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2-039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后于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1 年 6 月 25 日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4 日。
除延长有效期外,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