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生物: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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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300972      股票简称:万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7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
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健坤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万辰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充分
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
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
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福建万辰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
授予 57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460.00 万股,预留授予 115.00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关联董事王健坤、林该
春、王泽宁、王丽卿、陈文柱、李博回避了该项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福建万辰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万
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关联董事王健坤、林该
春、王泽宁、王丽卿、陈文柱、李博回避了该项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
事项:
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他相关协议;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
合适的所有行为。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关联董事王健坤、林该
春、王泽宁、王丽卿、陈文柱、李博回避了该项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24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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