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为杭州大
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海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大地海洋首
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4,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
的股票数量为 66,080,29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6670%,无流通限制
及锁定安排股票数量为 17,919,70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3330%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为 980,29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670%。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
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84,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18,9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22.50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5,100,000 股,
占总股本的 77.5000%。
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
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锁定期均为 12 个月,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
份数量合计 20,746,093 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8,646,093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2.1977%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战 略 配 售 限 售 股 股 份 数 量 为
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限售股,共 16 户股东,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
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上市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函约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国金证券大地海洋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金额为 2,935.80 万元,配售数量占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的 10%,即 210 万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
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持有上述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单位:股
所持有限售 占总股 本次解除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股类型
股份数量 本比例 限售数量 股数量
诸暨如山汇盈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恒晋同盛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锦杏谷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绍兴柯桥锦聚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茜倩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容定投资管理服务
中心
国金证券-中信银行-
国金证券大地海洋员工 首发后可出借
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 限售股
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20,746,093 24.69% 20,746,093 0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 增(+)减(-) (%)
一、无限售流通股 18,900,000 22.5000 +20,746,093 39,646,093 47.1977
二、有限售流通股 65,100,000 77.5000 -20,746,093 44,353,907 52.8023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 - - -
首发前限售股 63,000,000 75.0000 -18,646,093 44,353,907 52.8023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2,100,000 2.5000 -2,100,000 0 0
三、 总股本 84,000,000 100.0000 - 84,000,000 100.0000
注:根据《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
有期限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上表“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
份。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
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大地海洋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