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岭民爆: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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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号:002096    股票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2-07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提交了书面提案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的议案》《关于公
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
条相关标准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更新稿)》《关于<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议案(更新稿)》《关于本次交
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更新稿)》《关
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更新稿)》
                《关于本次交易未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更
新稿)》《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
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
于本次重组方案再次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以新增临时议案的方式提交
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相应替换2022年8月1日《关于召开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议案 3(《关于〈湖南南岭民
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议案》)、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
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议案 12(《关于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
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未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
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更新后)》 (公告编号: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交
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241,038,8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401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授权
委托代表共 18 人,代表股份 143,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7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
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 5%,下同)及其授
权委托代表共 18 人,代表股份 143,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77%。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董事
会、监事会提交的提案逐项进行审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议案(更新稿)》。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2,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09%;反对 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801%;反对 6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178%;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2,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09%;反对 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801%;反对 6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178%;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2,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09%;反对 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801%;反对 6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178%;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决议的有效期限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条、第四十三条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发行条件的议案(更新稿)》。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补充协议>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补充协议二>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
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有效性的议案(更新稿)》。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更新稿)》。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交易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1,11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1%;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32%;反对 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547%;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2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龙律师和谭闷然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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