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4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
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端超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
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
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并控股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为加快推进氢能业务关键技术研究及核心装备开发,实现
氢能业务快速起步和发展,以现金 24,979.591837 万元通过受让股权及
增资扩股相结合方式持有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交易
定价依据为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深圳市通用氢能
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深
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质子交换
膜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的开发与生产,拥有氢能燃料电池核心材料产品气
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及催化剂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核心技术。董
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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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与各方协商确定并签署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等全部法律文件,组织并
实施本次交易,办理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事宜。
独立董事意见:“(一)公司以现金 24,979.591837 万元通过受让
股权及增资扩股相结合方式持有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通用氢能”)51%股权。本次交易顺应国家能源战略转型和能源
革命的大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在氢能材料装备领域(氢燃料电池质子
交换膜、气体扩散层等)的设计开发与产业化发展能力,有利于推动公
司氢能业务快速起步和发展。(二)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
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服务外,中企华及其签字评估师与公
司和深圳通用氢能均不存在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
性。(三)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深圳通用氢能所有者权
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本次评估的假设前
提和评估参数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评估价值分析原理及计算模型的
选择具有适当性,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贴近市场认可,符合行业实际,能够客观、公平和全面的反映评估对象
的价值。(四)本次交易参考评估结论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内容和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投资并控股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事项。”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上网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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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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