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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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进一步确定回购股份的用途暨注销部分回购股
份事项,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符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审
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
次进一步确定回购股份的用途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克天   刘达   涂海川
               第 1 页/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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