022 年 3 月末
净资产。
由上表可知,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为 32.85 倍,普安制药交易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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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市盈率为 27.29 倍,普安制药交易作价对应的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的平均市盈率水平;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市净率为 3.52 倍,普安制药交易作价
对应的市净率为 4.88 倍,普安制药交易作价对应的市净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
平均市净率水平,主要原因为相较于可比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净资产规模较小。
(七)关于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
事项及其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本次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不存在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发生重要变
化的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值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
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认,交易定价与评估值结果之间不存在较大差异。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在认真审阅公司重组报告书及
其他相关文件后,对本次交易评估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
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普安制药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
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提供合理的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
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
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
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
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
关性一致。
本次交易以购买资产的评估结论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评估定价公允。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
数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预测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
合理。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
产估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
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影响其提
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能够胜任本次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工作;资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选
取得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
业评估机构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的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具有公
允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为实现陇神戎发长期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陇神戎发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
能力,陇神戎发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甘肃农垦集团、甘肃药业集团合计持有
的普安制药 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陇神戎发将持有普安制药 70%股权,
普安制药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一)购买资产事宜
陇神戎发同意按协议之约定受让甘肃农垦集团所持普安制药 51%的股权、
甘肃药业集团所持普安制药 19%的股权,合计受让普安制药 70%股权(以下简
称“标的资产”)且甘肃农垦集团、甘肃药业集团同意按协议之约定向陇神戎发
转让标的资产。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甘肃陇神戎发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普安制药股东全
部权益在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为 46,582.90 万元,普安制药 70%股权对应的评估
值为 32,608.03 万元,参考上述评估价值,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最终标的资产
交易价格为 32,608.03 万元。
(二)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分别支付对价的金额及具体方式如下表所
示:
持有普安制药出 持有普安制药股 本次交易转让 交易价格
序号 交易对方
资额(万元) 权比例(%) 比例(%) (万元)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总计 3,000.00 100 70 32,608.03
(三)现金对价支付安排
按照每年标的资产经审计的业绩达到承诺业绩的,支付剩余 5%对价的 33%;
业绩承诺最后一年标的资产经审计业绩达到承诺业绩的,支付剩余 5%对价的
定。
(四)资产交割
标的资产须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
割;各方应积极配合办理相关资产交割手续。
各方同意并确认,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资产的合法所
有者,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五)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交易各方同意,本次交易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监管机构的要求,
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如 2022 年内
未完成交易,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至 2025 年度),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的净
利润具体承诺如下:
序号 年度 承诺净利润(万元)
承诺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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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补偿期间,甘肃药业集团和甘肃农垦集团每年合计的补偿金额按照以
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
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总对价-累积已
补偿金额。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结果为负数或零时,按零取值,即已补
偿的金额不冲回。
补偿义务人各方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补偿义务
人各自转让普安制药股权占补偿义务人合计转让普安制药股权比例
若出现需要对陇神戎发进行业绩补偿的情形时,甘肃药业集团和甘肃农垦
集团分别按照取得的交易对价占本次交易价格的比例承担补偿义务,甘肃药业
集团和甘肃农垦集团以现金形式补偿。
补偿义务人应在接到上市公司要求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将应补偿
的全部现金一次性支付至上市公司的指定账户。
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届满时,由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普安制药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减值测试结果出具《减值测试报
告》。上市公司应及时公开披露《减值测试报告》。
如果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间内现金
补偿总额的,则补偿义务人需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差额部分:
业绩承诺方应另行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间内现金补偿总额
补偿义务人各方应另行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应另行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
补偿义务人各自转让普安制药股权占补偿义务人合计转让普安制药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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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
内普安制药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上述减值补偿应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 30 日内,由上市公司和补偿义务人参照《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第二条相关内容执行。
补偿义务人对上述业绩承诺的补偿和对标的资产的减值补偿的总和不超过
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的合计数。
交易各方为确保业绩补偿措施的实施,业绩补偿保障措施为甘肃农垦集团
和甘肃药业集团相互担保的方式:
即在业绩承诺期内,若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对方需要进行业绩
补偿的,甘肃农垦集团和甘肃药业集团未能在协议约定或上市公司指定的补偿
期限内进行现金补偿的,上市公司有权直接要求交易对方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补
偿义务,也即甘肃农垦集团和甘肃药业集团互相为对方的业绩补偿义务承担不
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六)过渡期安排及公司治理
协议所述过渡期指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出让方同意,在过渡期内:
(1)上市公司可以派员列席标的公司的股东大会,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与
决议。
(2)出让方不以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设置其它权利负
担,不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不得协商或签
订与标的股权转让或《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条款有任何冲突、或包含禁止
或限制标的股权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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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出让方不得将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转让、质押
给受让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标的公司不得以增资或其他方式引入除受让方外
的投资者。
(4)出让方应对标的公司履行管理义务,不得从事导致标的资产价值减损
的行为(除标的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外)。出让方应及时将有关对标的公司股权造
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交割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
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受让方并及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5)出让方应当履行中国法律、标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所
规定的股东权利与义务,保证标的公司的正常经营与运转;保持标的公司现有
的管理架构、核心团队基本不变,继续维持与供应商和客户的关系,保证标的
公司在过渡期内资产状况的完整性,使得标的公司的经营不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保证标的公司现有业务将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保持经营的连贯性,不改变和调整
标的公司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前既有的经营方针和政策,不对
标的公司现有业务作出实质性变更,或者中止/终止现有主营业务;不从事任何
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现有许可、资质发生变更或无效、失效、被撤销的行为;不
转移、隐匿标的公司的资产,进行与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
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
(6)出让方及标的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受让方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
及其它资源往来,避免发生任何非经营占用的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出让方
及标的公司应第一时间报告受让方,由受让方董事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因上述
原因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有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标的公司不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发行债券、可转债或者设定
其他可转换为股权的权利,或者授予或同意授予任何收购或认购标的公司股权
的权利。
(8)标的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其他财产分配,或者通过分配利润或其他
财产分配的决议。
(9)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修改标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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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应建立符合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定位的治
理结构,按照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公司章程、制定董事
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配合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标的公司的下述事项须经标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1)任何关联交易、
对外融资、对外担保、抵押或设定其他负担、提供财务资助、赠与;2)购买、
出售、处分标的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债务重组事宜(日常经营性业务除外);
如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前述事项或其交易金
额达到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则相关事项须提交上市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受让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内不干预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充分授权标
的公司现有高管团队进行公司经营决策、业务发展和运作,标的公司在遵循受
让方公司章程及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涉及上市公司规范管理及合规运作的制
度前提下,独立核算,自主经营。
(3)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每年对标的公司进行一次内部审计,此外标
的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由受让方指定。
(七)过渡期损益及交易完成后滚存利润安排
(1)过渡期产生的损益按以下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公众股东利益的原则
处理: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受让方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由出让
方各方按各自所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受让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2)股权交割日后,由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
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
产生亏损,出让方各方应在亏损数额经审计确定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
(3)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过渡期损益审计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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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为上月月末;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过渡期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
月月末。
(4)本条约定的资产交割所需专项审计相关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受让方按持
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
(八)协议生效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下述条件全部
成就之首日起生效:
易;
(九)违约责任
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
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
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
用、诉讼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等),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
责任。
现金及股份对价的,出让方有权终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时受让方应
赔偿出让方实际损失。
若因出让方原因,未及时办理普安制药股份转让至受让方名下等相关手续,
导致本次交易失败,则出让方须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
若因出让方违反本合同中相关保证及承诺,导致本次交易暂停、中止或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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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则出让方须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
若因出让方转让的标的被除《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外的其他任何第
三方以任何形式主张权利、产生纠纷等的,导致影响本次交易的进展的,出让
方应当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
条款,上述条款与本条款不冲突。
致使《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无法生效并得以正常履行的,协议任何一方不
追究协议他方的法律责任。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承诺及补偿协议》。
(一)业绩承诺
交易各方同意,本次交易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监管机构的要求,
业绩承诺期间为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如 2022 年内
未完成交易,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至 2025 年度),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的净
利润具体承诺如下:
序号 年度 承诺净利润(万元)
承诺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普安制药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如 2022 年内未完成交易,则
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至 2025 年度)实际净利润数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以确定在上述业绩承诺期内的各年度普安制药实际净利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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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净利润的确定
普安制药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下标准计算:
规定并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承诺期内,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上市公司与普安制药的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现金增资,应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扣除因现
金投入所节约的利息费用;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普安制药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若《审计报告》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则
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报告数据确定普安制药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
额,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审计报告》类型为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双方同意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必要的支持工作,委托会计师事务
所就形成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所述事项对普安制药净利
润的影响进行跟踪分析,并在《审计报告》出具日起 2 个月内对相关年度业绩
完成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上市公司应及时公开披露《专项审核报告》。
(三)业绩承诺补偿金额
在本次交易完成(标的资产完成交割至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下同)
及普安制药业绩承诺期间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后,若普安制药实现的
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由补偿义务人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每年合计
的补偿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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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
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总对价-累积已补
偿金额。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结果为负数或零时,按零取值,即已补
偿的金额不冲回。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应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的补偿
义务人应在接到上市公司要求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将应补偿的全部现
金一次性支付至上市公司的指定账户。
(四)减值测试及补偿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普安制药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减值测试结果出具《减值测试
报告》。上市公司应及时公开披露《减值测试报告》。
补偿总额的,则补偿义务人需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差额部分:
业绩承诺方应另行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已补偿金额
补偿义务人各方应另行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应另行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
补偿义务人各自转让普安制药股权占补偿义务人合计转让普安制药股权比例
期内普安制药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师事务所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 30 日内,由上市公司和补偿义务人参照《业
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第二条相关内容执行。
值补偿的总和不超过甘肃农垦集团、甘肃药业集团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的合
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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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绩承诺补偿保障措施
交易各方为确保业绩补偿措施的实施,业绩补偿保障措施为甘肃农垦集团
和甘肃药业集团相互担保的方式:
即在业绩承诺期内,若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交易对方需要进行业绩
补偿的,甘肃农垦集团和甘肃药业集团未能在协议约定或上市公司指定的补偿
期限内进行现金补偿的,上市公司有权直接要求交易对方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补
偿义务,也即甘肃农垦集团和甘肃药业集团互相为对方的业绩补偿义务承担不
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六)生效
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自动解除或终止。
(七)违约责任
补偿义务,则上市公司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立即履行。
偿义务人应按照应支付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上市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自上
市公司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履行补偿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补偿协议》无法生效并得以正常履行的,协议任何一方不追究协议他方的法律
责任。
陇神戎发通知后仍不履行的,陇神戎发有权采取法律途径要求补偿义务人履行
补偿义务,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审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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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费、保全费、保险费等)均有补偿义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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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普安制药 70%股权,普安制药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
(2019 年本)》,普安制药所从事的行业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行业。因此,本
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普安制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排放
污染物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武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
队出具的证明文件,普安制药 2020 年以来未发生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和行政
