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3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
《公司章程》第 156 条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根据朱永红、黎楚君监事的提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
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临时监事会。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
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7 名,实际出席监事 7 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提案
鉴于公司内部激励需求发生变化,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总量由 50,000 万股调整为 46,281.1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由 2,000 人调整为 1,668 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6,000
万股调整为 37,481.1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000 万股调整
为 8,80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其他
内容与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相符。根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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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二)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
施首次授予的议案”的提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首次授予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668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宝山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的激励
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
意以 2022 年 5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668 名激励对象授
予 37,481.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三)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制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四)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武钢有限吸收合并武钢国贸的议案”
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五)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浙江宝旌吸收合并精业新材的议案”
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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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定点云南帮扶项目及资金
分配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