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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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就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自 2006 年 7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
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须聘请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二、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
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竞争力,有利于
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四、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符合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
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产业政策及发展趋势,有助于拓宽公司融
资渠道,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对项
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建设的规模和内容等相关事项
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
全面的了解。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
业政策和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合法、合
规,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全体股
东的利益。
  七、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制定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合理保护了债券持有人
利益,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制定的《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
定的。公司制定的上述回报规划,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回报规划中有关分红条件、政策,分红回报规划的修订及其他有关内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与董事会及相关人员的充分交流与
沟通,认真查阅等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
(此 页无正文 ,为 安徽合力股份 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
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签 字页 )
独 立 董事   :
   吴培 国            李晓玲             罗守生
                                       ⒛ 22年 5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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