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
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 层,34-41 层)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次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担保情况: 无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与债项信用评级为 AAA
发行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
第 1 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格式》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
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
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
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
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
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
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
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
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
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
章节。
一、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20”号文注册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一期)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已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发行完毕。深圳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为第二
期发行,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发行完毕。深圳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第三期发行,发行规
模为 30 亿元,已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发行完毕。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为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 30 亿元,
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发行完毕。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第五期发行,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已于 2021 年 10 月
公司债券(第二期)为第六期发行,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发行
完毕。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为第七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净资产为 533.06 亿元,合并口径资
产负债率为 60.8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0.76%;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6.05 亿元(2019-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三、评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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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主体
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对象的评级有效期内进行跟踪评
级。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对象评级有效期内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
国际将密切关注评级对象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评级对象发生可
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
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
级进行调整,并根据监管要求进行披露。
中诚信国际评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信用
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
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
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
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
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
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
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
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
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
评级结果。
四、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
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
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
无效。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
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
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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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
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
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
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
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考虑到
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
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
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
所进行交易流通。
九、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21,925.63 万元、
年度投资收益同期增加 40,399.77 万元,增幅 94.96%,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投资收益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若在经济不景气和资本市场
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下属以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业绩亏损,会对公司投资收益和
整体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十、2015 年起,国家在电价、电力交易及配售、发电计划和电网接入等方面逐步
展开市场化改革。燃煤电价方面,2019 年 10 月 2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
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20 年 1 月 1 日起燃煤发电上网电
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短期来看,全国煤
电平均上网电价受电价机制调整影响将面临一定下行压力。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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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对于光伏发电价格,将采用市场化竞价制度下的指导价格。2020 年 3 月 31 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 2020 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调集中式
光伏电站指导价,光伏市场竞争加剧。2019 年 5 月 2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
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
新核准的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将通过竞争方式确定。2020 年 9 月 14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提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
置并确定上网电价。2020 年 10 月 21 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按合
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
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未来发行
人将面临更为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发行人的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我国未来出台各项影响电力市场的政策和法规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和运营造成负面影
响,限制公司在现有市场和目标市场开展业务的能力,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
绩。
十一、近年来,公司积极实施战略转型,加大在可再生能源和环保领域的投资力
度,逐步实现了由单一的能源电力产业向能源电力、能源环保、能源燃气等多元产业
转变,2021 年末,公司可控总装机达到 1,650.02 万千瓦,煤电、气电、可再生能源装
机比例为 40.21%、22.79%和 37.01%,清洁能源占比维持在 60%左右。可再生能源、
环保和城市燃气利润占比进一步提高,成为公司主业利润增长的主要来源,转型升级
成效显著。但火力发电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仍然较大,利润受煤炭、天然气等
燃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若未来出现燃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形,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
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二、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316,045.96 万元、
司期间费用逐年上升,主要是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增长所导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扩大,员工薪酬和借款利息支出将随之增加,如公司不能有效控制期间费用支出,将
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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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公司所属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特
点,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2019
年度、2020 年度以及 2021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9,284.22 万元、
-1,515,416.74 万元和-1,113,617.91 万元。按照公司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未来几年将继
续维持较大投资规模,使得公司或面临一定的债务集中偿付风险。
十四、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及可变现资产。本
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
金运用管理,保证及时、足额安排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已承诺不
将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或偿还房地产相关债务。
十五、自本次债券注册完成后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原监事李英辉先生因
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
英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英辉先生的辞职,
未导致发行人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经公司监事会七届四十三次会议提名、
发行人原董事孟晶女士因到退休年龄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孟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孟晶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发行人董事会人数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七次会议提名、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选举王琮先生(因工作原因已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为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经公司监事会七届四十五次会议提名、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
举朱韬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发行人原高级管理人员王芳成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
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芳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芳成先生的辞职未影响公
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决议,聘任许云飞先生
为公司副总裁。
发行人原董事长熊佩锦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
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职务,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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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经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四次会议提
名、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王平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并经公
司董事会七届一百二十五次会议选举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发行人原监事会主席龙庆祥先生因退休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
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龙庆祥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不低于法定人数,其
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
发行人原高级管理人员徐同彪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总经济师职务。徐同彪先
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工作。徐同彪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十六、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
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账户及
资金监管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
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
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
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八、2021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32 亿元,同比减少
非经常性损益所致。2022 年一季度,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18 亿元,
同比减少 15.24%,主要系燃料价格上涨所致。发行人经营情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十九、因本期债券起息日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为“深圳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
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
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深圳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深
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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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下资产总计 13,600,088.01 万元,
负 债 合 计 8,269,449.59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330,638.4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36,693.10 万元。2022 年 1-3 月,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情况见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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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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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深圳能源/公司/本公司/发行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
公司债券 指依照发行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指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本期债券
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深圳能源集团
募集说明书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深圳能源集团
募集说明书摘要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登记机构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人、簿记管理人、中金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 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称。
指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
债券持有人
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管理办法》 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指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交易日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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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中诚信国际、评级机构 指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安永华明 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毕马威华振 指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装机容量 指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常用兆瓦(MW)或万千瓦作为单位。
指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均发电设备容
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
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
指电厂扣除自身用电后实际进入电网的电量,上网电量=发电量-厂用
上网电量
电量。
指将油、气等燃料燃烧后的烟气转变为有用功的内燃式动力机械,可
燃机、燃气轮机
以带动发电机发电。
指将燃气轮机和蒸汽动力装置结合的先进发电方式,主要是通过将燃
联合循环
气轮机的废烟热能再次回收并转换成蒸汽,驱动蒸汽轮机再次发电。
深圳市国资委 指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能集团 指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能源财务公司/财务公司 指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深能管理公司 指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妈湾公司/妈湾电力公司/妈湾
指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发电厂
东部电厂 指深圳能源东部电厂。
河源电厂/深能合和 指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
沙角 B 电厂/沙角 B 公司 指深圳市广深沙角 B 电力有限公司。
东莞樟洋电厂/东莞樟洋公司 指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
惠州丰达公司/惠州丰达电厂/
指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
惠州深能公司
潮州燃气 指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
惠州燃气 指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控股公司 指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华能国际 指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能源环保公司/环保公司 指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Newton 公司 指 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
深能国际 指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满洲里热电公司 指满洲里深能源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
邳州太阳能公司 指汉能邳州市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北控公司 指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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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垃圾发电厂 指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宝安垃圾发电厂。
南山垃圾发电厂 指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垃圾发电厂。
盐田垃圾发电厂 指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盐田垃圾发电厂。
CPT 公司 指 CPT Wyndham Holdings Ltd。
河池汇能公司 指河池汇能电力有限公司。
库尔勒公司 指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深圳天然气公司 指国家管网集团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能南宁 指国能南宁发电有限公司。
西柏坡发电公司 指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 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资源公司 深圳市新资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环保公司 武汉深能环保新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
通辽开发公司 深能北方(通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保定公司 指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
LNG 指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的缩写。
LPG 指液化石油气(liquefied petroleum gas)的缩写。
eHR 指 电 子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 Electronic Human Resource)的缩写。
ERP 指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的缩写。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
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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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全权办理本次债券的全部事项。
通过,同意公司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并同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
议,全权办理本次债券的全部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920 号文注册,公司获
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债券(第一期)。
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
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
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
元(含 20 亿元)。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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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
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在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债
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债券的
主承销商在履行程序合规且报价公允的情况下也可以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
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本期债券品种二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32 年每年的 6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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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
二兑付日为 2032 年 6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
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
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
银行账户:41025900040068340
人行支付系统号/行号:103584002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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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品种二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
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 年 5 月 27 日。
发行首日:2022 年 5 月 31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2 年 5 月 3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 日,共 2 个交易日。
网下认购期:2022 年 5 月 3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 日。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
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
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
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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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公司债券交易与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
金需求,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一次会议及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已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20 号”注册。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
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 138,850.00 万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在履
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38,850.00 万元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 拟使用募集资金
还款主体 借款金额 到期日
债券简称 还款额
国家开发银行 10,000.00 2022-06-28 8,850.00
深圳能源集团股
中国农业银行 30,000.00 2022-06-27 30,000.00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 - 138,850.00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
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
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
未来可能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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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
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61,15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风电、垃圾发电及清洁煤电等板块
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且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需求,
公司未来可能调整部分流动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
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对确有合理原因需要
在发行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说明原因、履行的内部程序、提交相关决议文件,并修改相应发行申请文件。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生调整的,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规定,需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并将开立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
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
的监督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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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
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
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及
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
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
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包括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
户运作情况。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
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将升高至 62.47%。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
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提升至 1.04。
综上,发行本期公司债券,将有效地拓展公司直接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短期偿债
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营运资金支持,满足公司对中长期的
资金需求,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发行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同时,发行人承诺为本期
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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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用途,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转借他人,且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
地产业务或偿还房地产相关债务。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
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净额为 20 亿元;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期债券发行后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模拟变动额
(模拟)
流动资产 2,666,096.48 2,727,246.48 +61,150
非流动资产 10,484,632.57 10,484,632.57 -
资产合计 13,150,729.05 13,211,879.05 +61,150
流动负债 2,749,608.69 2,610,758.69 -138,850
非流动负债 5,442,403.43 5,642,403.43 +200,000
负债合计 8,192,012.12 8,253,162.12 +61,1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58,716.93 4,958,716.93 -
资产负债率 62.29% 62.47% +0.18%
流动比率 0.97 1.04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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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12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根据公司 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对该期债券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9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宿州市泗
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及化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等四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
设。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99,999.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17 深能 G1 募
集资金已使用 99,999.00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 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12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2018 年第一期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 深能 01)。根
据公司 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对该期债券募
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199,998.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18 深能 01 募集资金已使用 199,998.00 万元(不含发
行费用),剩余 0 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86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据公司 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对该期债券募
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299,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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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18 深能 Y1 募集资金已使用 299,955.00 万元(不含发
行费用),剩余 0 万元。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8]220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司 2019 年 2 月 14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该期债券募集资金
用于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及补充营运资金。
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9 年 02 月 26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164,969.9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19 深能 G1 募集资
金已使用 164,969.90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 0 万元。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8]220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根据公司 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该期债券募
集资金用于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扎鲁特旗保安风电场 300MW 工程、太仆寺旗
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115,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86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剩余人民币 3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根据
公司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对该期债券募集
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19 年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19 深能 Y1 募集资金已使用 299,997.00 万元(不含发行
费用),剩余 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0 号文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首期人民币 3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根据
公司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对该期债券募集
资金的使用计划为偿还“20 深能源 SCP001”的本金和利息及补充流动资金。该期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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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后实际到账 299,970.00 万元。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20 深能 Y1 募集资金已使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0 号文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Y2)。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对该
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补充流动资金。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199,980.00 万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20 深能 Y2 募集资金已使用 199,980.00 万元(不含发行费
用),剩余 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0 号文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年 11 月 18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对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为补充流动资金。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汇入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299,970.00 万元。截至募集说明书出
具日,20 深能 01 募集资金已使用 299,970.00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 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0 号文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2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根据公司
使用计划为补充流动资金。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汇入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199,980.00 万元。截至募集说明书
出具日,21 深能 Y1 募集资金已使用 199,980.00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剩余 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0 号文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券简称:21 深能 02)。根据公司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告的该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
关内容,公司对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补充流动资金。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
账 199,98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21 深能 01、21 深能 02 募集资金已使用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0 号文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1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根据公司
使用计划为置换前期用自有资金偿还的公司债券。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 2021 年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21 深能 Y2 募集资金已使用 99,999.00 万元(不含发行费用),
剩余 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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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平洋
注册资本:4,757,389,916 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4,757,389,916 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1993 年 08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41158P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
层,34-41 层
邮政编码:518033
联系电话:0755-83684138
传真:0755-83684128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周朝晖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755-83684138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一)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二)投资和经营与能
源相关的原材料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和仓储工业等;(三)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
配套的地产、房产业和租赁等产业;(四)投资和经营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益的高科技产
业;(五)经营和进出口本公司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
等;(六)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及与能源工程相关的人员
培训、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七)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八)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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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物业租赁;(九)在合法取得的地块上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十)从事信息系统
运营维护,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等信息技术服务,及信息技术相关产品设备的销售与
租赁(含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耗材、办公设备等);(十一)能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的其他业务。
网址:http://www.sec.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历史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
公司原名为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
室于 1992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深改复[1992]13 号文,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的批复》批准,由深能集团(原名“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发起,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深府办复[1993]355 号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
济特区分行于 1993 年 3 月 25 日出具的深人银复字[1993]第 141 号《关于深圳能源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深证办复[1993]82 号
文,发行人被核准发行总股本为 320,000,000.00 股的普通股。
发行人于 1993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创立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 1993 年 8 月 21 日
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9224115-8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时的名称为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3 年 7 月 10 日,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信德验资据字(1993)第 12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21,270.00 66.47%
公司内部职工 830.00 2.59%
境内社会公众 8,300.00 25.94%
企业法人 1,600.00 5.00%
总计 32,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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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94 年送红股
经发行人 199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199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证券
管理办公室于 1994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深证办复[1994]144 号《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度分红派息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每 10 股送 1 股,派现金 0.63 元。
以公司 1993 年末总股本 32,000.00 万股计算,共送 3,200.00 万股,派 2,016.00 万元现
金,送股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35,200.00 万股。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4 年 7 月 20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据字(1994)
第 22 号《增加股本验资报告书》验证,发行人以应付股利转增股本形式增加股本后,
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额为 35,200.00 万股,实收股本计 35,200.00 万元。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23,397.00 66.47%
公司内部职工 913.00 2.59%
境内社会公众 9,130.00 25.94%
企业法人 1,760.00 5.00%
总计 35,200.00 100.00%
(三)1995 年送红股
经发行人 1995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199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证券
管理办公室于 1995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深证办复[1995]56 号《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199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每 10 股送 1 股红股,派 1 元现
金。按 1994 年末总股本 35,200.00 万股计,共送 3,520.00 万股,派 3,520.00 万元现金,
送股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38,720.00 万股。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6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1996)
第 2 号《增加股本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5 年 8 月 23 日,发行人以应付股利转增
股本形式增加股本后,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额为 38,720.00 万股,实收股本
计 38,720.00 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25,736.70 66.47%
公司内部职工 18.90 0.05%
境内社会公众 11,028.40 28.48%
企业法人 1,936.00 5.00%
总计 38,720.00 100.00%
(四)1996 年送红股
经发行人 1996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199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证券管
理办公室于 1996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深证办复[1996]69 号《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1995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每 10 股送红股 0.5 股,派现金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1997)第
加 股 本 后 , 发 行 在 外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份 总 额 为 40,656.00 万 股 , 实 收 股 本 计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27,023.54 66.47%
企业法人 2,032.80 5.00%
内部职工股 20.57 0.05%
境内社会公众 11,579.09 28.48%
总计 40,656.00 100.00%
(五)1996 年配股
经发行人 1996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199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于
配股的批复》批准,发行人向全体股东配售 10,560.00 万股普通股,其中,向法人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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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配售 7,547.10 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3,012.90 万股。法人股股东可将其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4 月 4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1997)第
民币普通股总数为 45,330.81 万股,实收股本计 45,330.81 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
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27,023.54 59.61%
国有法人股转配 1,606.56 3.54%
境内社会公众 14,603.98 32.22%
企业法人 2,096.74 4.63%
总计 45,330.81 100.00%
(六)1997 年资本金转增股本
经发行人 1997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1997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
证券管理办公室于 1997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深证办复[1997]133 号《关于深圳能源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的 批 复 》 批 准 , 发 行 人 按 当 时 总 股本
本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90,661.62 万股。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1997)
第 2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7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形
式增加股本后,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额为 90,661.62 万股,实收股本计人民
币 90,661.62 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54,047.07 59.61%
企业法人 4,193.47 4.63%
境内社会公众 29,207.96 32.22%
国有法人股转配 3,213.12 3.54%
总计 90,661.6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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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00 年配股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00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证监公司字[2000]74 号《关于深圳能源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批准,同意发行人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 9,546.3239
万股普通股。
经发行人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 4,016.3993 万股转配股于 2000 年 11
