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14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9726 号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九洲集团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九洲集团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九洲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编制《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九洲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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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九洲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
实反映了九洲集团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尹志彬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晓康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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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
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1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8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08,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
费、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
验〔2019〕285 号)。
限公司、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对应的投资项目分别为大庆大岗风电场项目
(48MW)、大庆平桥风电场项目(48MW),上述公司均为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黑龙江新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大庆时代汇能风力发
电投资有限公司、大庆世纪锐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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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所属单位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本公司 75980188000125939
黑龙江新北电
力投资有限公 75980188000126915
中国光大银 日销户
司
行哈尔滨东
大庆时代汇能
大直支行 2021 年 7 月 8
风力发电投资 75980188000126080
日销户
有限公司
大庆世纪锐能
风力发电投资 75980188000125857
日销户
有限公司
合 计
(二) 2020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000,000 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坐扣承
销和保荐费用 7,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93,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
费用、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2,169,811.3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0,830,188.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
任公司、泰来九洲新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应的投资项目分别为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 B 项目、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上述公司均为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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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泰来九洲新清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泰来九洲新风
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所属单位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日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 本公司 75980188000147894 490,830,188.68 67,313.18 活期
黑龙江分行
泰来九洲新清光
中国兴业银行
伏发电有限责任 562010100101239611 3,583,783.17 活期
哈尔滨分行
公司
泰来九洲新风光
中国光大银行
伏发电有限责任 75980188000148020 279,112.88 活期
黑龙江分行
公司
合 计 490,830,188.68 3,930,209.23
[注] 根据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 7,75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
用 7,750 万元的闲置募资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2020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2019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差异 1 差异 2
项目名称 月 30 日实际
投资金额 A 投资金额 B (A-B) (B-C)
投资金额 C
大庆大岗风电场
项目(48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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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平桥风电场
项目(48MW)
小 计 30,800.00 29,828.23 971.77 20,601.95 9,226.28[注]
[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大庆大岗风电场项目(48MW)
和大庆平桥风电场项目(48MW)
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总额差异主要系募集
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过程中,本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并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部分资金,使得募集资金有所节余。根据公司 2021 年 1 月 1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剩余资金 9,254.09 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普通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0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差异 1 差异 2
项目名称 月 30 日实际投
投资金额 A 投资金额 B (A-B) (B-C)
资金额 C
泰来九洲电气
伏发电项目 B 项目
泰来九洲电气
伏发电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小 计 50,000.00 49,083.02 916.98 40,958.35 8,124.67[注]
[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和泰来九洲
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 B 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总额差异主要系:1.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
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并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部分资金,使得募
集资金有所节余;2.募集资金项目尚有待支付款项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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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3。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 2019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二) 2020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2019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超过 8,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2020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用不超过 9,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超过 1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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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超过 7,75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 7,750 万元的闲置募资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9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 2021 年 1 月 1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2019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合计节余资金 9,254.09
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入普通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
集资金账户已完成注销手续。
(二) 2020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泰来九洲新清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泰来九洲新风
