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
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
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
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于燮康 丛亚东 吴梅生 徐雁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