处罚案件,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普安制药遵从国家土地管理等相关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关于土地管理
的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次交易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规定的经营者
集中申报标准,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其他反垄断行政法
规的规定,或需要依据该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
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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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交易的方案,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超过 25%(上市
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4 亿股),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普安制药 70%股权。本次交易聘请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双方在公平、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确定。评估机构
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相关方均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
分的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独立董
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和交
易定价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召开监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监事
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须回避
表决;非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亦将对本次交易的标的
资产定价等事项进行表决。
因此,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定价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
项的规定。
(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
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为普安制药 70%股权。根据工商资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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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交易对方持有的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权为其实际合法拥
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股权代持,不存在禁止转让、
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
制,相关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此外本次交易仅涉及股权转让事宜,普
安制药对外的债权债务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
务处理事宜,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上
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普安制药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普安制
药的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标的公司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和良
好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改善了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
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
独立和机构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仍将在
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
持独立,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此外,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和间接控股股东已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保持上市公司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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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
项之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
市
本次交易前陇神戎发的控股股东为甘肃药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
资委;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陇神戎发控
股股东仍为甘肃药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甘肃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存在导
致陇神戎发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
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的情
况,故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与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
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不存在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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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
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
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就本次交易中尚待履行的报批事项,公司已在重组报
告书中进行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
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也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利于扩充
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加上市公司的药品品种,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
完整性。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四)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能够进一步拓展产品种类,并在产品、业
务渠道资源等各方面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
化,同时解决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间接控股股东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关
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为进一步规范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维护上
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间接控股股东及交易对方出具了《关于规范
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
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
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行业分类指引》,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制造类(分类代码为 C27)。此
外,根据 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的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中成
药生产(分类代码为 C2740),与上市公司处于同一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交易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重组的实质条件,详细内容见
本报告书“第十三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于本次交易出具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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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上市公司以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最近两年及一期的备考财务报告
以及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为基础,完成了本节的讨论与分析。
投资者在阅读本节内容时,请同时参考本报告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以及
相关财务报告。如非特别说明,本章有关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陇神戎发 2020 年和 2021 年的财务报表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希会审字(2021)1490 号”《审计报告》和
“希会审字(2022)1724 号”,上述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
留意见”,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根据上述报告,上市公司最近
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资产总计(万元) 80,749.96 82,407.29 86,666.12
负债合计(万元) 7,392.07 9,123.74 12,752.76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73,357.89 73,283.55 73,913.36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72,086.06 72,025.01 72,935.62
财务指标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总收入(万元) 5,525.88 28,781.30 25,48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1.05 -910.62 18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533.16 5,113.49 4,350.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0 -0.0300 0.00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0 -0.0300 0.00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8% -1.26% 0.25%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货币资金 8,612.81 10.67% 9,912.06 12.03% 11,818.88 13.6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00.00 1.86%
应收票据 572.14 0.71% 425.83 0.52% 513.93 0.59%
应收账款 11,881.95 14.71% 13,618.29 16.53% 15,941.68 18.39%
预付款项 1,108.68 1.37% 623.76 0.76% 239.99 0.28%
其他应收款 653.73 0.81% 553.46 0.67% 517.83 0.60%
存货 4,643.92 5.75% 5,569.70 6.76% 4,155.35 4.79%
其他流动资产 165.35 0.20% 166.88 0.20% 122.41 0.14%
流动资产合计 29,138.58 36.08% 30,869.98 37.46% 33,310.08 38.4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420.00 6.71% 5,420.00 6.58% 5,420.00 6.25%
投资性房地产 7,902.98 9.79% 7,965.61 9.67% 6,449.69 7.44%
固定资产 26,425.89 32.73% 26,744.78 32.45% 29,116.50 33.60%
在建工程 3,830.71 4.74% 3,775.76 4.58% 3,559.77 4.11%
无形资产 5,043.31 6.25% 5,074.40 6.16% 5,200.70 6.00%
商誉 1,372.42 1.70% 1,372.42 1.67% 1,850.67 2.14%
长期待摊费用 431.73 0.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6.81 0.71% 576.81 0.70% 601.23 0.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607.54 0.75% 607.54 0.74% 1,157.48 1.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611.38 63.92% 51,537.31 62.54% 53,356.04 61.57%
资产总计 80,749.96 100.00% 82,407.29 100.00% 86,666.1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43%、37.46%
和 36.08%,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1.57%、62.54%和 63.92%;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资产结构相对稳定。
(1)流动资产分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上 市公 司 流 动 资 产 账 面 价值 分 别 为 33,310.08 万 元 、
金和存货等构成。
降幅为 16.13%,货币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市公司当年归还疫情借款且未新
增借款所致;货币资金 2022 年 3 月末较 2021 年末减少 1,299.25 万元,降幅为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16,455.62 万元、14,044.13 万元和 12,454.09 万元,占同期流
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9.40%、45.49%和 42.7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
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客户为各地医药商业公司,由于
医药商业公司在其药品销售过程中大多采用赊销方式,待其主要客户医院完成
回款之后,才将货款付至生产企业。2017 年开始,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
深入,持续推进行业调整,“两票制”、“医保控费”、“招标二次议价”、“药品集
采”等政策相继落地,公司销售业务、市场拓展压力不断增大,医药商业公司
“化整为零”,公司合作客户由原来不足千余家猛增至两千多家,导致客户管理
和结算难度增加,公司经过市场调研,本着助力营销,加快渠道开发与市场覆
盖的原则,适当放大优质客户及新开发客户的信誉额度和回款期限,放宽赊销
额度,导致上市公司近年来应收账款余额较高。2019 年 5 月,公司完成医药流
通企业三元药业股权收购后,公司营业收入合并范围增加了药品及医疗器械销
售配送业务,该项业务基于行业特性也存在一定的回款周期,从而导致公司应
收账款余额持续维持高位。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当时原材料市场行情,进行科学采购储备和集中批量生
产,以降低生产成本,使得 2021 年末库存商品余额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3,356.04 万元、
和 63.92%。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
无形资产等构成。2021 年末,上市公司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减少 2,371.72 万元,
主要原因为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
产主要为将原厂区和部分科研办公大楼暂时闲置楼层对外出租的土地及房产。
(3)营运能力分析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反映上市公司营运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
指标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36 1.68 1.36
存货周转率(次) 1.19 5.84 6.09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正常。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
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和绩效考
核办法,采取各种有效的考核和激励措施,致力于提高货款回笼速度。
截至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存货不存在大额跌价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7,006.58 54.94%
应付账款 2,228.18 30.14% 3,263.33 35.77% 652.81 5.12%
预收款项 14.56 0.20% 81.35 0.89% 48.49 0.38%
合同负债 972.92 13.16% 1,296.28 14.21% 389.87 3.06%
应付职工薪酬 28.61 0.39% 163.41 1.79% 161.92 1.27%
应交税费 577.61 7.81% 641.67 7.03% 628.67 4.93%
其他应付款 1,167.88 15.80% 1,216.12 13.33% 1,409.09 11.05%
其他流动负债 126.48 1.71% 169.43 1.86% 50.68 0.40%
流动负债合计 5,116.23 69.21% 6,831.58 74.88% 10,348.11 81.14%
递延收益 2,275.81 30.79% 2,292.13 25.12% 2,404.30 18.85%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3 0.00% 0.03 0.00% 0.35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75.84 30.79% 2,292.16 25.12% 2,404.65 18.86%
负债合计 7,392.07 100.00% 9,123.74 100.00% 12,752.7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1.14%、74.88%
和 69.21%,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86%、25.12%和 30.79%。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债务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
(1)流动负债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 10,348.11 万元、6,831.58 万元和 5,116.23 万元;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流动
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其他应付款等构成。2021 年末较
(2)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均为收到须予以递延
的与公司资产相关政府补助。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公司递
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2,404.30 万元、2,292.13 万元和 2,275.81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
例分别为 18.85%、25.12%和 30.79%。
(3)上市公司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反映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
指标 2022.3.31 2022.12.31 2020.12.31
流动比率 5.70 4.52 3.22
速动比率 4.79 3.70 2.82
资产负债率 9.15% 11.07% 14.71%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保持较高水平,公司整体负债水平
较低。近年来,公司银行借款偿付情况正常,在各家商业银行中保持较高的信
誉,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增减银行借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需特别披露的或有负债,亦不存在表外融资的情况,上
市公司偿债能力较好。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营业收入 5,525.88 28,781.30 25,489.98
营业成本 3,364.31 19,542.07 17,179.96
税金及附加 81.56 375.15 330.61
销售费用 1,402.21 6,718.83 5,268.82
管理费用 529.09 2,293.20 1,991.58
研发费用 150.01 669.67 597.45
财务费用 -45.40 -89.84 66.49
加:其他收益 46.23 302.98 364.3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9.81 6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2.05 -235.7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78.25 -19.0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02
营业利润 90.32 -938.26 224.53
加:营业外收入 495.34 177.61
减:营业外支出 31.93 20.30
利润总额 90.32 -474.85 381.85
减:所得税费用 15.98 154.96 53.55
净利润 74.34 -629.81 328.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05 -910.62 183.11
少数股东损益 13.29 280.80 145.18
陇神戎发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781.30 万元,其中:药品销售收入
结合年报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的专业结论,计提商誉减值 478.25 万元;综合上
述主要原因,使得陇神戎发 2021 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减少 958.11 万元。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5,311.03 96.11% 28,004.50 97.30% 24,919.67 97.76%
其他业务收入 214.84 3.89% 776.80 2.70% 570.31 2.24%
合计 5,525.88 100.00% 28,781.30 100.00% 25,489.98 100.00%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95%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公
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公司将原厂区和部分科研办公大楼暂时闲置楼层对外出
租取得的收入和材料销售收入等。
目前,上市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产品、医疗产品、保健卫生产品的
研究开发;中成药、保健食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销
售业务结构以药品销售为主、物流配送为辅;上市公司按销售业务类别划分的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药品销售 4,027.63 72.89% 19,916.33 69.20% 20,027.93 78.57%
物流配送 826.51 14.96% 5,794.17 20.13% 3,880.91 15.23%
房屋租赁 214.84 3.89% 774.16 2.69% 477.29 1.87%
材料销售 1.32 0.00% 89.51 0.35%
提供咨询 0.06 0.00% 2.63 0.01%
物业服务 1.27 0.00% 0.88 0.00%
贸易 456.89 8.27% 2,294.01 7.97% 1,010.83 3.97%
合计 5,525.88 100.00% 28,781.30 100.00% 25,489.98 100.00%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402.21 25.38% 6,718.83 23.34% 5,268.82 20.67%
管理费用 529.09 9.57% 2,293.20 7.97% 1,991.58 7.81%
研发费用 150.01 2.71% 669.67 2.33% 597.45 2.34%
财务费用 -45.40 -0.82% -89.84 -0.31% 66.49 0.26%
期间费用合计 2,035.91 36.84% 9,591.86 33.33% 7,924.34 31.09%
注:表格中“占比”指各项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下同。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各年度期间费用整体发生额较为稳定,其中 2021 年度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27.52%,主要是公司为稳定市场、提升销售业绩,加
大市场推广力度,全面强化营销网络建设及产品服务、同时加大市场开发维护
和线上线下专业化学术培训所致;2021 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15.14%,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主要是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2021 年度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综合毛利(万元) 2,161.56 9,239.24 8,310.02
综合毛利率 39.12% 32.10% 32.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8% -1.26% 0.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0 -0.0300 0.0060
格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略有下降。同期,
受公司利润下降的影响,使得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3.16 5,113.49 4,350.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2.41 39.77 -1,795.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7,060.07 4,101.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99.25 -1,906.82 6,655.4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612.81 9,912.06 11,818.8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有所增加所致。2020 年度,上市公司投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为上市公司当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所致。2021 年度,上市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因归还借款使得现金流出所致。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
本次交易的标的主要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按照《国民经济行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业分类》(GB/T4754-2017),普安制药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细分
行业为中成药生产;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其归属
于“制造业”之“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C27”。
(一)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
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和社会大众健康观念
的转变,人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使得我国医药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2022 年
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中高速增长,前沿领域创新成果突出,创新驱动力增强,
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药械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国际化全面向高
端迈进。规模效益稳步增长。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均增速保持在 8%以上,增