月 3 日上市流通。转配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可流通股增至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0 年 9 月 27 日出具的信德第 20 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 2000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经配售发行股票后股份总额为 100,207.9444 万
股。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55,398.25 55.28%
境内社会公众 40,526.35 30.44%
企业法人 4,283.34 4.28%
合计 100,207.94 100.00%
(八)2002 年送红股
经发行人 200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以 2001
年末总股本 100,207.944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3 元现金送红股 2 股
(含税)。其中: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每 10 股派发 3 元现金送红股 1 股;用任意盈
余公积金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
经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2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2002)第 2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2 年 8 月 1 日,发行人变更后的累计股本金额为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66,477.90 55.28%
企业法人 5,140.02 40.44%
境内社会公众 48,631.62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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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20,249.53 100.00%
(九)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
根据发行人 2006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
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深圳能源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经深圳市国资委于 2006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
《 关 于 深 圳 能 源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 深 国 资委
[2006]179 号)批准,公司控股股东深能集团于 2006 年对发行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
在保持公司总股本 1,202,495,332 股不变的前提下,由深能集团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指
定 股 权 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 通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支付 1.35 股股份计
证。2006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人认沽行权日共有 32,182 份认沽权证以股 6.692 元人民
币 行 权 。 至 此 ,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后 深 能 集 团 股 份 数 由 原 来 66,477.90 万 股 下 降 为
(十)2008 年定向增发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07 年 9 月 14 日作出的证监公司字[2007]154 号《关于核准深圳
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发行人向深能集团发行 8 亿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深能集
团的相关资产;向华能国际发行 2 亿股人民币普通股,由华能国际以现金认购。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德师(上海)报验字
(07)第 SZ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12 月 3 日,发行人已收到深能集
团和华能国际缴纳的注册资本共计 100,000.00 万元。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140,387.03 63.74%
华能国际 20,000.00 9.08%
境内社会公众 59,862.50 27.18%
合计 220,249.5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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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名称变更
经发行人 2008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
称由原名“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十二)2011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深圳能源 201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能源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深圳能源总股本
增至 264,299.4398 万元。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9 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
[2011]041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6 月 16 日,深圳能源通过登记公司以
资本公积金-资本溢价向股东共转增 44,049.9066 万股,转增后的股本为 264,299.4398
万股。深圳能源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深圳能源实收资本的议案。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集团 168,464.44 63.74%
华能国际 24,000.00 9.08%
境内社会公众 71,835.00 27.18%
总计 264,299.44 100.00%
(十三)深圳能源主要股东变更
经深能集团 201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国资委于 2011
年 9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派生分立的批复》(深国资委函
(2011)34 号)批准,深能集团派生分立为深能集团和新设公司深能管理公司,深能
集团原持有深圳能源的 1,684,644,423.00 股股份转由深能管理公司持有。
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
义务的批复》,中国证监会对深能管理公司公告深圳能源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并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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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深能管理公司因国有资产变更而持有深圳能源 1,684,644,423.00 股股份(约占深圳
能源总股本的 63.7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年 1 月 13 日登记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能集团因分立涉及的深圳能
源股份过户事宜已完成,深能集团原本持有的深圳能源 1,684,644,423.00 股股票(占深
圳能源总股本的 63.74%)已过户至深能管理公司名下,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能管理公司 168,464.44 63.74%
华能国际 24,000.00 9.08%
境内社会公众 71,835.00 27.18%
总计 264,299.44 100.00%
(十四)定向增发吸收合并
经深圳能源 201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经国务院国资委于 2012 年 11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
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1044 号)及中国
证监会于 2013 年 1 月 5 日对深圳能源本次吸收合并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7 号)
批准,深圳能源通过同时向深能管理公司的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定向增发股
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吸收合并深能管理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深圳能源
总股本保持不变,深能管理公司的法人资格以及深能管理公司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
(共计 168,464.44 万股)被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与负债由公司承继。公司的总股
本、注册地、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名称、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均保持不变。公司吸收合并深能管理公司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国资委 126,400.05 47.82%
华能国际 66,161.11 25.02%
境内社会公众 71,738.28 27.16%
总计 264,299.4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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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2014 年送红股
经深圳能源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264,299.4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配 利 润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分 配 。 公 司 限 售 股 份 数 由 原 来 的 168,464.44 万 股 增 加 至
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国资委 189,600.08 47.82%
华能国际 99,174.17 25.02%
境内社会公众 107,674.92 27.16%
总计 396,449.16 100.00%
(十六)2019 年送红股
经深圳能源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
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 2019 年末总股本 3,964,491,597 股为基
数 , 向 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后 年 度 分 配,2019 年度公司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后公司总股本由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国资委 227,520.09 47.82%
华能国际 119,009.00 25.02%
境内社会公众 129,209.90 27.16%
总计 475,738.99 100.00%
(十七)2020 年股权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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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行 人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 告,深 圳市国 资委决 定将 其 持有的 发行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
资委。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深圳资本集团将合计持有公司 4.9972%的股权。经
发行人 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告,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过户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国资委 208,885.68 43.91%
华能国际 119,009.00 25.02%
境内社会公众 147,844.31 31.07%
总计 475,738.99 100.0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除上述变更内容外,无重大变更。实际控制人仍
为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股比例 43.9076%,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是深圳市人民政
府的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监督
和管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88,856,782 股,
直接持股比例为 43.9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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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是否涉及限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售/质押/冻
(股) (%) 性质
结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政府
员会 部门
企业
法人
企业
法人
企业
法人
企业
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
法人
企业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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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限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售/质押/冻
(股) (%) 性质
结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重要一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经营 直接持 间接持
序号 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地 股比例 股比例
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
限公司
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 江苏省南 江苏省南 能源项目的开发、
限公司 京市 京市 建设和投资
深能(香港)国际有 4,767.81万
限公司 美元
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 四川省成 四川省成
限公司 都市 都市
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 河北省保 河北省保
司 定市 定市
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 广东省深 广东省深
司 圳市 圳市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 广东省深 广东省深
司 圳市 圳市
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 广东省东 广东省东 14,285.04
有限公司 莞市 莞市 万美元
深能合和电力(河 广东省河 广东省河
源)有限公司 源市 源市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 广东省深 广东省深
股有限公司 圳市 圳市
深能智慧能源科技有 广东省深 广东省深 综合能源的生产和
限公司 圳市 圳市 供应、投资经营
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 广东省惠 广东省惠
有限公司 州市 州市
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 新疆巴州 新疆巴州
公司 库尔勒市 库尔勒市
Newton Industrial 维尔京群
Limited 岛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 广东省深 广东省深 环保项目投资、运
限公司 圳市 圳市 营等
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 广东省深 广东省深
司 圳市 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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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部分重要一级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9 年 9 月 11 日,注册资本 19.20 亿元人民币,主
要从事电力生产业务,负责经营妈湾电厂。截至 2021 年末,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总
资产为 63.52 亿元,净资产为 51.78 亿元;2021 年度,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45.08 亿元,实现净利润-2.20 亿元。
(2)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 25 日,注册资本 39.97 亿元人民
币,主要从事新能源及常规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能源发电业务;截至 2021 年末,深
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73.01 亿元,净资产为 59.23 亿元;2021 年度,深
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59 亿元,实现净利润 5.72 亿元。
(3)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注册资本为 33.93 亿元人
民币,主要从事华东地区和华中地区新能源及传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能源发电业
务。截至 2021 年末,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92.23 亿元,净资产为
利润 6.26 亿元。
(4)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
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 成立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注册资本 25.02 亿元人民币,
主要从事境外能源业务投资。截至 2021 年末,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 总资产为
元。
(5)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7 月 25 日,注册资本 39.00 亿元人民币,
主要从事垃圾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截至 2021 末,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资产为 267.02 亿元,净资产为 68.76 亿元;2021 年度,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62.11 亿元,实现净利润 9.23 亿元。
(6)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注册资本 24.22 亿元
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运输、仓储、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燃气投
资经营,瓶装燃气经营,汽车(船舶)加气站经营,分布式能源投资经营。截至 2021
年末,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9.27 亿元,净资产为 34.33 亿元;
元。
(7)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
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9 月 14 日,注册资本 15.60 亿元人
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经营电力及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投资发电、供电和其他
与电力、环保有关工程;粉煤灰销售与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1 年末,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总资产
为 26.48 亿元,净资产为 16.01 亿元;2021 年度,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26.65 亿元,实现净利润-3.80 亿元。
(8)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21 日,注册资本 0.48 亿美元,主
要业务为能源投资。截至 2021 年末,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71.96 亿元,
净资产为 15.22 亿元;2021 年度,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92 亿元,
实现净利润 3.78 亿元。
通 过 查 询 全 国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信 息 公 布 与 查 询 系 统
(http://zxgk.court.gov.cn/)、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应急管理部
政 府 网 站 ( http://www.mem.gov.cn/ )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系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被列为环境保
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
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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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直接 间接
序 会计处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 持股
号 理
比例 比例
证券市场服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广东省深圳 广东省深
公司 市 圳市
服务
内蒙古自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 内蒙古自治 火力发电、电
有限公司 区满洲里 力供应、供热
里
惠州深能投资控股 广东省惠州 广东省惠 煤炭码头和港
有限公司 市 州市 口经营
国能南宁发电有限 广西南宁 火力发电、电
公司 市 力供应、供热
广东东方盛世可再
广东省广州 广东省广
市 州市
理有限公司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 河北省石家 河北省石 火力发电、电
限责任公司 庄 家庄 力供应、供热
液化天然气接
收站、输气干
线及码头的建
设与运营、液
浙江浙能六横液化 浙江省舟山 浙江省舟 化天然气的采
天然气有限公司 市 山市 购及气化加
工、运输、进
口、储存和销
售、空气分离
产品的销售
新能源技术开
深圳赛格龙焱能源 广东省深圳 广东省深
科技有限公司 市 圳市
生产
浙江华川深能环保 浙江省义乌 浙江省义 垃圾焚烧处
有限公司 市 乌市 理、电力供应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 广东省深圳 广东省深 生态保护和环
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 圳市 境治理
潮州市辖区内
天然气高压管
潮州中石油昆仑燃 广东省潮州 广东省潮
气有限公司 市 州市
资建设、运
营、销售
深圳液化天然
国家管网集团深圳 广东省深圳 广东省深 气接收站、输
天然气有限公司 市 圳市 气干线,液化
天然气和天然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直接 间接
序 会计处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 持股
号 理
比例 比例
气加工利用项
目的投资、建
设、运营
其中部分重要参股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6 月 16 日,注册资本为 10.27 亿元,主要
从事电力生产业务。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20.18 亿元,净资产为 11.64 亿
元;2021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26 亿元,实现净利润-1.95 亿元。
(2)国家管网集团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家管网集团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18.55 亿
元,主要从事深圳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输气干线,液化天然气和天然气加工利用项目
的投资、建设、运营。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48.76 亿元,净资产为 24.30
亿元;2021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74 亿元,实现净利润 8.27 亿元。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5 月 2 日,注册资本为 31.03 亿元,主要从
事金融、证券业务。截至 2021 年末,长城证券总资产为 926.97 亿元,净资产为
(4)国能南宁发电有限公司
国能南宁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7.60 亿元,主要从
事电力业务的开发、投资、管理,电力技术的咨询、服务,电力物资、设备和采购。
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34.09 亿元,净资产为 9.95 亿元;2021 年度,该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28.21 亿元,实现净利润 0.17 亿元。
(5)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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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6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2.13 亿
元,主要从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截至 2021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26.39 亿元,净
资产为 20.38 亿元;2021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8 亿元,实现净利润 0.71 亿元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机构
公司本部设有14个职能部门和3个支持性机构,具体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公司主要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
主要职能包括:
东大会决策提供支撑;按照法定程序,筹备组织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常证券事务,组织资本市场证券融资工作;
融资产的投资和处置;开展证券监管、国资监管政策研究以及证券市场分析工作。
(2)行政管理部
主要职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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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力资源部
主要职能包括:
执行;
协调公司eHR系统规划、应用监督等。
(4)财务管理部
主要职能包括:
业务;
(5)安全与生产管理部
主要职能包括:
并管理公司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体系,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预算进行全过程管理,实现企业在市场竞争环境下利益最大化;建立并管理公司碳减
排管理体系。
(6)战略规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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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包括:
调指导公司各产业公司的规划管理及项目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根
据公司战略意图编制绩效考核指标,参与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确保规划目标落实;组
织开展公司产业发展及其他重大问题的战略研究工作,为公司决策层提供重要参考;
工作;
编制公司各部门和所属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包括KPI指标);汇总统计公司所属企业经
营信息(年、月报);编制公司经济运行报告;负责公司行业对标管理工作;
海外官员、企业家到访的外事事务管理;海外项目的开发和投资管理;海外项目国内
报批报审;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海外项目信息呈报以及政策性收益申报工作。
(7)项目发展部
主要职能包括:
火电能源项目的拓展和开发;技术经济;组织投资项目的技术经济评价;
前期工作、商务谈判、股权交割等全过程;组织投资项目的技术经济评价;统筹协调
新能源产业项目发展;
踪研究,推动新产业项目孵化和产业化;统筹协调区域分公司、代表处。
(8)党委工作部
主要职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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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各群众团体作用;
(9)纪检监察室
理人员的检举、控告以及申诉,承办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办
案,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检干部监督和日常管理;统筹公司信访与维稳工
作;
和调研活动,指导外派监事开展工作,组织协调公司各监督机构开展联合监督,跟踪
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
(10)审计风控部
主要职能包括:
管理和内部控制日常化工作,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防范风险;
配合参与公司项目(股权)收购、清理前期工作。
(11)产权法律部
主要职能包括:
东的权益,确保公司作为出资人的意志在控股、参股企业决策过程中得到体现;以公
司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在科学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拟订、优化产权整合方案,并组
织实施。负责归口管理公司系统的资产评估,为公司的收购、转让等项目提供价值参
考依据;
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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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的规范操作。
(12)工程管理部
主要职能包括:
理实施细则;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执行管理制度;指导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工
准备工作;
工期、造价等问题,配合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常招投标工作开展,有效规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公司招投标事务管理。
(13)燃料物资部
主要职能包括:
能源燃料贸易工作;
展供应商管理。
(14)科技信息部
主要职能包括:
与科技发展规划的对接,负责公司层面研发资金计划的落地实施;负责直属企业科技
创新工作的评价考核。
过程管理,指导监督重点项目的技术方案论证、结题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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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公司科技对外合作的管理;负责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日常事
务管理。
化建设,指导和监督信息技术分公司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15)能源创新研究院
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究支持;
流合作,提升公司影响力;
(16)招标中心
务;
(17)技术研究院
技术方案优化等技术支持服务;向公司所属企业提供技术监督与服务。
沿技术,负责外部研发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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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
已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立了较完善的投资、募
集资金、贷款与担保、关联交易、重要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与机制;目前
公司有9名董事,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共7人,分别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
代表组成。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三会”和进行董事会、
监事会的换届选举;重大的投资、融资、对外担保等经营事项与财务决策执行了《公
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正常发挥作用。
(1)股东大会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及所属企业的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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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0%以上的主业项目;②主业范围以外的项目;③在境外及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已授权由董事会行使职权的
除外;④公司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直接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为投资主体且所属公
司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投资项目;
①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和民生福利的国计民生等重要关键领域的控股权变动、具有
重要战略意义或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国有产权变动事项;②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或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产权变动事项;
产抵押事项;
款事项;
联交易事项;
率超过70%;②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0%;③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
他情形。
定,审议应当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
股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等自身运作以及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
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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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②会计政
策变更对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②会计估计变
更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
立事项;
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董事会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在股东
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
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案;
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审议批准以下境外投资事项:①在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的所属公司在本地
区的主业投资;②在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且被投资标的的主要资产和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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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在境内(80%以上营业收入来自境内)的直接投资项目。
投资事项同时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第十五项标准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项同时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第十六项标准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款事项;审议批准发行中长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事项;
押事项;
万元以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②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0.5%以
上、5%以下的关联交易;
的比例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资产减值准
备的计提和转回;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对董事会负责;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总裁、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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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
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对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住房公积金方案、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办法及年度考核结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后评
价报告、所属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助行为,但两种情况除外:①存贷款业务属于企业主营业务的;②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同时达到本章程第
四十一条第二十一项标准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管 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总体方案;
定,审议由公司自主决策的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等自身运作以及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等上市
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项;
会计政策事项及变更重要会计估计事项;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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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
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3)监事会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监事会为公司的常设监事机构,对董事长、董事、
总裁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公司股东及职工的利益。监
事会由7人组成。监事会向股东大会和职工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以纠正;
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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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对偿债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违法违规或受处罚的情况,
不对本期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二)公司的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
在控股股东单位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单位领取任何形式的薪酬和津贴。公司的劳动、
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控股股东之间完全独立。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不存在大股东占用的情形。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
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立帐户,
并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
公司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依法运作。
公司拥有发电及发电配套相关的完整产业链,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各项业务决策均系其依照《公司章程》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而作出,
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及自主经营的能力。
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吸收合并深能管理公司。就本次交易,发行人、深能管
理公司、深圳市国资委、华能国际于2012年9月27日签署了《合并协议》。本次交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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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后,深圳能源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承诺确保深能源独立
性,并承诺不利用深能源控股股东地位损害深能源及其他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本次
吸收合并实施完毕后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遵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完善的相关公司治理文件,严格规
定了法人治理结构每个层级的权限、义务和运作流程。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9
名;设监事会,现有监事会成员 6 名;现有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6 名,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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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起始日
注: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龙庆祥先生因退休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尽快补选一名监事。
王平洋,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深圳妈湾电力有
限公司干部,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干事,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
任、董事会秘书、副厂长,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筹建办公室主任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深圳市能源
环保有限公司监事长,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支
部书记,深圳能源集团滨海电厂筹建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河源电厂二期筹建办
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本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党委副书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中共深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党委书记、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长。
黄历新,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华能南通
分公司(电厂)财务部副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总会计师,华能国际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深圳市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李英峰,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汕头电
力工业局助理工程师,深圳月亮湾燃机电厂专责工程师,深圳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室负责人,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深圳能源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
司董事长,惠州大亚湾浩洋油料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能源集团风电筹建办
公室主任,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深能国电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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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
党委副书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李明,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市福田
区委组织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人事部副科长、科长、行长办
公室综合室主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人事部业务经理,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主
任科员、副主任、主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工会主席。
马彦钊,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应用经济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深
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财务部会计师、业务经理,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中新赛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财务总监。
王琮,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华能集
团公司信息中心主任助理,广华广播电视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综
合实业部综合项目处副处长,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董事与监事管理部一处处长,华能国
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处长,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监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华能国际投资管理部主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监事,海南核电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
李平,男,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
任河北大学经济系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室主任、室主
任、副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中国社科院数量经
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
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兼任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理事长,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
中国高技术产业促进会副理事长,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房向东,男,194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电子部四
所党办副主任、电子部干部司办公室负责人、五处副处长,机电部人事劳动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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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人事部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深圳
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外
聘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东东,男,1974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资深特许公认会
计师(FCCA),曾任首钢总公司财务部高级会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经理、经理。现任致同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咨询服务管理合伙人,兼任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国并购公会跨
境并购委员会委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张前,女,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
理师。曾任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宣传组组长,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策划
推广部编审高级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二部(期刊管理中心)业务经理,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信访办)副主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
理部副部长。现任深圳市国资委派驻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本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魏仲乾,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华能国际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师、财务部综合处预算专责,华能淮阴电厂财务部
副主任(挂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综合处副处长,华
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中国华
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副主任。
现任华能国际财务与预算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朱韬,女,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华能国际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投资者关系处主管,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董事会办公室)主管,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副经理
(主持工作),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经理,华能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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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经理,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证券融资部副主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
事。
麦宝洪,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能源
总公司计划财务处会计、深圳能源集团财务管理部会计核算高级经理。现任深圳能源
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审计风控部总经理、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王亚军,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
程师。曾任深圳能源集团妈湾发电总厂单元长、值长,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安监部
副部长(主持工作)、安委办主任、助理策划总监,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冯亚光,男,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国家
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任深圳能源集团妈湾发电总厂技术员、电气班长、值长,深圳妈
湾电力有限公司助理策划总监、策划党支部书记、运行总监。现任深圳妈湾电力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李英峰(内容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秦士孝,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南省电
力局中调所技术员,武汉电力学院讲师,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建设部工程师及生技
部高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电业部高工、生技部高工及主任工程师、生产运营
部部长,河源电厂联合执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河源电厂项目指导委员会主
席,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妈湾电力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郭志东,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月亮湾电
厂值长、分部主任、部长、副总工程师,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
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能源集
团东部电厂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深圳能源集团滨海电厂筹建办公室主任,深圳妈湾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太平
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杨锡龙,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华能汕头电
厂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华能海门电厂人力资源部主任,华能广东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副
经理(主持工作),华能海门发电公司(电厂)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副厂长),华
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孙川,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曾任
公司团委副书记,公司团委书记,公司党委办公室临时负责人,公司党群办公室副主
任,公司党群办公室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企业文化部总监,深圳市国资委党办负责人
(挂职),公司纪委副书记、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和产权管理部党支部书
记,深圳市深能环保东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
事长,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许云飞,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市广
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沙角B火力发电厂高级技术员,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副主任,公司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国电织金发电有限公司监
事会主席,深圳市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安全管理处)负责人(挂职)。现任中华水电
执行董事,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马彦钊(内容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周朝晖,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深圳能源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主办、证券部业务副主任、业务主任、副部长,第三届、第
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市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主任、董事长秘书,本公司董事长秘书、第六届董事会证券
事务代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高级经理、代职主任、主任,深圳市能源
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东
部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鹏湾电力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
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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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
股票和债券的情况,同时,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部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表: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任职务
