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2)第 00055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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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1-2
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正文
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2)第 000559 号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民智
通”)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兴民智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上报材料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兴民智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兴民智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0 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兴民智通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
鉴证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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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正文
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兴民智通董事会编制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30 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兴民智通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伦刚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吕晓舟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2页 共 14 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兴民智通”)编制了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 发 行 111,081,369 股 新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9.34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龙口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
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
车技术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和经营资金需要等诸多因素,本着稳健经营的原
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约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并完
成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
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本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为“车载终端 T-Box 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
服务项目”、“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设项目”,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已经使用部分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公司2018年4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3,659,510.00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和信专字(2018)第000150
号”《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司已于2018年4月置换完毕。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2018 年 6 月 28 日、2018 年 7 月 20
日、2018 年 8 月 15 日、2018 年 8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21 日以闲
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800 万元、10,000 万元、10,000 万元、3,000 万元、10,000
万元、12,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归还 10,000 万元,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归还 12,300 万元,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
归还 10,000 万元,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归还 23,800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决
议,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2019 年 4 月 26 日、2019 年 7 月 16 日、2019 年 7
月 23 日、2019 年 8 月 20 日以闲置募集资金 23,900 万元、8,000 万元、10,000 万元、
年 4 月 8 日已全部归还。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
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4 月
账人员操作失误,实际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 89,4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
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9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期已用于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7,632.21 万元募集资金,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
账户。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 年 5 月 18 日
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
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据此,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向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行
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 A 款”,该产品已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到期
收回。
(2)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向交通银行烟台龙口
支行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35 天”,该产品已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3)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
龙口支行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 JG1002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
天)”,该产品已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4)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向交通银行烟台龙口支
行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三个月(汇率挂钩看涨)”,该产品已于
(5)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2019 年第 116 期”,该
产品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6)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龙
口支行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 JG1002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该产
品已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7)2019 年 9 月 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龙口经济开发区支行购买了“汇利丰 2019 年第 5635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
款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12 月 7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8)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分行购买了“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2019 年第 86 期”,该产品已于
(9)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1 天(汇率挂钩看涨)”,
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10)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龙
口支行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11)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到期收回并
公告。
(12)2019 年 5 月 2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中国银行龙口开发区支
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到
期收回并公告。
(13)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
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8 月 25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14)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0.4 亿元向兴业银行烟台分行购
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15)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0.2 亿元向恒丰银行烟台分行购
买了“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2019 年第 9 期”,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16)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1 期”,该产品
已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17)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2 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龙口经济开发区支行购买了“汇利丰 2019 年第 4762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到期收回。
(18)2019 年 3 月 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该产品已
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19)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
到期收回并公告。
(20)2019 年 2 月 1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分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到期
收回并公告。
(21)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
龙口支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1 期”,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3
月 6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22)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0.4 亿元向兴业银行烟台分行购
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23)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
龙口支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4
月 14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24)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到期收回
并公告。
(25)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分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26)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烟台分行购买了“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 91 天。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27)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恒丰银行烟台分行购买
了“恒银创富-资产管理系列(A 计划)第 153 期”,产品期限 92 天。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28)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该产品
已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29)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到期收回
并公告。
(30)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1 期”,该产品
已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31)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分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32)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1 期”,该产品
已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33)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34)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35)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新客专属)固定持有期 JG403
期”,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36)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 亿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分行购买了“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封闭性)”,产品期限 60 天。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37)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2 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龙口市支行购买了“汇利丰 2018 年第 4820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38)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该产品
已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到期收回并公告。
(39)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龙口支行购买了“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到期收回
并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期已用于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7,632.21 万元募集资金,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
账户。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87,692.96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一。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车载终端 T-Box 自动化生产及数
据运营服务项目
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34,180.69 -34,180.69 [注]
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设项目 17,799.69 4,577.91 -13,221.78 [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7,692.96 87,692.96
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 101,188.54 104,779.54 3,591.00
[注]:1、“车载终端 T-Box 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
诺存在差异的原因为:车载终端 T-Box 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由子公司兴民智
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兴民”)负责实施,原计划投资总额为
T-Box 的产能及满足 150 万台车载数据服务,项目建设期 2 年。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
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508.67 万元,投资进度 25.42%。由于公司车载终端 T-Box
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规划较早,后续受汽车行业周期影响,下游市场需求增
速放缓。尤其近两年来,由于疫情和芯片短缺等影响,本项目相关主要客户出货量降低。
为了支持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终止本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36,699.49 万元
(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由子公司武汉兴民负责实施,计划投资总额为 42,174.36
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180.69 万元,主要是通过引入高性能的注塑机、雕
铣机、钻机及其他设备,并引进经验丰富的管理及生产作业人才,生产具有多功能、高
性能的智能车载终端设备。募集资金到位后,为适应公司新的战略布局,考虑项目实施
后的效果,公司延缓了该项目投资进度。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该项目尚未实际进行
投资。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从项目论证到目前已经历时超过五年时间,相关
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产品技术等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且目前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
公司如再按原计划对该项目进行投入,其效益将无法达到预期。综上,公司终止本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34,180.69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设项目由子公司武汉兴民负责实施,原计划投资总额为
包括车联网技术研究实验室、车联网车载终端评测实验室、车联网软件评测实验室、车
联网安全实验室及智能交通实验室,通过打造多个先进、高端的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
引进高端技术人才,购置先进研发设备,提高公司在车联网领域的研发实力及评测技术,
建设期 3 年。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577.91 万元,投资
进度 25.72%。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及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进展及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优质资源,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公司终止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3,221.78 万元(含
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无法核算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及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
及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优质资源,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于2022年3月21日、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车载终端T-Box
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车联网研发
及评测中心建设项目”。
“车载终端T-Box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和“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
设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终止,故无法测算效益;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
项目未开始建设即终止,故无法测算效益。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比较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附件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一: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188.54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4,779.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7,692.9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6.66% 2020 年度 1,354.3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实际投资金额与 期(或截止日项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目完工程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车载终端 T-Box 自动化生产 车载终端 T-Box 自动化生
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 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
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 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
设项目 建设项目
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 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
设项目 建设项目
合计 -- -- 101,188.54 104,779.54 104,779.54 101,188.54 104,779.54 104,779.54 0.00 --
附表二: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序号 项目名称
注:车载终端 T-Box 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终止,故无法测算效益;
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始建设即终止,故无法测算效益;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故无法单独测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