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27013 债券简称:创维转债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维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自 2022 年 5 月 13 日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期间,创维数字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
低于“创维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1.19 元/股)的 130%(含 130%)。若在未来
触发“创维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届时根据《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
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创
维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创维转债”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创维数字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3 号文)核
准,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开发行了 1,040.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10.4 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72 号”文同意,公司 10.4 亿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创维转债”,
债券代码“12701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19 年 10 月 21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最新
转股价格为 11.19 元/股(自 2022 年 5 月 6 日生效)。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自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7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不低于“创维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19元/股)的130%(含130%)。若在未来触
发“创维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创维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
业务实施细则》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创维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