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简称:18 智光 0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 5.85 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5 号)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784,615 股募集配套资金,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9.50 元 ,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0,977,745.60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广会验字
[2016]G1600332022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用途) 拟投入金额(万元) 实施主体
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 广东智光用电投
电云平台项目 资有限公司
合计 151,680.00 -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光用电投资”)、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股东大会同意终止“电力需求侧线下用电服
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募集项目,将剩余募投资金投入到“综合能源大服务工
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7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项 目 ” 28,901,197.70 元 ; 用 于 “ 综 合 能 源 系 统 技 术 研 究 实 验 室 项 目 ”
用于综合能源大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 13,739,204.00 元;用
于 综 合 能 源 服 务 项 目 360,787,387.94 元 ; 用 于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项账户余额为 7,398,314.54 元。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6.20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57,860.0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部分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总额不超过 5.85 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拟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银行贷款利
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节约 2,340.00 万元财务费用(本
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
易等高风险投资,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5.8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3)经审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在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5.85亿元(含本数)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5.85 亿元(含本数)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备查文件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