加值占全部工业的比重提高到 5%左右;行业龙头企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根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2021 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和《2020
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1 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推算为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 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医药工业增加值逐年攀升,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的人均
药品消费金额显著低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卫生体系框架建设基
本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重点从大中型医院向社区医院、乡村医院转变,国家对
卫生支出的比重继续攀升,改革红利为医药市场提供了新的增长空间。同时,
考虑到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医保体系的健全等因素
的驱动,预计未来我国医药产业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近年来,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图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年鉴。
中药作为中华文明中的固有精华,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
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产物,是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
分。中药行业按产品是否经过加工或加工程度不同可依次分为中药材、中药饮
片和中成药三个类别。中药材是制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原材料;中药材经过
种植、捕获、采摘后,再经一系列炮制加工后成为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经进一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步的提取成为中成药后可直接服用。相较于西药副作用小、疗效确切性质温和
的特点和优势,日益受到人们关注,中成药优势凸显,行业发展迅猛。
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
化进程加快,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中成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
迫切需要继承、发展、利用好中成药,充分发挥中成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中的作用,造福人类健康。2016 年 2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医药发展战
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规划到 2020 年中药工业总产值占医药工业
总产值 30%以上,中成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
近年来我国国内主要中成药产品产量
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目前,中成药已成为国内医药工业中仅次于化学药品工业的第二支生力军,
整个中药产业市场发展势头良好。
(二)行业利润水平及变动趋势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对中成药产业的日益重视,中成药产业总体规模的
不断扩大,行业总体利润保持合理稳定水平。
近年来,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图
单位:亿元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年鉴。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产业政策助力
之路经济带、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医
药健康服务国际影响力。2016 年 2 月 26 日,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
纲要(2016-2030 年)》,纲要指出了十三五期间我国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
点,提出了我国中医药发展的重点任务。2016 年 10 月 26 日,工信部、发改委
等联合发布《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该指南指出要推进中成药等重点领域
发展。国家政策支持成为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巨大推动力。
通知》。政策措施提出了包括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
公司信用类债券、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中医药
产业的长期投资力度等 7 个方面 28 条政策。
(2)人口老龄化及居民收入增长推动医药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老年人群体抵抗力低下,其容易兼多种慢性疾病,对于药品的绝对需求相
对更高。未来十几年,我国将成为全球老龄化进程最快的国家之一,我国老龄
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将使我国医药市场需求激增。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 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5,128 元,比上年
名义增长 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8.1%。2021 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
支出 24,100 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13.6%,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 12.6%。
居民收入的增加促使了医疗支付能力的提升,未来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
以及人们对健康的日益重视,医疗支出将持续升高,进而促进医药行业的稳步
发展。
(3)我国药政改革加速,全方位鼓励创新药发展
受招标限价和医保控费等严厉政策的影响,行业增速已下降到 10%以下,药品
集中审批、新一轮非基药招标、医保对辅助用药的监管强化等一系列药品政策
的变化,导致药企传统盈利模式受到挑战,盈利能力持续承压。与此同时,仿
海外临床试验数据认证、上市许可人制度试点等一系列重磅政策接踵而至,创
新药行业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2019 年 10 月 20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
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
展,着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4)国际市场存在巨大空间,国家鼓励中医药走出去战略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医药的优越性正逐渐被世界所认识
并接受,国际社会对中医药价值的认可度越来越高。目前,世界上已有许多国
家和地区建立了各种类型的中医机构,中医药除了被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国家
广泛应用外,欧美许多国家制定、修改或出台了中医药、传统医药或者植物药
法案,澳大利亚、泰国等国将中药定为与西药具有同等的合法地位。中国中药
产业基础与运行环境正不断完善,对于国内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将更加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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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现代化水平将加快提高,这将极大增强中国中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
中国中药企业提供更大的国际市场空间。
(5)医保扩容促进医疗市场规模扩大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2021 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
示:截至 2021 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36,297 万人,参保率稳定在
元,比上年增长 15.6%,稳定的参保人数和不断增加的医保基金,有利于医疗
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
(1)中成药基础性研究滞后
中成药及其复方具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在目前的研究水平下,尚缺乏充分
的临床药理依据来阐明中药的药性理论、物质基础、作用原理、配伍规律等,
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中药学的基础性研究,加强中药的科技含量,保证中药疗效
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中成药质量标准化控制体系还不完善
目前,我国建立的中药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还不完善,难以被国际社
会所广泛认可。由于中药原料药的质量控制难度较大,因此中成药的质量稳定
性较差,主成份含量差异较大,农药残留和重金属问题不能很好解决。
(3)影响行业发展的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研发创新相对薄弱
目前我国医药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规模效
应的大型企业较少,大部分制药企业仍然以低端的仿制药为主,缺乏有针对性
的创新,逐渐难以适应国内居民的需求。
中国医药生产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已严重地制约了中国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
虽然已经通过全面实施 GMP 和 GSP 管理,医药行业淘汰了一批落后企业,但
总体而言,我国制药企业小、多、散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真正具有国际竞争
力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大型企业很少,行业集中度偏低。2019 年 12 月 1 日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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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药品管理法》取消了 GMP 和 GSP 认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时对 GMP 和
GSP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药品价格受医保控费的影响整体呈下降趋势
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要求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控制医疗
费用总量增长速度,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占比,优化
公立医院收支结构,实现良性运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
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 号),实行药品分类采
购。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发
挥省级集中批量采购优势,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
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
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逐步深入,未来在
医保控费的大背景下,医药招标价格将普遍呈现下降趋势,整个医药行业的收
入水平及利润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
(5)专业人才供给不足
中成药行业在全环节(种植-流通-中医医师)面临人才紧缺。主要表现在
以下三个方面:
在药材种植方面:中药材种植人员在中药学、农学或畜牧学专业知识大都
难达要求,并缺乏足够的栽培与防护经验,种植业还存在人才流失的情况。这
导致中药材产品质量不稳定、产业效益低。
在流通方面:中成药流通行业正由劳动密集型向人才、技术密集型行业转
型,行业的人才现状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要。这是因为中成药流通行业起步较
晚,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
中医医师方面:中成药从业人才数量匮乏与重要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不相
适应,人才缺口逐渐扩大,行业扩容受到限制。
(四)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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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行业本身存在着较高的行业政策性壁垒,国家在医药行业准入、生
产经营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药品行业的监管,尤其对
于中成药,符合条件的药品可以申请中药品种保护,保护期内国内企业不能进
行仿制和改剂型的申请。
目前,我国对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
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
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国务院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因此,普安制药所处行业
存在着较高的行业准入壁垒。
药品从研发到上市需要经过毒理药理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试生
产、大规模生产等多个环节,具有多技术融合、跨学科应用等特点,工作量巨
大,需要有严格的风险控制和丰富的项目管理能力,对企业技术要求非常高,
且需要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因此,医药行业对研发创新能力、生产技术水平、
制备技术水平等方面的高要求,决定了医药行业的高技术壁垒,缺乏相应积累
的公司很难在短时间具备适应行业发展要求的技术水平。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公众生命与健康,医生和患者从谨慎性考虑
往往会选择知名度较高、质量较好的产品,因而品牌、信誉度、客户基础是新
增厂商进入医药行业的障碍。我国药品流通市场层级复杂,药品生产企业的销
售主要依赖于企业的经销商,企业和经销商需要较长时间的磨合才能建立稳定
的合作关系。新进入的企业,一方面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建设自身
营销网络,另一方面,在药企和经销商建立关系之后,还需要进行持续不断的
市场推广工作,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渗透率和影响力。
新的医药企业欲获取市场份额,就必须在品牌与营销网络建设方面进行持
续大量的投入,且需要经过漫长的市场考验,在短时间内新进入者很难形成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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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的品牌影响力和营销网络体系。因此,药品生产企业的品牌、信誉度、客户
基础等构成了进入行业的市场壁垒。
医药行业系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的产业。一般情况下,药品从研究开
发、临床试验、试生产到最终产品的销售,都需要投入大量时间、资金、人才、
设备等资源。药品研发对技术人员要求高、成本投入大、周期长、成功率低;
药品生产所用厂房设备均需专门设备且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在有关部门验收
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另外,药品生产所需设备多,部分关键设备昂贵,医药
行业的新进入者通常需要很长的启动时间,所需资金数额较大。
(五)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
等特征
近年来,伴随着《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
略规划纲要(2016-2030)》和《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等政策的发布实施,
我国中成药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正处于从传统中药生产工艺向现代生产工艺过渡
的时期。
在生产技术方面,从起初的普通提取、分离、干燥、混合等技术,逐部开
始采用膜分离和浓缩技术、喷雾或冷冻干燥技术、树脂分离技术和一步制粒等
技术,在中药材的提取、干燥、混合等制程方面,提升了生产效率和产能,并
保持中药材原有的化学组成。
在生产设备方面,从传统的过滤罐、提取罐、离心机、烘箱或干燥机、混
合机等,中成药制造企业逐渐更新升级使用了多功能提取罐、双效浓缩器、喷
雾或冷冻干燥设备、高速萃取离心分离设备、微孔膜过滤器和一步制粒机等设
备,有效缩短了工艺制程时间,减少了各环节的药物有效成分的损耗。
中成药生产的主要关键环节包括:原药液的提取和中药的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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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成药生产过程中,从中药材中提取原药液是药品生产的核心环节。目
前,中药材的提取都是按照中成药的配方,将中药材经过前处理、浸出、煎煮、
萃取、澄清、过滤、浓缩等方法提纯而得到有效成分。在此基础上接着通过添
加其他原料和加工工艺得到中成药产品。不论最终产品为液态或固态,都需要
通过提取获得的原药液,进行后续加工。因此,中药材提取是中成药制造的核
心环节。
中药制剂是指药物供临床使用之前制成适合于医疗或预防应用的形式,也
称为剂型,常见的剂型有:片剂、合剂、注射剂、气雾剂、丸剂、散剂、膏剂
等。目前,我国中药市场传统剂型占比很高,但传统的中药剂型具有服用不便、
显效慢和疗效不稳定等特点。随着我国中药剂型改革的推进,新型中药制剂以
其服用携带方便、见效快、疗效稳定,逐步取得了市场的认可和青睐,并逐渐
替代了原有传统中药剂型。
中成药行业拥有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只有取得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
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药品注册批件等许可证书后方能开展生产经营
活动。药品销售模式上则存在处方药销售模式与非处方药销售模式的区别,传
统经销模式与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的区别。2019 年 12 月 1 日起,新版《药品管
理法》取消了 GMP 及 GSP 认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随时对 GMP 及 GSP 执行
情况进行检查。
(1)周期性、季节性特征
中成药行业主要受国民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人口增长及结构变
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意
识的增强,中成药行业也随之增速较快,就整体而言,中成药行业属于受周期
影响较弱的行业。在区域性方面,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口密度和居民收入水平较
高,居民医疗保健意识也较强,对药品的消费需求相对较大,因此药品需求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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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的弱区域性。中成药行业的最终受众为广大病患,整体季节性较弱;但
对于一些季节性疾病而言,根据药品细分品类的不同,细分领域或存在一定的
季节性特征。
(2)区域性特征
医药制造业属于资金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行业,我国的医药制造企业主要
分布在区域经济相对较好的发达地区和中药材原料丰富的地区。另外,对于具
有保密配方的重要产品,由于其原料的稀缺和产量的控制,使得部分产品呈现
一定的区域特性。
(六)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中成药行业的上游为中药材行业,下游行业为医药流通行业。
上游行业为中药制造业提供原材料和初级产品,其原材料的甄选和炮制工
艺直接影响下游产品的生产制造,另一方面上游行业主要通过原料价格对中药
行业的生产成本施加影响。中药材是中成药的基础原料,中药材的价格和品质
关系到中成药制造的成本和质量。中药材种植需要特定的气候环境,气候环境
变化对中药材品质和产量影响较大。中药材主要为当地药农种植或进行加工后
出售给药材贸易商,医药企业通过药材贸易商采购中药材。
我国中药材种植业向“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未来我国中
药材生产模式将逐渐由分散的小农生产模式向集团企业化的大规模生产模式转
变,这有利于中药材产品质量的提升和产品价格水平的稳定,进而促进了中成
药制造行业的稳定经营。
中成药下游为医药流通领域,主要包括医药流通企业、药店终端和医院等。
通过医药流通行业,中药产品最终进入消费市场。医药流通市场的发展以及消
费渠道的多样化,大大降低了中药行业的流通成本,使消费者能以更低廉的价
格消费各类医药产品。下游企业一方面为中药制造业带来源源不断的需求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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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另一方面也为行业的产品销售和服务延伸提供了十分重要的销售渠道和服
务渠道。为保障中成药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性,满足消费者多元的治疗和保健
需求,下游销售终端优先选择与品牌实力强、产品质量高、信誉良好的中成药
企业合作。但中游的中成药生产企业数量多而分散,集中度低,且产品同质化
严重,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竞争激烈,可供下游销售终端的选择较多,因此
下游具有较强的话语权。
(七)行业竞争格局
近年来,中成药制造企业生产同一类药品的企业数量众多,企业间竞争激
烈,市场化程度高;从企业规模看,行业内大、中、小型企业呈金字塔形分布,
小型企业居多。在未来,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对医药行业进一步加强监管,中成
药生产企业将在行业准入、质量监控、市场规范、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面临日
趋严格的考验,大部分质量控制能力较弱、生产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差的企
业将面临淘汰,中成药生产行业进一步整合的趋势更加明显,产业集中度将进
一步提升。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普安制药主要产品为:宣肺止嗽合剂。功能主治为:
疏风宣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症见咳嗽、咽痒、鼻塞流涕、
恶寒发热、咳痰等。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宣肺止嗽合剂属中药保
护品种,目前全国仅普安制药拥有药品批准文号。
根据《中国止咳化痰中成药市场评估与投资战略报告(2019 版)》显示,
咳嗽为呼吸系统疾病的常见症状。随着自然环境及气候的变化,咳嗽的发病比
例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由于人口密集等因素,发病率
较高。据国家卫生部统计,我国每年有近 3 亿人感染呼吸系统疾病,其中咳嗽
患者多达 5,000 多万人,城乡居民咳嗽患病率在 15%以上,可见我国止咳化痰
类药物拥有较大的市场容量。
我国止咳化痰类药物市场以中成药为主,近几年中成药所占比重不断增加,
显示出止咳化痰类中成药良好的成长性。从现有的市场情况分析,除念慈庵蜜
炼川贝枇杷膏一品独大外,止咳化痰类中成药市场中的其他品牌的市场份额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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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品牌优势并不明显,市场份额出现了均摊的趋势,说明止咳化痰类药物
的细分市场依然是一个开放和充分竞争的市场,而疗效确切,物美价廉的品种
正面临一个迅速扩张的良机。目前,国内常见的止咳祛痰类药物简要情况如下:
名称 剂型 主要生产厂家
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 煎膏剂 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
肺力咳合剂 合剂 贵州健兴药业有限公司
百令胶囊 胶囊剂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太极急支糖浆 糖浆剂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公司)
小儿止咳糖浆 糖浆剂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开喉剑喷雾剂 喷雾剂型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百令胶囊 胶囊剂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小儿热速清糖浆 糖浆剂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止咳宝片、小儿止咳糖浆、 片剂、糖浆剂、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小儿咳喘灵颗粒 颗粒剂
咳速停糖浆及胶囊 糖浆剂、胶囊剂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咳露口服液 合剂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八)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普安制药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现有药品批准文号 8 个,相继荣获“甘
肃省文明单位”、“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等荣誉称号,入选“201
通过“甘肃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认定,荣获武威市 2020 年高质量
发展重大项目产业类三等奖。
(1)中药独家品种优势
标的公司主打产品宣肺止嗽合剂为独家品种、国家级六类新药、国家二级
(2020 版)、OTC 甲类品种、荣获 2005 年度甘肃省优秀新产品新技术。标的
公司独家品种和国家医保品种优势使得普安制药主打产品在部分地区的药品招
标中的中标率较高、议价能力较强,具有广阔的增长空间。
(2)研发及工艺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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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不断的发展,标的公司研发中心已经成为集信息收集与分析、技术创
新、新产品研发、中试生产于一体的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知识结构完备,研发
经验丰富,可利用先进的设备进行产品标准制订、工艺优化、中试生产、标准
品制备、标准分析方法建立,以及新药的研究开发。2014 年宣肺止嗽合剂的研
制及其产业化荣获甘肃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甘肃省药学发展奖一等奖。普安制
药主打产品宣肺止嗽合剂采用“水提醇沉”生产工艺,提取效率高、杂质含量
低、产品疗效显著。
(3)质量控制优势
标的公司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
和 GMP 认证,质量控制严格遵照 GMP 标准执行,建立和形成了完善的质量控
制体系、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控制措施,普安制药采购、生产、销售、售后等
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普安制药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对中药材质量主要从采购、
存储管理、质检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普安制药产品质量。
(4)企业管理及团队优势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大力弘扬“普惠众生、安康万家”的企业理念,
本着建设一流制药企业、提供一流产品服务的目标,建立了“七位一体”的管
理模式,将安全、质量、成本、人力资源、环境、营销、创新等管理机构扁平
化,实现了快捷有效、组织有序的管理模式。标的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团队成
员拥有多年的医药行业经营及管理经历,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质量控制、
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近年来,我国医药制造业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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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年鉴及最新发布数据。
实现利润总额为 3,506.70 亿元,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为 8,170
家,由此可以看出标的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较小。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17668
号”《审计报告》,本次交易前,普安制药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结构分析
普安制药最近两年一期的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692.37 31.86% 4,635.66 22.57% 7,263.73 37.06%
应收票据 50.81 0.24% 57.13 0.28% 18.33 0.09%
应收账款 1,656.17 7.89% 3,648.34 17.76% 511.41 2.61%
预付款项 652.49 3.11% 494.27 2.41% 234.26 1.20%
其他应收款 34.88 0.17% 22.35 0.11% 65.34 0.33%
存货 4,202.62 20.01% 3,947.41 19.22% 3,470.80 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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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动资产 220.67 1.05% 107.27 0.52% 4.07 0.02%
