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及业绩承诺补偿权利发表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
及业绩承诺补偿权利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及业绩承诺补偿权利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有利
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变更业绩承诺补偿方式涉及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从长远看更有利于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及业
绩承诺补偿权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 付洪艳 张勇 姚玉清