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无锡市振华汽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无锡振华”、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钱金祥所持有的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无锡开祥”)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充
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如下承诺:
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
出具的承诺》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袁业辰 刘 实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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