流动资产合计 13,510.01 64.32% 12,912.42 62.86% 11,567.94 59.01%
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6,350.64 30.24% 6,514.75 31.71% 6,894.17 35.17%
在建工程 6.81 0.03% 5.79 0.03% 0.00 0.00%
无形资产 781.74 3.72% 792.81 3.86% 837.18 4.27%
长期待摊费用 1.89 0.01% 2.24 0.01% 6.10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8.35 1.37% 301.71 1.47% 286.46 1.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64.38 0.31% 12.61 0.06% 9.88 0.05%
非流动资产 7,493.80 35.68% 7,629.91 37.14% 8,033.79 40.99%
资产合计 21,003.81 100.00% 20,542.34 100.00% 19,601.7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普安制药流动资产分别为 11,567.94 万元、12,912.42 万元
和 13,510.01 万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9.01%、62.86%和 64.32%,
普安制药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和应收账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普
安制药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8,033.79 万元、7,629.91 万元和 7,493.80 万元,占资产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0.99%、37.14%和 35.68%,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
无形资产构成。
普安制药最近两年一期的流动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6,692.37 49.54% 4,635.66 35.90% 7,263.73 62.79%
应收票据 50.81 0.38% 57.13 0.44% 18.33 0.16%
应收账款 1,656.17 12.26% 3,648.34 28.25% 511.41 4.42%
预付款项 652.49 4.83% 494.27 3.83% 234.26 2.03%
其他应收款 34.88 0.26% 22.35 0.17% 65.34 0.56%
存货 4,202.62 31.11% 3,947.41 30.57% 3,470.80 30.00%
其他流动资产 220.67 1.63% 107.27 0.83% 4.07 0.04%
流动资产合计 13,510.01 100.00% 12,912.42 100.00% 11,567.94 100.00%
末增加 1,344.49 万元,增幅为 11.62%,主要为当年末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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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所致;2022 年 3 月末流动资产较 2021 年末增加 597.58 万元,增幅为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普安制药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6,692.37 4,635.66 7,263.73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6,692.37 4,635.66 7,263.73
还了甘肃药业集团部分疫情借款所致。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普安制药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
的款项。
(2)应收票据
普安制药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也无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
应收票据。
(3)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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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账龄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小计 2,009.71 4,076.56 774.78
减:坏账准备 353.54 428.22 263.37
合计 1,656.17 3,648.34 511.41
况如下:
金额: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2,009.71 100.00 353.54 17.59 1,656.17
其中:账龄组合 1,811.02 90.11 353.54 19.52 1,457.48
关联方组合 198.69 9.89 198.69
合计 2,009.71 100.00 353.54 17.59 1,656.17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4,076.56 100.00 428.22 10.50 3,648.34
其中:账龄组合 4,008.96 98.34 428.22 10.68 3,580.74
关联方组合 67.60 1.66 67.60
合计 4,076.56 100.00 428.22 10.50 3,648.34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774.78 100.00 263.37 33.99 511.41
其中:账龄组合 712.03 91.90 263.37 36.99 448.66
关联方组合 62.75 8.10 62.75
合计 774.78 100.00 263.37 33.99 511.41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表中,报告期各期末普安制药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情况划分如下:
金额:万元
坏账计提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账龄
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小计 1,811.02 353.54 4,008.96 428.22 712.03 263.37
账面价值 1,457.48 3,580.74 448.66
金额:万元
本期变动情况
类别 2020.1.1 2020.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341.74 78.36 263.37
关联方组合
合计 341.74 78.36 263.37
续:
本期变动情况
类别 2020.12.31 2021.12.31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263.37 164.85 428.22
关联方组合
合计 263.37 164.85 428.22
续:
本期变动情况
类别 2021.12.31 收回或转 2022.3.31
计提 核销 其他变动
回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期变动情况
类别 2021.12.31 收回或转 2022.3.31
计提 核销 其他变动
回
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428.22 74.68 353.54
关联方组合
合计 428.22 74.68 353.54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无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应收账款。
如下:
金额:万元
序 占应收账款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号 余额的比例(%) 期末余额
合计 1,146.61 57.05 59.19
合计 2,440.50 59.86 122.02
合计 650.49 83.96 184.35
(4)预付款项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普安制药预付款项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652.49 100.00 494.27 100.00 234.26 100.00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普安制药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
付款项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期末余额的比例(%)
合计 618.50 94.79
(5)其他应收款
金额:万元
款项性质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款项性质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其他应收款 55.07 41.37 88.64
其中:押金及保证金 1.03 2.52 4.14
代扣代缴款项 0.21 2.63 1.20
拆借款利息 20.00
员工暂借款 48.62 28.59 42.49
其他 5.21 7.62 20.81
合计 55.07 41.37 88.64
金额:万元
坏账计提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账龄
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小计 55.07 20.20 41.37 19.02 88.64 23.30
账面价值 34.88 22.35 65.34
金额: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2.3.31 账龄
余额的比例(%) 期末余额
卫垚 员工借款 12.38 22.48 1.19
魏孔强 员工借款 4.00 1 年以内 7.26 0.20
杜新亮 员工借款 3.68 5 年以上 6.69 3.68
俞天虎 员工借款 3.30 5 年以上 5.99 3.30
无锡科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垫付水电费 3.10 5 年以上 5.62 3.10
合计 26.46 48.04 11.47
续: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1.12.31 账龄
余额的比例(%) 期末余额
卫垚 员工借款 11.96 1 年以内 29.04 0.60
杜新亮 员工借款 3.68 5 年以上 8.94 3.68
俞天虎 员工借款 3.30 5 年以上 8.01 3.30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1.12.31 账龄
余额的比例(%) 期末余额
无锡科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水电费 3.10 5 年以上 7.52 3.10
陈德良 员工借款 3.00 1 年以内 7.28 0.15
合计 25.04 60.80 10.83
续: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0.12.31 账龄
余额的比例(%) 期末余额
甘肃圣源中药材有限公司 拆借款利息 20.00 1 年以内 22.56 1.00
甘肃普瑞制药有限公司 其他 9.84 1 年以内 11.11 0.49
马靖 员工借款 7.92 1 年以内 8.93 0.40
丁伟中 员工借款 5.60 1 年以内 6.32 0.28
杨红梅 员工借款 4.22 1 年以内 4.76 0.21
合计 47.58 53.68 2.38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
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的
金额。
(6)存货
金额: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101.69 9.49 1,092.20 978.86 9.49 969.37 1,177.19 7.93 1,169.27
库存商品 3,762.03 1,036.99 2,725.04 3,691.59 1,036.30 2,655.29 3,273.87 1,031.74 2,242.13
周转材料 0.10 0.10 0.17 0.17 0.45 0.45
半成品 385.28 385.28 322.57 322.57 58.95 58.95
合计 5,249.10 1,046.48 4,202.62 4,993.20 1,045.79 3,947.41 4,510.47 1,039.67 3,470.80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金额:万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2020.1.1 2020.12.31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原材料 7.93 7.93
库存商品 1,031.29 0.45 1,031.74
合计 1,031.29 8.38 1,039.67
续: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2020.12.31 2021.12.31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原材料 7.93 1.57 9.49
库存商品 1,031.74 4.56 1,036.30
合计 1,039.67 6.12 1,045.79
续: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2021.12.31 2022.3.31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原材料 9.49 9.49
库存商品 1,036.30 0.69 1,036.99
合计 1,045.79 0.69 1,046.48
GMP 认证检查评定标准期间生产的两批次库存商品宣肺止嗽合剂划分为不合格
品,金额共计 1,031.29 万元,普安制药于 2019 年度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普安制药对过期或临近保质期的存货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其中原材料为 7.93 万元,库存商品为 0.45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普安制药对过期或临近保质期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原材料为
期或临近保质期的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0.69 万元。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普安制药其他流动资产为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具体情况如
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预缴企业所得税 220.67 107.27 4.07
合计 220.67 107.27 4.07
普安制药最近两年一期的非流动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6,350.64 84.75% 6,514.75 85.38% 6,894.17 85.81%
在建工程 6.81 0.09% 5.79 0.08%
无形资产 781.74 10.43% 792.81 10.39% 837.18 10.42%
长期待摊费用 1.89 0.03% 2.24 0.03% 6.10 0.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8.35 3.85% 301.71 3.95% 286.46 3.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64.38 0.86% 12.61 0.17% 9.88 0.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7,493.80 100.00% 7,629.91 100.00% 8,033.79 100.00%
资产。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
具、电子设备和办公设备等。报告期各期末,普安制药的固定资产如下表所示:
金额: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一. 账面原值
购置 13.80 192.05 31.66 84.52 13.68 335.71
在建工程转入 940.92 1,247.64 2,188.57
处置或报废
二. 累计折旧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本期计提 155.74 210.60 2.89 95.33 31.85 496.40
处置或报废
三. 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 1.44 0.14 1.58
处置或报废 0.88 0.41 1.29
四. 账面价值 0.00
续: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购置 21.21 63.34 16.09 100.63
在建工程转入 16.96 16.96
其他转入 209.43 209.43
处置或报废 0.00
其他转出 10.13 1.94 12.07
二.累计折旧
本期计提 210.14 341.75 4.23 106.32 31.95 694.38
处置或报废
三.减值准备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期计提
处置或报废
四.账面价值
续: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购置 7.11 2.60 0.84 10.55
在建工程转入
其他转入 7.85 7.85
处置或报废 14.23 14.23
二.累计折旧
本期计提 50.35 86.12 1.06 25.99 8.03 171.55
处置或报废 3.27 3.27
三.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
处置或报废
四.账面价值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报告期末,普安制药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
固定资产;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各期末,普安制药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食堂扩建 2.26 2.26
宣肺止嗽合剂扩产改造项目 3.53
年产 5000 万盒宣肺止嗽合剂等液
体制剂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合计 6.81 5.79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在建工程不存在计提减值准备情形。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软件
等。报告期各期末,普安制药的无形资产如下表所示:
金额: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810.17 114.44 695.73
非专有技术 239.51 166.18 73.33
软件 18.44 5.76 12.68
合计 1,068.12 286.38 781.74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810.17 109.81 700.36
非专有技术 239.51 160.19 79.32
软件 18.44 5.30 13.14
合计 1,068.12 275.31 792.81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810.17 91.28 718.89
非专有技术 239.51 136.24 103.27
软件 18.44 3.41 15.03
合计 1,068.12 230.94 837.18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普安制药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4)长期待摊费用
值分别为 6.10 万元、2.24 万元和 1.8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均较低,主要
为食堂餐具费及装修费。
(5)递延所得税资产
价值分别为 286.46 万元、301.71 万元和 288.3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3.57%、3.95%和 3.85%,主要是由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引起。
(6)其他非流动资产
为 9.88 万元、12.61 万元和 64.38 万元,主要为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二)负债结构分析
普安制药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000.00 17.44% 2,000.00 17.62%
应付账款 6,404.61 55.86% 6,122.42 53.94% 4,672.46 38.18%
合同负债 452.72 3.95% 294.35 2.59% 236.33 1.93%
应付职工薪酬 180.12 1.57% 334.68 2.95% 236.65 1.93%
应交税费 1,005.18 8.77% 1,173.40 10.34% 645.74 5.28%
其他应付款 890.29 7.76% 895.49 7.89% 5,860.00 47.88%
其他流动负债 58.85 0.51% 38.27 0.34% 30.72 0.25%
流动负债合计 10,991.76 95.86% 10,858.60 95.68% 11,681.91 95.46%
递延收益 474.58 4.14% 490.83 4.32% 555.83 4.5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4.58 4.14% 490.83 4.32% 555.83 4.54%
负债合计 11,466.35 100.00% 11,349.43 100.00% 12,237.74 100.00%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普安制药流动负债分别为 11,681.91 万元、10,858.60
万元和 10,991.76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5.46%、95.68%和 95.86%,具
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普安制药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抵押借款 2,000.00 2,000.00
合计 2,000.00 2,000.00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抵押借款为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借入的 1 年期借款,
借款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30 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年利率为 3.85%,该笔借款由
其名下厂房、办公楼、仓储设施等所有权进行抵押。
(2)应付账款
万元、6,122.42 万元 和 6,404.61 万元,占各期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料款,报告期各期末,普安制药应付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应付市场推广费 4,724.19 4,069.02 3,064.31
应付材料款 1,420.79 1,733.86 1,247.32
应付设备工程款 136.10 196.00 299.52
其他 123.54 123.54 61.31
合计 6,404.61 6,122.42 4,672.46
的控股股东)签订的《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双方合作进行新药(宣肺止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嗽合剂)研发,并约定项目成果通过新药评审后,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该项
目成果投入生产后,李成义按比例取得收益分红(年可分配利润 1,000.00 万元
以内按 5%计算、超过 1,000.00 万元部分按 4%计算)。2020 年 11 月 18 日,李
成义与普安制药签订的《技术分红协议》约定:鉴于李成义系宣肺止嗽合剂产
品专利共有人,标的公司依据李成义与甘肃省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础计算的技术分红款 155.54 万元。2020 年 11 月 16 日,标的公司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通过标的公司与李成义签订《技术分红协议》并向
李成义支付 2017-2019 年度三年技术分红款。
报告期各期末,普安制药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序 占应付账款期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余额
号 末余额的比例
合计 1,784.27 27.86%
合计 1,853.97 30.28%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占应付账款期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余额
号 末余额的比例
合计 1,561.61 33.42%
(3)合同负债
普安制药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合同负债具体情况如
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预收货款 511.57 332.61 267.06
减: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58.85 38.27 30.72
合计 452.72 294.35 236.33
(4)应付职工薪酬
为 236.65 万元、334.68 万元和 180.12 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普安制药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该
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普安制药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
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普安制药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增值税 911.70 1,063.59 575.07
个人所得税 0.39 0.24 9.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45.53 53.12 29.47
教育费附加 27.32 31.87 17.68
地方教育费附加 18.21 21.25 11.79
印花税 2.02 3.33 2.72
合计 1,005.18 1,173.40 645.74
(6)其他应付款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应付利息 4.58
其中:非金融机构借款应付利息 4.5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90.29 895.49 5,855.42
其中:往来及拆借款 5,001.90
押金及保证金 850.44 854.36 831.60
其他 39.85 41.12 21.93
合计 890.29 895.49 5,860.00
普安制药归还了部分向甘肃药业集团疫情借款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
发生的递延收益均为待计入其他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与资产相关/与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收益相关
新版 GMP 改造提升项目 41.25 45.00 60.00 与资产相关
宣肺止嗽合剂扩产改造项目 433.33 445.83 495.83 与资产相关
合计 474.58 490.83 555.83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于下达 2014 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第一批专项资金的通知”(凉工信发[2014]
批工业发展“六大行动计划”、陇药产业发展、信息化产业发展及数字城市建设,
其中向普安制药“甘肃省普安制药有限公司新版 GMP 改造提升项目”下拨 150
万元专项资金,2014 年 10 月 24 日与 2015 年 12 月 25 日,标的公司分两笔合计
收到下拨资金 150 万元。
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宣肺止嗽合剂扩产改造项目支持资金的通知”(凉财乡发
[2020]87 号):凉州区财政局向普安制药“宣肺止嗽合剂扩产改造项目”下拨财
政支持资金 500 万元。2020 年 12 月 15 日,标的公司收到下拨资金 500 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流动比率 1.23 1.19 0.99
速动比率 0.85 0.83 0.69
资产负债率 54.59% 55.25% 62.43%
指标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70.15 2,861.00 3,449.61
利息保障倍数 20.30 28.60 73.58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摊销;
速动比率略小于 1。报告期内,普安制药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呈现逐年上升态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势,主要原因为应收账款和货币资金有所增加;同时,2020 年度普安制药归还
了部分向甘肃药业集团疫情借款使得其他应付款有所下降所致。
分别为 3,449.61 万元、2,861.00 万元和 570.15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73.58
倍、28.60 倍和 20.30 倍。报告期内,普安制药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
倍数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各期利润总额有所下降所致。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12 12.46 40.54
存货周转率(次) 0.39 1.92 1.72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降低,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增加
较多所致。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普安制药存货周转率分别
为 1.72、1.92 和 0.39,报告期内普安制药存货周转率处于较低水平。
可比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指标 可比公司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 太极集团 1.50 6.90 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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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周转 益佰制药 0.94 4.00 3.39
率
贵州三力 0.66 3.60 2.64
(次)
佐力药业 1.36 5.10 4.18
步长制药 2.55 11.20 12.85
平均值 1.40 6.16 5.88
普安制药 2.12 12.46 40.54
太极集团 0.84 2.88 2.42
益佰制药 0.33 1.35 1.56
存货周 贵州三力 0.45 4.07 4.14
转率 佐力药业 0.47 1.75 1.74
