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光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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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ST 光一   公告编码 2022-088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
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9日以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由戴晓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选举戴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戴晓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相关要求,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林隆华先生、麻艳鸿先生、周建荣先生;林隆华先生任主
任委员;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麻艳鸿先生、陈硕雨女士、王昊先生;麻艳鸿
先生先生任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陈硕雨女士、林隆华先生、戴晓东先生;陈硕雨女士任主
任委员;
  以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聘任周建荣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周建荣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聘任王昊先生、王鹤庆先生、宋育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聘任朱卫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朱卫
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鉴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任期届满,依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公司
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将由董事长戴晓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请详见2022年9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9月修订)。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更换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定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
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2-092)。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候选人简历
  戴晓东先生,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2017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全资子公司江苏苏源光一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戴晓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63,94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26%。戴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2 年修订)第 3.2.4 条(一)中所规定的 “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戴晓东先生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的经
营管理、信息披露等事务,对于公司的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
要作用。
  为杜绝违规事件的再次发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公司将吸取
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周建荣先生,197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程师。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信息技术部经理、首席信息官、总裁办助理主任;
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源光一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6 月至今任江
苏苏源光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7 月任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目前,周建荣先生持有公司 65,500 股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昊先生,198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民建会员,2012 年评选为海外杰出青年。2009 年 3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中
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无线网络中心 WIFI 主管、工程师;2013 年 3 月
至 2015 年 4 月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号百 WiFi 运营中心负
责人;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中国电信集团号百新媒体部运营总监;2017
年 3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中国电信集团号百大数据应用信息服务部产品运营中
心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
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2 年修订)第 3.2.4 条(一)中所规定的 “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王昊先生自入职公司以来,历任公司
投资总监、副总裁等职务,目前主要负责公司的数字业务板块事务,对于公司的
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杜绝违规事件的再次发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公司将吸取
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王鹤庆先生,197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北京电研华源电力技术
有限公司工作;2002 年 11 月-2015 年 9 月任江苏省国龙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部门
经理、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2020 年 12 月任江苏新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
  王鹤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宋育梁先生,199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生学
历。历任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行政中心总监。全资子公司江苏光
一德能电气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宋育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卫华先生,198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会计师。2004 年 4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格林生态环境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17 年 10 月至今任黄山市千城园林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3 月至
今任大千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7 月入职公司财务部。
  朱卫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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