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930,209.23 元(已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于投入项目 409,583,465.89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7,500,000.00 元)。由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尚有待支付款项,故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
资项目。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2019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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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828.23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601.95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601.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2019 年:14,968.36[注 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2020 年:5,612.7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实际投资金额与 期(或截止日
序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 项目完工程
号 项目 项目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额 额 金额的差额 度)
大庆大岗 大庆大岗
目(48MW) 目(48MW)
大庆平桥 大庆平桥
目(48MW) 目(48MW)
合 计 30,800.00 29,828.23 20,601.95 30,800.00 29,828.23 20,601.95 9,226.28[注 3]
[注 1]2019 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包括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的金额 6,994.52 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哈尔滨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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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7342 号)
[注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大庆大岗风电场项目(48MW)实际投资金额 11,036.15 万元,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16,463.63 万元少 5,427.48
万元,大庆平桥风电场项目(48MW)实际投资金额 9,565.80 万元,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13,364.60 万元少 3,798.80 万元万元。系募集资金投资
建设项目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并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部分资金,使得募集资金有所节余
[注 3]根据公司 2021 年 1 月 1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2019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合计节余资金 9,254.09 万元(含利息收
入 27.81 万元),转入普通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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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083.0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0,958.35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0,958.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2020 年:21,388.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2021 年:18,526.2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金额与 期(或截止日
募集前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 项目完工程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
额 额 额 金额的差额 度)
泰来九洲电气 泰来九洲电气
网光伏发电项 网光伏发电项
目 B 项目 目 B 项目
泰来九洲电气 泰来九洲电气
网光伏发电项 网光伏发电项
目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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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50,000.00 49,083.02 40,958.35 50,000.00 49,083.02 40,958.35 8,124.67
[注 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8,312.75 万元,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16,083.02
万元少 7,770.27 万元,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 B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17,645.60 万元,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18,000.00 万
元少 354.40 万元,出现募集资金节余主要系:1.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并通
过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部分资金,使得募集资金有所节余;2.募集资金项目尚有待支付款项,故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
施承诺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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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
序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号 能利用率
大庆大岗风电场项
目(48MW)
大庆平桥风电场项
目(48MW)
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项目 B 项目
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项目
[注 1]公司 2019 年披露的《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大庆大岗风电场项目(48MW)预计
的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系将整个项目周期经营净现金流量折现后测算的内部收益率(IRR),无法直接与公司实现的收益或投资收益率比较。
因此将在测算内部收益率(IRR)时的预计当年收益(息税前利润)除以预计投资总额作为预期投资收益率同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对比。2021 年 1
月,大庆大岗风电场项目(48MW)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总投资额 42,436.45 万元,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共实现收益 7,352.32 万元(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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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利润),年化投资收益率 11.55%,高于可比期间的预计投资收益率 6.73%
[注 2]公司 2019 年披露的《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大庆平桥风电场项目(48MW)预计
的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系将整个项目周期经营净现金流量折现后测算的内部收益率(IRR),无法直接与公司实现的收益或投资收益率比较。
因此将在测算内部收益率(IRR)时的预计当年收益(息税前利润)除以预计投资总额作为预期投资收益率同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对比。2021 年 1
月,大庆平桥风电场项目(48MW)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总投资额 41,138.09 万元,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共实现收益 7,322.08 万元(息
税前利润),年化投资收益率 11.87%,高于可比期间的预计投资收益率 8.58%
[注 3]公司 2020 年披露的《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
伏发电项目 B 项目预计的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系将整个项目周期经营净现金流量折现后测算的内部收益率(IRR),无法直接与公司实现的收
益或投资收益率比较。因此将在测算内部收益率(IRR)时的预计当年收益(息税前利润)除以预计投资总额作为预期投资收益率同公司实际投资
收益率对比。2021 年 4 月,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总投资额为 39,710.89 万元,2021 年 4 月-2022
年 6 月实现收益 3,418.62 万元(息税前利润),年化投资收益率 6.89%,低于可比期间的预计投资收益率 8.00%,达到预计收益的 86.13%,主要系
项目实际发电等效小时数低于预期及发电收入调峰的双重影响
[注 4]公司 2020 年披露的《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
光伏发电项目预计的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系将整个项目周期经营净现金流量折现后测算的内部收益率(IRR),无法直接与公司实现的收益或
投资收益率比较。因此将在测算内部收益率(IRR)时的预计当年收益(息税前利润)除以预计投资总额作为预期投资收益率同公司实际投资收益
率对比。2021 年 4 月,泰来九洲电气 100MW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总投资额为 37,580.08 万元,2021 年 4 月-2022 年 6
月实现收益 3,629.37 万元(息税前利润),年化投资收益率 7.73%,低于可比期间的预计投资收益率 9.23%,达到预计收益的 83.75%,主要系项
目实际发电等效小时数低于预期及发电收入调峰的双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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