(次) 步长制药 0.23 1.25 1.59
平均值 0.46 2.26 2.29
普安制药 0.39 1.92 1.7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水平远低于可比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同可
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四、标的公司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利润表的主要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555.41 30,693.07 27,561.55
减:营业成本 2,008.17 9,143.56 8,133.81
税金及附加 70.97 378.37 305.76
销售费用 3,628.23 16,484.14 14,579.24
管理费用 267.46 1,598.77 1,022.32
研发费用 315.63 1,002.55 841.63
财务费用 5.10 18.28 10.54
其中:利息费用 19.08 74.06 39.48
利息收入 14.09 56.51 30.26
加:其他收益 26.25 203.71 149.6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3.50 -160.56 97.8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0.69 -6.12 -9.96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产处置收益 0.00 0.00 0.00
二、营业利润 358.92 2,104.42 2,905.84
加:营业外收入 20.19 45.41 11.37
减:营业外支出 11.02 105.50 51.86
三、利润总额 368.10 2,044.33 2,865.35
减:所得税费用 23.54 215.41 337.08
四、净利润 344.56 1,828.92 2,528.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14.45 1,706.85 2,131.68
(一)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6,551.76 99.94% 30,515.96 99.42% 27,112.22 98.37%
其他业务收入 3.65 0.06% 177.10 0.58% 449.32 1.63%
营业收入合计 6,555.41 100.00% 30,693.07 100.00% 27,561.55 100.00%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药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
入主要来源于能源收入、加工费以及乙醇消毒液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分类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成药 宣肺止嗽合剂 6,498.44 99.19% 29,626.88 97.09% 26,220.01 96.71%
化学药品 克霉唑药膜 33.21 0.12%
原料药 盐酸纳络酮 53.32 0.81% 204.12 0.67% 85.35 0.31%
吲哚啉-2-羧酸 499.12 1.64% 140.80 0.52%
医药中间体 S-吲哚二甲酸 632.85 2.33%
阿塞那平中间体 185.84 0.61%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6,551.76 100.00% 30,515.96 100.00% 27,112.22 100.00%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 27,112.22 万元、30,515.96 万元和 6,551.76 万元。其中,中成药宣肺止嗽合剂
销售收入分别为 26,220.01 万元、29,626.88 万元和 6,498.4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96.71%、97.09%和 99.19%。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医药中间体
的销售业务,主要是标的公司为甘肃皓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独家生产的产
品,属于订单式产品,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 2,321.38 35.43% 13,095.24 42.91% 11,445.17 42.21%
西北 1,191.69 18.19% 5,417.43 17.75% 3,764.54 13.89%
西南 1,079.88 16.48% 3,117.71 10.22% 2,530.12 9.33%
华中 819.80 12.51% 2,673.21 8.76% 2,489.41 9.18%
华北 569.89 8.70% 3,374.18 11.06% 3,910.57 14.42%
华南 508.92 7.77% 2,660.81 8.72% 2,787.59 10.28%
东北 60.19 0.92% 177.38 0.58% 184.82 0.68%
总计 6,551.76 100.00% 30,515.96 100.00% 27,112.22 100.00%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营业范围遍及国内多个地区,其中华东、西北、西
南和华中地区是其最主要的业务区域。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分布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季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6,551.76 100.00% 5,170.03 16.94% 10,528.89 38.83%
第二季度 5,993.32 19.64% 1,252.66 4.62%
第三季度 5,266.51 17.26% 4,462.57 16.46%
第四季度 14,086.10 46.16% 10,868.11 40.09%
合计 6,551.76 100.00% 30,515.96 100.00% 27,112.22 100.00%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 78.92%;2021 年度,第四季度销售收入较其他季度占比较大。
(二)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2,007.66 99.97% 8,980.15 98.21% 7,824.00 96.19%
其他业务成本 0.51 0.03% 163.41 1.79% 309.82 3.81%
营业成本合计 2,008.17 100.00% 9,143.56 100.00% 8,133.81 100.00%
万元、9,143.56 万元和 2,008.17 万元。其中,2021 年营业成本较 2020 年增长
其他业务成本下降 146.41 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的主要原因系 2021 年度宣
肺止嗽合剂销量较上年增加所致;其他业务成本主要是为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
有限公司提供蒸汽、暖气、供水等生活性服务;以及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
响,普安制药 2020 年度增加了乙醇消毒液生产所发生的成本。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分类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成药 宣肺止嗽合剂 1,950.53 97.15% 8,232.01 91.67% 7,077.37 90.46%
化学药品 克霉唑药膜 6.91 0.09%
原料药 盐酸纳络酮 57.12 2.85% 220.50 2.46% 63.26 0.81%
吲哚啉-2-羧酸 477.88 5.32% 101.58 1.30%
医药中间体 S-吲哚二甲酸 574.88 7.35%
阿塞那平中间体 49.76 0.55%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2,007.66 100.00% 8,980.15 100.00% 7,824.00 100.00%
(三)毛利及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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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主营业务 4,544.11 69.36% 21,535.82 70.57% 19,288.23 71.14%
其他业务 3.14 85.97% 13.69 7.73% 139.51 31.05%
合计 4,547.24 69.37% 21,549.51 70.21% 19,427.73 70.49%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按产品类别分类毛利及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分类 产品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中成药 宣肺止嗽合剂 4,547.91 69.98% 21,394.87 72.21% 19,142.64 73.01%
化学药品 克霉唑药膜 26.30 79.19%
原料药 盐酸纳络酮 -3.80 -7.13% -16.38 -8.02% 22.09 25.88%
吲哚啉-2-羧酸 21.24 4.26% 39.22 27.86%
医药中间体 S-吲哚二甲酸 57.97 9.16%
阿塞那平中间体 136.08 73.22%
合计 4,544.10 69.36% 21,535.82 70.57% 19,288.22 71.14%
导致报告期内普安制药产品整体销售单价略有下降;加之,报告期内因人工和
制造费用略有增长,综合导致报告期内普安制药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下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平均值 - 66.68% 67.39% 66.21%
中值 - 72.01% 71.43% 67.89%
普安制药 - 69.37% 70.21% 70.49%
数据来源:WIND。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普安制药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和中值较
为接近。
(四)主要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主要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6,555.41 30,693.07 27,561.55
毛利 4,547.24 21,549.51 19,427.73
营业利润 358.92 2,104.42 2,905.84
营业外收支净额 9.17 -60.09 -40.49
利润总额 368.10 2,044.33 2,865.35
净利润 344.56 1,828.92 2,528.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14.45 1,706.85 2,131.68
比例分别为 101.41%、102.94%和 97.51%,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对标的公
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2,131.68 万元、
当年销售费用增长 1,904.90 万元和管理费用增长 576.45 万元等因素的影响,使
得普安制药 2021 年度净利润下降 699.35 万元,降幅为 27.66%。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未来影响标
的公司的盈利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行业发展前景、标的公司产品销
售情况等。近年来,受益于良好的政策环境,我国中成药行业取得了长足进展,
目前我国中成药产业开始向现代化、大健康方向延伸,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另外,因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源于宣肺止嗽合剂生产销售,存在单一
产品依赖风险,对标的公司将来的稳定发展存在一定制约。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32.57 146.13 112.43
教育费附加 19.54 87.68 67.46
地方教育费附加 13.03 58.45 44.97
房产税 37.29 31.45
土地使用税 29.40 29.40
车船使用税 0.05 0.10 0.14
印花税 3.93 16.98 14.90
环境保护税 1.84 2.36 5.01
合计 70.97 378.37 305.76
(六)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市场推广费 3,415.62 94.14% 15,852.08 96.17% 14,226.38 97.58%
职工薪酬 89.62 2.47% 297.70 1.81% 159.81 1.10%
广告宣传费 59.83 1.65% 82.57 0.50% 4.01 0.03%
差旅费 16.44 0.45% 111.98 0.68% 44.24 0.30%
样品及产品损耗 5.16 0.14% 11.47 0.07% 16.90 0.12%
办公费 7.33 0.20% 15.20 0.09% 9.50 0.07%
会议费 0.00 0.00% 11.06 0.07% 28.19 0.19%
业务招待费 5.08 0.14% 19.60 0.12% 10.42 0.07%
折旧费 0.95 0.03% 3.31 0.02% 2.14 0.01%
其他 28.20 0.78% 79.18 0.48% 77.64 0.53%
合计 3,628.23 100.00% 16,484.14 100.00% 14,579.24 100.00%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别为 52.90%、53.71%和 55.35%。其中 2021 年度销售费用较 2020 年度增加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太极集团 35.60% 34.70% 33.02%
益佰制药 48.22% 48.18% 49.00%
贵州三力 51.24% 48.01% 43.91%
佐力药业 47.27% 48.61% 47.45%
步长制药 51.17% 52.66% 52.31%
平均值 46.70% 46.43% 45.14%
普安制药 55.35% 53.71% 52.90%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
因为:标的公司为非上市公司,产品知名度相对较低,由此产生的产品推广销
售费用较高。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市场推广费的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学术推广会 1,284.78 37.61% 4,533.90 28.60% 1,952.11 13.72%
渠道建设 1,268.47 37.14% 6,485.08 40.91% 6,783.09 47.68%
市场调研与信息收集等 862.37 25.25% 4,833.10 30.49% 5,491.18 38.60%
合计 3,415.62 100.00% 15,852.08 100.00% 14,226.38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持续推进行业调整,“两
票制”、“医保控费”、“招标二次议价”、“药品集采”等政策相继落地,普安制
药销售业务、市场拓展压力不断增大,为积极化解行业变革风险和疫情影响,
本着助力营销,加快渠道开发与市场覆盖的原则,普安制药进一步拓展终端客
户,推广普安制药产品以及维护销售渠道,不断强化市场调研,进行医药行业
分析,开展了系列专业化学术推广活动;同时借助第三方咨询管理企业,获取
行业、市场等相关分析报告,为进一步优化调整市场管理和开拓市场提供依据。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期内,普安制药发生的市场推广费主要用于普安制药产品的学术推广、
渠道建设、市场调研与信息收集等事项。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市场推广费发生地区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 1,407.85 41.22% 8,008.76 50.52% 7,618.72 53.55%
西北 464.66 13.60% 1,424.50 8.99% 1,033.63 7.27%
西南 637.13 18.65% 1,703.49 10.75% 985.00 6.92%
华中 186.64 5.46% 797.15 5.03% 728.15 5.12%
华北 337.96 9.89% 2,180.07 13.75% 2,441.44 17.16%
华南 339.67 9.94% 1,621.06 10.23% 1,392.67 9.79%
东北 41.71 1.22% 117.05 0.74% 26.77 0.19%
总计 3,415.62 100.00% 15,852.08 100.00% 14,226.38 100.00%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针对不同的销售地区,在不同的市场开拓阶段制定了
不同的销售策略,使得各地区发生的市场推广费存在一定的差异。
普安制药在与市场推广服务商合作前,对市场推广服务商进行必要的筛选,
确保市场推广服务商有资格、有能力与标的公司开展合作,并能够促进普安制
药销售业务在目标区域的良好发展。筛选的条件与过程包括但不限于:
(1)取得市场推广服务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及纳税记录、违法违规记录
等,并通过现场调查和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场推广服务商进行调查;
(2)了解市场推广服务商经营与推广人员团队情况;
(3)了解市场推广服务商相关产品的推广经验;
(4)了解有无各类行政处罚、限制记录;
(5)与市场推广服务商协商在预计的合作区域和合作期限内,不得推广可
能对普安制药产品构成竞争的第三方产品。
普安制药对市场推广服务商的筛选完成后,邀请候选市场推广服务商填写
市场推广服务商信息审批表,提交审核资料;普安制药根据收到的资料,审查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市场推广服务商的资质,确认其资质是否合格,服务内容是否满足公司需求;
普安制药对通过审查的市场推广服务商进行认证、备案;并留存相关资质文件;
与认证合格的市场推广服务商签订相关协议,开展业务合作。
(七)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管理费用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77.98 66.54% 1,140.55 71.34% 629.53 61.58%
折旧及摊销 41.95 15.69% 171.37 10.72% 159.49 15.60%
业务招待费 1.88 0.70% 5.51 0.34% 7.22 0.71%
差旅费 3.68 1.38% 29.10 1.82% 19.75 1.93%
办公费 5.18 1.94% 37.95 2.37% 3.97 0.39%
车辆费 4.45 1.66% 29.11 1.82% 17.33 1.69%
技术咨询费 6.20 2.32% 69.43 4.34% 59.90 5.86%
聘请中介机构费 1.85 0.69% 16.80 1.05% 56.93 5.57%
其他 24.29 9.08% 98.96 6.19% 68.20 6.67%
合计 267.46 100.00% 1,598.77 100.00% 1,022.32 100.00%
万元、1,598.77 万元和 267.46 万元,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1%、
度为 56.39%,主要原因系职工薪酬增加所致。报告期内,普安制药将应付李成
义的技术分红计入管理费用项下技术咨询费。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太极集团 5.04% 7.47% 7.67%
益佰制药 13.41% 15.02% 15.39%
贵州三力 7.48% 5.28% 5.25%
佐力药业 7.86% 9.02% 10.45%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步长制药 8.56% 8.54% 8.57%
平均值 8.47% 9.06% 9.47%
普安制药 4.08% 5.21% 3.71%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管理费用整体规模较低,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
公司水平。
(八)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80.72 25.57% 255.46 25.48% 397.43 47.22%
折旧及摊销 24.67 7.81% 97.19 9.69% 94.69 11.25%
材料费 4.86 1.54% 38.18 3.81% 331.09 39.34%
委托研发费 177.67 56.29% 554.12 55.27%
其他 27.71 8.78% 57.59 5.74% 18.42 2.19%
合计 315.63 100.00% 1,002.55 100.00% 841.63 100.00%
万元、1,002.55 万元和 315.63 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5%、
度为 19.12%,主要原因系 2021 年度标的公司发生委托研发费 554.12 万元。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具体对比
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太极集团 0.54% 0.84% 0.86%
益佰制药 2.99% 4.07% 4.28%
贵州三力 0.65% 0.82% 3.80%
佐力药业 2.65% 3.13% 2.79%
步长制药 1.44% 2.59% 3.33%
平均值 1.65% 2.29% 3.01%
普安制药 4.81% 3.27% 3.05%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
(九)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利息支出 19.08 74.06 39.48
减:利息收入 14.09 56.51 30.26
银行手续费 0.12 0.73 1.32
财务费用合计 5.10 18.28 10.54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财务费用整体发生额较小。
(十)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其他收益均为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金额:万元
与资产相关/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与收益相关
新版 GMP 改造提升项目摊销 3.75 15.00 15.00 与资产相关
宣肺止嗽合剂扩产改造项目摊销 12.50 50.00 4.17 与资产相关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0.00 0.00 10.00 与收益相关
社保稳岗补贴 0.00 3.03 11.68 与收益相关
凉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奖励金 0.00 0.00 35.00 与收益相关
科学技术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科技助力
专项奖励
凉州区财政局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研发费
用补贴
凉州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奖补资金 0.00 5.00 3.00 与收益相关
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奖励 0.00 0.20 0.20 与收益相关
凉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职业技能培
训补贴
财政局研发补助 0.00 0.00 0.30 与收益相关
武威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 10.00 130.00 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26.25 203.71 149.69 ——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一)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4.68 -164.85 78.3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18 4.28 19.49
合计 73.50 -160.56 97.86
(十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0.69 -6.12 -8.38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58
合计 -0.69 -6.12 -9.96
(十三)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1.29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1.00 1.00
违约赔偿收入 18.82 44.19 3.38
其他 1.37 0.22 5.70
合计 20.19 45.41 11.37
上表中的违约赔偿收入主要为:标的公司对客户未按与其签署的协议进行
跨地区窜货销售而对其处以的违约赔偿收入。
(十四)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0.96
对外捐赠 0.06 42.36 27.51
违约赔款 1.47
罚款支出 4.73
其他 63.14 18.15
合计 11.02 105.50 51.86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普安制药于 2018 年 12 月、2019 年 4 月和 7 月收到
的共 7 份发票为不合规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因此对普安制药
的罚款,即 47,291.70 元,普安制药将该笔罚款计入了 2020 年度营业外支出项
下的罚款支出。
外支—其他。
(十五)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0.18 230.66 395.83
递延所得税费用 13.36 -15.25 -58.75
合计 23.54 215.41 337.08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所得税费用计算过程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利润总额 368.10 2,044.33 2,865.3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5.21 306.65 429.8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0.00 0.00 0.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10.34 35.25 1.96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42.01 -126.49 -94.68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所得税费用 23.54 215.41 337.08
(十六)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96 1.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5.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13 -61.09 -42.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78.88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1 21.54 69.99
合计 30.11 122.07 396.59
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519.91 31,122.94 28,134.4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5.03 696.30 6,597.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74.95 31,819.25 34,731.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25.24 6,986.28 7,973.4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63.35 3,648.66 2,583.9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14.32 3,113.75 2,499.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60.63 17,140.79 17,453.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63.54 30,889.49 30,509.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1.41 929.76 4,221.80
净利润 344.56 1,828.92 2,528.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 1,866.85 -899.16 1,693.5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净利润 344.56 1,828.92 2,528.27
加:信用减值损失 -73.50 160.56 -97.86
资产减值准备 0.69 6.12 9.9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1.07 44.37 44.3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0.35 3.86 4.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0.96 0.00 -1.2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9.08 74.06 82.9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36 -15.25 -58.7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5.90 -482.73 445.9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787.84 -3,656.51 6,239.3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81.36 2,271.99 -5,471.53
其他 0.00 0.00 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1.41 929.76 4,221.80
系受当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存货的减少、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和经营性应
付项目的减少所致。
系受当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存货的增加、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
的增加所致。
原因系受当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存货的增加、收回前期应收账款使得经营性
应收项目的增加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所致。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决定书》(甘药监生罚字【2022】001 号),对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10 月期间,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公司生产过程中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处以 40 万元行政罚
款,并对标的公司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变更未进行备案的行为处以 40 万元行政罚