深能集团 董事
黄历新 副董事长
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 董事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
李平 独立董事 研究员
所
致同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刘东东 独立董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
张前 监事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专职监事
深能集团 董事
王琮 董事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 监事
魏仲乾 监事 深能集团 监事
朱韬 监事 深能集团 监事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周朝晖 董事会秘书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关于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所禁止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过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发行人股权
或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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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公司所在行业状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一)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二)投资
和经营与能源相关的原材料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和仓储工业等;(三)投资和经
营与能源相配套的地产、房产业和租赁等产业;(四)投资和经营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益
的高科技产业;(五)经营和进出口本公司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机具
和交通工具等;(六)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及与能源工程
相关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七)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八)
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九)在合法取得的地块上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十)从
事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等信息技术服务,及信息技术相关产品设
备的销售与租赁(含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耗材、办公设备等);(十一)能提高社会、
经济效益的其他业务。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先导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进程中扮演着重
要角色,是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所在,其不仅关系国家经济的安全,也与百姓
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电力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直接相关。
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全年电力消
费增速实现两位数增长,电力装机结构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受电煤供应紧张等多
重因素影响,9、10 月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偏紧,多地出现有序用电。国家高度重视并
出台一系列能源电力保供措施。电力行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相
关部门要求,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发电、保供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提升能源电力安
全稳定保障能力。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底,全国有序用电规模基本清零,仅
个别省份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主动执行有序用电。
(1)电力生产情况
电力行业发电动力主要可分为 4 类,火电、水电、核电和风电的发电量在中国总
发电量中分别占比约 70.14%、16.65%、5.06%和 8.14%。中国电力行业的竞争主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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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于发电领域,2002 年电力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五大发电集团+四小豪门+两大电网”格
局已相对稳定。其中,五大发电集团: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家能源集
团和国投电力集团的装机容量合计占总装机容量 45.00%以上,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其中,原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国电集团已于 2017 年 8 月与神华集团正式合并重组为国
家能源集团,该集团是能源领域名副其实的“巨无霸”:资产规模超 1.80 万亿元,拥有
世界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世界最大的火力发电生产公司、世界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发
电生产公司和世界最大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四小豪门包括华润电力、国华电力、国投电力和中广核,此外,非国电系国有发
电企业还有三峡集团等,该集团是水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开发企业。近年来,部分实力
雄厚的地方电力集团也按照区域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在当地积极展开扩张与收购行动,
通过整合资源增加市场份额。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截至 2021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增长 8.1%。;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11.2 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
为 47.00%,同比提高 2.30%。电力行业呈现出发电装机结构清洁化趋势明显,非化石
能源发电量快速增长,煤电发电量比重降低的特征。同时,水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降
低,弃风、弃光问题明显改善。
(2)电力行业消费需求情况
主要受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上年同期低基数、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等因素拉动。一、
二、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 21.2%、11.8%、7.6%和 3.3%,受同期
基数由低走高等因素影响,同比增速逐季回落。2021 年,全社会用电量两年平均增长
长。
一是第一产业用电量 1,023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6.4%,两年平均增长 14.6%。各
季度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 26.4%、15.9%、16.4%和 12.4%,保持两位数增长。
国家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持续推进,乡村用电条件持续改善,
第一产业电气化水平逐步提升,多重因素拉动第一产业用电量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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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第二产业用电量 5.61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9.1%,两年平均增长 6.4%。各
季度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 24.1%、10.6%、5.1%和 1.1%,受上年同期基数逐
步提高影响,用电量同比增速逐季回落。各季度第二产业用电量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
行业合计用电量同比增长 6.4%,两年平均增长 6.0%,均呈逐季回落态势,四季度同
比增速为-1.9%。2021 年,消费品制造业合计用电量同比增长 12.6%,两年平均增长
同比增长 13.9%,两年平均增长 9.0%。2021 年,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合计用电量同比
增长 15.7%,两年平均增长 9.9%,占制造业用电量比重同比提高 1.1 个百分点;其中
部分新兴制造业行业用电量高速增长,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用电量同比增长
势。
三是第三产业用电量 1.42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7.8%,两年平均增长 9.5%。第
三产业用电量两年平均增速已基本恢复至疫情前的水平,但存在结构性差异。得益于
电动汽车的持续迅猛发展,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两年平均增速达到 79.0%。各季度,
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 28.2%、23.6%、13.1%和 9.0%;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
速有所回落。部分接触型聚集型服务业受疫情的影响相对较大,三、四季度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用电量两年平均增速分别回落至 6.7%和 4.9%;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两
年平均增速分别回落至 6.8%和 7.3%。
四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17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3%,两年平均增长 7.0%。
各季度,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 4.7%、4.2%、11.3%和 8.0%;两年平均增
速分别为 3.9%、7.9%、8.0%和 8.8%。一季度用电量增速偏低,主要受 1 月中旬之后
气温偏暖因素影响;二、三、四季度,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两年平均增速已基本恢复
至近年来的正常增长水平。
五是全国共有 19 个省份用电量同比增速超过 10%,31 个省份两年平均增速均为
正增长。2021 年,西藏、青海、湖北用电量同比增速分别为 22.6%、15.6%和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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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四川、福建、浙江、广东、重庆、陕西、安徽、海南、湖南、宁夏、江苏、山
西、上海、新疆、广西 16 个省份用电量同比增速超过 10%。2021 年,西藏、四川、
江西用电量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 14.1%、11.5%和 10.1%;青海、山东、福建、安徽、
云南、新疆、广东、广西、浙江、陕西 10 个省份两年平均增速位于 8%-10%。
(3)电力行业生产供应情况
截至 2021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23.8 亿千瓦,同比增长 7.9%;全国规
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 8.11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8.1%。
一是电力工程年度完成投资再次超过 1 万亿元,同比增长 2.9%,新增海上风电并
网装机 1,690 万千瓦。2021 年,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 10,481 亿元,同比增长
同比增长 4.5%,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到 88.6%。2021 年,全
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 17,629 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13,809 万千
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为 78.3%,同比提高 5.2 个百分点。2021 年是国家
财政补贴海上风电新并网项目的最后一年,全国全年新增并网海上风电 1,690 万千瓦,
创历年新高。
二是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11.2 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
截至 2021 年底,全国全口径火电装机容量 13.0 亿千瓦,同比增长 4.1%;其中,煤电
分点。水电装机容量 3.9 亿千瓦,同比增长 5.6%;其中,常规水电 3.5 亿千瓦,抽水
蓄能 3,639 万千瓦。核电 5,326 万千瓦,同比增长 6.8%。风电 3.3 亿千瓦,同比增长
千瓦,同比增长 20.9%;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 2.0 亿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 1.1 亿千
瓦,光热发电 57 万千瓦。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11.2 亿千瓦,同比增长
机比重。
三是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 12.0%,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
发电量同比下降 2.5%;受电力消费快速增长、水电发电量负增长影响,全国规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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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 8.4%。核电发电量同比增长 11.3%。全口径并网太阳能
发电、风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 25.2%和 40.5%。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 2.90 万亿
千瓦时,同比增长 12.0%;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为 34.6%,同比提高 0.7 个百分点。
全口径煤电发电量 5.03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8.6%,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为
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也是保障我国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础电源。
四是核电、火电和风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分别提高 352、237、154 小时。
小时 3,622 小时,同比降低 203 小时。核电 7,802 小时,同比提高 352 小时。并网风电
五是跨区输出电量同比增长 6.2%,跨省输出电量同比增长 4.8%。2021 年,全国
完成跨区送电量 6,87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2%,两年平均增长 12.8%;其中,西北
区域外送电量 3,15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4.1%,占全国跨区送电量的 45.9%。全国完
成跨省送出电量 1.60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8%,两年平均增长 5.4%。
六是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 20.1%。2021 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
完成市场交易电量 37,787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9.3%,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 45.5%,
同比提高 3.3 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 30,40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2.8%。
七是电煤供需阶段性失衡,煤炭价格创历史新高,煤电企业全面亏损。2021 年,
全国原煤产量同比增长 4.7%。3-9 月各月原煤产量接近零增长或负增长,四季度原煤
产量增速明显回升,电煤供应紧张局势得到缓解。全年进口煤炭 3.2 亿吨,同比增长
成本大幅上涨,煤电企业和热电联产企业持续大幅亏损。大致测算,2021 年因电煤价
格上涨导致全国煤电企业电煤采购成本额外增加 6,000 亿元左右。8 月以来大型发电集
团煤电板块整体亏损,8-11 月部分集团的煤电板块亏损面达到 100%,全年累计亏损
面达到 80%左右。2021 年底的电煤价格水平仍显著高于煤电企业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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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紧张。1 月,受寒潮天气等因素影响,江苏、浙江、蒙西、湖南、江西、安徽、
新疆、四川等 8 个省级电网,在部分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紧张,采取了有序用电措
施。迎峰度夏期间(6-8 月),广东、河南、广西、云南、湖南、贵州、江西、蒙西、
浙江、重庆、陕西、湖北等 12 个省级电网,在部分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紧张,采取
了有序用电措施。9-10 月,受电煤等燃料供应紧张、水电发电量同比减少、电力消费
需求较快增长以及部分地区加强“能耗双控”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全国电力供需总体
偏紧,共有超过 20 个省级电网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个别地区少数时段出现拉闸限电。
国家高度重视并出台一系列能源电力保供措施,效果显著,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执行有序用电。
(4)2022 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 2022 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各方面要积极推
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为 2022 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提供了最主要支撑。综合考虑
国内外经济形势、电能替代等带动电气化水平稳步提升、上年基数前后变化等因素,
并结合多种方法对全社会用电量的预测,以及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专家的预判,预
计 2022 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 8.7 万亿千瓦时-8.8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6%,各季
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总体呈逐季上升态势。2)2022 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
机比重有望首次达到 50%
在新能源快速发展带动下,预计 2022 年基建新增装机规模将创历年新高,全年基
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 2.3 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 1.8 亿千瓦左右。
预计 2022 年底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26 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
合计达到 13 亿千瓦左右,将有望首次达到总装机规模的一半。水电 4.1 亿千瓦、并网
风电 3.8 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 4.0 亿千瓦、核电 5557 万千瓦、生物质发电 4500 万
千瓦左右。煤电装机容量 11.4 亿千瓦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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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消费结构及产业结构持续调整升级,负荷“冬夏”双高峰特征逐步呈现
常态化。全球疫情仍在持续,外部形势更加复杂多变,既要保障电力供应,又要积极
推动能源转型。宏观经济、燃料供应、气温、降水等多方面因素均给电力供需形势带
来较大的不确定性。根据电力需求预测,基于对气温、来水、电煤供应等关键要素的
分析,并综合考虑新投产装机、跨省跨区电力交换、发电出力及合理备用等,预计
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其中,华北、东北、
西北区域电力供需基本平衡,华东、华中、南方区域电力供需偏紧。迎峰度冬期间,
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其中,华北、东北区域电力供需基本平
衡,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区域电力供需偏紧。
(1)火电行业现状
中国煤炭储量丰富的资源禀赋特点使火电成为了目前国内电力生产体系最主要的
电源类型。火电包括煤电、气电等。火电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作为主力电源,是
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领域之一。相比于水电、核电等电源类型,火电建设周期短,
技术要求相对较低,受周边自然环境限制较小,因此在 2002 年国内出现严重电力短缺
后,火电成为了中国最近一轮电力投资热潮中发展最快的子行业。随着不可再生资源
的不断减少,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另外国家执行关于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力度的
不断加大,火电行业作为污染物排放大户受到不小的影响,这几年来在电力行业中的
装机容量比重和发电量比重呈小幅下降趋势。
拉大系统峰谷差,时段性系统调峰能力不足;电煤价格高位运行,发电用煤维持地区
性季节性供需偏紧格局。在多重因素叠加、交互影响下,预计全年电力供需总体平衡,
局部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其中,华北、华中区域局部性时段性电力供需偏紧;
华东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枯水期广西、贵州偏紧,
汛期云南清洁能源消纳压力较大;东北、西北区域预计电力供应能力富余。
影响较小。从利用小时来看,2020 年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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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小时为 3,758 小时,同比减少 70 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 3,827 小时,
同比增加 130 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 4,216 小时,同比减少 92 小时。2020 年
小时 1,203 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 2 小时。水电受 2020 年来水充沛影响利用小时增长;
传统火电受水电挤压及新能源发电增长影响,利用小时数同比下滑;新能源发电小时
维持稳定,伴随装机量高增,2020 年风电、光伏新能源发电量保持高速增长。这一方
面是因为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任务目标下,鼓励提升新能源装机量;另一方
面是因为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 年末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 年末前仍未完成
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风电迎来抢装潮。
我国火电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整体呈下降走势。2021 年全年,我国火电发电平均利用
小时数为 4,354 小时,同比提升 4.81%。2011 年以来,我国火电总装机量持续增长,
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我国火电累计总装机量为 1,296.78GW,同比增长 4.06%。随着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工艺持续改进,火电灵活性改造经济性逐步显现。
我国陆续出台了鼓励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政策,不断完善调峰辅助服务补偿政策,火
电灵活性改造经济性有望不断提升。
总体看,我国火力发电装机容量较为稳定,新增装机容量增速放缓,但新能源机
组容量占比及发电规模大幅增长。由于煤炭价格保持高位,国内电力行业企业的整体
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均明显弱化。
(2)电煤价格与火电定价机制
目前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仍由国家发改委确定,企业只是电价的被动接受者。
而对火电企业来说,占生产成本 60.00%以上的电煤价格已逐步实现了市场化,煤炭市
场的波动较以往更容易传导至火电行业,电煤价格的波动成为了目前影响火电企业稳
定经营的主要风险。
中国自 2005 年起实施煤电联动政策,即如果半年内平均煤价与前一周期相比变化
幅度达到或超过 5.00%,则电价应相应调整。2005 年 5 月和 2006 年 6 月,中国两次启
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帮助电力企业缓解电煤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但目前煤电
联动政策并未形成完全的市场化运作,煤电联动机制的最终触发权仍集中于国家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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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国家发改委在决策时,需要平衡宏观经济调控涉及的多种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
制约煤电联动政策的实施。
总体看,目前电煤价格的波动仍是影响火电企业稳定经营的主要因素,但长期来
看,由电煤价格市场化、电价管制所导致的电力企业政策性亏损不具有持续性,随国
内电价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火电企业的盈利稳定性有望得到改善。
(3)气电现状与展望
天然气在全球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约 24%,中国的占比在 10%左右。中国
的天然气消费占比低于全球平均水平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气电的发展较慢。截至 2020
年末,中国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突破 1 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总量的比例为 4.5%。
而美国的气电装机占总装机量的比例为 35%,欧盟在 25%左右。
制约我国气电发展的最大因素是成本。燃料成本占天然气发电成本的七成以上,
而我国资源禀赋富煤、贫油、少气,目前已探明的常规天然气储量欠丰富,人均水平
低,天然气对外进口依存度高。目前中国近一半的天然气需求通过进口 LNG 或管道天
然气满足,其成本远大于煤炭,导致气电成本远高于煤电成本。此外,我国尚未完全
掌握燃气发电核心技术,故发电企业多与国外大型厂商合作,通过授权的方式生产、
组装燃气发电机组,不仅导致设备造价高昂,且投产后核心部件的运行维护被供应商
垄断,检修费用高昂,进一步影响气电生产成本。
经济性是气电发展的最大挑战,但长期来看,伴随中国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进一
步提升、气电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速,叠加气电在发电
收入外的收益(包括参与调频辅助服务的收益、作为备用机组的备用补偿收益等)进
一步凸显,气电的经济性有望改善,气电行业实现进一步发展。
上世纪 70 年代以前,美国、日本、英国、法国等国家的生活垃圾处理方法 以填
埋法为主。此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不断改进更新、尤其是对垃圾焚烧过程中
二噁英排放量的有效控制,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焚烧法处理城市垃圾。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也在不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1 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已达 9.14 亿人,
比 2020 年末增加 0.12 亿人;2021 年末,我国城市化率达 64.72%,近 10 年增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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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35 亿吨,同比下降 7.48%,近 10 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总体呈现波动增加的
态势。截至 2021 年末,我国常住城镇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4.72%,未来生活垃圾处理
需求仍将保持旺盛。除生活垃圾外,工业生产中还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固体废物。但工
业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危险废物没有实现完全的贮存和处置,
严重威胁着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
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
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等,将促进
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速。“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规划》,到 2025 年末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 46 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
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
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计划到 2025 年末,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
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 70 万吨/日左右,全国城
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左右,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65%
左右。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大力推进天然气产业发展,是我国加快建设现
代清洁高效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也是化解环境约束、改善大气质量、实现绿色低碳
发展的有效途径,意义重大。中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天然气市场体
制机制建设逐步完善,重点基础设施全面布局,管网互联互通效果显著,储气能力短
板补齐。
我国城市燃气供应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目前配送的燃气主要包括人工
煤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三种。在全国范围内,人工煤气供应量经过 1990 年的大幅
增长后,目前处于较为缓慢的增长阶段;液化石油气供应量维持稳定增长,具有一定
的发展空间;天然气作为清洁、高效能源,其生产以及在城市燃气中的消费增速显著
快于液化石油气及人工煤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家发改委于 200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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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实施的《天然气利用政策》明确提出将确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此外,天
然气管网的建设及完善也为天然气在城市燃气消费中的进一步增长奠定了基础,并成
为居民生活燃气的重要气源。2010 年 11 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城镇燃气管理条
例》,明确提出:要将燃气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燃气上下游价
格联动机制,从而将对城市燃气行业产生巨大的促进和规范作用。目前我国已将天然
气的开发利用作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的主要措施之一,供需增长潜力巨大。
近几年,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2020 年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 3,259 亿立方米,增长
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比增长 12%和 10%,分别占总体消费量的 35%和 36%。发电用气
增速大幅回落,化工用气增速则有所回升。分省份来看,江苏、广东和四川等 3 个省
份天然气消费量超过 200 亿立方米,山东、北京、河北、浙江、新疆、陕西、河南、
上海、天津和重庆等 1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消费量超过 100 亿立方米。
的气温低于常年平均水平,推动天然气需求增速超过预期。根据 IEA(国际能源署)
发布的数据,2021 年,全球天然气消费量同比上涨 4.6%,全球天然气消费量创造历史
新高。国际 LNG 贸易和长距离天然气输送贸易总量同比增长超过 9%,创下了历史最
高涨幅纪录。但受到全球天然气上游开发投资不及预期和 LNG 市场整体产能下降影响,
全球天然气市场供应紧张,供应紧缩已成为天然气市场面临的最大挑战。高涨的需求
和相对不足的供应,推动国际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欧洲、亚洲等多国 LNG 价格均都
创下了历史新高。其中,2021 年 10 月,亚洲 JKM 标准 LNG 现货价格最高达到 56.33
美元/百万英热单位,创下历史新纪录。
在国内,经济复苏叠加“双碳”目标,带动中国天然气需求快速增长。2021 年,
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 3,726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12.7%,城市燃气、燃气发电和工业
燃料成为推动天然气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供应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 年
国内天然气总产量达到 2,053 亿立方米,比 2020 年增长 8.2%,比 2019 年增长 18.8%,
两年平均增长 9.0%。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1 年,中国天然气进口量 12,136 万
吨,同比增长 19.9%,其中 LNG 进口量 7,893 万吨,同比增长 18.3%,占天然气进口
的 65%,管道气进口量 4,243 万吨,同比增长 22.9%,占比为 35%。天然气对外依存
度提高至 45%,中国已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 LNG 进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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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国家管网公司整合省网,持续完善全国一张网布局,首次
开放跨省管线托运能力、接收站等中长期窗口申请机制,为参与方在资源采购、储存、
供应等方面增加更多灵活性。2021 年,国家先后出台《天然气管网和 LNG 接收站公
平开放专项监管工作方案》、《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政策,
进一步推动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促进管网设施高效利用,加速推动中国天然气
市场化改革。
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4095 号),文件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将脱硝电
价试点范围扩大为全国,增加的脱硝资金暂由电网企业垫付。
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 号),这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是分资源区制定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
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确定了三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 0.90 元、
实行按照发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 0.42 元;三是明确了相关配套
规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发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
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光伏发电项目
上网电价和电量补贴标准;明确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 20 年;
四是明确了政策适用范围。分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适用于 2013 年 9 月 1 日以后备案
(核准),以及 2013 年 9 月 1 日前备案(核准)但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投运的
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标准适用于除享受中央财政投资补贴以外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从 2013 年 9 月 25 日开始,降低有关省(区、市)燃煤发
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适当降低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标准;在上述电价基础上,
对脱硫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 1.00 分钱,
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 30mg/m?(重点地区低于 20mg/m?),并
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 0.20 分钱;适当疏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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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区燃气发电价格矛盾;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
能源电价附加标识由每千瓦时 0.80 分钱提高至 1.50 分钱(西藏、新疆除外)。
矛盾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 号),以疏导燃煤发电企业脱硝、除尘等环保
电价矛盾,推进部分地区工商业用电同价,决定适当调整相关电价。
健康有序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发改能源〔2014〕2482 号),以促进电站建设步伐
适度加快,计划到 2025 年,全国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约 1 亿千瓦,占全国电
力总装机的比重达到 4.00%左右。
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 号),为降低企业成本,稳定
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增长,决定自 4 月 20 日起,将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
时下调约 2.00 分钱。同时,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 1.80 分钱。电价
调整后,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
价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 号),明确针对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2016
年、2018 年前三类资源区分别降低 2 分钱、3 分钱,四类资源区分别降低 1 分钱、2 分
钱。该规定适用于 2016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
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从
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约 3 分钱。
(发改能源〔2016〕2744 号)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
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进行了规划。同月,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节能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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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了节能减排综合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要求优化产业和能
源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 号),通知要求严格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加快淘汰落
后产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充分发挥许可证在规范电力企业运营行为等方面的作
用。
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发
改办价格〔2017〕1407 号),决定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开
展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
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
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 6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新
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规〔2017〕1690 号)。在本次调整中,
新能源的优化布局尤为重要。
施方案》(发改能源〔2017〕1942 号),明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推动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17〕1986 号),明确了企业履行电力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履行地方电力安全管理责任,
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
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8〕364 号),为扎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高效智能的电力系统、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及
运行效率的有效实施,提出了相关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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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 号),相关事项通知主要为促进光
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加快补贴退坡的现状。
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 号),随着风电、光伏发
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在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
已基本具备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平价(不需要国家补贴)的条件。为促进可再生能源
高质量发展,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的市场竞争力,将推进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
网试点项目建设、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
保障性收购、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
(发改价格〔2019〕761 号)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新增
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价格〔2019〕882 号),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
的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将通过竞争方式确定。
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 号),进一步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
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 号)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制的燃煤发
电电量,基准价中包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仍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的电量,在执
行基准价的基础上,继续执行现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规范交叉补贴调整机制。以
金额,以平衡电网企业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产生的新增损益。实施“基准价+上下浮动”
价格机制的省份,2020 年暂不上浮,确保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国家发展改革委
可根据情况对 2020 年后的浮动方式进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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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文件中称,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包括优
先发电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两部分,对于设定保障性收购电量的地区,保障性收购电
量之外的市场交易电量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参与市场竞争方式获得;未设定保
障性收购电量的地区,电网企业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和消纳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全额
收购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量。
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 号)。自 2020 年起,所有新增可再生能
源发电项目均采取“以收定支”的方式确定,凡是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
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同时,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 号),文件中称,需补贴的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
目(以下简称新增项目),由财政部根据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技术进步和行业发
展等情况,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的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总额;存量项
目需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按照规模管理的需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范围内,
并按流程经电网企业审核后纳入补助项目清单。
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511 号)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若指导价
低于项目所在地燃煤发电基准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则指导价按当地燃煤
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
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
发电补贴标准。纳入 2020 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
每千瓦时 0.08 元。符合国家光伏扶贫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
电站)的上网电价保持不变。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0〕1421 号),提出推动完善生物
质发电项目补贴机制,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
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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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的项目及 2021 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
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分地区合理确定分担比例,中央分担部分逐年调整并有序
退出。
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 号),
明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在未超过项
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
设施公平接入,推动建立公平公开的管输服务市场,促成形成上游资源多主体渠道供
应、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积极支持天然气干线管道附近的城市燃
气企业、大用户等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直供、直销合同,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提出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
总体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
业用电价格稳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
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实现。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深圳电力能源主要供应商和深圳市属大型综合能源集团,在深圳市以及
珠三角区域的电力市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全国电力行业第一家在深圳上市的大型
股份制企业,也是深圳市第一家上市的公用事业股份公司,在日常运营和项目资源获
取等方面获得了地方政府较好的外部支持。发行人电力资产覆盖区域经济发达,具有
较明显的区位优势。
深圳能源已形成能源电力、能源环保、城市燃气等相关产业综合发展的战略格局,
主要经营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服务业企业 500 强,
在产业市场和资本市场上树立起“诚信、绩优、规范、环保”的良好形象。公司在行业
内获得多项荣誉,展现了较高的综合实力。公司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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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奖状、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改革开放 30 年广东省功勋企业、深圳经
济特区 30 年杰出贡献企业、联合国工发组织能源与环境促进事业国际合作奖、联合国
工发组织全球新型城镇化建设新能源示范企业、达沃斯论坛“全球成长型公司”、低碳
中国突出贡献企业、中国品牌绿色贡献奖、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深圳质量建
设特别贡献奖、深圳百强企业、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大奖、2019 年保尔森可持续发展奖
大奖等荣誉。公司所属宝安垃圾发电厂二期工程荣获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最高奖项——
“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创行业首例。
(三)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电力生产具有一定垄断供应属性,从发达国家经验看具有较高的集中度。目前国
内电力生产行业整体的集中度还保持在相应较低水平。
在火电行业中,包括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国电集
团、中电投集团在内的中央直属五大发电集团占全国总装机容量近一半,是中国火电
行业的第一阵营。第二阵营则主要由部分中央企业及实力雄厚的地方发电集团构成,
主要包括广东能源集团、浙江能源集团、北京能源集团、华润电力、神华集团等。第
三阵营则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地方独立电厂。近几年,中国电力市场供求格局正逐步转
变,电力企业发展的资源约束进一步加大,国家对电力项目核准难度越来越大,在国
家对火电行业实行“上大压小”政策背景下,五大发电集团在新项目和兼并重组等方面
具有优势,地方电力集团以及第三阵营中的中小独立电厂面临的竞争压力正日益加大。
水电行业开发格局较为稳定,主要有长江电力、华能水电、国投电力、川投能源
和桂冠电力等。长江电力以大型水电运营为主要业务,运行管理三峡、葛洲坝、溪洛
渡、向家坝等 4 座巨型电站,占全球同类机组的 58%;华能水电拥有澜沧江全流域干
流水电资源开发权;国投电力水电项目主要分布在四川、甘肃、云南、新疆等省区;
川投能源水电项目主要依托雅砻江、大渡河、田湾河流域;桂冠电力水电项目集中在
红水河流域。
由于目前全国联网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各发电企业的竞争目前只局限在各地区
电网内。现阶段,政府对同一地区电网内的发电机组的发电量基本采取年度计划分配
的方式确定,由电网统一调度执行。影响发电企业竞争能力的两个主要因素是上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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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以及发电设备的性能和状况。我国目前在发电领域缺乏竞争机制,不同投资性质、
机组类型的电厂之间竞争状况并不明显。随着供求形势的变化和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
进一步深入,在厂网分开的基础上,发电企业将逐步实现竞价上网。不同类型电厂之
间将展开真正的竞争,一个公平竞争的发电市场将逐步形成,发电企业实际发电量的
多少完全由市场竞价决定。届时电厂的效率和成本将成为决定其竞争实力的最重要因
素。
公司所处南方电网区域内的珠三角地区经济增长强劲,电力需求旺盛,上网电价
及电力投资获利能力高于中国其他地方,因而成为国内外电力投资商竞争的热土。目
前,南方电网区域内电力投资及竞争态势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大型电力集团利用其政策及资源优势,加强开拓新项目力度,建设大型煤电
基地,国内各大电力企业纷纷规划了众多大型电源基地。目前,南方电网五省(区)
的电源基地规划已初步完成,这些电源基地的陆续建设及扩建,基本可满足电力市场
的需求,选址规划新电源基地有着一定的难度。
二是大型电力集团利用资本、人才、规模等优势,不断参股、重组地方发电企业,
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参股广东粤电集团公司等。预计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地方电力企业所享有的优势(如上网电价高、地方电力市场需求旺盛、政府优惠政策
等)将逐渐消失,南方电网区域内的资源整合将进一步深入,企业间的重组合并将进
一步增多。
三是电力企业间的竞争将逐渐加剧。近五年是电力市场的快速膨胀期,大量发电
机组开工建设,发电机组超负荷运行,在这种市场繁荣期,发电企业间的直接竞争趋
缓,更多地表现为电力企业与煤炭企业间的电煤价格纠纷。但随着新建机组的陆续投
产,电力供需基本达到平衡,并略有富裕,再加上节能调度上网方式的实行,南方电
网区域内不同机组、不同发电企业的竞争将逐渐加剧。
固废处理行业内企业主要包括投资性企业和工程性企业。投资性企业主要对固体
废弃物处置项目进行投资,获取投资后的运营利润。目前,国内投资性企业主要包括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和金州环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工程性企业则主要负责承接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的设备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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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包或系统集成业务,获取工程利润。目前,固废处置行业企业数量较多,市场
份额较为分散,加之固废业务技术路线、商业模式尚未完全成型,行业竞争较为激烈。
未来,随着相关部门新的政策出台,固废处理行业将会面临更加完善的法规和政策体
系和更高的行业准入标准。
在过去多年以来随着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城市燃气行业的投资和
经营已积极稳妥地引入了市场机制。通过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国有、民营
和境外资本纷纷“跑马圈地”,不断地取得国内各市县的燃气特许经营权。以华润燃气
控股有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和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等大型城市燃气运营商为代表,其凭借在行业内多年积累的品牌
和资本等方面的优势获得了全国众多城市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并通过在行业内的收购
重组整合,提升了行业内市场集中度,在国内实现了相当可观的规模经济效应。我国
城市燃气行业内规模化和品牌化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全国电力行业第一家在深圳上市的大型股份制企业,也是深圳市第一家上
市的公用事业股份公司。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
产、购销,以及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城市燃气供应和废水处理等。公司通过引进、消
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掌握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垃圾焚烧发电自主知识产权,拥有
多项技术发明专利,拥有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全过程运作能力。依托科技
创新成果,公司具备含盐废水(脱硫废水、煤化工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垃圾沥滤液)
等环保项目产业化运用的能力。在大力拓展电力主业的同时,公司坚持最高环保标准,
以垃圾处理产业为依托,积极发展能源环保产业,初步形成以电为主,能源环保等相
关产业综合发展的战略格局,在深圳市国有企业综合实力排名中位居第一,连续多年
入选中国工业企业 500 强,在产业市场和资本市场上树立起“诚信、绩优、规范、环
保”的良好形象。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指出要积极应对能源行业变革,坚定
