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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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2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1 年度业
绩考核未满足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并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及 6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10,000 股。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 192,371,030 股。公司将于本
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相关债务。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传    真:0991-5573561          邮政编码:830011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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