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 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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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2-041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司总股本的 2.35%。
股普通股股票。
万股(调整后)。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于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874 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7.85 元(调整前),即满
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7.85(调整前)的价格购买公
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人数: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9 人(调整前),包括:公司公告本激
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注释:核心
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之一黄玕先生,后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本激励计划涉及
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
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30%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30%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4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
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
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 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 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数值。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激励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归属依据。公司将根据每个
归属期前一会计年度的考核成绩确认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若公司层面各年度
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
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评价标准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       80%          5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
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则上一年
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依据公司《激励考核办法》中考核要求,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
对象可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归属比例进行归属。若激励对象考核“不
达标”,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归属额度,激励对
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
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
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创业黑马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史变动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分别实
施完毕,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74 万股调整为 1,311 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25.5 万股(调整后),由公司作废不得归属,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9 人
调整为 26 人。
   除上述变动情况外,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
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因此激励对象第
一个归属期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
   (二)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26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
足归属条件。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
一办理 26 名激励对象 385.65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董事黄玕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针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见的审计报告;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适当人选;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励的;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
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
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2021 年营业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3.39 亿
收入不低于 3 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2,000
                               元,满足业绩考核条件
万元;
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
对象进行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办法,将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属期仍在职的 26 名激励对象,2021 年考核
结果划分为 A、B、C、D 四档,分别按照          评价结果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将统一办理 26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6 人,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可
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5.65 万股(调整后)。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6 日。
  (2)归属数量:385.65 万股(调整后)。
  (3)归属人数:26 人(调整后)。
  (4)授予价格:每股 11.79 元(调整后)。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总体归属情况(调整后):
                                             本次归属数量
                   本次归属前已        本次可归属限
                                             占已获授限制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制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的百分
                   票数量(万股)         (万股)
                                               比
   黄玕     董事、总经理        163.50       49.05        3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22.00      336.60        30%
     合计(26 人)         1,285.50      385.65        30%
   四、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5 万股(调整后),由公司
作废不得归属,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9 人调整为 26 人。
  本次作废后,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额(调整后)由 1,311 万股,
调整为 1,285.5 万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1 年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的
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5.65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公司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5 万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并出具相应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 3 名激励
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5 万股。
  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 2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
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八、归属日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
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中,黄玕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于本次
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实施
本次归属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并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条件的成就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十、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确定授予日股票
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
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385.65 万股,归属完
成后总股本将由 163,813,464 股增加至 167,669,964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
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
查意见;
 (五)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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