不移实施转型发展培育新动能,紧抓“双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聚焦“30•60-碳达
峰、碳中和”重大战略目标,以“清洁的能源,清新的环境,卓越的企业,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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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核心理念,以“坚持清洁能源经营特色,引领环保产业先行示范,促进能源科技创新
应用”为战略定位,实施“大能源、大环保、大服务、大协同”四大战略,打造以“清洁
电力、生态环保、综合燃气、能源国际”为核心,构建以“能源科技、金融资本”为驱动
的“四核双驱”六大板块,努力将公司塑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清洁能源与生态环保
综合服务商。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毛利及营业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 1,993,752.96 63.15% 1,399,701.72 68.43% 1,159,865.41 55.72%
环保 639,254.22 20.25% 311,025.29 15.21% 124,026.81 5.96%
燃气 352,093.06 11.15% 202,715.88 9.91% 154,515.91 7.42%
其他 171,855.22 5.44% 132,007.72 6.45% 643,292.32 30.90%
合计 3,156,955.46 100.00% 2,045,450.61 100.00% 2,081,700.45 100.00%
上网电量增加、新项目投产,以及燃煤、燃气价格上涨,同时按照准则要求确认 PPP
项目收入与成本,营业收入增长。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收入增加 228,960.90 万元,增
幅 12.36%,主要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收入同步上涨所致。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收
入降低 36,249.84 万元,降幅 1.74%。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收入增加 1,111,504.84 万
元,增幅 54.34%,主要系受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长及新项目投产的影响,本年售电量同
比大幅增加。
电力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电力业务营业收
入为 1,159,865.41 万元、1,399,701.72 万元和 1,993,752.96 万元。报告期内,售电业务
持续稳步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对外投资与并购,扩大企业经营生产规模,总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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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量同步上升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55.72%、68.43%
和 63.15%,是公司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
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 1,686,868.00 66.35% 1,022,084.33 70.21% 820,422.87 57.18%
环保 454,420.38 17.87% 180,248.66 12.37% 75,559.44 5.27%
燃气 309,089.65 12.16% 171,297.50 11.77% 122,208.57 8.52%
其他 92,161.53 3.62% 82,156.87 5.64% 416,556.11 29.03%
合计 2,542,539.55 100.00% 1,455,787.36 100.00% 1,434,746.99 100.00%
量增加及燃料价格上升所致。2020 年度营业成本较 2019 年度增加 21,040.37 万元,增
幅 1.47%。2021 年度营业成本较 2020 年度增加 1,086,752.19 万元,增幅 74.65%,主要
系受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长及新项目投产的影响,本年售电量同比大幅增加。
电力业务作为公司核心业务,同时也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其营业成
本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达到 820,422.87 万元、1,022,084.33 万元和
主要由耗用的燃煤、燃气成本构成,在营业成本中占比较高。
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电力 306,884.96 15.39 49.95 377,617.39 26.98 64.04 339,442.54 29.27 52.47
环保 184,833.84 28.91 30.08 130,776.63 42.05 22.18 48,467.37 39.08 7.49
燃气 43,003.41 12.21 7.00 31,418.38 15.50 5.33 32,307.34 20.91 4.99
其他 79,693.69 46.37 12.97 49,850.85 37.76 8.45 226,736.21 35.25 35.05
营业毛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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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综合毛
- 19.46 - - 28.83 - - 31.08 -
利率
其中:各明细毛利率=(各明细营业收入-各明细营业支出)/各明细营业收入
毛利占比=各明细毛利金额/毛利润金额
综合毛利率=Σ 各明细毛利/Σ 各明细营业收入
元、589,663.25 万元和 614,415.91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2020 年毛利润较 2019 年减
少-57,290.21 万元,降幅 8.86%。2021 年毛利润较 2020 增加 24,752.65 万元,增幅
贡献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其主要原因是用电需求增加导致售电量增加。2021 年电力业务
较 2020 年贡献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燃煤、燃气价格增长较大,新项目投产使成本同
比增长,从而导致毛利润下降。
项目投产,以及燃煤、燃气价格上涨,同时按照准则要求确认 PPP 项目收入与成本,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格上涨。
(1)电力业务板块
能源电力为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之一,近年来发行人加大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资
力度,转型发展成效显著。
截至 2021 年底,公司可控发电装机容量为 1,650.02 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装
机容量为 663.40 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 516 万千瓦以及新疆、内蒙古、河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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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的 147.40 万千瓦,占比 40.21%;天然气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 376 万千瓦,包括在珠
三角地区的 320 万千瓦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在西非加纳投资发电的 56 万千瓦,占比
西和云南地区,占比 6.13%;风电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 293.39 万千瓦,占比 17.78%;
光伏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 135.63 万千瓦,占比 8.22%;垃圾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 80.45
万千瓦,占比 4.88%。2021 年公司坚持系统推进转型发展,一方面锚定绿色低碳发展
路线,加大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力度和广度,另一方面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
重点推进高性能清洁火电项目开发。截至 2021 年底,公司总体清洁能源占比维持在
保护治理持续贡献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各电力生产指标如下:
相关指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总发电量(亿千瓦时) 535.30 388.69 382.42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507.24 366.38 361.78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电总量为 382.42 亿千瓦时、388.69 亿千瓦时和 535.30 亿千瓦
时,上网电量为 361.78 亿千瓦时、366.38 亿千瓦时和 507.24 亿千瓦时,二者总体均保
持稳定。
近三年末,公司控股装机容量如下:
单位:万千瓦
类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燃煤发电 663.40 463.40 458.40
燃气发电 376.00 245.00 245.00
水力发电 101.15 99.15 87.65
风力发电 293.39 288.41 91.38
光伏发电 135.63 106.20 106.20
垃圾发电 80.45 71.95 58.85
合计 1,650.02 1,274.11 1,0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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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火电板块主要由公司所属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
限公司、深能(河源)电力有限公司、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深能保定发电有限
公司等燃煤电厂以及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惠州
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能安所固电力(加纳)有限公司等燃机电厂运营。其中: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下属妈湾发电厂拥有四台 30.00 万千瓦和两台 32.00 万千瓦
级引进型国产燃煤机组,六台机组已投入商业运行;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
下属河源电厂拥有两台 60.00 万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分别于 2008 年 12 月和 2009 年 8
月投入商业运行,是华南地区首台的 60.00 万千瓦超临界机组燃煤电厂,代表着世界
先进的发电技术水平;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拥有三台 39.00 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
循环发电机组,经济技术指标优良。电厂采用清洁的液化天然气为燃料,在燃烧过程
中产生的污染物少、且能耗低,是公认的现代化环保型电厂。
报告期内,发行人燃煤及燃气电厂机组运行情况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燃煤机组运行指标
指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 259.34 192.05 213.67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244.29 180.53 200.58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4,874 4,144 4,356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0.44 0.396 0.399
近三年发行人燃气机组运行指标
指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 115.83 84.36 79.89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113.39 82.39 77.95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3,081 3,465 3,281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0.63 0.655 0.669
报告期内,燃煤机组发电量为 213.67 亿千瓦时、192.05 亿千瓦时和 259.34 亿千瓦
时;燃气机组发电量为 79.89 亿千瓦时、84.36 亿千瓦时和 115.83 亿千瓦时,报告期内,
发行人火力发电量保持稳定,燃煤及燃机机组运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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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火力发电主要原材料采购以煤炭与天然气为主,受市场需求量
及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发行人近三年原材料价量总体上保持稳定,但存在波
动,具体情况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火力发电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项目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内贸煤采购总量(万吨) 1,124.58 823.13 923.37
内贸煤折标煤到岸均价(元/吨) 1,227.29 777.04 709.98
内贸煤折标煤采购价格(元/吨) 1,117.79 613.93 656.33
外贸煤采购总量(万吨) 125.49 74.25 36.44
外贸煤折标煤到岸均价(元/吨) 1,284.82 583.75 737.05
外贸煤折标煤采购价格(元/吨) 1,158.34 496.56 647.07
燃气采购量(亿立方米) 33.57 25.28 21.68
单位燃气采购价格(元/立方米) 1.99 1.70 1.93
报告期内,燃料市场价格存在一定波动性,但由于公司与国内大型煤炭供应商建
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提高议价能力以降低成本。同时,公司坚持以计划煤为主,
市场价煤作为补充,因此燃煤价格上涨对公司经营成本未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除传统火力发电板块外,在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垃圾焚烧发
电等新能源发电领域均已形成一定规模。其中:
公 司 水 力 发 电 主 要 由 所 属 深 能 水 电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China Hydroelectric
Corporation 经营,主要电厂分布于四川、广西、浙江、福建和云南地区;风力发电及
太阳能发电由所属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和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经营,主
要电厂分布于华东、内蒙古等地区;垃圾焚烧发电由所属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主要电厂分布于深圳、湖北以及福建等地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可再生能源发电主要运行指标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水电机组发电指标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 31.48 33.86 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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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30.97 33.35 29.45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3,112 3,415 3,413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0.279 0.271 0.308
近三年发行人风电机组发电指标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 61.37 22.72 21.78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59.87 22.05 21.19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2,390 2,365 2,383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0.475 0.520 0.517
近三年发行人光伏机组发电指标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 16.46 14.67 14.26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16.11 14.31 13.88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1,295 1,379 1,343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0.864 0.949 0.95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发行人水力发电
量分别为 29.92 亿千瓦时、33.86 亿千瓦时和 31.48 亿千瓦时;风力发电量分别为 21.78
亿千瓦时、22.72 亿千瓦时和 61.37 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 14.26 亿千瓦时、
(2)环保业务板块
在大力拓展电力主业的同时,公司坚持最高环保标准,以垃圾处理产业为依托,
积极拓展上下游产业,打通生活垃圾前端清扫、清运、转运以及后端资源化利用,完
善城市废弃物处置产业链,努力打造深圳“无废城市”示范样板;保持敏锐市场嗅觉,
加大项目开发力度,通过兼并收购和战略投资等方式,迅速做大做强环保产业。目前
能源环保产业链条拓展至清运一体化、污泥处置、农林生物质发电、厨余垃圾处理、
建筑垃圾资源化等领域。截至 2021 年末,深能环保已建成深圳南山、盐田、宝安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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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二期、宝安三期、深圳东部、武汉新沟、福建龙岩等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垃圾处
理能力达到 29,700 吨/日(含试生产,下同),另有多个固废处理项目在建或开展前期
工作,在建项目处理能力 17,450 吨/日。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已投产垃圾发电装机情
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际处理规模(吨/日)
合计 29,7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及发电主要运行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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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发行人垃圾处理能力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垃圾处理能力(吨/日) 29,700 26,800 22,600
垃圾处理量(万吨) 1,042.99 881.40 580.52
近三年发行人垃圾发电机组发电指标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 50.84 41.03 22.90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42.60 33.75 18.74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6,320 6,083 5,806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0.577 0.531 0.548
千瓦时。
(3)燃气业务板块
发行人近年来持续拓展燃气业务,2017 年设立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先后完成对舟山中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中海油潮州能源有限公司、赵县亚太燃气有
限公司、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和克州华辰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等项目收购,及对系
统内燃气资产整合,统筹燃气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实现集团燃气业务统购统销,
提高议价能力;通过参股争取产业链上、中游机会,加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重点
推进潮州“一张网”燃气项目,做大做实天然气产业;开创性开启了国际 LNG 自主采
购业务,形成燃气全产业链条,同时通过管道气和槽车方式不断推进燃气外销,提高
气源消纳能力。
公司燃气业务覆盖城市燃气、城市高压管网、LNG 接收站和天然气贸易,逐步打
通天然气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同时,成立燃气增值业务公司,开展网上销售等增值服
务。目前,燃气销售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
州燃气)、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燃气)、赵县亚太燃气有
限公司、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等开展。截至 2021 年末,公司燃气板块已拥有居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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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约 60 万户,工商业用户数 5,443 户,燃气管网 4,790 公里。报告期内,发行人城
市燃气总供气量分别为 6.45 亿立方米、10.66 亿立方米和 18.99 亿立方米。其中潮州燃
气和惠州燃气的具体情况如下:
i. 经营情况
潮州燃气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35,000.00 万元,主要经营石油气
及天然气销售业务。2015 年 12 月 2 日,潮州燃气与潮州市签订了《潮州市管道燃气特
许经营协议》并获颁授权书,成功获得潮州市全市范围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30 年。
截至 2021 年末,潮州燃气总资产 169,053.34 万元,净资产 59,845.73 万元;2021
年度,潮州燃气实现营业收入 119,350.83 万元,实现净利润 27.33 万元。目前,潮州
“一张网”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已完成海鸿气站、锦东气站、意溪气站、中海油潮州
能源、远泰新能源、翔华燃气等项目的收并购工作,其他并购整合工作持续开展中。
随着并购的完成,潮州市内燃气销售业务的规模、市场占有份额将进一步扩大。
ii. 采购及销售模式
石油气方面,潮州燃气从上游贸易公司采购液态石油气,通过气站装瓶,最终运
输至客户,以实现销售收入。
天然气方面,潮州燃气从上游贸易公司采购液态天然气,通过 LNG 储罐储存与气
化设备转化为气态向工业用户供气,主要供气渠道包括管道供气、点供站供气及瓶组
站供气等三种渠道。
未来,潮州燃气气源将主要来源于西气东输三线、饶平大埕湾 LNG 储配站以及中
海油惠来 LNG 接收站。从上述上游接入及采购气源后,经公司高中压调压站调压,再
通过中低压管网向潮州市全市管道覆盖范围内的工商业及居民用户供应及销售管道天
然气,目前各路管网正在加紧建设当中。
i. 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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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燃气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 8,000.00 万元,主要经营石油气
和天然气销售业务。燃气管网已经覆盖惠城区以及仲恺高新区、惠东巽寮、博罗部分
区域,并拥有数码园门站、数码园 LNG 气化站、三栋 LNG 气化站等 11 座燃气场站。
截至 2021 年末,惠州燃气总资产为 183,531.64 万元,净资产为 31,427.39 万元,
ii.采购及销售模式
采购方面,惠州燃气拥有多路气源供应。采用中石油西二线气源为主,广东大鹏
LNG、广西北海液化石油气、压缩石油气等气源为辅的气源采购模式,并根据实时气
源价格变动情况,调配各路气源采购比例,降低企业成本。
销售方面,惠州燃气采取区域划分的模式,各区域负责发展各自辖区内的工业、
商业和居民用户,完成最终销售。
(1)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156,875.58 6.17%
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111,026.32 4.37%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 104,982.52 4.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广东分公司 102,009.52 4.01%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粤东销售分公司 91,313.06 3.59%
合计 566,207.00 22.27%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103,662.60 14.00%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 86,782.98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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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Volta River Authority 68,291.88 9.23%
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58,105.28 7.85%
昌吉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56,335.58 7.61%
合计 373,178.31 50.41%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Volta River Authority 150,753.79 9.81%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 149,572.21 9.73%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93,571.70 6.09%
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74,429.10 4.84%
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60,556.76 3.94%
合计 528,883.56 34.41%
单位:万元
发行人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国内各大燃煤及燃气供应商,如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公司煤耗和气
耗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燃煤电厂供电煤耗(折标煤耗,克/千瓦
时)
燃气电厂供电气耗(折标煤耗,克/千瓦
时)
燃煤采购方面,公司目前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中
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大型煤炭供货商都建
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并约定年度兑现率,为公司控制成本提供了重要保证。资
金结算方面,公司采用统一采购方式,根据公司与上述大型供货商的协议约定,在燃
煤到岸验收合格五个工作日内,由公司统一以现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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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采购方面,公司与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 25 年、价格锁定
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合同,气源和采购价格能够得到保证。
总体看来,发行人及各家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有效地控制燃料
成本,同时降低受市场大环境的影响造成的燃料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在成本控制方
面具有一定优势。
(2)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610,278.73 51.01%
Electricity Company of Ghana 215,033.84 6.81%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115,323.96 3.65%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112,805.51 3.57%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74,831.39 2.37%
合计 2,128,273.43 67.42%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广东电网公司 913,054.84 44.64%
Electricity Company of Ghana 226,573.48 11.08%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122,207.71 5.97%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80,789.30 3.95%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64,513.96 3.15%
合计 1,407,139.30 68.79%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广东电网公司 854,849.61 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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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加纳电力公司(ECG) 212,402.20 10.20%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181,909.90 8.74%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130,302.00 6.26%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66,458.68 3.19%
合计 1,445,922.38 69.45%
发行人下游客户以电网公司为主,其中广东电网公司占比最大,发行人对该客户
的依赖性较大,但随着可再生能源项目的逐渐投产,对广东电网公司销售额占比呈逐
年下降趋势,因此发行人对该客户的依赖性不会造成实质性经营风险。资金结算方面,
广东电网公司与发行人按月统计各家电厂上网电量后,分别与发行人下属各家电厂进
行结算,账期主要为一个月。
发行人上网电价接受统一宏观调控,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区域经济发达程度高,
电价承受能力较强,全国范围内,较其他区域整体电价水平较高,区域内的电力生产
企业具有相对较大的利润空间。近三年,公司市场化交易电量区域分布及广东省内电
价降幅情况如下:
项目 类别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广东省内 198.3 151.87 147.92
市场化交易电量(亿千瓦时)
全国区域 276.5 187.02 201.70
广东省内市场化交易电价降幅(分/千瓦时) 0.17 -5.05 -7.32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广东省内主要电厂执行电价情况如下:
核定上网电价(含
电厂名称 电源类型 机组名称 执行日期 文件编号
税、元/千瓦时)
妈湾电厂 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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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上网电价(含
电厂名称 电源类型 机组名称 执行日期 文件编号
税、元/千瓦时)
粤发改价格
河源电厂 燃煤
粤发改价格
优先发电量执行
新发改能价
库尔勒电厂 燃煤 1、2 2018/3/25 〔2018〕
交易规则执行市场
竞价。
优先发电量执行
河北南部电
深能保定 燃煤 1、2 2018/2/12 网电力中长
按交易规则执行市
期交易规则
场竞价。
粤发改价格
粤发改价格
粤发改价格
樟洋电厂 燃气 2018/7/1 〔2018〕 0.665
粤发改价格
粤发改价格
粤发改价格
丰达电厂 燃气
粤发改价格
粤价
号
东部电厂 燃气
粤发改价格
加纳电厂 燃气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核定上网电价(含
电厂名称 电源类型 机组名称 执行日期 文件编号
税、元/千瓦时)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下属电力花园住宅类地产项目,位于深
圳市南山区后海中心片区,地块总面积 29,937.50 平方米,是深圳市政府划拨给妈湾电
力公司的住宅用地,早期建造约 4 栋住宅,共计 250 户,用于解决公司员工的住房问
题。
商品房用地价格补足地价款。新项目分二期开发,一期项目已于 2007 年完工,总建筑
面积 64,329.72 平方米,商品住房 301 套,其中员工拆迁房 250 套。二期项目部分已经
完工,总建筑面积 91,742.79 平方米,由 3 栋住宅楼组成,住宅户数 670 户,配套商业
和会所,以及 1,076 个机动车停车位,项目总投资 87,642.76 万元。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7 日发布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发行人与深圳市人才安
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签订《电力花园二期项目合作协议》,电力
花园二期住宅项目中 545 套商品房拟整体定向、分期向安居集团租售,2017 年将本项
目 81 套商品房出售给安居集团,其余部分由安居集团暂时以整体租赁形式承租。
发行人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发布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力花园二
期项目六号楼销售进展公告》,安居集团同意整栋购买妈湾公司电力花园二期项目 6
号 楼 , 目 前 发 行 人 已 完 成 该 项 目 销 售 交 接 工 作 , 并 于 2017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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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于 2018 年 8 月 4 日和 2018 年 8 月 23 日分别发布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电力花园二期项目三、四号楼销售进展公告》和《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电力花园二期项目 5A、5B 号楼销售进展公告》,安居集团同意购买妈湾公
司电力花园二期项目 3、4 号两栋住宅楼共计 208 套住宅以及 5A、5B 号楼住宅部分及
配套商业,共计 256 套住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务院关于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
处置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17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 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的通知》(国发[2010]1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
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 号)、《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 号)等有关规定,发
行人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扰乱房地产业秩序的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亦不存在因前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对本期债券发行
构成实质性障碍。
公司下属子公司属于国控单位且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单位的主要子公
司如下: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宝安、盐田垃圾发电厂,武汉深能环保新
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龙岩新东阳环保净化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深沙角 B 电力有限公
司,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
司,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等。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最新环保政策要求,加强脱硫脱硝系统的运行调整和设
备维护管理,加强环保技术改造,提升设备运行效率,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
及属地环保管理要求。公司所属各燃煤电厂积极落实国家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
改造要求,于 2017 年初完成妈湾、沙角 B 及河源电厂所有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并
通过了省厅的验收。2021 年公司燃煤机组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可靠,烟尘、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公司所属东部电厂全厂三台机组的 SCR 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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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系统、CEMS 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良好,机组额定工况下氮氧化物排放浓
度小于 15mg/m?,达到燃气轮机先进水平。
报告期内,环保公司所属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积极响应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
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调整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投运,保证设备运
行效率。投入运营的深圳地区宝安垃圾发电厂一、二期,南部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一期,
盐田垃圾发电厂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 脱硝+半干式反应塔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
脱酸+布袋除尘+SCR 脱硝”的组合工艺。宝安垃圾发电厂三期、深圳市深能南部生态
环保有限公司二期、深圳市深能环保东部有限公司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 脱硝+半
干式反应塔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脱酸+布袋除尘+湿法脱酸+SCR 脱硝”的组合工艺,
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完全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
修改单的要求,部分指标优于欧盟标准限值。武汉深能环保新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积
极响应《武汉市 2019 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武政〔2019〕1)文件要求,在“SNCR
脱硝+半干式反应塔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脱酸+布袋除尘”的烟气处理系统基础上,
毫克/立方米,2021 年武汉深能环保新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可靠。其
他地区项目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 脱硝+半干式反应塔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脱
酸+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完全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
准》(GB18485-2014)及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超标排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形,
不存在对偿债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行政处罚情况,不对本期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
碍,公司各所属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可靠。
公司在控制环境污染和加强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为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发行人通过引进和自主创新掌握了环保核心技术,
运用技术手段保证环保生产。同时,发行人在公司网站中定期公开相关环保监测数据,
并签订环境保护承诺书,确保落实环保要求。
(2)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该
部门负责制订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信息统计报送》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等详细措施文件。同时,该部门每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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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安全生产年度计划,跟踪检查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监督并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评
价所属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此外,为强化处置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公司制定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
度》《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大型设备设施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制度,对突发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职责做出了明确界定,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和对策
以及奖惩均制定了详尽可行的规程。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情况主要如下:
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深能北方(通辽)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义和二期项目)
深能北方(通辽)
扎鲁特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深能北方(通辽)
奈曼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一期)
深能北方(通辽)
奈曼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二期)
深能北方(满洲 从事公共基础设施的风
里)能源开发有限 电项目、光伏项目以及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财政部、国家
公司(光伏项目二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 12月31日
税务总局关于执
期) 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
企业所得 行公共基础设施
深能北方(锡林郭 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税 项目企业所得税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勒)能源开发有限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
公司 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
题的通知》
武威深能北方能源 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
开发有限公司(一 所得税
期和二期项目)
葫芦岛深能北方能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源开发有限公司 12月31日
酒泉深能北方能源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开发有限公司 12月31日
太仆寺旗深能北方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2月31日
开鲁深能北方光伏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有限公司 12月31日
深能北方(扎赉特
旗)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顺平县泰鑫新能源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开发有限公司 12月31日
通辽市天宝能源环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保科技有限公司 12月31日
白山市启弘新能源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开发有限公司 12月31日
天津鑫利光伏电站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2月31日
酒泉深能北控能源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开发有限公司 12月31日
奇台县国合特锐德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新能源有限公司 12月31日
虎林市新源电力有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限公司 12月31日
鸡东县新源电力有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限公司 12月31日
深能龙川新能源有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限公司 12月31日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南二、宝
三垃圾发电厂
桂林市深能环保有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限公司 12月31日
单县深能环保有限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公司 12月31日
潮州深能环保有限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公司 12月31日
宿州市泗县深能环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保有限公司 12月31日
化州深能环保有限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公司 12月31日
深圳市深能环保东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部有限公司 12月31日
鱼台深能环保有限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公司 12月31日
潮州市湘桥深能环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保有限公司 12月31日
菏泽市定陶区深能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环保有限公司 12月31日
义乌市深能再生资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源利用有限公司 12月31日
深圳市深能环保城
市环境服务有限公
司
威县深能环保有限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公司 12月31日
阳朔深能城市环境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服务有限公司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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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任丘深能环保有限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公司 12月31日
于都一净城环卫服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5 年
务有限公司 12月31日
高邮协合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50MW风电
项目
鹤壁市中融东方新
能源有限公司48MW
风电项目
淮安中能环光伏电
力有限公司二期
淮安中能环光伏电
力有限公司三期
泗洪协合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二期50mw
风电项目
南京日昌太阳能发
电有限公司20mw光
伏项目
邳州市深能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44MW风
电项目
邳州市深能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八义集
汉能邳州市太阳能
发电有限公司10MW
分布式光伏项目
汉能邳州市太阳能
发电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项目
邢台城基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20MW光
伏项目
大同阿特斯新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50MW
光伏发电项目
徐州正辉太阳能电
力有限公司19.8MW
光伏项目
金湖兆辉太阳能电
力有限公司8MW光
伏项目
金湖兆辉太阳能电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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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力有限公司6MW光 12月31日
伏项目
金湖兆辉太阳能电
力有限公司50MW光
伏项目
山西天惠聚源能源
有限公司20MW光伏
项目
吉县金智农业光伏
有限公司10MW光伏
项目
淮安日昌太阳能发
电有限公司7MW光
伏项目
阿特斯阜宁光伏发
电有限公司2MW光
伏项目
阿特斯阜宁光伏发
电有限公司2MW光
伏项目
阿特斯阜宁光伏发
电有限公司15MW光
伏项目
阜宁卓茂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15MW光
伏项目
宿迁中铂太阳能电
力有限公司14MW光
伏项目
丰县深能新能源有
限公司10MW光伏项
目
睢宁阿特斯新能源
有限公司30MW光伏
项目
深能高邮新能源有
限公司100MW风电
项目
南京康源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40MW光伏
项目
武平出米岩风电有
限公司50MW风电项
目
深能甘垛扬州新能
源有限公司62.5MW
风电项目
单县深能清洁能源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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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有限公司50MW风电 12月31日
项目
涟水县南控新能源
有限公司48MW风电
项目
淮安南控新能源有
限公司49MW风电项
目
深能扬州新能源有
限公司临泽风电项
目
深能扬州江都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45MW
风电场
泗县深能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一期20MW
光伏发电项目
泗县深能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马鞍山
深能(滕州)能源
有限公司20MW光伏
项目
徐州正辉太阳能电
力有限公司19.8MW
光伏项目
巢湖市晶阁光伏发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电有限公司 12月31日
唐河曜恒新能源有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限公司 12月31日
汉能邳州市太阳能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发电有限公司 12月31日
淮安中能环光伏电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力有限公司 12月31日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有限公司 12月31日
深能保定发电有限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中华人民共和
公司 新技术企业,减按15% 12月31日
国企业所得税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法》
公司 税。 12月31日
深圳能源资源综合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开发有限公司 12月31日
龙岩新东阳环保净 在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
化有限公司 的比重不低于80%,并
《资源综合利用
且生产排放达到相关规
增值税 产品和劳务增值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 定时,以垃圾为燃料生
有限公司 产的电力收入实行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政策;提供垃圾处置劳
务取得的垃圾
处置费,实行70%增值
税即征即退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
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
关于印发《资源
源综合利用劳务 (以下
深圳能源资源综合 综合利用产品和
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
开发有限公司 劳务增值税优惠
劳 务 ), 可 享 受 增 值 税
即征即退政策。资源公
司按照70%
高邮协合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鹤壁市中融东方新
能源有限公司
邳州市深能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
泗洪协合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深能高邮新能源有
《财政部 国家税
限公司
务总局关于印发
武平出米岩风电有
《资源综合利用
限公司
产品和劳务增值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永久
深能甘垛扬州新能
源有限公司
通 知 》 财 税
单县深能清洁能源
(2015) 78号
有限公司
涟水县南控新能源
有限公司
淮安南控新能源有
限公司
深能扬州新能源有
限公司
深能扬州江都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深能北方(通辽)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深能北方(通辽)
扎鲁特能源开发有 关于延续西部大
限公司 开发企业所得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
深能北方(通辽) 政策的公告《财 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
企业所得
奈曼能源开发有限 政部公告 2020年 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 至2030年12月31日
税
公司 第23号》\《产业 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深能北方(满洲 结构调整指导目 企业所得税。
里)能源开发有限 录 (2019年本) 》
公司
深能北方(兴安
盟)能源开发有限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公司
深能北方(兴安
盟)科右中旗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深能北方(锡林郭
勒)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
酒泉深能北方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太仆寺旗深能北方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宽洋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
开鲁深能北方光伏
有限公司
巴里坤尚风新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
深能北方(扎赉特
旗)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
通辽市天宝能源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
格尔木特变电工新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奇台县国合特锐德
新能源有限公司
克州华辰能源有限
公司
武威深能北方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
盐源县卧罗河电力
有限责任公司
禄劝临亚水电开发
有限公司
泸水市泉德水电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库尔勒发电有
限公司
《关于公布《环
境保护、节能节
水项目企业所得
税 优 惠 目 录
深圳市新资源建材 ( 2021年版)》 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
永久
实业有限公司 以及《资源综合 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利用企业所得税
年版)》的公
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
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 超 过 100 万 元 的 部
分,减按25%计入应纳
《财政部 税务总
税所得额,按20%的税
局关于实施小微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
企业普惠性税收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减免政策的通
知 》 ( 财 税
深能张家口电力开 元的部分,减按50%计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2019]13 号 ) 及
发有限公司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按 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
局关于实施小微
得税。其中,自2021年
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所得税优惠政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
策的公告》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额,按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深能河北售电有限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
公司 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
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不 超 过 100 万 元 的 部
分,减按25%计入应纳
《财政部 税务总
税所得额,按20%的税
局关于实施小微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
企业普惠性税收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减免政策的通
知 》 ( 财 税
元的部分,减按50%计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2019]13 号 ) 及
新疆深能售电有限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按 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
公司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局关于实施小微
得税。其中,自2021年
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所得税优惠政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
策的公告》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额,按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深能河北售电有限 财 税 [2016] 12 号 第 一
公司 条,按月纳税的月销售
增值税 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
《国家税务总局
教育费 元的缴纳义务人,除小
关于扩大有关政
附加、地 规模纳税人外月 (季) 销
新疆深能售电有限 府性基金免征范
方教育费 售额小于10 (30) 万 2016年2月1日起?