款,合计给予 80 万元的行政罚款。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普安制药无应披露未披露的
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七、财务报告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专利权共有事项:标的公司就主打产品宣肺止嗽合剂申请了两项发明专利。
即“一种中药止嗽制剂生产工艺”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310179112.3)和
“一种中药止嗽制剂”(专利号:ZL201310176128.9),上述两项专利权由标的公
司和李成义共同享有。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产品、医疗产品、保健卫生
产品的研究开发;中成药、保健食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本次上市公司拟
收购普安制药,属于上市公司在原有业务领域的进一步扩展,易于融入上市公
司,有助于上市公司充实自身产业链。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主营业
务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普安制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资
产规模和营业收入规模均将获得进一步的提升,销售渠道将会有所扩大,有利
于上市公司加快拓展市场份额。本次交易,有利于扩充上市公司人才团队,有
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管理水平、技术储备及研发能力,为上市公司持续、快速、
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目前,本次拟收购的普安制药的经营及盈利情况稳定,上市公司通过本次
收购,可以提高上市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财务报表以及经审阅的备考财务
报表,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数)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数)
流动资产(万元) 29,138.58 42,862.73 30,869.98 43,694.81
非流动资产(万元) 51,611.38 58,673.45 51,537.31 59,167.22
总资产(万元) 80,749.96 101,536.18 82,407.29 102,862.03
流动负债(万元) 5,116.23 15,890.41 6,831.58 17,602.58
非流动负债(万元) 2,275.84 2,750.42 2,292.16 2,782.99
总负债(万元) 7,392.07 18,640.83 9,123.74 20,385.58
流动比率 5.70 2.70 4.52 2.48
速动比率 4.79 2.14 3.70 1.94
资产负债率 9.15% 18.36% 11.07% 19.82%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预计将有所下降,资产负
债率有所上升,但仍处于合理区间内。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
动比率均大于 1,短期偿债风险较低。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业
务规模和业务范围也将得到扩大。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效应以及更好地发
挥协同性,上市公司拟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标的公司进
行融合,并制定如下整合措施:
(1)业务方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积极利用普安制药在产品方面的优势,进一
步推进规模化、自动化生产;同时,在促进共享彼此销售平台的基础上,进一
步拓展销售渠道,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业务协同发展。本次交易后,
上市公司将按照当前托管经营及已经建立的子公司管理模式,快速地将标的公
司纳入自身的管理体系,推动上市公司整体不断增强自身业务能力,提升口碑,
实现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
(2)资产方面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普安制药的资产将纳入上市公司的统一管理体系,标的
公司未来重大资产购买和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风险管控等事项须按上
市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程序,以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将凭借相对完善的管理经验并结合标的公司运
营的实际情况,对标的公司的资产要素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3)财务方面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统一执行上市
公司会计政策;上市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财务及内控制度的要求,结合标的公
司的经营特点、业务模式及组织架构等,帮助和指导标的公司规范各项财务管
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其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其财务核算及管理能力,搭建
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对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成本费用
核算、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等方面管理工作。统筹标的公司资金使用和外部融
资,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以实现财务信息的集中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4)人员方面
在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人力资源是其较为核心的资源之一。标的公司
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保
证标的公司原有团队的稳定性及销售平台的稳固性,上市公司将在保证自身管
理体系合法、合规性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的业务团队及管理
风格。另外,上市公司将考虑适时为其配备专业人才,以丰富和完善标的公司
的业务团队和管理团队,为标的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足够的人力支持。
(5)机构方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现有组织架构基本不变,整体
业务流程与管理部门持续运转。同时,上市公司将适时对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和
监事会进行一定程度地改组,进一步完善标的公司内部管理体系,促进标的公
司管理制度规范运行。
通过上述整合措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实现对标的公司有效控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结合自身总体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投入,做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大做强现有业务,优化业务布局,丰富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依托全资子
公司甘肃神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打造专业化销售平台,加强市场营销和销售覆
盖,坚持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相结合的发展方向,战略性地提升业务能力和综
合竞争力。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实现良好的协同效应,上市公
司业务规模将会大幅提升;同时公司将紧抓外部产业环境整合的契机,根据宏
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行业发展趋势和交易机会等多方面因素,对现有
运营进行优化,以提高股东回报。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增长金额 增长比例
营业总收入 5,525.88 11,689.11 6,163.23 111.53%
营业成本 3,364.31 4,980.30 1,615.99 48.03%
营业利润 90.32 449.24 358.92 397.39%
利润总额 90.32 458.42 368.10 407.55%
净利润 74.34 418.90 344.56 463.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05 405.61 344.56 564.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76 336.20 314.44 1445.0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38 2.69 0.31 13.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0 0.0134 0.0114 57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0 0.0134 0.0114 57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7 0.0111 0.0104 1485.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7 0.0111 0.0104 1485.71%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增长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总收入 28,781.30 57,580.68 28,799.38 100.06%
营业成本 19,542.07 26,791.94 7,249.87 37.10%
营业利润 -938.26 1,166.16 2,104.42 N/A
利润总额 -474.85 1,569.48 2,044.33 N/A
净利润 -629.81 1,199.11 1,828.92 N/A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0.62 918.30 1,828.92 N/A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02.30 4.55 1,706.85 N/A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37 2.68 0.31 13.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00 0.0303 0.0603 N/A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00 0.0303 0.0603 N/A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61 0.0001 0.0562 N/A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61 0.0001 0.0562 N/A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能够顺利完成,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将大幅上升,上市公司净利润将有所增加,盈利水
平将大幅提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备考每股收益大幅提升,主要原因
是本次交易新增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高,且不存在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情
形。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然而,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及竞争环境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上市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因此不排除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情况,特此提醒投资
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防
范可能出现的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和增强持续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以
下保障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着力实现与标的公司在市场渠道、研发、资
本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共同增强综合竞争
优势,从而提升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高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及盈利能力。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当标的公司出现业
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情形,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
督促交易对方履行补偿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
上市公司已按照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在《公
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
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
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完善并强化投
资决策、内部控制程序,加强成本管控,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高公司
运营效率。
公司同时提示投资者,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不等
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三)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
诺: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承诺人将自愿
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承诺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相
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同时,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式损害公司利益;
相挂钩;
钩;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普安制药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加强
对其的规范管理,并在彼此协同效应的基础上深化中药产业布局,丰富公司产
品结构,扩大公司特色中成药品种优势,打造特色中成药产品梯队,同时积极
开拓特色中药饮片市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努力提升业绩,增强公司可持
续发展能力。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预计上市公司将在完善公司
产业布局、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资本性支出。未来,上市公司将继续
充分利用公司各融资平台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上市公司再融资、银行贷款
等多种方式筹集所需资金,合理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同时,本次交易
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也
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的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
(六)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普安制药仍将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普安制药员工的
劳动关系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更或解除,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的
情形。
(七)本次交易的相关成本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
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普安制药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的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大
华审字[2022]0017668 号”《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普安制药公司 2022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
报告期内,普安制药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6,923,665.06 46,356,552.17 72,637,300.93
应收票据 508,090.10 571,340.00 183,312.76
应收账款 16,561,724.48 36,483,398.93 5,114,093.79
预付款项 6,524,892.55 4,942,699.03 2,342,644.32
其他应收款 348,798.94 223,470.74 653,359.74
存货 42,026,244.29 39,474,107.09 34,707,986.09
其他流动资产 2,206,675.78 1,072,676.97 40,672.63
流动资产合计 135,100,091.20 129,124,244.93 115,679,370.26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63,506,378.11 65,147,523.45 68,941,749.59
在建工程 68,059.29 57,916.04
无形资产 7,817,376.43 7,928,116.99 8,371,811.65
长期待摊费用 18,850.59 22,385.07 60,985.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83,527.98 3,017,129.62 2,864,600.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643,774.35 126,060.00 98,754.70
非流动资产 74,937,966.75 76,299,131.17 80,337,902.03
资产合计 210,038,057.95 205,423,376.10 196,017,272.29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应付账款 64,046,074.42 61,224,163.75 46,724,633.7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4,527,158.49 2,943,464.22 2,363,323.60
应付职工薪酬 1,801,180.38 3,346,804.80 2,366,522.92
应交税费 10,051,770.52 11,734,048.78 6,457,350.91
其他应付款 8,902,913.00 8,954,879.52 58,600,049.61
其他流动负债 588,530.60 382,650.35 307,232.07
流动负债合计 109,917,627.41 108,586,011.42 116,819,112.81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4,745,833.28 4,908,333.29 5,558,333.33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45,833.28 4,908,333.29 5,558,333.33
负债合计 114,663,460.69 113,494,344.71 122,377,446.14
股东权益:
股本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409,216.72 5,409,216.72 3,580,296.20
未分配利润 59,965,380.54 56,519,814.67 40,059,529.95
股东权益合计 95,374,597.26 91,929,031.39 73,639,826.15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210,038,057.95 205,423,376.10 196,017,272.29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5,554,096.12 306,930,664.36 275,615,457.87
减:营业成本 20,081,672.45 91,435,586.27 81,338,123.75
税金及附加 709,652.48 3,783,706.42 3,057,612.02
销售费用 36,282,310.90 164,841,393.71 145,792,353.22
管理费用 2,674,570.02 15,987,692.38 10,223,150.24
研发费用 3,156,300.40 10,025,460.76 8,416,322.40
财务费用 51,043.38 182,832.59 105,381.02
其中:利息费用 190,750.01 740,628.69 394,784.24
利息收入 140,941.63 565,059.85 302,577.80
加:其他收益 262,500.01 2,037,102.75 1,496,908.9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35,043.64 -1,605,641.00 978,575.1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866.06 -61,219.48 -99,589.48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 3,589,224.08 21,044,234.50 29,058,409.90
加:营业外收入 201,943.61 454,079.94 113,679.58
减:营业外支出 110,204.49 1,055,019.32 518,585.63
三、利润总额 3,680,963.20 20,443,295.12 28,653,503.85
减:所得税费用 235,397.33 2,154,089.88 3,370,796.36
四、净利润 3,445,565.87 18,289,205.24 25,282,707.49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5,199,141.34 311,229,444.74 281,344,189.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50,341.48 6,963,026.15 65,972,493.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6,749,482.82 318,192,470.89 347,316,683.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252,428.00 69,862,817.67 79,734,340.3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633,465.99 36,486,586.19 25,839,110.5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143,208.54 31,137,536.32 24,990,810.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606,262.16 171,407,931.19 174,534,468.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635,364.69 308,894,871.37 305,098,730.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14,118.13 9,297,599.52 42,217,952.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56,255.23 4,791,886.25 19,821,927.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 -1,356,255.23 -4,791,886.25 -19,821,927.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00,000.00 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0,750.01 786,462.03 983,950.9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0,750.01 50,786,462.03 983,950.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750.01 -30,786,462.03 49,016,049.1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增加 20,567,112.89 -26,280,748.76 71,412,075.03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356,552.17 72,637,300.93 1,225,225.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923,665.06 46,356,552.17 72,637,300.93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3024 号),按照本
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3.31 2021.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3,051,784.62 145,477,127.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000,000.00
应收票据 6,229,521.30 4,829,678.24
应收账款 133,394,305.63 171,990,355.59
预付款项 17,611,689.23 11,180,279.27
其他应收款 6,686,068.80 5,558,030.46
存货 88,465,477.14 95,171,095.20
合同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188,490.57 2,741,522.00
流动资产合计 428,627,337.29 436,948,087.8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4,200,000.00 54,2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79,029,842.43 79,656,097.71
固定资产 327,765,244.74 332,595,347.48
在建工程 38,375,181.18 37,815,467.60
无形资产 58,250,445.70 58,672,141.42
开发支出
商誉 13,724,166.60 13,724,166.60
长期待摊费用 18,850.59 22,385.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51,595.00 8,785,196.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6,719,138.10 6,201,423.75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6,734,464.34 591,672,226.27
资产总计 1,015,361,801.63 1,028,620,314.15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84,340,987.78 93,181,429.57
预收款项 145,562.19 813,504.62
合同负债 14,256,351.23 15,906,229.76
应付职工薪酬 2,087,302.05 4,980,907.78
应交税费 15,838,904.89 18,150,765.49
其他应付款 20,381,675.95 20,916,065.98
其他流动负债 1,853,325.66 2,076,936.91
流动负债合计 158,904,109.75 176,025,840.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7,503,916.66 27,829,666.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7.36 277.36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504,194.02 27,829,944.02
负债合计 186,408,303.77 203,855,784.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16,235,203.79 812,179,118.97
少数股东权益 12,718,294.07 12,585,411.05
股东权益合计 828,953,497.86 824,764,530.02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1,015,361,801.63 1,028,620,314.15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16,891,100.59 575,806,786.32
减:营业成本 49,803,040.30 267,919,356.52
税金及附加 1,525,242.51 7,535,222.41
销售费用 50,304,458.34 232,029,714.16
管理费用 7,965,517.77 38,919,691.83
研发费用 4,656,354.38 16,722,122.25
财务费用 -402,974.20 -715,523.75
其中:利息费用 190,750.01 1,275,595.35
其中:利息收入 601,265.48 2,082,166.66
加:其他收益 724,790.27 5,066,951.02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投资收益 798,109.5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735,043.64 -2,826,124.76
资产减值损失 -6,866.06 -4,843,730.50
资产处置收益 70,223.48
二、营业利润 4,492,429.34 11,661,631.73
加:营业外收入 201,946.62 5,407,494.48
减:营业外支出 110,204.49 1,374,322.13
三、利润总额 4,584,171.47 15,694,804.08
减:所得税费用 395,203.63 3,703,725.55
四、净利润 4,188,967.84 11,991,078.53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
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4,188,967.84 11,991,078.53
