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蒋陆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陆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聘任田怡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提名、任免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必需的工作经验,田怡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要求。
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独立董事: 顾峰 孙衍忠 吴颖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