公司 围的通知》
附加 免征增值税教育费附
加,免征地方教育费附
加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相关法规及政策
公司名称 税种 减免幅度 有效期限
依据
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
用地,均应照章征收土
地使用税。对厂区围墙
房产税、
国电库尔勒发电有 国税地字 [1989] 外的灰场、输灰管、输
城镇土地 1989年2月起
限公司 第013号 油 (气) 管道、铁路专用
使用税
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
税;厂区围墙外的其他
用地,应照章征税。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
(以下称居民) 供热取得
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
税。对向居民供热收取
增值税、
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
库尔勒新隆热力有 房产税、 财税〔 2019〕 38
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 至2023年供暖季结束
限责任公司 城镇土地 号
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
使用税
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
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
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 企业所得
法》中华人共和 定 的 产 品 所 取 得 的 收 2017年4月10日起
公司 税
国主席令第六十 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
三号第三十三条 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财政部 国家税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
务总局关于执行
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
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企业所得税优
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
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
水专用设备企业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 企业所得 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
有限公司 税 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
和安全生产专用
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
设备企业所得税
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
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
题的通知》(财
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
税 〔 2008 〕 48
年度。
号)
(1)多元的产业格局
公司紧密围绕“30•60-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始终把握“坚持清洁能源经营特
色,引领环保产业先行示范,促进能源科技创新应用”的战略定位,逐步构建起以“清
洁电力、生态环保、综合燃气、能源国际”为核心、以“能源科技、金融资本”为驱动的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四核双驱”发展体系,有效实现产业布局多元化和项目分布多元化,具备较强的风险
分散能力和突出的转型发展先发优势。
(2)领先的环保水平
公司在国内率先完成全部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率先实施天然气电厂低氮燃烧
器改造,排放指标远优于国家标准。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掌握了具有
国际领先水平的垃圾焚烧发电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垃圾焚烧项目单体规模全球领先,
烟气排放的关键指标达到全球最优的“深圳标准”,优于欧盟标准。通过自主创新涉
足工业废水处理环保产业领域,具备含盐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等环保项目产业化运
用的能力。
(3)完善的公司治理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
经营班子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合规
管理、优化管理运营模式,使科学决策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保障了公
司的规范化治理。
(4)创新的管理理念
升级企业标准化治理体系,持续释放管理效能,“质量评价与标准化融合体系建
设” 管理实践案例荣获国家级管理创新成果奖。顺利完成燃气控股公司引战混改,推
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双碳”目标、促进能源转型升级。环保公司“科改示范行
动”入围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行动典型案例集”,打造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自
主创新尖兵。
(5)良好的市场信誉
公司坚持“清洁的能源,清新的环境,卓越的企业,优质的服务”的核心理念,
强化“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践行“质量强企”新发展要求,在产
业市场和资本市场上树立了“绩优、环保、创新、规范”的良好形象。
(6)优秀的人才队伍
公司一直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储备,人才素质较高,管理
基础扎实,已形成了一支基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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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未来的展望
征程的起步之年。放眼海外,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新冠肺炎疫情波动反复持续扰
动全球经济复苏,地缘政治冲突深刻震荡国际金融和能源市场秩序;回首国内,我国
经济整体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规划将步
入落地实施阶段,传统能源领域或将面临前所未有供给和转型压力,新能源赛道不断
细分掀起行业竞争新高潮;展望未来,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发生
改变,公司深化战略转型的效能和红利也将逐步释放。面对内外部复杂环境,公司将
做好顶层设计、坚定战略方向、抓好生产经营,共克难关、再创佳绩。
精准捕捉市场需求实施高质量转型发展;科学谋划管理模式,着力实施组织架构迭代
升级,开发构建符合公司改革发展需求的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着眼长远布局,加强
未来发展模式探索研究;加强公司资本运作顶层设计,统筹联动开展资本运作各项工
作。
疫情防控工作;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夯实企业发展根基;高标准完成保供保电任务,
坚持做好各项治污减排工作。
务范畴,转换增长动能再出发;深耕细拓传统能源,巩固可持续发展基石,探索传统
能源与新能源协同互补、共生发展;做实做强环保和燃气产业,聚焦核心价值,推进
产业链战略布局延伸。
管理体制;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做好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
展;深入推进卓越绩效标准体系推广实施,系统实施信息化建设升级,全面提高公司
管理现代化水平。
作,持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维护,向市场有效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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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公司转型升级、低碳环保和高质量发展形象;另一方面深入推广实施大合规工作,
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2)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不断反复,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压力有增无减,
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着较高的疫情影响风险。公司将坚决贯彻落实并及时响应上级单位
的防疫要求,切实履行防疫防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加强疫苗接
种率,抓好重点场所、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针对性进行防疫指导及防疫措施的执行
检查;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发展及境外企业防疫困难,及时提供充足防疫物资,切实帮
助境外企业员工提升自我防疫能力。
受地缘局势震荡影响,当前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并可能在国际冲突的背景下
持续高位震荡,进而对公司燃料采购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将切实加强燃料采购供应管
理,坚决落实保供主体责任。在燃煤采购方面,深化与主要供应商长期稳固的合作,
提高合同兑现率,推进进口煤小长协工作,提高公司燃煤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加快应
急燃煤储备建设,寻求切实可行的发展模式,有效对冲燃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效益的影
响;在天然气采购方面,进一步加强与上游资源企业的沟通合作,加快推进长协 LNG
采购工作,加强市场研判,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加强与国家管网及接收站、下游的购
销协同。
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逐步成型,各层级、各领域相关政策将不
断更新迭代,公司面临新能源补贴退坡、环保监管趋严等政策风险,为此公司将加强
前瞻预判,深入研究国家及地方政策,保持高度的敏感性,精准高效捕捉市场需求,
力争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占得先机。同时统筹研究碳排放、碳指标与发电权的相互关
系,理顺公司碳交易业务发展路径。
(五)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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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媒体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对公司的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进行管
理,全面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
发行人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发行人依法建立健全
了关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审计、安全
生产和环保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具体如下:
(一)全面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分析、考核与评价
等业务操作。公司将批准的预算指标逐级分解到各部门和所属企业,形成全方位的预
算执行责任体系;通过 ERP 系统强化过程控制,保障预算刚性执行;通过月度、季度
和年度预算分析,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年末对预算执行情况
进行考核,并与绩效挂钩,保障预算目标的实现。
(二)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财会人员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的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及财务分析管理制度》《集团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
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了总部对子公司、重点项目在资本运作、资金往来、资产处置、
资金运营内控管理等重大财务事项中的管控力度,强化了公司层面的财务管理力度,
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中,资金管理方面,具有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的管理计划
和规定,对短期资金调度设有应急预案。
(三)对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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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投、融资方面的审批权限均有明确规定。同时,
公司通过制定《项目开发管理制度》《投资项目论证管理制度》和《兼并收购项目制
度》等,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计划的制定和决策,对新项目开发、存量资产
的运营管理、资本运营管理等进行了制度规范,分别建立项目投资和融资的审查和决
策程序,保证了公司投融资行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四)对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
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
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关联交易内部审批及
议案格式》。规定公司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对交易金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公司聘
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信息,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和
公正以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公开性。具体关联交易制度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第七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五)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为自然人或非法人单位提供担保,不得为与公司无产权关
系的法人提供担保。公司在公司章程中严格规定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对
外担保事项的权限;公司制定了《贷款和贷款担保工作流程》《贷款及融资明细表》
等,合理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对外担保时的担保程序、担保费用、资产抵押程
序等事项。其中规定所属各企业需要办理担保业务的,须由被担保企业向公司提交申
请,申请包括担保事项、担保人、资金用途、担保期限等,同时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备
案。
(六)内部控制审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设置了专门的内审机构—审计风控部,制定了
《内部审计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审计风控部开展不定期对公司下属
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经济效益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以及内部
控制建设与执行情况等进行多种形式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及时发现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中存在的问题,向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管理层汇报,并督促下属各子公司
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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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
公司所属电厂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文)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
全作业和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专项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了以安全生产为目标,
涵盖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
控、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为主要内容的安
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公司所属电厂从设计、建设施工到运行阶段均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劳动生产环境。公司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电
力法》等法规要求,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每年针对下属公司下达年度环境保
护控制目标,以确保公司实现无超标排污、无环境违法事件、无环境污染事故的环保
管理目标。
(八)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强化处置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设
备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等相关方面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安全突
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大型设备设施应急预案》等一系
列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对突发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职责做出了明确界定,对突发
事件的管理和对策以及奖惩均制定了详尽可行的规程。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公司以及
所属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和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
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
(九)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
时获悉同样的信息;公开披露细则规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拟披露的信息登记后,在公司指定媒体上公
告信息;公平信息披露条款规定公司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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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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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及现金流量。投资者如需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提
请投资者注意,本节的数据、分析与讨论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本募集
说明书摘要揭示的其他信息一并阅读。
并出具了安永华明( 2020)审字第 61274156_H01 号和安永华明( 2021)审字第
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圳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
度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2021 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205091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毕马威华振认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圳能源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以下分析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及口径若无特别说明,均依据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
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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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
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年初未分
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
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
类。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
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
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持有的某些股票投资,
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本集团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将其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分析其合同现金流量代表的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
未偿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将这些股票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
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 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集团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将这些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于
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新收入准则
准则”)。本集团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
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
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
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
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 户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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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
也做出了规范。本集团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本集团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
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
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对本集团及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表无影响。
(2)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 2020 年 12 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将利润表中原计入
“信用减值损失”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该会计政策变更
影响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3)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
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2 号))。该规定规范了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会计处
理。根据该规定,重点排放企 业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应当在购买日将取
得的碳排放配额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使用购入的碳排放配额
履约或者自愿注销购入的碳排放配额的,按照所使用配额或注销配额的账面余额计入
营业外支出科目。重点排放企业通过政府免费分配等方式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不
作账务处理。出售时,根据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
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同时,对会计科目的设置、账务处理及财务报表的列示和披露
进行了规范。本集团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上述通知进行会计处理,采用未来适
用法应用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作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1)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
称“原租赁准则”)。本集团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
进行调整。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集团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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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在首次执
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原租赁准则下,本集团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集团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本集团对所有租赁(选择简
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本集团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
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本集团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
执行日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以下两种方法计量使用
权资产:
①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本集团的增
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在应用上述方法时同时采用了如下简化处
理:
①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②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
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首次执行日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合同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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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
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
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集团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集团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集团使用 2021 年 1 月 1 日的增量借款利率对租赁付款额进
行折现。本集团使用的加权平均利率在 3.2%-4.75%之间,本公司使用的加权平均利率
月 1 日租赁负债的调节表:
单位:元
? 本集团 本公司
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减:自2021年1月1日后12个月内将完成的短期租赁
的影响金额
小计 522,096,796.88 41,988,070.25
按2021年1月1日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354,387,396.96 24,833,762.43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
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 本集团
预付款项 339,424,258.14 330,101,629.18 -9,322,628.96
使用权资产 - 446,239,221.82 446,239,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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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团
长期待摊费用 187,436,169.63 104,906,973.73 -82,529,195.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66,359,765.38 2,726,795,137.97 60,435,372.59
租赁负债 - 293,952,024.37 293,952,024.37
单位:元
? 本公司
使用权资产 - 38,450,603.69 38,450,603.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78,031,106.47 685,937,788.13 7,906,681.66
租赁负债 - 30,543,922.03 30,543,922.03
(2)财会[2020]10 号及财会[2021]9 号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
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
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结合财会[2021]9
号的规定,该简化方法的租金减让期间为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将执行上述规定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
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 [2021] 1 号) (“解释第 14 号”) 自 2021 年 2 月
解释第 14 号及 PPP 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明确了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合同的特征和条件,规定了社会资本方对 PPP 项目合同的
具体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财会 [2008] 11 号) 中关于
“五、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 (BOT) 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的
内容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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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以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 PPP 项目合同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1 年度的年
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本集团
调整前账面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账面金额
无形资产 13,532,677,421.96 1,024,323,688.74 14,557,001,110.70
在建工程 19,824,548,108.94 -1,024,323,688.74 18,800,224,420.20
解释第 14 号规定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有关金融工具和租赁负债的修改的相关会
计处理和披露要求。本集团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发生的以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
行日新增的有关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1 年度的
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采用该解释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
解释第 15 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 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施行。
本集团依据上述规定对于本集团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
司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资金进行列报,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
据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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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公司 2019 年度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动原因
(二)公司 2020 年度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州翔华东龙燃气有限公司,环保发展,杭州曜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湘乡光大燃气
有限公司。同时,报告期内新设立子公司19家,处置子公司1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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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三)公司 2021 年度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公司,武汉合煜能源有限公司,灌云尚风风电有限公司,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
同时,报告期内新设立子公司42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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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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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
债表,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94,415.04 656,088.77 314,422.25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2,261.14 77,777.75 92,844.97
存放同业款项 237,043.96 257,048.64 469,768.45
交易性金融资产 47,664.73 97,146.60 38,059.65
应收票据 15,695.65 9,007.73 11,261.99
应收账款 1,027,066.49 679,695.91 668,526.61
应收款项融资 18,833.40 16,017.18 1,838.00
预付款项 117,107.58 33,942.43 29,25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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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合计) 118,901.99 81,926.79 131,483.99
应收股利 - 2,874.31 844.25
其他应收款 118,901.99 79,052.48 130,639.74
存货 157,337.71 90,489.18 94,400.68
合同资产 14,026.79 9,549.27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416.66
其他流动资产 135,741.99 129,068.98 102,755.31
流动资产合计 2,666,096.48 2,137,759.21 1,955,033.56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57,108.81 639,500.50 682,885.84
长期股权投资 631,472.75 654,462.09 563,858.51
投资性房地产 135,528.60 141,325.75 150,063.81
固定资产 5,754,724.13 3,528,620.48 3,574,395.94
在建工程 611,700.01 1,982,454.81 1,259,979.42
使用权资产 123,306.56 - -
无形资产 1,639,642.82 1,353,267.74 500,877.55
开发支出 20,759.29 13,930.63 7,676.52
商誉 272,657.36 266,615.17 263,531.95
长期待摊费用 18,457.07 18,743.62 11,754.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70,443.69 50,924.92 32,371.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8,831.48 618,621.51 608,775.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484,632.57 9,268,467.21 7,656,171.26
资产总计 13,150,729.05 11,406,226.42 9,611,204.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6,264.30 155,410.07 147,718.85
应付票据 37,470.11 20,407.45 36,660.34
应付账款 248,786.40 209,881.66 249,088.89
预收款项 - - 153,813.45
合同负债 79,147.72 72,878.04 -
应付职工薪酬 171,836.02 153,824.59 90,235.27
应交税费 56,974.02 35,315.31 110,748.94
其他应付款(合计) 1,042,409.00 847,390.65 557,261.36
应付利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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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股利 4,625.69 881.10 1,865.24
其他应付款 1,037,783.30 846,509.55 555,396.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50,122.92 266,635.98 1,270,790.82
其他流动负债 496,598.19 517,058.46 709,488.22
流动负债合计 2,749,608.69 2,278,802.21 3,325,806.14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2,618,086.18 2,465,459.40 1,807,935.88
应付债券 1,679,250.10 1,441,556.46 699,972.75
租赁负债 142,279.37 - -
长期应付款 741,527.88 812,550.65 197,6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727.82 2,782.28 -
预计负债 79.69 297.54 57.7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5,832.17 142,070.87 138,718.59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17,687.64 21,504.25 82,628.39
其他非流动负债 52,932.58 55,841.8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42,403.43 4,942,063.26 2,926,913.35
负债合计 8,192,012.12 7,220,865.47 6,252,719.4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75,738.99 475,738.99 396,449.16
其它权益工具 1,799,876.55 1,099,855.42 599,919.57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1,799,876.55 1,099,855.42 599,919.57
资本公积 395,774.92 394,719.40 394,919.95
其它综合收益 272,570.84 264,415.44 323,472.65
专项储备 1,579.40 1,464.74 1,280.36
盈余公积 324,491.21 319,218.33 294,618.28
未分配利润 1,260,819.29 1,240,890.54 998,039.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530,851.20 3,796,302.86 3,008,698.98
少数股东权益 427,865.73 389,058.09 349,786.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58,716.93 4,185,360.95 3,358,485.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150,729.05 11,406,226.42 9,611,2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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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156,955.46 2,045,450.61 2,081,700.45
营业收入 3,156,955.46 2,045,450.61 2,081,700.45
营业总成本 2,953,820.48 1,845,153.80 1,852,608.66
营业成本 2,542,539.55 1,455,787.36 1,434,746.99
税金及附加 24,530.19 16,171.24 101,815.71
销售费用 11,684.13 9,704.49 7,845.55
管理费用 150,699.05 146,138.63 99,182.92
研发费用 24,477.08 24,626.58 18,608.51
财务费用 199,890.47 192,725.50 190,408.98
其中:利息费用 222,445.21 203,937.35 190,658.59
减:利息收入 30,367.33 17,077.04 7,753.40
加:其他收益 9,032.64 5,562.28 11,384.47
投资净收益 82,942.79 42,543.03 21,925.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3,684.63 14,086.95 8,353.29
资产减值损失 -26,888.49 -1,256.02 -42,822.65
信用减值损失 -1,989.36 -1,885.02 -3,046.32
资产处置收益 6,106.37 658.46 -200.06
营业利润 268,654.31 260,006.48 224,686.15
加:营业外收入 9,734.18 198,474.81 11,259.49
减:营业外支出 3,256.00 2,307.88 6,345.31
利润总额 275,132.49 456,173.41 229,600.33
减:所得税 64,173.44 29,426.25 46,686.38
净利润 210,959.05 426,747.16 182,913.95
持续经营净利润 210,959.05 426,747.16 182,913.95
减:少数股东损益 -1,892.69 28,341.22 12,792.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2,851.74 398,405.94 170,121.68
加:其他综合收益 7,467.07 -61,916.60 27,377.85
综合收益总额 218,426.12 364,830.56 210,291.8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581.02 25,417.35 12,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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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221,007.14 339,413.21 197,582.79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65,431.79 2,120,150.16 2,123,604.52
收到的税费返还 9,960.36 5,562.28 6,195.7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7,202.92 113,895.40 46,515.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72,595.07 2,239,607.84 2,176,315.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49,012.21 1,199,055.23 1,216,844.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4,000.98 237,422.23 186,411.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9,574.86 131,769.12 208,087.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264.35 52,117.33 44,971.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41,852.40 1,620,363.91 1,656,315.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742.67 619,243.92 520,000.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85,873.96 135,000.00 247,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9,804.44 31,582.63 21,562.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3,032.50 269,663.98 365,133.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2,386.23 278,830.52 202,786.1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6,650.40 1,785,080.72 1,334,417.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3,617.91 -1,515,416.74 -969,284.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249.31 22,077.76 13,116.8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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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05,896.73 646,887.29 547,503.0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499,666.70 2,758,929.18 2,363,929.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26,812.74 3,427,894.23 2,924,549.1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45,511.26 2,014,371.63 2,236,872.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388.25 5,009.36 10,742.74
偿还资产证券化支付的现金 23,000.00 84,923.03 2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20,347.15 2,396,462.75 2,522,223.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6,465.59 1,031,431.48 402,325.38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750.44 -2,207.78 1,227.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839.91 133,050.88 -45,730.3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03,838.29 770,787.41 816,517.7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5,678.20 903,838.29 770,787.41
(二)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80,590.60 829,423.62 605,475.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42,603.50 46,261.24 31,931.71
应收票据 42,304.12 - -
应收账款 145,043.28 54,448.10 43,719.72
预付款项 36,855.13 10,390.00 7,646.20
其他应收款(合计) 105,082.07 42,469.25 151,705.36
应收股利 8,403.00 4,720.43 3,049.09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96,679.07 37,748.82 148,656.27
存货 16.18 12,027.19 18,139.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6,000.00 395,115.45 9,821.20
其他流动资产 2,627.80 2,297.56 30,343.22
流动资产合计 1,291,122.68 1,392,432.40 898,782.34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62,852.41 453,518.75 550,833.36
长期股权投资 3,740,361.34 3,537,812.20 3,065,837.04
投资性房地产 127,236.64 132,175.80 137,342.55
固定资产 55,832.87 79,841.88 89,902.86
在建工程 42,819.51 10,497.06 9,068.95
使用权资产 2,624.57 - -
无形资产 58,707.90 60,952.07 62,234.83
长期待摊费用 886.36 825.65 30.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63,471.91 830,525.21 709,092.73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54,793.52 5,106,148.63 4,624,343.11
资产总计 7,345,916.20 6,498,581.03 5,523,125.4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3,600.95 105,704.75 232,924.70
应付账款 46,194.86 32,138.91 23,622.35
预收款项 - - 125,697.97
合同负债 4,442.85 30,908.51 -
应付职工薪酬 60,046.03 29,219.95 22,647.09
应交税费 6,070.21 6,464.40 3,180.78
其他应付款 58,572.91 66,698.25 55,115.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8,175.86 67,803.11 1,037,815.19
其他流动负债 409,922.90 508,060.71 703,174.34
