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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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5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
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
关联监事就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派克微电子”)
对《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进行修订调整。
   公司将持有的 2.07%艾派克微电子股权转让予员工持股平台用于实施激励计划,
转让价格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权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式一致。修订后的激励
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权益数量为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 1.73%,剩余激励权益作为
预留授予激励权益。除以上修订内容,激励计划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激励计划中,曾阳云先生不再列为激励对象,除曾阳云先生之外,其
余关联方不变。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汪栋杰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
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 且与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为兄弟关系,宋丰君先生过去十
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梁军女士与宋丰君先生为配偶关系,丁励先生过去
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技术负责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汪栋杰先生、宋丰君先生、梁军女士、丁励先生视同为公司
关联方,本次激励计划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详见 2022 年 5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完成,新增股份上市后,注册
资本及总股本相应增加。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5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三、审议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
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公司层面 2021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
期的股票期权 11,124,700 份进行注销,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离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共计 36 名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合计 573,666 份予以注销。
   主体资格变化:因激励对象唐向东先生、夏月霞女士担任公司监事,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814,960 份予以注销。
   公司监事夏月霞女士、唐向东先生为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
于关联监事,需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
人数的 50%,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5 月 28 日《证券
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22 年 5 月 28 日《证券
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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