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集团”或“公司”)拟向
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旅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其持有的海南旅投免税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旅免税”)的全部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均为海南省国资委。因此,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签
署页)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