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2-05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2: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
(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水波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所持股份数为134,216,741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4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4名,持有
公司股份数为10,907,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45%。经合并统计,
通过现场参与表决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计99名,持有公司股份数共
计145,124,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559%。其中,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含持股5%)的股东之外的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4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其中,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原现场会议基础上增设通讯方式,采取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为李柏桦、李柏元、厉善君、何锋。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3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修
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10,907,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07,7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表决意见
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有
《关于修订<股 145,083,239 99.9715% 41,300 0.0285% 0 0.0000%
表决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
则>的议案》 10,866,498 99.6214% 41,300 0.3786% 0 0.0000%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有
《关于修订<董 145,083,239 99.9715% 41,300 0.0285% 0 0.0000%
表决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
的议案》 10,866,498 99.6214% 41,300 0.3786% 0 0.0000%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有
《关于修订<独 145,083,239 99.9715% 41,300 0.0285% 0 0.0000%
表决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
则>的议案》 10,866,498 99.6214% 41,300 0.3786% 0 0.0000%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有
《关于修订<信 145,083,239 99.9715% 41,300 0.0285% 0 0.0000%
表决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
度>的议案》 10,866,498 99.6214% 41,300 0.3786% 0 0.0000%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有
《关于修订<募 145,083,239 99.9715% 41,300 0.0285% 0 0.0000%
表决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
度>的议案》 10,866,498 99.6214% 41,300 0.3786% 0 0.0000%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有
《关于修订<关 145,083,239 99.9715% 41,300 0.0285% 0 0.0000%
表决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
度>的议案》 10,866,498 99.6214% 41,300 0.3786% 0 0.0000%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有
《关于修订<融 145,083,239 99.9715% 41,300 0.0285% 0 0.0000%
表决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
理制度>的议案》 10,866,498 99.6214% 41,300 0.3786% 0 0.0000%
表决情况
注:1.上述表格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表决结果: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10,907,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07,7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