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莞证券”)作为小熊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熊电器”或“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 2022 年度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99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
总额 53,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期限为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资金专户。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36,000,000.00 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8,659,245.2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7,340,754.72 元。该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 并 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 出 具 了
XYZH/2022GZAA6050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设立的募集资
金专户中,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资金额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广东小熊精品电器有限公
生产建设
项目
地(二期)项目
合计 61,011.96 53,600.00 52,734.08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累计实
际投资金额为 107,661,609.6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金额
广东小熊精品电器有限公
地(二期)项目
合计 536,000,000.00 527,340,754.72 107,661,609.65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 XYZH/2022GZAA60505 号《小熊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专项说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659,245.28 元(不含税),其
中承销及保荐费发行费用中人民币 5,377,358.49 元已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
除,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479,999.96
元,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 801,886.83 元尚未支付,明细如下:
单位:元
发行费用总额(不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
费用类别 说明
含税)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 6,320,754.72 943,396.23 自有资金支付
会计师费用(审计、验资) 801,886.79 754,716.96 自有资金支付
律师费用 660,377.36 377,358.48 自有资金支付
资信评级费用 330,188.68 330,188.68 自有资金支付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合计 8,659,245.28 2,479,999.96 -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明细如下:
预先投入及已支付自 本次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筹资金(元) (元)
广东小熊精品电器有限公司新建智能小家电制
造基地(二期)项目
合计 110,141,609.61 110,141,609.61
六、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审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事项,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置换事项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10,141,609.61 元,置换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
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
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文斌 何流闻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