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56,084.82 9,183,043.76
少数股东损益 132,883.02 2,808,034.7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4,188,967.84 11,991,078.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056,084.82 9,183,043.7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2,883.02 2,808,034.77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普安制药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甘肃药业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药品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上市公司陇神戎发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二)本次交易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后,普安制药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将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解决陇神戎发与普安制药的同业竞争关系,陇神戎发与普安制药及其股
东甘肃药业集团、甘肃农垦集团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
将普安制药委托陇神戎发进行经营管理。本次委托管理期限自《委托管理协议》
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或将普安制药注入上市公司之日较早者为止;委托管理费为
理期间普安制药经营业绩下滑超过 20%,则不再支付委托管理费。在委托管理
期间,各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对普安制药的股权并购工作。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陇神戎发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二、承诺人将对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
如果将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陇神戎发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
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所持有的有同业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
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委托陇神戎发管理;
他企业持有的有同业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
三、承诺人在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
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执行
本文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本承诺函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拘束力,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方情况
(1)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甘肃农垦集团持有普安制药 51%的股份,甘肃药业
集团持有普安制药 49%的股份。根据甘肃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甘肃药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整合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干部管理权限事项的通知》甘
国资党[2019]99 号,明确普安制药干部管理权限调整至甘肃药业集团党委,普
安制药由甘肃药业集团实际控制;同时,甘肃国投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甘肃药
业集团 100%的股权,为普安制药的间接控股股东。
(2)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甘肃省国资委 100%控制的企业,故甘
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国资委。
(3)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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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关联方关系
序号 关联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权比例
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
(1)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子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关联方关系
控股股东控
制的企业
(2022 年 8
月成立)
(2)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子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关联方关系
垦集团直接
控制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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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关联方关系
(3)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子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关联方关系
东直接控制
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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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兴陇有色金属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
甘肃省兰州生物医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
甘肃兴陇先进装备制造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
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如下:
(1)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标的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
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
配偶的父母。
(二)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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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甘肃省农垦药物碱厂
蒂巴因 100.92
有限公司
甘肃农垦医药药材有 甘草饮片、罂粟
限责任公司 壳、前胡
合计 89.75 144.42 148.68
药用罂粟壳为宣肺止嗽合剂的主要成份之一,蒂巴因为盐酸纳洛酮的主要
生产原料之一,药用罂粟壳和蒂巴因均属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范围,其
种植生产销售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属于国家计划性种植生产产品,甘
肃农垦集团是全国药用罂粟的唯一种植、加工、调拨单位。因此,标的公司向
甘肃农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该等原料药具有必要性。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用罂粟壳及蒂巴
因(罂粟浓缩物)作为药品原料,属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范围,其指导
价格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公布。标的公司首先须提供罂粟壳及蒂巴因采购
计划及相关资质证明,经供方和供方药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供货。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向甘肃省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及甘肃农垦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采
购罂粟壳和蒂巴因的价格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指导价格确定,向甘肃农垦医药
药材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前胡及甘草饮片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标的公司向甘
肃农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该等药品原料的价格公允。上述采购产品、服务
的关联交易事项,其金额在普安制药的营业成本中所占比例较小,对普安制药
的利润影响较小,不影响普安制药的独立性。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甘肃农垦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及检测费 5.42 12.72 10.58
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 能源产品 141.43
三元药业 药品 392.18 1,893.69 1,016.64
合计 397.60 1,906.42 1,168.65
向甘肃农垦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销售宣肺止嗽合剂,其售价按照市场价
格进行定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普安制药的独立性。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司位置相邻。2020 年 7 月份之前,与标的公司共用动力系统,双方约定甘肃普
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按期以实际使用能源产品(包含蒸汽、循环水)量以成
本价格与标的公司进行结算。2020 年 7 月份以后,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
司建立了独立的动力系统,此项关联交易今后不再发生。
肺止嗽合剂且存在少量酒精,其售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不影响普安制药的独立性。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
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5.17 323.07 173.37
(1)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入金额 已付利息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50.00 48.80 2019-1-1 2020-6-30 4.35%
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00.00 86.52 2020-2-28 2021-2-22 3.00%
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100.00 55.91 2020-7-30 2021-7-29 3.00%
合计 5,750.00 191.23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甘肃普安康药 普安康药业用车辆抵
业有限公司 顶标的公司对其债权
合计 35.78
(1)应收账款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称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三元药业 198.69 0.00 67.60 0.00 62.75 0.00
合计 198.69 0.00 67.60 0.00 62.75 0.00
(2)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甘肃普安康药业有限公司 0.18 0.00
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 0.08 0.00
甘肃普瑞制药有限公司 9.84 0.49
合计 10.10 0.51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普安制药上述应收关联方其他应收账款均已收回,不
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情形。
(3)预付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甘肃农垦金昌农场有限公司 3.46 3.46 3.46
甘肃普安康药业有限公司 0.18
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 106.00 110.00
合计 109.46 3.46 113.64
(4)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甘肃农垦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89.75
合计 89.75
(5)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甘肃农垦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1.00 1.00 1.00
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1.16 31.66 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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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三元药业 20.00 20.00 20.00
合计 52.16 52.66 72.66
(6)合同负债与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甘肃农垦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0.99 0.99 0.99
合计 0.99 0.99 0.99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普安制药注入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子公
司三元药业销售中成药业务的关联交易将消除,本次交易将减少上市公司与标
的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向甘肃农垦集团下属企业采购
罂粟壳、蒂巴因等生产原料,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本次交易完成后,普安制
药将继续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申报、备案和审
批程序,合规实施采购业务。
(四)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
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甘肃国投集团与甘肃药业集团
就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尽量减少和避免与陇神戎发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
有关法律法规、《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陇神戎发有关关联交
易的管理制度,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依法签订协议,及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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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陇神戎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三、不利用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陇神戎发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
当利益,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陇神戎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不利用间接控股地位及影响谋求陇神戎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
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谋求与陇神戎发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五、督促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承诺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
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六、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陇神戎发资金,杜
绝一切非法占用陇神戎发资金、资产的行为,也不要求陇神戎发为承诺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本承诺函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拘束力,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陇神戎发及
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一、尽量减少和避免与陇神戎发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
有关法律法规、《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陇神戎发有关关联交
易的管理制度,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依法签订协议,及时协
助陇神戎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三、不利用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陇神戎发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
当利益,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陇神戎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不利用控股地位及影响谋求陇神戎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
第三方的权利,不谋求与陇神戎发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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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对涉及与承诺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六、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陇神戎发资金,杜
绝一切非法占用陇神戎发资金、资产的行为,也不要求陇神戎发为承诺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本承诺函对承诺人具有法律拘束力,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陇神戎发及
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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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标的估值及作价较净资产账面值增值较大的风险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普安制药 70%的股权。根据鹏信评估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普安制药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
值为 46,582.90 万元,较报表账面净资产 9,537.46 万元,增值 37,045.44 万元,
增值率为 388.42%,普安制药 70%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32,608.03 万元,经交易
各方友好协商,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70%股权作价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将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增值幅度较大。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
责,严格遵循了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
时假设情况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标的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形,可能导致标的资产未来盈利达不到评估时的预测,
导致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标的
公司估值及作价较高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无法实现承诺业绩的风险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在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如 2022 年内未完成交易,则业绩承诺期
相应顺延至 2025 年度)经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700.00 万元、1,800.00 万元和 1,900.00 万元(2025 年度业
绩承诺 2,330.00 万元)。标的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规模下降,存在 2022 年业绩
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未来业绩承诺期内,尽管标的公司管理层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
述业绩承诺实现;但是业绩承诺期内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实际经营状况及意
外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可能会给标的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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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
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
险。
(三)业绩补偿实施违约的风险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中已就业绩补偿作出了明确的约定,若承诺业绩无法实现,交易对方将根
据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但如果交易对方在承诺业绩未实现时未能依照约
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将对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带来损失,特别提醒投资者关
注本次交易存在业绩补偿实施违约的风险。
(四)付款进度与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数进度不匹配的风险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为 2022-2024 年(如 2022 年内未完成交易,则业绩承
诺期相应顺延至 2025 年度),根据各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在本次交易标的交割日之前,上市公司应支付的全部
对价总额为 30,977.63 万元,占对价款总额的比例为 95%,占比较大。本次交易
存在上市公司在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期应实现的净利润时,仍已向业绩承
诺方支付了与标的公司承诺实现净利润数进度不匹配的交易对价,使得上市公
司仍需进一步向交易对方追偿其应履行的现金补偿义务,及其可能发生的潜在
纠纷。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存在付款进度与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数
进度不匹配的风险。
(五)交易对价资金筹措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将在
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分期向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上
市公司将以自有及自筹资金的方式支付交易价款,但是上市公司仍然存在无法
或者无法及时筹措资金用于支付相应对价的可能性,从而存在违反《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相关约定的风险。
(六)支付本次交易对价可能提升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的风险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需要向交易对方支付总计 32,608.03 万元人民币现金价
款以购买交易对方所持有普安制药 70%股权。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筹集
资金以满足上述现金对价支付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其他
融资方式。鉴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额度有限,预计需要通过一定金额的债务融
资以满足上述现金对价支付需求,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可能因此发生变化,资产负债率将有所提升,同时上市公司需要为债务融资承
担的财务费用将有所增加,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的当期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降低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
(七)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双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上
市公司股票在停牌前并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的情况;上市公司组织相关主
体进行的自查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
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通知。如在重大资产购买工作进程中出现“本次交
易相关主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根据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可能导致本次交易的暂停或终止。
此外,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前,交易各方可能需要
根据重大资产购买实际工作推进情况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
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综上,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八)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
议,以及最终通过审议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
易的审批风险。
(九)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普安制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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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标的公司独立运营的基础上,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最大程度地发挥重组
的协同效应。但是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
若整合过程不顺利,将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
次交易整合效果未达预期的相关风险。
(十)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若上市公司采用债务融资方式支付部分交易对价,将使得上市公
司财务费用有所增加;同时,若标的公司实际完成经营成果情况与承诺净利润
差距较大,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
(一)市场推广合规性风险
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2.47%、51.95%和 52.13%。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建立
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合规管理体系,但若市场推广服务商在药品推广过
程中存在不合规行为,则会影响标的公司的品牌形象,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
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税务处罚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曾因以前年度收到不合规的发票,受到税务机关 4.73
万元行政处罚的情形。标的公司虽已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完善,但未来标的
公司如再出现类似情形,则可能被税务机关进行处罚。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