流动负债合计 937,026.56 846,998.58 2,204,177.46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353,739.42 413,516.50 150,973.07
应付债券 1,679,250.10 1,441,556.46 699,972.75
租赁负债 2,282.95 - -
长期应付款 660,000.00 660,000.00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727.82 2,782.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86,990.25 85,986.85 111,237.4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3,661.20 3,692.20 3,651.0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90,651.73 2,607,534.28 965,834.25
负债合计 3,727,678.30 3,454,532.86 3,170,011.7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75,738.99 475,738.99 396,449.16
其它权益工具 1,799,876.55 1,099,855.42 599,919.57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1,799,876.55 1,099,855.42 599,919.57
资本公积 560,009.84 560,009.84 556,335.71
其它综合收益 258,904.56 252,359.97 334,112.28
盈余公积 207,487.98 202,215.10 177,615.04
未分配利润 316,219.98 453,868.85 288,681.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18,237.90 3,044,048.17 2,353,113.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345,916.20 6,498,581.03 5,523,125.45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040,959.13 559,201.09 616,734.79
营业收入 1,040,959.13 559,201.09 616,734.79
营业总成本 1,072,788.46 626,728.04 674,731.71
营业成本 947,215.43 510,456.40 558,098.00
税金及附加 8,171.40 2,976.68 3,206.10
销售费用 2,236.71 1,834.48 1,681.31
管理费用 68,859.66 40,822.62 35,834.35
研发费用 161.60 412.10 147.47
财务费用 46,143.65 70,225.76 75,764.48
其中:利息费用 118,487.72 131,108.18 110,672.27
减:利息收入 72,882.59 62,096.65 36,180.20
加:其他收益 67.49 137.95 4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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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资净收益 85,882.61 106,644.19 76,496.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3,657.74 14,329.53 9,043.02
信用减值损失 -197.76 -4.76 51.72
资产处置收益 -2.20 -10.20 -2.78
营业利润 50,263.07 53,569.76 27,992.17
加:营业外收入 1,971.10 195,249.00 1,123.60
减:营业外支出 297.33 772.81 971.98
利润总额 51,936.84 248,045.95 28,143.79
减:所得税 -791.96 2,045.42 4,876.88
净利润 52,728.80 246,000.53 23,266.91
持续经营净利润 52,728.80 246,000.53 23,266.91
加:其他综合收益 6,544.59 13,062.23 37,903.56
综合收益总额 59,273.39 259,062.76 61,170.47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16,714.56 621,636.10 717,637.8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010.93 40,345.67 28,644.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1,725.48 661,981.76 746,282.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47,261.68 464,609.29 556,596.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7,060.25 35,629.90 28,410.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397.77 26,359.29 23,441.5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772.56 13,566.03 39,805.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28,492.26 540,164.51 648,254.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33.22 121,817.26 98,028.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8,665.22 90,682.43 88,842.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483.48 100,363.84 95,0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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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2.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389.36 193,732.85 233,921.5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25,215.54 521,735.05 868,411.3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2,884.25 530,569.62 873,813.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7,494.88 -336,836.76 -639,892.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03,104.64 1,300,178.67 562,32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99,961.70 2,096,617.21 2,179,831.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03,066.34 3,396,795.88 2,742,151.8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44,997.49 2,850,192.23 2,126,953.4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47,637.69 2,957,828.41 2,271,679.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5,428.65 438,967.46 470,471.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166.99 223,947.96 -71,391.8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9,423.62 605,475.66 676,867.5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0,590.60 829,423.62 605,475.66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总资产(亿元) 1,315.07 1,140.62 961.12
总负债(亿元) 819.20 722.09 625.27
全部债务(亿元) 536.10 485.69 466.57
所有者权益(亿元) 495.87 418.54 335.85
营业总收入(亿元) 315.70 204.55 208.17
利润总额(亿元) 27.51 45.62 22.96
净利润(亿元) 21.10 42.67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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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亿元) 18.40 18.91 15.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21.29 39.84 17.01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43.07 61.92 52.00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11.36 -151.54 -96.93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70.65 103.14 40.23
流动比率 0.97 0.94 0.59
速动比率 0.91 0.90 0.56
资产负债率(%) 62.29 63.31 65.06
债务资本比率(%) 51.95 53.71 58.15
营业毛利率(%) 19.46 28.83 31.08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4.05 6.28 4.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0 14.57 7.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EBITDA(亿元) 88.06 94.12 68.47
EBITDA全部债务比(%) 16.43 19.38 14.67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3.35 4.09 3.28
应收账款周转率 3.70 3.03 3.34
存货周转率 20.52 15.75 12.83
(二)指标计算方法
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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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NP÷2+Ei×Mi÷M0– Ej×Mj÷M0±Ek×Mk÷M0),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
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
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
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
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力、
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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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近三年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666,096.48 20.27 2,137,759.21 18.74 1,955,033.56 20.34
非流动资产 10,484,632.57 79.73 9,268,467.21 81.26 7,656,171.26 79.66
资产总额 13,150,729.05 100.00 11,406,226.42 100.00 9,611,204.81 1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总资
产规模分别为 9,611,204.81 万元、11,406,226.42 万元和 13,150,729.05 万元,呈快速增
长态势,公司资产规模的持续增加主要得益于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中, 2020 年末
总资产规模较 2019 年末增加 1,795,021.61 万元,增幅为 18.68%,主要原因是公司无形
资产规模增加所致。2021 年末总资产规模较 2020 年增加 1,744,502.63 万元,增幅为
总资产中所占比例均维持 75%-80%左右,符合公司所属电力生产行业的特征。
公司近三年资产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94,415.04 5.28 656,088.77 5.75 314,422.25 3.27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2,261.14 0.63 77,777.75 0.68 92,844.97 0.97
存放同业款项 237,043.96 1.80 257,048.64 2.25 469,768.45 4.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47,664.73 0.36 97,146.60 0.85 38,059.65 0.40
应收票据 15,695.65 0.12 9,007.73 0.08 11,261.99 0.12
应收账款 1,027,066.49 7.81 679,695.91 5.96 668,526.61 6.96
应收款项融资 18,833.40 0.14 16,017.18 0.14 1,838.00 0.02
预付款项 117,107.58 0.89 33,942.43 0.30 29,254.99 0.30
其他应收款(合计) 118,901.99 0.90 81,926.79 0.72 131,483.99 1.37
应收股利 - - 2,874.31 0.03 844.25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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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118,901.99 0.90 79,052.48 0.69 130,639.74 1.36
存货 157,337.71 1.20 90,489.18 0.79 94,400.68 0.98
合同资产 14,026.79 0.11 9,549.27 0.08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 - - 416.66 0.00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5,741.99 1.03 129,068.98 1.13 102,755.31 1.06
流动资产合计 2,666,096.48 20.27 2,137,759.21 18.74 1,955,033.56 20.34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57,108.81 5.00 639,500.50 5.61 682,885.84 7.11
长期股权投资 631,472.75 4.80 654,462.09 5.74 563,858.51 5.87
投资性房地产 135,528.60 1.03 141,325.75 1.24 150,063.81 1.56
固定资产 5,754,724.13 43.76 3,528,620.48 30.94 3,574,395.94 37.19
在建工程 611,700.01 4.65 1,982,454.81 17.38 1,259,979.42 13.11
使用权资产 123,306.56 0.94 - - - -
无形资产 1,639,642.82 12.47 1,353,267.74 11.86 500,877.55 5.21
开发支出 20,759.29 0.16 13,930.63 0.12 7,676.52 0.08
商誉 272,657.36 2.07 266,615.17 2.34 263,531.95 2.74
长期待摊费用 18,457.07 0.14 18,743.62 0.16 11,754.45 0.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0,443.69 0.54 50,924.92 0.45 32,371.36 0.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8,831.48 4.17 618,621.51 5.42 608,775.91 6.3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484,632.57 79.73 9,268,467.21 81.26 7,656,171.26 79.66
资产总计 13,150,729.05 100.00 11,406,226.42 100.00 9,611,204.81 1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流动
资产分别为 1,955,033.56 万元、2,137,759.21 万元和 2,666,096.48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
分别 20.34%、18.74%和 20.27%。其中, 2020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 2019 年末增加
增幅为 24.71%,主要系应收账款、存货及其他应收款增加所致。
(1)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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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货币
资金分别为 314,422.25 万元和 656,088.77 万元和 694,415.0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
别为 3.27%、5.75%和 5.28%,公司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办理信贷业务所缴
纳的保证金。2020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9 年末增加 341,666.52 万元,增幅 108.66%,
主要是因为公司债券融资所致。2021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20 年末增加 38,326.27 万
元,增幅 5.84%,变化幅度较小。
公司近三年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35.22 23.60 44.63
银行存款 662,218.72 646,766.05 300,974.33
其他货币资金 32,161.10 9,299.12 13,403.29
合计 694,415.04 656,088.77 314,422.25
(2)存放同业款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存放
同业款项分别为 469,768.45 万元、257,048.64 万元和 237,043.9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
分别为 4.89%、2.25%和 1.80%,存放同业款项主要为下属子公司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
的同业存款。其中, 2020 年末公司存放同业存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212,719.81 万
元,降幅 45.28%,主要原因为同期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大幅减少。2021 年末公司存放同
业存款余额较 2020 年末减少 20,004.68 万元,降幅 7.78%。
存放同业款项主要来自发行人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于 2007 年
复 2007[574]号)批准,领取新的金融许可证后正式挂牌营业,并严格遵守《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同业拆借、吸收成员单
位存款等十项业务,财务公司从事的吸收存款及存放同业存款业务具备合法合规性。
(3)应收账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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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的账款。
公司应收账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347,370.58 万元,增幅 51.11%,主要原因是来自内蒙
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账款规模增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38,289.95 3 年以上 23.02
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159,874.33 3年以上 15.44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
司
加纳电力公司 60,920.39 1年以上 5.90
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55,935.84 3年以上 5.40
合计 662,573.17 64.0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加纳电力公司 110,071.52 1 年以内、3 年以上 16.02%
江苏省电力公司 101,095.28 1年以内、1-2年 14.71%
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 98,530.49 1 年内,1-2 年,2-3 年 14.34%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94,828.01 1-5 年 13.80%
河北省电力公司 39,309.01 1 年内,1-2 年,2-3 年 5.72%
合计 443,834.30 64.59%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加纳电力公司 254,183.06 1年内,3年以上 37.72%
江苏省电力公司 90,282.95 13.40%
年,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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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79,313.49 1年内 11.77%
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 76,313.81 11.32%
年,3-4年
河北省电力公司 32,960.52 1年内,1-2年,2-3年 4.89%
合计 533,053.83 - 79.1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计提坏账准 -? - -? ?- -
备
组合一 926,167.75 89.47% - - 926,167.75
组合二 48,025.49 4.64% 6,145.28 12.80% 41,880.20
合计 1,035,167.34 100.00% 8,100.86 0.78% 1,027,066.4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10,127.81 16.03% 2,002.66 1.82% 108,125.15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 - -? ?- -
提坏账准备
组合一 549,580.39 79.99% - - 549,580.39
组合二 27,324.96 3.98% 5,334.60 19.52% 21,990.36
合计 687,033.17 100.00% 7,337.26 1.07% 679,695.91
截至 2019 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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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54,239.35 37.73% 2,149.15 0.85% 252,090.2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 - - - -
提坏账准备
组合一 401,606.85 59.60% - - 401,606.85
组合二 18,009.65 2.67% 3,180.09 17.66% 14,829.56
合计 673,855.85 100.00% 5,329.24 0.79% 668,526.61
截至 2021 年末,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账龄分析组合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总额的比例
合计 1,035,167.34 100.00% 6,145.28 0.59%
截至 2020 年末,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账龄分析组合总额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的比例
合计 27,324.96 100.00% 5,334.61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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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末,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账龄分析组合总额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的比例
合计 18,009.65 100.00% 3,180.09 17.66%
(4)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
收款账面价值为 130,639.74 万元、79,052.48 万元和 118,901.9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
分 别 为 1.36% 、0.69%和 0.90% 。2020 年 末发行人其 他应收款 较 2019 年末减少
售款大幅减少。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39,849.51 万元,增幅
最近三年公司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未扣除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产销售款 1,500.00 1.13% 1,500.00 1.64% 65,762.37 45.24%
经营性往来款 55,754.85 42.13% 29,027.27 31.83% 42,030.09 28.92%
代垫资产证券化
款项
个人往来 2,290.93 1.73% 1,789.52 1.96% 2,770.26 1.91%
保证金及押金 14,337.95 10.83% 14,097.56 15.46% 13,724.22 9.44%
代垫工程款 1,139.66 0.86% 8,319.70 9.12% 18,930.06 13.02%
保险索赔款 119.26 0.09% 1,229.84 1.35% 64.11 0.04%
其他 7,254.62 5.48% 1,761.92 1.93% 2,073.66 1.43%
合计 132,340.56 100.00% 91,203.63 100.00% 145,354.7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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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
项目 未来 12 个月预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资产(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 用损失
期信用损失)
年初余额 4,802.97 - 7,348.18 12,151.15
本年计提 1,312.57 - - 1,312.57
本年转回 25.02 - - 25.02
本年核销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0.13 - - -0.13
年末余额 6,090.39 - 7,348.18 13,438.5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
项目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 用损失
用损失)
年初余额 5,061.87 - 9,653.16 14,715.03
本年计提 340.18 - - 340.18
本年转回 -598.53 - - -598.53
本年核销 - - -2,304.98 -2,304.98
外币报表折算
-0.56 - - -0.56
差额
年末余额 4,802.97 - 7,348.18 12,151.15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
项目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 用损失
用损失)
年初余额 4,687.52 - 9,653.16 14,340.68
本年计提 910.68 - - 9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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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
项目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 用损失
用损失)
本年转回 -536.33 - - -536.33
年末余额 5,061.87 - 9,653.16 14,715.03
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押金保证金、经 1年以内;1-
广东远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537.89 1.92%
营性往来款 2年
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债质押款 2,917.63 5年以上 2.20%
北京本来工坊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款 2,153.83 1.63%
惠州国贸工程开发总公司 工程设备款 1,718.79 5年以上 1.30%
协宝国际 工程设备款 1,660.00 1年以内 1.25%
合计 10,988.14 - 8.3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试运行收入 10,888.70 1 年以内 11.94%
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债质押款 2,917.63 5 年以内 3.20%
赤峰敖汉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保证金及押金 2,000.00 1 年以内 2.19%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性往来 1,793.98 1 年以上 1.97%
惠州国贸工程开发总公司 经营性往来 1,718.79 5 年以内 1.88%
合计 - 19,319.09 -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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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房产销售款 65,762.37 45.24%
年、2-3 年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试运行收入 6,519.02 1 年以内 4.48%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试运行收入 5,130.57 1 年以内 3.53%
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债质押款 2,917.63 5 年以上 2.01%
广东远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 2,537.89 1 年以内 1.75%
合计 - 82,867.48 - 57.01%
(5)存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存货
余额分别为 94,400.68 万元、90,489.18 万元和 157,337.7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燃料占比分别为 19.30%、28.29%和 33.00%;备品备件占比分别为 58.58%、53.83%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燃料 51,925.01 33.00% 25,601.50 28.29% 18,214.98 19.30%
备品备件 58,294.47 37.05% 48,709.92 53.83% 55,295.82 58.58%
原材料 9,172.47 5.83% 7,504.46 8.29% 7,087.23 7.51%
库存商品 24,335.94 15.47% 814.46 0.90% 1,330.79 1.41%
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 - - - - 8,491.46 9.00%
在途物资 11.65 0.01% 526.14 0.58% 3,352.70 3.55%
其他 3,385.58 2.15% 704.21 0.78% 627.70 0.65%
合同履约成本 10,212.60 6.49% 6,628.49 7.33% - -
合计 157,337.71 100% 90,489.18 100% 94,400.68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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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公司存货余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66,848.53 万元,增幅为 73.87%,主要原因是燃料和
库存商品增长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其他
流动资产分别为 102,755.31 万元、129,068.98 万元和 135,741.9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
分别 1.06%、1.13 %和 1.03%。其中,2020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 2019 年末增加
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0 年末增加 6,673.01 万元,增幅为 5.17%,变动幅度不大。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
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和 10,484,632.5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9.66%、81.26%和 79.73%,发行人非
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较高,最近三年的占比均在 75.00%左右。
(1)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分别 563,858.51 万元、654,462.09 万元和 631,472.7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
别为 5.87%和 5.74%和 4.80%。其中,2020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 2019 年末增加
(2)固定资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
产分别为 3,574,395.94 万元、3,528,620.48 万元和 5,754,724.1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 37.19%、30.94 %和 43.76%。2020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了
末增加了 2,226,103.66 万元,增幅为 63.09%,主要系樟洋二期及河源二期投产,南控、
北控、环保新增投产项目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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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建工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建工
程分别为 1,259,979.42 万元、1,982,454.81 万元和 611,700.0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13.11%、17.38%和 4.65%。
因是本年度河源二期、北方控股公司、环保公司,南京控股公司新建项目导致。2021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2020年末减少1,370,754.80万元,降幅为69.14%,主要系樟洋
二期、河源二期、南控、北控、环保在建工程项目转固导致。
(4)无形资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
产分别为 500,877.55 万元、1,353,267.74 万元和 1,639,642.8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5.21%和 11.86%和 12.47%。公司无形资产主要是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特许经
营权及燃气管道专营权等。2020 年末无形资产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852,390.19 万元,
增幅 170.18%,主要系环保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大幅增加所致。2021 年末无形资产余额
较 2020 年末增加 286,375.08 万元,增幅为 21.16%。
公司最近三年无形资产明细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288,685.48 17.61% 257,315.55 19.01% 242,643.38 48.44%
管道燃气专营权 11,775.43 0.72% 12,232.16 0.90% 12,890.49 2.57%
非专利技术 2,723.62 0.17% 1,750.59 0.13% 1,308.09 0.26%
特许经营权 1,060,919.46 64.70% 1,043,346.05 77.10% 232,240.44 46.37%
其他 275,538.84 16.80% 38,623.39 2.85% 11,795.15 2.36%
合计 1,639,642.82 100.00% 1,353,267.74 100.00% 500,877.5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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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末,公司主要土地使用权明细如下:
证载使用权类 是否缴
面积(平方 账面价值 单价(元/ 是否抵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型(划拨/出 证载用途 纳土地
米) (万元) 平方米) 押
让) 出让金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 12,368,193
新区大鹏街道 .63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 其它市政公 11,286,654
新区大鹏街道 用设施用地 .25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 其它市政公 7,310,159.
新区大鹏街道 用设施用地 00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
新区大鹏街道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 21,509,490
新区大鹏街道 .26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
批发零售用 1,469,285.
地/商业用房 78
二层
福建省宁德市屏南 5,225,766.
县棠口乡旺坑村 04
福建省南平市邵武
市拿口镇庄上村
福建省南平市邵武
市拿口镇庄上村
福建省南平市邵武
市拿口镇庄上村
福建省南平市邵武
库区淹没区
蓄水
岭电站至大竹大桥
翠华乡兴龙村委会
水工建筑用 7,226,908.
地 00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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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使用权类 是否缴
面积(平方 账面价值 单价(元/ 是否抵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型(划拨/出 证载用途 纳土地
米) (万元) 平方米) 押
让) 出让金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 9,900,380.
县新城乡 93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 6,579,311.
县新城乡 30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 5,493,230.
县新城乡 56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
县新城乡 23,274,425
福贡县鹿马登乡赤 .65
咱利村
福贡县匹河乡沙瓦
村
保定市满城区要庄 公共设施用 197,645,68
乡要庄村西南 地 0.78
开鲁县义和塔拉镇
柴达木嘎查(沙日
属、艾图嘎查、义
和塔拉嘎查)
内蒙古自治区满洲
里市扎赉诺尔区鲜 1,482,374.
卑路北侧、露天矿 04
南侧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
.01
拉格镇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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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使用权类 是否缴
面积(平方 账面价值 单价(元/ 是否抵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型(划拨/出 证载用途 纳土地
米) (万元) 平方米) 押
让) 出让金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
塔拉镇原小学西侧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
郭勒盟镶黄旗文贡 28,049,971
乌拉苏木境内等230 .34
宗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
郭勒盟太仆寺旗兴 9,634,201.
盛路北、污水处理 98
厂西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
昌镇边墙村 2,268,797.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 27
驼山镇、千斤沟镇 .59
甘肃省武威市红沙 156,370.74
划三路南侧
潮州市潮安区东山 60,083,256
CA2016-t04地块 6,591,69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9
新 2020 库尔勒不动产权第 00016505 号、新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宏强农业用地南侧 3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35,660.08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6,32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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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使用权类 是否缴
面积(平方 账面价值 单价(元/ 是否抵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型(划拨/出 证载用途 纳土地
米) (万元) 平方米) 押
让) 出让金
发区东环路东侧, 90
宏强农业用地南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发区东环路东侧,
宏强农业用地南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发区东环路东侧,
宏强农业用地南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公共设施用
发区东环路东侧, 地
宏强农业用地南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公共设施用
发区东环路东侧, 地
宏强农业用地南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214,328.
库尔勒市天山辖区 86
新(2018)库尔勒市不动产权第 00021860
号 64
号瑞安热力中心 1
栋1至4层1号 571,989.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2019)库尔勒市不动产权第 00004675 库尔勒市团结辖区
号 石化大道东侧,28
号小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共设施用
库尔勒市团结辖区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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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使用权类 是否缴
面积(平方 账面价值 单价(元/ 是否抵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型(划拨/出 证载用途 纳土地
米) (万元) 平方米) 押
让) 出让金
团结北路78号东澜
热力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市建设辖区 城镇住宅用
花园街11号汇能热 地
力中心1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市天山辖区
新(2018)库尔勒市不动产权第 00021860
号
号瑞安热力中心 1 1,634,702.
栋1至4层1号 17
库尔勒市经济技术 704,067.23
路南侧 7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52,170.11
新(2016)库尔勒市不动产权第 00013300 库尔勒市萨依巴格 公共设施用
号 辖区霍拉山西一侧 地
北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市新城辖区
新(2016)库尔勒市不动产权第 00011825 公共设施用
号 地
部队用地南侧、库
塔干渠东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市梨香辖区
公共设施用
地
热力中心1栋1至4层 11,761.93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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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使用权类 是否缴
面积(平方 账面价值 单价(元/ 是否抵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型(划拨/出 证载用途 纳土地
米) (万元) 平方米) 押
让) 出让金
号 库尔勒市团结辖区 地
团结北路 78 号东澜
热力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市天山辖区
号瑞安热力中心1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2020)库尔勒市不动产权第 00013282 库尔勒市建设辖区 城镇住宅用
号 花园街 11 号汇能热 地
力中心 1 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公共设施用
发区南苑路北侧, 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市建设辖区
公共设施用 8,445,865.
地 82
号小区东侧,新隆
热力28号供热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市梨香辖区
公共设施用 1,076,851.
地 48
热力中心1栋1至4层
溧水区白马镇白袁 商务办公用 12,959,350
路东侧 地 .0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证载使用权类 是否缴
面积(平方 账面价值 单价(元/ 是否抵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型(划拨/出 证载用途 纳土地
米) (万元) 平方米) 押
让) 出让金
湖南侧
泗洪县界集镇330省 3,128,644.
道两侧 63
高邮市菱塘回族乡 3,661,524.
清真村、王姚村 16
鹤壁市淇县黄洞乡 公共设施用 3,542,128.
东掌村 地 46
单县终兴镇袁庄
公共设施用 8,838,390.
地 73
庄村
涟水县东胡集镇镇 供应设施用 1,436,312.
北村圩里组 地 7,252.00 08
涟水县东胡集镇花 供应设施用 8,379.00 1,658,839.
园村大程组 地 28
百色市田阳区玉凤
公用设施用 4,354,515.
地 02
号
宝应县射阳湖镇高 公用设施用 2,620,303.
夏村 地 71
宝应县射阳湖镇高 公用设施用 2,665,855.
夏村 地 69
扬州市江都区小纪 公用设施用 2,629,860.
镇花彭村庄前组 地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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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使用权类 是否缴
面积(平方 账面价值 单价(元/ 是否抵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型(划拨/出 证载用途 纳土地
米) (万元) 平方米) 押
让) 出让金
扬州市江都区小纪 公共设施用 2,998,511.
镇吴堡村颜家组 地 07
邳州市燕子埠镇刘 2,037,088.
官庄村、黑山村 57
大丰市竹港闸以
南、川东港闸以
未利用滩涂
河北省邢台市信度
村南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 1,336,702.
县龙泉镇谢家屯村 50
河北省承德市宽城
公共设施用 1,246,635.
地 60
大地村
阜宁县益林镇大东
居委会
阜宁县郭墅镇兴庄
居委会
阜宁县郭墅镇兴庄
居委会
广东省河源市高新
划路北面
桥西气站土地使用 公共设施用
权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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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使用权类 是否缴
面积(平方 账面价值 单价(元/ 是否抵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型(划拨/出 证载用途 纳土地
米) (万元) 平方米) 押
让) 出让金
用权 途 24
惠州市三栋镇田心 公共设施用 16,178,588
村地段 途 .37
东江高新科技产业 公共设施用 11,729,227
园 途 .90
巽寮永久气站土地 公共设施用 10,087,324
使用权 途 .80
公共设施用 18,529,700
途 .00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
粤(2019)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第 公共设施用 15,083,782
色产业基地内
阿图什帕米尔大桥 3,065,245.
西段右侧 87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
区
区六横镇小湖工业 17,480,136
区 0007938 为 .10 526.00 否 是
湖南省湘潭湘乡市 批发零售用 5,716,618. 144.00 否 否
经济开发区湘乡大 地,其他为 74
道30号 工业用地
云南省昆明市禄劝
云2018禄劝县不动产权第0000186、185、 水工建筑用 16,791,260
会
泸国用(2012)第1108号、泸国用(2013)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 水工建筑用 2,173,598.
第285号 市称杆乡 地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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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使用权类 是否缴
面积(平方 账面价值 单价(元/ 是否抵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型(划拨/出 证载用途 纳土地
米) (万元) 平方米) 押
让) 出让金
云2018泸水市不动产权第1085、1086、1087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 水工建筑用 1,805,022.
号 市称杆乡 地 78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 水工建筑用
市六库镇花石桥 地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
市称杆乡
东莞市樟木头镇樟 21,071,436
洋村河背 .62
东莞市樟木头镇樟 29,990,425
洋社区 .93
GREATER ACCRA
TEMA LOCALITY 11,164,065
INDUSTRIAL .05
AREA
南屏洪湾南横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4拨(香)字 南、香工路西、洪 2,218,091.
南屏洪湾南
珠海市南屏香工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香洲) 12,745,598
地北侧
.02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
区埔前镇河源电厂 327,280,30
一期项目南边、205 2.94
国道东面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
公共设施用
地
一期项目南边、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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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使用权类 是否缴
面积(平方 账面价值 单价(元/ 是否抵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型(划拨/出 证载用途 纳土地
米) (万元) 平方米) 押
让) 出让金
国道东面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
区埔前镇河源电厂
一期项目南边、205
国道东面
广东深圳市南山区 市政公用设 82,955,770
南山街道 施用地 .1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环境卫生设 25,794,016
施用地 .61
道东侧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区妈湾大道东侧9- 环境卫生设 9,298,326.
