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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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02      证券简称:崧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
会议资料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以通讯及书面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
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名,实
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独立董事王建优、卜功桃、温其东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年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审慎表决后,依照有关规定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
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1548 号),批文签发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同意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发
行”)的申请。现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市场情况,进一步明确本次发行方案如下:
  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435.00 万元。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数量为 294.35 万张。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3%、第二年为 0.5%、第三年为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4.95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表决通过。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6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原 A 股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
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
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2]587 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表决通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6 日,T-1 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
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9,435.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9,435.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
包销,包销基数为 29,435.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
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8,830.5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
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
序,并与公司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
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
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和公司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
择机重启发行。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表决通过。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23955 张可转债。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122,876,00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
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2,943,494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98%。由于
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
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1002”,配售
简称为“崧盛配债”,优先认购时间为 T 日(9:15-11:30,13:00-15:00)。每个账
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100 元),超出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原股东参与
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
申购量获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
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原
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
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子议案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
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
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士负责办理具体
事项。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
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
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
拟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订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
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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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崧盛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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