新冠疫情的快速传播,进一步加强了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这使得治疗感冒、
发热、咳嗽类药物的销售受到了影响。截至目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若未来新冠疫情形势出现不利变化,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
响。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单一产品依赖风险
普安制药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宣肺止嗽合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宣肺
止嗽合剂为标的公司独家品种。标的公司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宣肺止嗽合剂,
一旦出现宣肺止嗽合剂的销售收入下滑,则会影响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宣肺止嗽合剂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
不利影响。
(六)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中国药典(2020 年版)》,
对中药种植户、中药原材料采集企业、中药加工流通企业等环节都提出了严格
管理要求。虽然标的公司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了从原料采购、产品生产、
存货仓储、成品检验、出厂等多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制度,但若因标的公司质量
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或因为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在质量控制环节出现问题,导
致产品未能达到《中国药典(2020 年版)》的标准,不但会面临监管部门处罚
和客户索赔,市场信誉也会因此而受损,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七)未能持续满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风险
标的公司从事药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取得了《药
品生产许可证》,同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标的公司的 GMP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标的公司若未能持续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资质可能会被行业
主管部门撤销,标的公司将面临经营停顿的经营风险。
(八)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宣肺止嗽合剂的生产原材料为中药材。由于中药材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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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长、季节采集,产地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采购价格受到自然灾害、
市场供求关系、运输、宏观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若标的公司在生产经营中,
中药材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九)药品价格下降风险
政府为降低人民群众的就医费用,加强了对药品价格的管理工作。随着药
品价格形成机制、医疗保险制度、药品采购招标机制等改革的深入,预计我国
药品降价趋势仍将持续,若出现标的公司药品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形,将对标的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个别原料单一供应商依赖风险
根 据 《 关 于明 确 麻 醉药 品 药 用 原植 物 种 植企 业 的 批 复》( 国 食药 监 安
[2006]489 号)和《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国药管安[1998]127 号)的规定,标
的公司罂粟壳原料供应商甘肃农垦集团须执行国家下达的麻醉品生产计划,承
担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加工、销售及安全保卫工作。普安制药罂粟壳原
料采购业务,存在向单一供应商甘肃农垦集团采购的情形,一旦甘肃农垦集团
因特药生产、供应发生障碍,有可能对普安制药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
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
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次交易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
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其他不可控风险
本次交易不排除因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
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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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一)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平
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
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此外,公司聘请的独
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将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
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程序;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召开
合法、有效,有关决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
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
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
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三)网络投票安排
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
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交易对方对业绩
承诺补偿及减值测试均作出了相应安排,具体补偿办法参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五)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本次交易各方同意,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公司交割完成之日止,标
的公司过渡期产生的损益按以下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公众股东利益的原则处
理: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受让方享有;如发生亏损,则由出让方
各方按各自所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向受让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交易各方已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关联担保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
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负债总额 7,392.07 万元,资产负债率
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备考报表资产负债率 18.36%。普安制
药负债主要为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负债。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筹
集资金以满足现金对价的支付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其他
融资方式。鉴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额度有限,预计需要通过一定金额的债务融
资以满足现金对价的支付需求,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可
能因此发生变化,资产负债率将有所提升,上市公司需要为债务融资承担的财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务费用将有所增加。
四、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未发生上市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
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
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
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
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
作。
六、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上市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对股利分配政策作出规定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
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
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
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
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可以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执行。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制定具体的分
红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原则上公司每年分红。公司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还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中期利润分配的原则、办法及程序与年度利润分配一致。
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或者变
更现金分红政策的,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
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经过详细论证后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独立董事、监事会
发表意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调整
后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1)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合理提出分红
建议和预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并通
过多种渠道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
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
(2)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对当
年度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提
出审核意见。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股东大会审议当年度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对利润分配政策
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
但不限于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及监督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涉及利润
分配事项的议案、决策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公司原则上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
之前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面临的各项因素,
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未来
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2)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
现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
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原则,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二)本次交易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利润
分配政策。同时,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自查期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停
牌公告日(2021 年 4 月 26 日)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
日止(以下简称“自查期间”),要求本次交易相关方对陇神戎发股票的买卖情况
进行了自查。
(二)自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三)上市公司股票买卖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
易核查范围内的自然人及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关系/身份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成交数量(股)
甘肃药业集团党委委员、纪委
杨风琴 2020 年 11 月 2 日 买入 3,000
书记、监察专员陶银科之配偶
王伟 甘肃药业集团监事 2021 年 1 月 7 日 卖出 400
杨春雷 陇神戎发监事杨俊萍之配偶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杨风琴系甘肃药业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陶银科之配偶,针
对杨风琴上述股票买卖情况,杨风琴已出具《关于买卖陇神戎发股票情况的声
明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杨风琴在 2020 年 11 月 2 日买入陇神戎发 3000 股股票,买入后至今
未卖出;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重组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
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陇神戎发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
行的操作,与陇神戎发本次重组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交易的
内幕信息买卖陇神戎发股票的情形;
本人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陇神戎发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
止交易的行为。
在陇神戎发本次重组交易事项实施完毕或陇神戎发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
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陇神
戎发股票交易行为。”
王伟系甘肃药业集团监事,针对王伟上述股票买卖情况,王伟已出具《关
于买卖陇神戎发股票情况的声明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王伟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当选为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票买卖自查期间,本人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卖出
职务,与陇神戎发本次重组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交易的内幕
信息买卖陇神戎发股票的情形:在当选为公司职工监事后,本人依据中国证监
会和交易所的规定,主动申报了持有陇神戎发的股份,并严格按照减持规定进
行减持。
本人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陇神戎发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止交易的行为:在陇神戎发本次重组交易事项实施完毕或陇神戎发宣布终止该
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规范陇神戎发股票交易行为。”
杨春雷系陇神戎发监事杨俊萍之配偶,针对杨春雷上述股票买卖情况,杨
俊萍已出具《关于本人近亲属买卖股票的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
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之日起至
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本人配偶杨春雷基于对陇神戎发股票价值的判断,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通
过其本人证券账户买进公司股票 3,000 股,成交价格为 6.68 元/股;2021 年 12
月 22 日,通过其本人证券账户卖出公司股 3,000 股,成交价格为 10.61 元/股。
本人对于配偶杨春雷买卖陇神戎发股票事前并不知情,知晓本人配偶买进公司
股票行为后,本人将上市公司关于监事及其直系近亲属购买公司股票的相关要
求及短期交易限制规定向其做了告知,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截止目前,本人对配偶等直系亲属买卖陇神戎发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本
人及近亲属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八、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前股价的波动情况
陇神戎发股票申请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并首次披露关于本次
交易的信息。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1 个交易日(2021 年 4 月 23 日)的收盘
价格为 6.53 元/股,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1 年 3 月 25 日)
收盘价格为 5.45 元/股。本次交易事项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21 年 3 月 25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19.82%。同期,创
业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2)累计涨幅 8.66%。同期,Wind 中药指数(代码:
披露前21个交易日 披露前1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1年3月25日) (2021年4月23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300534.SZ) 5.45元/股 6.53元/股 19.82%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 2,785.29 3,026.44 8.66%
Wind中药指数(882572) 8,568.01 9,005.46 5.11%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 11.16%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 14.71%
陇神戎发股价在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停牌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陇
神戎发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相关标准。
九、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股股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
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等,未曾因涉嫌本次
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三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于本次交易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神戎发”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阅,已经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
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符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各项要求及条件,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的情形。
《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方案合理,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本次交易方案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
估报告。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定价系参考前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由各方
协商确定,交易公平合理,已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利益的行为。
算,本次交易达到了《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就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重组报告书(草
案)》已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给予充分提示。我们同意公司就本次交易编
制的《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协议》形式、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协议各方权
利义务明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
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
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经审慎判断后,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等。
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
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及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并同意董事会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华龙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对本次重组的有关事项
进行审慎核查后,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三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提合理,资产评估时根据普安制药经营管理层提供的未来盈利预测数据作为重
要评估参数取值具有合理性。
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有利
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已建立的法人治理结构。
进行了切实、有效的约定,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三、法律顾问意见
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本次交易所涉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本次交易结论性意见如下: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大成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双方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在取得本法律意
见书第三部分所述的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授权及备案后,本次交易的实
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相关的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联系电话:0931-4890268
传真:0931-8815556
项目经办人员:康勇、尹雅宜、党芃、郭喜明、马佳佳、蒲珩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彭雪峰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100020)
联系电话:+86 10-58137799
传真:+86 10-58137788
经办律师:方立广、段婧、陈富云
三、会计事务所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联系电话:010-58350011
传真:010-58350006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海英、樊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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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竹青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与福中路交汇处瑰丽福景大厦 3#楼 14 层 1401
联系电话:0755-82406288
传真:0755-82420222
经办人员:金宏、符嵩波、谈周宏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五节 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
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宋敏平 康永红 元勤辉
李建军 刘宏海 周侃仁
李宗义 罗臻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
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郭忠信 张佳伟 任一杰
孙波 杨俊萍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
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康永红 元勤辉 刘茂盛
李伟 陈耀武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同意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在《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对所引用的内
容进行了审阅,确认该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康勇 尹雅宜
法定代表人签名:
祁建邦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甘肃陇神戎发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之结论性意见,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该报告
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方立广 段婧 陈富云
单位负责人签名:
彭雪峰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甘肃陇神
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
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之结论性意见,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
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会计师签名:
张海英 樊苍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梁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甘肃陇
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
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2]第 S152 号)之结论性意
见,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签字评估师签名:
符嵩波 谈周宏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聂竹青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偿协议》;
计报告;
二、备查文件地点
存放公司: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存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 10 号
电话:0931-5347119
传真:0931-5347119
陇神戎发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签章页)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