部分
鲁(2021)单县不动产权第0011390号/编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 公共设施用 16,745,707
号:37012512486 源润南路路南 地 .99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
区沙溪镇仁里村、 公用设施用 19,700,683
沙溪二村、玉湖村 地 .00
“门第岭”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
公用设施用 14,550,786
地 .64
“门第岭”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
区沙溪镇仁里村、 公用设施用 3,651,164.
沙溪二村、玉湖村 地 70
“门第岭”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 公用设施用 29,364,876
林市阳朔县福利镇 地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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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使用权类 是否缴
面积(平方 账面价值 单价(元/ 是否抵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坐落 型(划拨/出 证载用途 纳土地
米) (万元) 平方米) 押
让) 出让金
青鸟村委龙回寨村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
公共设施用 28,523,564
地 .99
山大道中段南侧
安徽省泗县屏山镇 国有建设用地 18,344,836
涂山村 使用权 .58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
公共设施用 11,355,545
地 .31
刘楼村
河北省任丘市议论
堡乡石村村北,议 公共设施用 17,773,095
论堡第二砖厂(野 地 .68
王庄砖厂)南侧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
鄂(2022)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 湖区新沟镇惠安大 公共设施用 2,448,782.
以北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
湖区新沟镇惠安大 公共设施用 6,869,726.
道以东、水泥厂以 地 28
北、汉丹铁路以西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
公用设施用 16,095,040
地 .00
南、G340国道北侧
浙江义乌市佛堂镇
公用设施用 74,261,832
地 .66
山坑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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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商誉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商誉
分别为 263,531.95 万元、266,615.17 万元和 272,657.3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公司最近三年商誉资产明细(未提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 2,800.00 2,800.00 2,800.00
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5,453.63 5,453.63 5,453.63
汉能邳州市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96.37 96.37 96.37
沛县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00 200.00 200.00
淮安中能环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679.23 679.23 679.23
甘孜州冰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167.48 1,167.48 1,167.48
四川贡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1,046.89 1,046.89 1,046.89
鹤壁市中融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1,420.00 1,420.00 1,420.00
大丰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763.29 763.29 763.29
龙岩新东阳环保净化有限公司 106.90 106.90 106.90
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123.60 123.60 123.60
盐源县卧罗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4,803.52 4,803.52 4,803.52
China Hydroelectric Corporation 172,534.94 177,608.00 189,032.97
禄劝临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4,303.50 4,303.50 4,303.50
大同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4,003.47 4,003.47 4,003.47
吉县金智农业光伏有限公司 7.20 7.20 7.20
山西天惠聚源能源有限公司 14.98 14.98 14.98
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3,754.64 3,754.64 3,754.64
舟山中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131.49 131.49 131.49
阿特斯阜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641.08 1,641.08 1,641.08
泸水市宏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4,862.92 4,862.92 4,862.92
福贡古丹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89.07 189.07 189.07
泸水辉力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8,632.55 8,632.55 8,6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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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阜宁卓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675.08 675.08 675.08
赵县亚太燃气有限公司 7,086.20 7,086.20 7,086.20
潮州深能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25,934.82 25,934.82 17,394.07
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 4,097.27 4,097.27 4,097.27
克州华辰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 2,323.81 2,323.81 2,323.81
睢宁阿特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4.84 4.84 4.84
湘乡光大 3,947.70 3,947.70 -
维英能源 451.61 451.61 -
深能发展 1,859.62 1,859.62 -
四川天全 6,832.66 - -
灌云尚风风电有限公司 2,840.94 - -
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 1,412.02 - -
武汉合煜能源有限公司 29.64 - -
合计 276,232.96 270,190.78 266,816.05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
流动资产分别为 608,775.91 万元、618,621.51 万元和 548,831.4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
分别为 6.33%、5.42%和 4.17%。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项目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
预付股权转让款、未抵扣增值税额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化不大。
(二)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负债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2,749,608.69 33.56 2,278,802.21 31.56 3,325,806.14 53.19
非流动负债 5,442,403.43 66.44 4,942,063.26 68.44 2,926,913.35 46.81
负债总额 8,192,012.12 100.00 7,220,865.47 100.00 6,252,719.4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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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流动
负债分别为 3,325,806.14 万元、2,278,802.21 万元和 2,749,608.69 万元;非流动负债分
别为 2,926,913.35 万元、4,942,063.26 万元和 5,442,403.43 万元;负债总额分别为
较 2019 年末增加 968,145.98 万元,增幅 15.48%,主要原因为新发行债券所致。2021
年末公司总负债规模较 2020 年末增加 971,146.65 万元,增幅 13.45%,主要原因为应
付债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公司最近三年负债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科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6,264.30 2.03 155,410.07 2.15 147,718.85 2.36
应付票据 37,470.11 0.46 20,407.45 0.28 36,660.34 0.59
应付账款 248,786.40 3.04 209,881.66 2.91 249,088.89 3.98
预收款项 - - 153,813.45 2.46
合同负债 79,147.72 0.97 72,878.04 1.01 - -
应付职工薪酬 171,836.02 2.10 153,824.59 2.13 90,235.27 1.44
应交税费 56,974.02 0.70 35,315.31 0.49 110,748.94 1.77
其他应付款(合计) 1,042,409.00 12.72 847,390.65 11.74 557,261.36 8.91
应付股利 4,625.69 0.06 881.1 0.01 1,865.24 0.03
其他应付款 1,037,783.30 12.67 846,509.55 11.72 555,396.12 8.88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96,598.19 6.06 517,058.46 7.16 709,488.22 11.35
流动负债合计 2,749,608.69 33.56 2,278,802.21 31.56 3,325,806.14 53.19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2,618,086.18 31.96 2,465,459.40 34.14 1,807,935.88 28.91
应付债券 1,679,250.10 20.50 1,441,556.46 19.96 699,972.75 11.19
租赁负债 142,279.37 1.74 - - - -
长期应付款(合计) 741,527.88 9.05 812,550.65 11.25 197,600.00 3.1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727.82 0.06 2782.28 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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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预计负债 79.69 0.00 297.54 0.00 57.74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5,832.17 2.27 142,070.87 1.97 138,718.59 2.22
递延收益-非流动
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52,932.58 0.65 55,841.81 0.7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42,403.43 66.44 4,942,063.26 68.44 2,926,913.35 46.81
负债合计 8,192,012.12 100.00 7,220,865.47 100.00 6,252,719.49 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中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的总额分别为 3,325,806.14 万元、2,278,802.21 万元和 2,749,608.69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3.19%、31.56 %和 33.56%,报告期内流动负债的占比
呈波动之势。
(1)短期借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短期
借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47,718.85 万元、155,410.07 万元和 166,264.30 万元,占总负债的
比例分别为 2.36%、2.15%和 2.03%。2020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万元,增幅为 6.98%,变化不大。
公司最近三年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14,018.04 8.43% 3,425.11 2.20% - -
抵押借款 - - 3,759.27 2.42% - -
保证借款 9,511.50 5.72% 3,391.00 2.18% - -
信用借款 142,734.77 85.85% 144,834.69 93.20% 147,718.85 100.00%
合计 166,264.30 100.00% 155,410.07 100.00% 147,718.8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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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账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应付
账款余额分别为 249,088.89 万元、209,881.66 万元和 248,786.40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
分别为 3.98%、2.91%和 3.04%。其中, 2020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38,904.74 万元,增幅为 18.54%。报告期内公
司应付账款波动原因主要是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款波动所致。
(3)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其他
应付款分别为 555,396.12 万元、846,509.55 万元和 1,037,783.30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
分别为 8.88%、11.72 %和 12.67%。其他应付款主要是设备采购款、工程款和工程质保
金等。
其中, 2020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291,113.43 万元,增幅为
付款余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191,273.75 万元,增幅为 22.60%。主要原因是工程设备款
增加所致。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前五大其他应付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交易内容 是否有关联关系 是否为有息负债
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11,988.01 设备款 否 否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
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
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6,561.47 设备款 否 否
合计 44,427.49 - - -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1,270,790.82 万元、266,635.98 万元和 450,122.92 万元,
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0.32%、3.69 %和 5.49%。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
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2020 年末增加 183,486.94 万元,增幅 68.82%,主要系一年内到
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其他
流动负债的余额分别为 709,488.22 万元、517,058.46 万元和 496,598.19 万元,占总负债
的比例分别为 11.35%、7.16 %和 6.06%。
小。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其中长期借款占比最高。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要因为新增债券融资。2021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 2020 年末增加 500,340.18 万元,增
幅 10.12%,主要是应付债券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长期借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长期
借款分别为 1,807,935.88 万元、2,465,459.40 万元和 2,618,086.18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
例分别为 28.91%、34.14%和 3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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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系公司长期信用借款增加所致。2021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2)应付债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债
券分别为 699,972.75 万元、1,441,556.46 万元和 1,679,250.10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
别为 11.19%、19.96%和 20.50 %。2020 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 2019 年末增加 741,583.71
万元,增幅 105.94%。2021 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 2020 年末增加 237,693.64 万元,增幅
为 16.49%。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三)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156,955.46 2,045,450.61 2,081,700.45
二、营业总成本 2,953,820.48 1,845,153.80 1,852,608.66
其中:营业成本 2,542,539.55 1,455,787.36 1,434,746.99
税金及附加 24,530.19 16,171.24 101,815.71
销售费用 11,684.13 9,704.49 7,845.55
管理费用 150,699.05 146,138.63 99,182.92
研发费用 24,477.08 24,626.58 18,608.51
财务费用 199,890.47 192,725.50 190,408.98
加:其他收益 9,032.64 5,562.28 11,384.47
投资净收益 82,942.79 42,543.03 21,925.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3,684.63 14,086.95 8,353.29
资产减值损失 -26,888.49 -1,256.02 -42,822.65
信用减值损失 -1,989.36 -1,885.02 -3,046.32
资产处置收益 6,106.37 658.46 -200.06
三、营业利润 268,654.31 260,006.48 224,686.15
加:营业外收入 9,734.18 198,474.81 11,259.49
减:营业外支出 3,256.00 2,307.88 6,3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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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四、利润总额 275,132.49 456,173.41 229,600.33
减:所得税 64,173.44 29,426.25 46,686.38
五、净利润 210,959.05 426,747.16 182,913.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2,851.74 398,405.94 170,121.68
少数股东损益 -1,892.69 28,341.22 12,792.27
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 1,993,752.96 63.15% 1,399,701.72 68.43% 1,159,865.41 55.72%
环保 639,254.22 20.25% 311,025.29 15.21% 124,026.81 5.96%
燃气 352,093.06 11.15% 202,715.88 9.91% 154,515.91 7.42%
其他 171,855.22 5.44% 132,007.72 6.45% 643,292.32 30.90%
合计 3,156,955.46 100.00% 2,045,450.61 100.00% 2,081,700.45 100.00%
注:营业收入与成本数据参考发行人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上网电量增加、新项目投产,以及燃煤、燃气价格上涨,同时按照准则要求确认 PPP
项目收入与成本,营业收入增长。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收入增加 228,960.90 万元,增
幅 12.36%,主要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收入同步上涨所致。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收
入降低 36,249.84 万元,降幅 1.74%。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收入增加 1,111,504.84 万
元,增幅 54.34%,主要系受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长及新项目投产的影响,本年售电量同
比大幅增加。
电力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电力业务营业收
入为 1,159,865.41 万元、1,399,701.72 万元和 1,993,752.96 万元。报告期内,售电业务
持续稳步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对外投资与并购,扩大企业经营生产规模,总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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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量同步上升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55.72%、68.43%
和 63.15%,是公司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
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 1,686,868.00 66.35% 1,022,084.33 70.21% 820,422.87 57.18%
环保 454,420.38 17.87% 180,248.66 12.37% 75,559.44 5.27%
燃气 309,089.65 12.16% 171,297.50 11.77% 122,208.57 8.52%
其他 92,161.53 3.62% 82,156.87 5.64% 416,556.11 29.03%
合计 2,542,539.55 100.00% 1,455,787.36 100.00% 1,434,746.99 100.00%
注:营业收入与成本数据参考发行人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量增加及燃料价格上升所致。2020 年度营业成本较 2019 年度增加 21,040.37 万元,增
幅 1.47%。2021 年度营业成本较 2020 年度增加 1,086,752.19 万元,增幅 74.65%,主要
系受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长及新项目投产的影响,本年售电量同比大幅增加。
电力业务作为公司核心业务,同时也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其营业成
本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达到 820,422.87 万元、1,022,084.33 万元和
主要由耗用的燃煤、燃气成本构成,在营业成本中占比较高。
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电力 306,884.96 15.39 49.95 377,617.39 26.98 64.04 339,442.54 29.27 52.47
环保 184,833.84 28.91 30.08 130,776.63 42.05 22.18 48,467.37 39.08 7.49
燃气 43,003.41 12.21 7.00 31,418.38 15.50 5.33 32,307.34 20.91 4.99
其他 79,693.69 46.37 12.97 49,850.85 37.76 8.45 226,736.21 35.25 35.05
营业毛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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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综合毛
- 19.46 - - 28.83 - - 31.08 -
利率
注:营业收入与成本数据参考发行人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其中:各明细毛利率=(各明细营业收入-各明细营业支出)/各明细营业收入
毛利占比=各明细毛利金额/毛利润金额
综合毛利率=Σ 各明细毛利/Σ 各明细营业收入
元、589,663.25 万元和 614,415.90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2020 年毛利润较 2019 年减
少-57,290.21 万元,降幅 8.86%。2021 年毛利润较 2020 增加 24,752.65 万元,增幅
贡献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其主要原因是用电需求增加导致售电量增加。2021 年电力业务
较 2020 年贡献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燃煤、燃气价格增长较大,新项目投产使成本同
比增长,从而导致毛利润下降。
项目投产,以及燃煤、燃气价格上涨,同时按照准则要求确认 PPP 项目收入与成本,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格上涨。
公司最近三年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1,684.13 3.02% 9,704.49 2.60% 7,845.55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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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管理费用 150,699.05 38.97% 146,138.63 39.16% 99,182.92 31.38%
财务费用 199,890.47 51.68% 192,725.50 51.64% 190,408.98 60.25%
研发费用 24,477.08 6.33% 24,626.58 6.60% 18,608.51 5.89%
合计 386,750.73 100.00% 373,195.20 100.00% 316,045.96 100.00%
期间费用率 12.25% 18.25% 15.18%
注:期间费用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间费用呈逐年上涨趋势,主要是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相应
增加所致。从期间费用的构成看,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占比相对较大,其中各期财务
费用均占期间费用的 50%以上。
(1)销售费用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销售费
用分别为 7,845.55 万元、9,704.49 万元和 11,684.13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0.38%、
元,增幅为 20.40%,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薪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2019 年
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99,182.92 万元、146,138.63 万元和
用较 2019 年度增加 46,955.71 万元,增幅 47.34%,主要系公司实施长效激励政策导致
职工薪酬计提增加所致。2021 年度管理费用较 2020 年度增加 4,560.42 万元,增幅
(3)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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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
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90,408.98 万元、192,725.50 万元和 199,890.47 万元,占营业收入
比例为 9.15%、9.42%和 6.33%。其中,2020 年度财务费用较上期增加 2,316.52 万元,
增幅 1.22%,变化较小。2021 年度财务费用较上期增加 7,164.97 万元,增幅 3.72%,
变化较小。
(4)研发费用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为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
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8,608.51 万元、24,626.58 万元和 24,477.08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
例为 0.89%、1.20%和 0.78%。其中,2020 年度研发费用较 2019 年度增加 6,018.07 万
元,增幅为 32.34%,主要系保定公司加工处理及检测设备、科技研发燃煤以及脱硝还
原剂尿素等原料支出增加。2021 年度研发费用较 2020 年度减少 149.50 万元,降幅为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019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为 21,925.63 万元,其中来自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为 2,601.96 万元。若在经济不景气和资本市场波动较大的
情况下,公司下属以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业绩亏损,会对公司投资收益和整体盈利水
平造成不利影响。2021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 2020 年度增加 40,399.77 万元,增幅
增长所致。
公司近三年投资收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5,468.41 22,168.54 2,601.9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3,170.79 43.5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股利收入 719.35 923.25 1,741.2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 - 380.84 2,713.42
仍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 23,584.24 19,026.84 14,8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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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计 82,942.79 42,543.03 21,925.63
(1)营业外收入
公司最近三年的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保险赔款 902.16 1,937.34 313.01
碳排放权资产处置收益 2,631.04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负
商誉
拆迁补偿 - 195,068.83 -
其他 2,490.92 1,455.00 1,907.51
合计 9,734.18 198,474.81 11,259.49
小区拆迁补偿款。2021 年度营业外收入较 2020 年度减少 188,740.63 万元,降幅
(2)营业外支出
公司营业外支出-其他科目项主要来自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碳资产交易损失、资产报
废支出、公益性捐赠等科目,公司营业外支出-罚没支出科目项中主要来自所得税及其
滞纳金、社保滞纳金和税款滞纳金等科目。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偿债能力或本期债券
发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违法违规等方面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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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三年获得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营业利润 268,654.31 260,006.48 224,686.15
利润总额 275,132.49 456,173.41 229,600.33
净利润 210,959.05 426,747.16 182,913.95
小区拆迁补偿款。2021 年度公司净利润较上期减少 215,788.11 万元,降幅 50.57%,主
要系 2020 年收到南油工业小区拆迁补偿款 19.51 亿元,2021 年无此项业务。
(四)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流量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72,595.07 2,239,607.84 2,176,315.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41,852.40 1,620,363.91 1,656,315.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742.67 619,243.92 520,000.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3,032.50 269,663.98 365,133.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6,650.40 1,785,080.72 1,334,417.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3,617.91 -1,515,416.74 -969,284.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26,812.74 3,427,894.23 2,924,549.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20,347.15 2,396,462.75 2,522,223.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6,465.59 1,031,431.48 402,325.38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750.44 -2,207.78 1,227.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839.91 133,050.88 -45,730.3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03,838.29 770,787.41 816,517.7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5,678.20 903,838.29 770,78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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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 99,243.27 万元,增幅 19.09%,主要受益于投产容量
增加,销售收入增长所致。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
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设立了多个火电、风电、水电、燃气项目,使得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规模增长较快,资
本性支出规模较大,导致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2020 年度公司投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 年度减少 546,132.52 万元,减幅 56.34%,主要系本
年度投资流出增加。2021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0 年度增加
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2020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 年度
增加 629,106.10 万元,增幅 156.37%,主要系本年度筹资流入增加,发行债券及取得
借款同比增加 494,384.16 万元。2021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0 年
度减少 324,965.89 万元,降幅 31.51%,主要系本年度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降低所致。
(五)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亿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 0.97 0.94 0.59
速动比率 0.91 0.90 0.56
资产负债率 62.29% 63.31% 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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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EBITDA 88.06 94.12 68.47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3.35 4.09 3.28
短期偿债能力方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处于同行业合理水平,表明发行人对短期债务的偿付较有保障。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
债率分别为 65.06%、63.31%和 62.29%,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保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
负债风险可控。与同行业相比,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处于合理水平。
和 88.06 亿元,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28、4.09 和 3.35。总体来看,公司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较高,能够覆盖公司债务增长带来的利息支出,长期偿债能力
较强。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日/2021年度 日/2020年度 日/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70 3.03 3.34
存货周转率(次/年) 20.52 15.75 12.83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次/年和 3.70 次/年。总体来看,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体现了公司
较好的应收账款管理能力。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大应收账款的
催收力度,提升应收账款周转率。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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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分别为 10.21 次/年、12.83 次/年、15.75 次/年和 20.52 次/年。总体来看,发行人存货
周转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体现了较好的存货管理能力。
(七)未来目标及盈利的可持续性
征程的起步之年。放眼海外,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新冠肺炎疫情波动反复持续扰
动全球经济复苏,地缘政治冲突深刻震荡国际金融和能源市场秩序;回首国内,我国
经济整体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规划将步
入落地实施阶段,传统能源领域或将面临前所未有供给和转型压力,新能源赛道不断
细分掀起行业竞争新高潮;展望未来,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发生
改变,公司深化战略转型的效能和红利也将逐步释放。面对内外部复杂环境,公司将
做好顶层设计、坚定战略方向、抓好生产经营,共克难关、再创佳绩。
精准捕捉市场需求实施高质量转型发展;科学谋划管理模式,着力实施组织架构迭代
升级,开发构建符合公司改革发展需求的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着眼长远布局,加强
未来发展模式探索研究;加强公司资本运作顶层设计,统筹联动开展资本运作各项工
作。
疫情防控工作;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夯实企业发展根基;高标准完成保供保电任务,
坚持做好各项治污减排工作。
务范畴,转换增长动能再出发;深耕细拓传统能源,巩固可持续发展基石,探索传统
能源与新能源协同互补、共生发展;做实做强环保和燃气产业,聚焦核心价值,推进
产业链战略布局延伸。
管理体制;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做好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
展;深入推进卓越绩效标准体系推广实施,系统实施信息化建设升级,全面提高公司
管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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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持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维护,向市场有效传
递公司转型升级、低碳环保和高质量发展形象;另一方面深入推广实施大合规工作,
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1)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不断反复,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压力有增无减,
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着较高的疫情影响风险。公司将坚决贯彻落实并及时响应上级单位
的防疫要求,切实履行防疫防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加强疫苗接
种率,抓好重点场所、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有针对性进行防疫指导及防疫措施的执行
检查;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发展及境外企业防疫困难,及时提供充足防疫物资,切实帮
助境外企业员工提升自我防疫能力。
(2)燃料价格波动与供应风险
受地缘局势震荡影响,当前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并可能在国际冲突的背景下
持续高位震荡,进而对公司燃料采购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将切实加强燃料采购供应管
理,坚决落实保供主体责任。在燃煤采购方面,深化与主要供应商长期稳固的合作,
提高合同兑现率,推进进口煤小长协工作,提高公司燃煤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加快应
急燃煤储备建设,寻求切实可行的发展模式,有效对冲燃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效益的影
响;在天然气采购方面,进一步加强与上游资源企业的沟通合作,加快推进长协 LNG
采购工作,加强市场研判,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加强与国家管网及接收站、下游的购
销协同。
(3)行业政策风险
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逐步成型,各层级、各领域相关政策将不
断更新迭代,公司面临新能源补贴退坡、环保监管趋严等政策风险,为此公司将加强
前瞻预判,深入研究国家及地方政策,保持高度的敏感性,精准高效捕捉市场需求,
力争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占得先机。同时统筹研究碳排放、碳指标与发电权的相互关
系,理顺公司碳交易业务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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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
(一)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
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下资产总计 13,600,088.01 万元,负债
合计 8,269,449.59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330,638.4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0.80%;
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36,693.10 万元。2022 年 1-3 月,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未发生重
大 不 利 变 化 。 具 体 情 况 见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54,678.8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9,575.23
存放同业款项 347,083.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102.39
应收票据 11,721.62
应收账款 1,079,379.40
应收款项融资 16,575.43
预付款项 108,115.41
其他应收款 143,797.62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存货 186,814.13
合同资产 6,373.43
其他流动资产 102,023.36
流动资产合计 3,111,239.8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651,6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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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10,306.90
投资性房地产 134,670.11
固定资产 5,754,887.68
在建工程 617,457.63
使用权资产 122,474.19
无形资产 1,631,124.99
开发支出 22,344.17
商誉 271,266.70
长期待摊费用 21,775.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967.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1,893.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488,848.14
资产总计 13,600,088.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2,294.19
应付票据 43,642.35
应付账款 305,318.88
合同负债 66,515.61
应付职工薪酬 173,583.04
应交税费 41,479.54
其他应付款 989,380.16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4,612.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5,359.62
其他流动负债 541,284.44
流动负债合计 2,747,857.8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688,319.64
应付债券 1,679,318.28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146,853.10
长期应付款 758,7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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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727.82
预计负债 79.69
递延收益 17,937.0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2,686.62
其他非流动负债 53,064.89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21,591.75
负债合计 8,269,449.5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75,738.99
其他权益工具 1,799,877.11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1,799,877.11
资本公积 478,530.95
其他综合收益 236,291.46
专项储备 1,753.18
盈余公积 324,491.21
未分配利润 1,328,156.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644,839.57
少数股东权益 685,798.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30,638.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600,088.0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一、营业总收入 776,693.43
其中:营业收入 776,693.43
二、营业总成本 725,092.34
其中:营业成本 628,673.14
税金及附加 3,293.96
销售费用 2,445.25
管理费用 31,17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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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3 月
研发费用 716.08
财务费用 58,787.00
其中:利息费用 55,409.21
利息收入 3,235.10
加:其他收益 2,081.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198.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16,124.4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573.5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用减号填列) 10.2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产减号填列) 0.7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产处号填列)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2,318.37
加:营业外收入 814.23
减:营业外支出 1,750.6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1,381.92
减:所得税费用 8,374.8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007.1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6,279.3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6,279.3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727.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5,501.5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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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53,962.42
收到的税费返还 3,936.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939.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7,838.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8,099.7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60,933.19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200.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911.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1,145.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693.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5.2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065.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86,058.30
投资支付的现金 73,624.1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9,682.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617.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39,785.3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339,785.3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18,492.4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99,95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3,981.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2,214.1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74,862.3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74,63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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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3 月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410.9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6,913.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5,301.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3,305.8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4,071.1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5,678.2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99,749.3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68,077.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029.99
应收账款 68,840.29
预付款项 23,798.20
其他应收款 119,175.76
存货 69.401.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6,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3,756.48
流动资产合计 1,124,080.1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811,248.3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29,181.03
投资性房地产 126,020.05
固定资产 54,751.95
在建工程 11,046.06
使用权资产 2,282.02
无形资产 58,975.95
长期待摊费用 1,058.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45,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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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39,573.97
资产总计 7,263,654.0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8,100.00
应付账款 8,325.82
合同负债 38,111.10
应付职工薪酬 65,138.20
应交税费 29,198.52
其他应付款 56,538.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1,117.05
其他流动负债 399,975.06
流动负债合计 916,504.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43,490.00
应付债券 1,679,318.28
租赁负债 2,735.39
长期应付款 66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727.82
递延收益 3,661.2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6,679.02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70,611.71
负债合计 3,687,115.9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75,738.99
其他权益工具 1,799,877.11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1,799,877.11
资本公积 560,009.84
其他综合收益 233,651.02
盈余公积 207,487.98
未分配利润 299,773.16
股东权益合计 3,576,538.1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263,6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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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一、营业总收入 147,409.43
其中:营业收入 147,409.43
二、营业总成本 156,983.60
其中:营业成本 140,073.36
税金及附加 207.98
销售费用 356.21
管理费用 12,161.41
研发费用 15.12
财务费用 4,169.52
其中:利息费用 30,925.33
利息收入 -28,293.09
加:其他收益 94.3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768.5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8,744.8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573.5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284.84
加:营业外收入 130.19
减:营业外支出 395.5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550.20
减:所得税费用 -1,893.3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56.8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5,253.5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5,253.5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9,910.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9,910.36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3 月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0,931.1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218.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3,149.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7,811.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202.0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13.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17.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9,244.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05.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606.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606.4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3,817.0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5,522.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306.4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8,8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299,47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8,27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87,66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4,665.8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9.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22,615.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654.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9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51.77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2 年 1-3 月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9,423.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3,275.39
七、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息债务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3 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66,264.30 - - - 166,264.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50,122.92 - - - 450,122.92
其他流动负债 473,061.42 - - 473,061.42
长期借款 - 520,904.68 29,410.08 2,067,771.42 2,618,086.18
应付债券 - - 299,970.00 1,379,280.10 1,679,250.10
长期应付款 - 59,991.77 8,250.60 667,132.61 735,374.98
合计 1,089,448.64 580,896.45 337,630.68 4,114,184.13 6,122,159.90
注: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中有息部分不含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长期应付款中有息部分不含扶贫专项
计划,与报表数据有差异。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定了《关联交易原则及内部审批程序》业务指导书。
本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交易。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下,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
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0.50%以下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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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0%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0.50%以上及 5.00%以下的关联交易,由董事
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及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 5.00%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1)交易事项业务部门负责关联交易前期工作,准备支撑性文件,草拟董事会议
案,对议案、文件的真实和准确性负责;
(2)业务部门草拟董事会议案时应与董事会办公室保持沟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审核董事会议案草稿的内容和附件是否具备上会条件,对不具备上会条件的议案可要
求业务部门修改补充,也可直接对议案进行非原则性修改;
(3)相关关联交易必须经相关领导审核后报总裁批准,并形成经理局书面批件或
总裁办公会纪要;
(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办公室应将经董事长确定的议案在公司章
程规定的时限前随会议通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一般应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向董事送达
通知和议案);
(5)董事会审议决策;
(6)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关联交易公告;
(7)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办公室
组织业务部门编写股东大会议案,按规定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年度股东大会在召
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在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
东);
(8)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9)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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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及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发行人关联交易内部审批流程
(二)关联方关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是深圳市人民政
府的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监督
和管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88,856,782 股,
直接持股比例为 43.9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
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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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
投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任该公司董事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高管任该公司董事
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 本公司关联法人之全资子公司
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本公司关联法人之全资子公司
中国港投资有限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东莞市樟木头经济发展总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惠州市电力集团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香港安裕实业有限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MaxGold 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中非安所固投资有限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合电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新疆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新疆巴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库尔勒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关键管理人员
(三)关联交易
公司近三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1年度发生额 2020年度发生额 2019年度发生额
永诚保险 保险服务 5,267.39 5,991.45 6,119.11
合计 - 5,267.39 5,991.45 6,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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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三年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度发生额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永诚保险 保险服务 103.28 1,010.84 364.16
国家管网集团深圳天然气有限
劳务服务 153.44 91.82 72.36
公司
国电织金发电有限公司 劳务服务 96.28 57.50 50.08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 劳务服务 92.44 59.31 61.36
国电南宁公司 劳务服务 122.89 46.94 -
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
运营管理 - - 15.91
司
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 - 860.00 860.00
长城证券 物业服务 864.30 1,165.97 729.16
合计 - 1,432.65 3,292.37 2,153.04
公司近三年公司出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确认的租赁收入 的租赁收入 的租赁收入
长城证券 房屋及建筑物 4,697.33 4,560.52 4,440.42
合计 - 4,697.33 4,560.52 4,440.42
公司近三年公司承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确认的租赁支出 的租赁支出 的租赁支出
深能集团 房屋及建筑物 903.00 960.00 869.00
合计 - 903.00 960.00 869.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接受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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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中非安所固公司 41,599.66 12/07/2015 否
中国港公司 16,660.00 20/06/2018 否
巴音公司 12,684.07 10/12/2016 否
库尔勒市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
科达公司 10,570.06 10/12/2016 否
安裕公司 9,900.00 02/12/2020 否
MaxGold 公司 4,620.00 02/12/2020 否
惠州市电力集团公司 1,650.00 02/12/2020 否
樟木头发展总公司 1,538.60 20/06/2018 否
合计 111,906.47 -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满洲里热电公司 - 29/08/2008 否
满洲里热电公司 - 06/07/2010 否
泗洪风电公司 - 13/11/2015 是
高邮协合公司 - 13/11/2015 是
南京控股公司 - 21/1/2016 否
南京控股公司 1,075.41 17/06/2017 否
南京控股公司 5,727.75 03/07/2017 否
南京控股公司 1,212.75 29/12/2017 否
南京控股公司 4,788.00 08/01/2018 否
南京控股公司 - 30/03/2018 否
南京控股公司 2,713.50 23/04/2018 否
南京控股公司 2,595.78 14/01/2019 否
南京控股公司 1,018.33 20/03/2019 否
南京控股公司 1,237.50 29/04/2019 否
南京控股公司 604.18 19/06/2019 否
南京控股公司 2,200.00 25/06/2019 否
库尔勒公司 79,149.83 14/02/2016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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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加纳公司 62,399.49 26/10/2015 否
能源环保公司 74,500.00 03/08/2015 否
能源环保公司 4,900.00 14/03/2016 否
北方控股公司 1,500.00 21/10/2013 否
惠州丰达公司 - 17/02/2020 是
惠州丰达公司 - 25/03/2020 是
惠州丰达公司 - 22/04/2020 是
惠州丰达公司 - 29/07/2020 是
惠州丰达公司 - 18/08/2020 是
惠州丰达公司 - 24/11/2020 是
东莞樟洋公司 4,372.23 15/10/2019 否
东莞樟洋公司 3,661.80 25/11/2019 否
东莞樟洋公司 3,661.80 27/04/2020 否
东莞樟洋公司 3,752.45 11/06/2020 否
东莞樟洋公司 2,048.07 22/07/2020 否
东莞樟洋公司 4,559.67 24/12/2020 否
东莞樟洋公司 5,028.80 27/08/2021 否
东莞樟洋公司 6,120.00 10/05/2021 否
东莞樟洋公司 6,120.00 03/06/2021 否
东莞樟洋公司 1,530.00 03/06/2021 否
东莞樟洋公司 5,100.00 04/06/2021 否
东莞樟洋公司 2,040.00 04/06/2021 否
尚风公司 19,651.50 13/4/2018 否
尚风公司 7,647.75 27/6/2018 否
宽洋公司 19,962.00 31/8/2018 否
河源二期公司 452,173.79 15/12/2020 否
深能水电公司 19,200.00 28/06/2018 否
合计 812,252.38 - -
(1)公司近三年关联方应收款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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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惠州市电力集团公司 535.91 535.91 535.91
应收账款
长城证券 74.66 - -
小计 - 610.57 535.91 535.91
国电南宁公司 - 2,084.84 -
其他应收款 国电织金公司 - 60.95 -
永诚保险 - 33.53 33.53
小计 - - 2,179.32 33.53
预付款项 永诚保险 340.42 360.87 401.08
小计 - 340.42 360.87 401.08
合计 - 950.99 3,076.10 970.52
(2)公司近三年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永诚保险 70.73 1,006.66 954.53
中国港公司 338.45 338.45 498.14
樟木头发展总公司 229.40 229.40 229.40
应付账款 贵州露露环境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
浙江蓝乾能源有限公司 12.40 - -
义乌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62 - -
小计 - 671.59 1,574.50 1,682.06
永诚保险 512.08 108.04 208.87
能源国际公司 4,609.51 4,739.84 4,974.04
安裕公司 4.83 4.83 4.83
其他应付款
MaxGold公司 1.44 1.44 1.44
长城证券 1,411.33 1,380.78 -
深能集团 5,410.04 903.00 -
小计 - 11,949.23 7,137.92 5,189.18
长期借款 深能集团 - 61,807.40 56,000.00
小计 - - 61,807.40 5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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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合计 - 12,620.81 70,519.83 62,871.24
九、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至电厂办理供
满洲里热电公司 44,100 - 2010 年 6 月 21 日 连带责任担保 热及电费收费
权质押后终止
至电厂办理供
满洲里热电公司 56,840 - 2008 年 8 月 29 日 连带责任担保 热及电费收费
权质押后终止
合计 100,940 -
除上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主
要存在以下未决诉讼:
源有限公司(原名称: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满洲里热电公司支付《回租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租金及逾期
利益,并要求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对其中的 1,284.76 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要求发行人对其中的 1,229.79 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案委托律师代理,法院于
决,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满洲里热电公司向永利国际支付租金本金 46,848.55 美元
及相应违约金;二、判决华能公司对上述租金本金 20,198.93 美元及相应违约金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判决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租金本金 26,649.62 美元及相应违
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满洲里热电公司追偿;三、驳回其
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三被告共同提起上诉,本案目前在二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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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北京嘉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起诉燃气控股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北京赵县嘉懿指定账户即赵县公司
账户支付 91,854,418.84 元股权转让款 2.判令被告向北京嘉懿支付股权转让尾款 500 万
元;3.判令被告向北京嘉懿支付违约金 9,685,441.88 元;以上共计 106,539,860.72 元;
告燃气控股公司支付原告北京嘉懿违约金 500,000 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执行
清偿;(二)驳回原告北京嘉懿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574,499 元由北京嘉懿
负担(已交纳),由被告燃气控股公司控负担 2,696 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7 日交
纳)。双方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本案尚在二审法院审理中。
纳公司支付:1.合同项下所欠货款 171.77 万美元及按 14%计息的利息;2.违约赔偿金;
师代理。
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未付工程款
谷地源热泵项目能源站机电安装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
公告费、保全费、鉴定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
由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本案尚在审理中。
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深广•渠江云谷地源热泵项目室外埋管工程项目剩余工程结算款 1,955.82 万元;2、判
令被告以欠付工程结算款 1,955.82 万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
逾期付款违约资金利息,暂计 48.53 万元;以上两项诉讼请求金额共暂计为:2,004.34
万元。3、判决确认原告对深广•渠江云谷地源热泵项目室外埋管工程项目享有建设工
程价款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由广安市
前锋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本案尚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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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上诉讼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
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对本期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名称 原因 结论
有限公司满融村环卫垃圾压缩站发生一
起机械伤害事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
沈阳净洁环卫服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申华
罚款 300,000 元
务有限公司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第一项并参照《和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沈阳市和
平区应急管理局作出处人民币 30 万元
罚款的行政处罚。
有限公司满融村环卫垃圾压缩站发生一
起机械伤害事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
沈阳净洁环卫服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罚款 12,600 元。
务有限公司
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沈
阳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作出上一年收入
罚款的行政处罚。
东方市一净城环
卫服务有限责任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未做好密闭措施。 罚款 20,000 元。
公司
惠州市城市燃气
违章指挥从业人员作业行为。 罚款 30,000 元。
发展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
深圳市盐田区深
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罚款 220,000 元
能环保有限公司
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武平出米岩风电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罚款 72,500 元
有限公司
泸水辉力水电发
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罚款 28,931.45 元
展有限公司
泸水泉德水电开 存在应缴少缴印花税、应代扣代缴少代
罚款 4,579.79 元
发有限责任公司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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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自然资源局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对
武平出米岩风电有限公司下达处罚决定
书: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 15
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 321 平方米土
非法占用土地(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 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没收在
武平出米岩风电
在中山镇五溪村土地上兴建武平出米岩 非法占用的 5,844 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
有限公司
风电项目工程) 筑物和其他设施;4.处非法占用的
共计 61,649.90 元。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书》后,武平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缴纳
罚款 61,649.9 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受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对本期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重大承诺
根据发行人《2021年年度报告》,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承诺如下:
承诺事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由 类型 期限
履行中。
如将来出现因广深公司现有主厂房等建筑 报告期内
物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而被关部门罚款或责 未出现因
令拆除的情形,给深圳能源所引致的任何 广深公司
收购报 深能集
损失均由深能集团全额承担。在深能集团 现有主厂
告书或 团、深 关于
按计划注销后,上述可能产生的给深圳能 房等建筑
权益变 圳市国 产权 2009年04
源带来的罚款或其他损害,由深能集团股 长期 物未取得
动报告 资委和 的承 月29日
东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按股权比例全 房屋产权
书中所 华能国 诺
额承担。详见公司2009年5月16日披露的 证而被有
作承诺 际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股权和资产有 关部门罚
关承诺履行情况及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 款或责令
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29) 拆除的情
形
关于
维护
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详见公
上市
深圳市 司2013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增发吸 2012年09
公司 长期 履行中
国资委 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相关 月27日
独立
方承诺情况的公告》编号2013-009)
性的
资产重 承诺
组时所 关于
作承诺 避免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公司2013
深圳市 同业 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增发吸收合并 2012年09
长期 履行中
国资委 竞争 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方承诺 月27日
的承 情况的公告》编号2013-009)
诺
深圳市 关于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公司2013 2012年09
长期 履行中
国资委 规范 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增发吸收合并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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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由 类型 期限
关联 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方承诺
交易 情况的公告》编号2013-009)
的承
诺
十、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受限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5,780.80 抵押
固定资产 174,913.36 抵押
无形资产 6,504.63 抵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8,929.60 质押
应收账款 325,169.52 质押
合计 611,297.91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披露的受限资产外,发行人无其他具有可对抗第
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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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评级日期 信用评级 评级展望 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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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日期 信用评级 评级展望 评级机构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及本期债券进行评级。根
据《2021 年度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1]3155M
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
[2022]1362D 号),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中诚信国际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划分成 9 级,分别用 AAA、AA、A、BBB、
BB、B、CCC、CC 和 C 表示,其中,除 AAA 级,CCC 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
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AAA 级表示偿还债
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根据中诚信国际出具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的正面及关注事项如下:
(1)装机规模持续提升。近年来公司持续拓展电力业务,电力资产装机规模不断
扩大,2022 年 3 月末公司控股装机容量增至 1,681.58 万千瓦,机组规模优势显著,且
电源结构多元化,清洁能源占比高。未来随着在建工程投产,公司电力业务的规模优
势将更加凸显。
(2)业务布局多元化。2021 年以来,公司多个在建环保项目相继投产,同时收
购和中标多个能源环保项目,产业链条进一步完整;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能源燃气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大燃气产业布局,多元化的业务结构有助于
提升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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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总收入规模大幅提升。2021 年,得益于上网电量、燃气销量和垃圾处
理量增加以及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确认 PPP 项目收入等因素,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上
升 54.34%。
(4)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
元,备用流动性充足,备用流动性充足。此外,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融资渠
道畅通。
(1)燃料价格变动情况。公司煤电及燃气机组占比较高,2021 年以来,煤炭及
天然气价格高位运行,火电业务运营成本压力加大,对公司盈利能力和获现能力形成
较大影响,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燃料波动对公司电力业务运营的影响。
(2)债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业务拓展速度较快推动债务规模迅速上升,若将发
行的永续债计入总债务,则 2021 年末总债务为 803.86 亿元,同比增加 18.81%。此外,
目前公司在建项目较多,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计划总投资 249.57 亿
元,已投资 64.97 亿元,随着公司在建项目的不断推进,公司债务规模或将进一步扩
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对象的评级有效期内进行
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将在评级对象的评级有效期内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
信国际将密切关注评级对象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评级对象发生
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
际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
等级进行调整,并根据监管要求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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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
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
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
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
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
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
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
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
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
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
诚信国际网站(www.ccxi.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
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国际将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其他重要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要事项。
四、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口径)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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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尚未使用额度
中国建设银行 507,035.76 212,289.45 294,746.31
中国工商银行 1,247,505.60 300,995.48 946,510.12
中国银行 1,770,818.12 905,890.21 864,927.91
中国农业银行 1,625,451.40 979,554.55 620,028.63
民生银行 145,939.25 137,086.05 8,853.20
招商银行 190,000.00 121,009.79 48,850.2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5,000.00 3,000.00 2,000.00
交通银行 134,000.00 35,656.36 98,343.64
渣打银行 31,878.50 6,362.95 25,515.55
星展银行 38,254.20 - 38,254.20
邮储银行 485,010.00 218,172.58 204,788.07
广发银行 415,502.80 73,484.25 316,515.75
平安银行 12,751.40 - -
光大银行 281,878.50 - 281,878.50
华夏银行 60,000.00 5,000.00 -
国家开发银行 642,263.80 324,753.88 256,905.62
交银金融租赁 51,000.00 51,000.00 -
北京银行 500.00 500.00 -
东亚银行 30,000.00 7,962.90 22,037.10
进出口银行 70,000.00 33,131.43 36,868.57
中信银行 100,000.00 - 100,000.00
渤海银行 100,000.00 - 100,000.00
上海银行 35,000.00 24,600.00 10,400.00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 91,843.88 82,155.88 9,688.00
浦东发展银行 20,000.00 20,000.00 -
杭州银行 40,000.00 40,000.00 -
StanbicBank 6,375.70 - 6,375.70
SOCIETEGENERALEBANK 3,825.42 - 3,825.42
合计 8,141,834.33 3,582,605.76 4,297,312.49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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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未发生债务违约。
(三)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年、%
存续及
债券 发行规 发行 当前余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偿还情
期限 模 利率 额
况
公司债券小计 - - - - 250.00 - 176.21 -
SCP002(绿色)
SCP001
SCP001
债)
SCP002
MTN002
SC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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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及
债券 发行规 发行 当前余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偿还情
期限 模 利率 额
况
MTN001
SCP007
SCP006
SCP005
SCP004
SCP003
ABN001 优先 01
ABN001 优先 02
ABN001 优先 03
ABN001 优先 04
ABN001 优先 05
ABN001 次
SCP002
SCP001
SCP007
SCP006
SCP005
MTN001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 - - - - 525.00 - 130.20 -
债 02
债 01
企业债券小计 - - - - 28.00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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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及
债券 发行规 发行 当前余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日期 回售日期 到期日期 偿还情
期限 模 利率 额
况
合计 - - - - 803.00 - 334.41 -
(四)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五)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未发生延迟支付债券本息或其它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假设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20 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
额 196.21 亿元,占发行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495.87 亿元)
的比例为 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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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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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税项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
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
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券
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
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
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
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
税。投资者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
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
当期应收取的本期债券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 1988 年 10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
税。对本期债券在交易所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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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
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本期公司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
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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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息披露安排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根据发行人《信息披露管理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发生时,应
立即履行报告义务。
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的负责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重大信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经营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分配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或获批生产,新发明、
新专利获得政府批准,主要供货商或客户的变化,签署重大合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
或交易的国家或地区出现市场动荡,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原材料价格、汇率、
利率等变化等;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披露的事件和交易事项。
根据发行人《信息披露管理标准》,发行人信息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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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
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
议,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二)作为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
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包括督促公司执行本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
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四)董事会秘书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促使公司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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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
的职责
(一)公司董事职责
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获取信息披露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会秘书;
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公司监事职责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如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监事应进行调查并提出
处理建议;
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理信息披露手续;
会秘书;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已披露的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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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资料。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一)定期报告信息披露
(1)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2)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半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
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季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第 3 个月、第 9 个月结束后
的 1 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的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
报告披露时间。
(3)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通知信息披露义务人准备相关信
息资料。
(4)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到通知后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5)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支持岗、投资者关系与证券业务岗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编制定期报告初稿及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1)定期报告初稿应交由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审核,形
成定期报告草案,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
(2)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
制的定期报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对公司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
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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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办公室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披露文件。
董事会办公室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文件进行归档保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时传送、审核、签署的文件,保存期限为 10 年。
(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
(1)临时报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布的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其
他报告。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发生时,应立即履行报告义务。
(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同时应及时、准确提供信息资料。
(2)董事会秘书在收到相关信息资料后,应对其进行核实、筛选,并组织临时报
告的披露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支持岗、投资者关系与证券业务岗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等编制临时
报告信息披露文件。
(1)临时报告应交由董事会办公室分管信息披露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及集团分管领导审核。
(2)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应提交董事长审核签字;以监事会名义发布的
临时报告应提交监事会主席审核签字。
董事会办公室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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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办公室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文件进行归档保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时传送、审核、签署的文件,保存期限为 10 年。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公司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遵照《信息披露管理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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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平洋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
层,34-41 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 层,34-
联系人:李亚博
联系电话:0755-83684138
传真:0755-83684128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33 层
联系人:王超、胡治东、裘索夫、汪宁、吴缃艳、黄凯华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三)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巍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
联系人:姜廷宇、贾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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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5-83516135
传真:0755-83516135
(四)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负责人:马卓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31、41 及 42 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31、41 及 42 层
经办律师:祁丽、王佳
联系电话:0755-83515666
传真:0755-83515090
(五)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毛鞍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大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厦 17 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01 号 华润大厦 21 楼
签字会计师:廖文佳、朱婷
联系电话:0755-25026188
传真:0755-25026188
(六)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邹俊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签字会计师:陈子民、林启兴
联系电话:0755-25474255
传真:0755-2547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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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衍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 1 幢 60101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银河 SOHO 6 号楼
联系人:盛蕾、于美佳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八)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沙雁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947
邮政编码:518038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张国平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十)本期债券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负责人:许锡龙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08 号
联系电话:0755-36681541
传真:0755-2559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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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18000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中金公司衍生品业务自营账户持有发行人 64,988 股,中
金香港子公司 CICC Financial Trading Limited 持有发行人 231,029 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长城证券 12.69%股份,长城证券副董事长周
朝晖同时担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及证券事
务代表,长城证券董事陆小平同时担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长
城证券监事顾文君同时担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副总经理。此外,
长城证券副董事长周朝晖、董事陆小平、监事顾文君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
名。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
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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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八)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查阅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13:00—16:30
查阅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29-31,34-41 层
(一)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 层、
联系人:李亚博
电话:0755-83684138
传真:0755-83684128
互联网网址:https://www.sec.com.cn/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33 层
联系人:王超、胡治东、裘索夫、汪宁、吴缃艳、黄凯华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互联网网址:https://www.cicc.com/
(三)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
联系人:姜廷宇、贾致忠
电话:0755-83516135
传真:0755-83516135
互联网网址:http://www.cgws.com/ccz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